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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青云怒刀之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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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十二嵌顶帮”已是江南最大的帮派,连历史悠久、人数最多的丐帮都凡事让他三分。 
  当年无名镖局中一个无名趟子手,现在已是这最大帮派的总瓢把子,直接间接归他指挥的人至少在三万以上。 
  他的财产更多得无法统计。 
  这一切并非凭空而来,据说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多达上百余处,一个人的武功不算很高,经过多年的生死血战之后,还能活得下来,可想而知其人剽悍无比,称得上是个铁汉。 
  十足的铁汉。 
  所以,无论谁想击败这么一个人,都是不容易的问题是,他来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大漠干嘛? 
  夜已深。 
  本就是死寂的七巧楼,竟又川流不息的进来些人。 
  这些人包括少林的外家弟子林冲、郑州言家拳的高手孙子。 
  公、天山大侠谭道良,及一些不知名的各路人马。 
  人影幢幢,草木皆兵。 
  宋启民饮尽壶中的酒,将男孩用草席紧紧的裹在肩上,右手却紧紧握住那柄黝黑发亮的薄刀,慢条斯理道:“谢谢你,小二哥,请你算个账。” 
  “一共是九分银子。” 
  宋启民从怀中拿出些碎银,淡淡道:“多的就赏给你。” 
  话一落,便起身准备离座。 
  “盟主可否赏个脸,陪在下喝两杯。”方治一旁道。 
  宋启民扬头往方治那桌望去,摇摇头并未答话,人也一步步朝门外行去。 
  方治突然一拍桌子,跳起来怒道:“他妈的,什么玩意儿,给你脸你不要脸厂宋启民站在那儿等着。 
  他动的时候准确迅速如蛇蝎,不动的时候看来又变得温文有礼,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看着方治道:“阁下好意,在下心领……” 
  话落于此,方治怒喝一声,突然冲天飞起。 
  一道乌光也从天山大侠谭道良坐身之处迎面而来,直射宋启民的下部,刹时之间,漫天掌风指影、刀光剑影笼罩场中。 
  随着方治一声大喝,又是“轰”的一声两旁的墙壁同时撞破二三十个大洞,每个洞里露出一支弩匣。 
  无数支硬弩暴射而出。 
  没有任何别的字能形容他们的默契、他们的武功。 
  只有一个字。 
  快! 
  快得不可思议,快得无法招架,快得令人连他们的变化都看不出。 
  这些人快,宋启民更快。 
  夹壁中本来埋伏着二十名的弩箭手,现在已有十六名倒下,剩下的四人也已窜出,高呼着夺门而逃。 
  这仅是一瞬间的事。 
  当宋启民发觉墙壁中竟有弩箭手,人也幽灵似的掠去。 
  此起彼落的惨呼声,令人不寒而颤。 
  静——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天山谭道良邪笑遭:“中了我的断魂针,不出十天,魂断人亡,何必作困兽之斗呢?” 
  宋启民发觉自己的腿上插着一根细小的乌针,伤口上略有酸麻之感,想起背上的男孩,不禁鼻头上沁出冷汗。 
  方治退至谭道良身旁,又喝道:“姓宋的,你敢不敢过来跟我一对一决一死战?” 
  宋启民没有回答,慢慢的走了过去。 
  他身旁站着四个人突然出手,手中赫然已有兵器在握。 
  那些兵刃是一只匕首、一只判官笔、一只钢环、—条软鞭。 
  这四样兵刃不是极短就是极长,短极险,长极强。 
  无论长短,都是极难练的外门兵器。 
  看他们的兵器,就知道他们的武功绝不在方治之下。 
  但他们兵器虽已拔出,却几乎连施用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宋启民的身形突然展动。 
  长鞭刚挥出,宋启民已欺入他怀中,反掌一切。 
  这个痞子甩鞭,手抚咽喉,倒下。没有惨呼声,他的脖子已如面条般软软垂下。 
  龙虎钢环一震,寒光四射。 
  突然一道闪电般的紫光迎面而来,钢环落下,这人手抚着脸,而指缝间鲜血向外溢,也没有惨呼。 
  他的脸已变得像是个切成两半的西瓜,浓浓的白点随着倒下的身躯汩汩流出。 
  方治忽然觉得满嘴发苦,额角上已流下冷汗,又开始往后退,他仿佛想退到那八名大汉的身后。 
  这八名保镖似已被吓呆了,低着头噤若寒蝉。 
  天山大侠潭道良早巳惊讶得说不出个屁来,心想,身中断魂针的人竟还有此功力,不禁“叭嚓”的流出满地的尿屎,臭气冲天骚味从他的裤裆里阵阵传出。,宋启民苍白的脸孔渐渐发绿,双腿更是不听使唤的打起摆子,他知道自己的时间已不多了。 
  他大喝一声,强提一口真气,身形暴起四丈之多,向前掠去。 
  才不过眨眼工夫,这仅存十个人的人头,竟奇迹般的落了下来。 
  看到这个场面的只有一个人他是店小二。 
  不过,事后他成为一个疯子,因为没有人相信话。 
  血红的太阳,冉冉的朝东升起。 
  成千上万条的金光,照射在五条通上。 
  早起的人们遛鸟的遛鸟,遛狗的遛狗,却始终没有人发觉到七巧楼内,昨儿个夜晚一场武林突起见的打斗。 
  楼内鲜血早已凝固,遍地的残肢断也失去了踪影。 
  留下的只有一把刀。 
  不! 
  应该说是两把,因为这把乌沉沉刀已断成二截,刀上血迹斑斑,令人胆颤心寒,不忍目睹。 
  扬州,四维巷。 
  天还没有亮,只有远方一点曙光,街道一片冷清。 
  萧索的风缓缓的掠过,此时人们皆在沉睡,只有一间屋子透出一丝光芒。 
  朱家肉铺。 
  屋子里灯光昏黄,空气中有着淡淡的血腥味,里面没有风,很闷,死寂般的沉闷。 
  屋子没有任何东西,只有一个人和一条手脚都被捆住的猪。 
  一把不长不短的刀,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一种很奇异的光芒,说不出的诡谲。 
  拿刀的是——名面容清,衣衫朴素的少年,他眼睛像是天上的寒星,整个人笼罩在一股冷漠无情的杀气下。 
  猪似乎不知自己的死期将近,动也不动,像是安静的睡着,一点也不为将来担心。 
  少、年冷冷的看着它,这条不大不小的黑毛猪,他忽然有个念头,做猪比做人幸福。。因为猪不会自相残杀,只有人会。 
  猪养肥就必须死,人长大了似乎也应该被杀。 
  他永远忘不了那段艰涩痛苦,充满鲜血的日子,就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被成群猎人追杀的滋味。 
  那时他才六岁,就必须受尽折磨苦痛、死亡的威协。 
  他不懂,可是他恨。 
  少年的眸子燃起足以令世界毁灭的怒火,拿刀的手微微在抖,眼前的猪突然幻化成无数张狰狞的面孔。 
  父亲的惨死,仇人得意的笑容,这些不停的在脑海中翻腾,更像针中破的狠刺心底深入,手抖动得更厉害。 
  他须要烈得浓辣之酒,强行抑下喉管的怒火。 
  辛辣得难以人口,可是他还是干了一壶,因为他快被这些水难记怀的记忆逼得将要崩溃了。 
  酒,能让他脑子暂时空白,所以他必须喝,不停的喝,否则一旦清醒他就疯了。 
  远方传来鸡鸣,天大概是快亮厂。 
  少年没有动,猪也没动,他的眼神渐渐冷静,昏黄的灯烛映在他脸上,竟出奇的苍白,没有一丝一毫人气。 
  脚步声从身后缓缓传来,少年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朱老实,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 
  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脸长得方方正正,总是挂着一付诚恳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个好好先生。 
  的确,朱老实——直是个好人,—一个善良的老百姓。 
  他的职业是屠夫,对象是猪。 
  可是有一天,他的刀沾上人的血,十个畜生的鲜血。 
  衣冠禽兽。 
  扬州城里有个土霸王,名叫刘湖,他的名字在方圆百里之内,连三岁的孩童都知道,因为他是全城中最有钱有势的人。。十个人之中,至少有六个人身上的衣服是刘湖绸缎庄买来的,吃的米也是刘湖店里买来的。 
  你随便走到哪里,脚下踩着的可能是刘湖的地,随便看到哪个女人,都可能是刘湖玩过的。 
  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要和刘湖沾上点关系。 
  刘程宝是他唯一的儿子。 
  儿子和他老子一样,好酒好色,狂赌且又烂嫖。 
  但是他犯上一件要命的错。 
  他玩朱老实的老婆。 
  朱老实一刀刀就捅死他,老婆也在羞愤之余上吊自杀,只留下一个女儿。 
  唯一的独子惨死,刘湖发誓要把朱老实大剁八块,四块喂猪,还有四块斩成肉酱喂鱼。 
  刘湖说过的话,几乎没有做不到的。盛怒之余,他还想出一个更恶毒的方法。 
  他给他七天期限,明的是要他为自己安排后事,暗的却是要他深深体会死亡的恐惧。 
  每天一大早朱老实一打开门,就会看到门口有动物的死尸,鸡、兔、牛、马、虎、狮、骆驼。 
  死法都是一样,大剁成八块。 
  七天来看到七种动物的尸体,朱老实的确有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死亡。 
  最后一天,朱老实甚至都备好棺材。 
  死并不恐惧,可怕的是“等死”的滋味。 
  没有人比朱老实体会得更深刻,他几乎在第三天就忍不住,想自我解脱,可是那刘湖却用他女儿的生命来威协他,没有办法,他只能继续等,等死。“ 
  这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狱生活,直到遇上一个人,才完全改观。 
  少年的父亲,宋启民。 
  宋启民并没有杀刘湖,只留下一个让他永远也不敢忘记的教训。 
  没有什么教训比死亡更可怕。 
  他让他了解,什么是死亡。 
  刘湖的财富多得不可计算。玩过的女人不少也是处女,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没有一个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刘湖手下有数百名高手,住的地方更是连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可是却偏偏有人在数百名高手监视和歹毒机关下,悄悄的进来,无声的出去。 
  这个人就是宋启民。 
  他在他的床前墙上用刀写下一句话:“朱老实若死,你一定不能活。” 
  十一个字,字字都像用刀刻在他的心上,他愤怒,简直快气炸了,但是他却怕,死亡的阴影无时无刻的在他头上,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怕得发抖。 
  第二天一大早就更换家中所谓的数百名高手,撤掉朱老实家外的人。 
  后来他后悔得要命,为什么要给朱老实七天期限。 
  所以朱老实没死,甚至活得很好。 
  少年眼神更冷,仿佛化看到的不是猪,是人,仇人。 
  刀光轻绽,冷骤起。 
  “孩子,你在想什么?”身旁传来朱老实的声音。 
  少年摇摇头,淡淡道:“没有。” 
  朱老实又道:“忙完了,一同来吃早点。” 
  少年仅是点点头,并未答话。 
  朱老实说罢,便转身离去……窗纸已白。 
  大地渐露署光。 
  少年双目望着那头半大不小的黑毛猪,突然——他手中的杀猪刀突然一闪,灿烂的光芒,消逝得很快。 
  一道血箭,从那头猪的喉管七寸之处狂飚而出。 
  才不过眨眼工夫,它略为抖动一下即安息了。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胃中像似烯起一团火,身子骨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衫。 
  他的胃在抽搐,一种呕吐的感觉油然而生。 
  于是他一个人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少年虽然不想流泪,但每天早上杀猪的时候,每次看到屠刀的血渍,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他恨。 
  恨那一张张的猪脸,无法变成记忆中那熟悉的脸孔。 
  朱老实又出现了。 
  不过这次的出现,却推了一车滚烫的水。 
  少年默默无语拿着瓢,将桶中的热水一瓢瓢、一瓢瓢的淋在那猪头上。 
  接着便是拔毛、解剖。 
  朱老实人虽老实,然而那把菜刀在他手上可就不一样了,他熟练的取出内脏、猪肠,然后分类。 
  五花肉、上肉、中骨、小骨、猪耳朵、猪蹄膀……。 
  才不过半个时辰不到,一堆堆的井然有序。 
  朱老实道:“孩子,待会儿叫我们家那个丫头煮个猪肝汤,看你!家里是卖猪肉的,你脸色总是那么苍白。” 
  “谢谢你,朱伯伯,我不想吃。”少年胸膛微微起伏不定,似乎他从不说出那么多的话。 
  朱老实摇摇头,拉起少年的手,慈祥道:“走吧!咱们吃饭去。” 
  少年拒绝道:我想磨完刀再吃,你们先吃。“ 
  话一落,便拿起屠刀,“咔吱咔吱”的磨将起来。 
  这种声音说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然而少年的眼神中却隐隐约约的射出快慰的光芒。 
  桌上摆了四样菜,一个汤。 
  猪肝汤。 
  少年此时已换了一袭蓝衫,细目望去还颇“俊”的。一名年约十五六的清秀姑娘见着这名少年,便开口说道:“你看你,一定要等饭菜都凉了才肯吃。” 
  话一落,拉起少年的手,一同入了座。 
  这名姑娘不是别人,正是朱老实的独生爱女朱小苹。 
  或许是从小猪肉吃多了吧,朱小苹显得略有些丰满,坚挺的胸部,结实的肌肉,像是个刚成熟的苹果。 
  少年挟起一块白切肉,眉头一皱,望着朱小苹。 
  朱小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娇道:“宋哥哥,你看着我干嘛,我已经吃了十几年哩,习惯就好。” 
  说的也是,天天吃肉,餐餐都有肉,不习惯也得习惯。 
  但眼前这名少年为什么吃不胖,脸色始终是那么苍白。 
  纸一样的惨白。 
  朱小苹又道:“宋哥哥,你答应人家要出去走走的,可是你每次都骗人。” 
  “今儿个晚上好不好?咱们去河边走走嘛!”朱小苹突又接口道。 
  少年仅是点点头,并未答话。 
  朱小苹暗道:“哼!这个楞小子阴阳怪气的,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看我今晚怎么收拾他。‘’想到自己今晚的计划,朱小苹不禁脸蛋红通通的。 
  少年食量大得惊人,竟吃了八碗之多,朱小苹似乎早巳看得麻痹,因为他很少吃,一天只吃一餐,甚至两天吃一餐。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少年只知道趁着能吃的时候多吃点,他永远无法忘怀从父亲手中接过又冷又硬的馒头,之后,他见父亲的身体一日日的虚弱,脸色一日日的惨绿,终于倒了下去。 
  记忆中的父亲是那么坚强、是如此健壮,他是强者,也是他唯一的亲人。 
  而今自己是个寄人篱下的孤儿,他恨。 
  恨那些夺走父亲生命的人。 
  他更恨馒头,因为一见到馒头就会联想父亲的惨死。 
  因此,他只吃米饭,不吃馒头。 
  一日,朱小苹想换换口味,做了些可口的小笼包、银丝圈,还有白胖胖的馒头。 
  结果少年呕吐了三天三夜,连胆汁、苦水都吐了出来。 
  从此以后朱小苹再也不敢做馒头。 
  少年轻的打了个“饱嗝”,淡淡道:“谢谢你,小苹,我吃饱了。” 
  朱小苹嗲声道:“你这个人真是奇怪,自己人还客气什么!”一想到自己说溜嘴,朱小苹脸儿更红了,“我到前头招呼客人。”少年说罢便起身离座,缓缓朝大门行去。 
  穿过一条回廊、二条走道,少年便来到大门。 
  说起朱家肉铺,全扬州百姓个个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好耶!” 
  朱老实不但不会偷斤减两,相对的,还会多称些给顾客。所以朱家肉铺的招牌已挂了十几代了,生意之好,可想而知。 
  只是每个人都会问:“这个少年是谁?” 
  因为朱老实熟悉的人都知道,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并没有儿子。。朱老实总是回答:“这是我一个远房亲戚。” 
  少年来到摊前,从不拿起那把既大又厚的菜刀,他一向只是帮忙秤斤、打包与收银子。 
  所以在别人的心目中,他是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 
  “王大妈早啊!今儿个要点什么?‘’朱老实总是那么亲切的招呼客人。 
  王大妈是四维巷的名女人,她是个老鸨,也是个寡妇。 
  别看她年过四旬,她的腰仍然坚挺纤细,她的腿仍然修长笔直,她的胸膛仍然可以埋藏很多男人的生命。 
  她手底下的姑娘,个个可谓千中选一。想吟诗作对的,王大妈有。想论琴棋诗画的,王大妈也有。只想饮酒寻欢的,王大妈更是有。 
  王大妈今儿个穿了件血红宫装,略施了些脂粉,她望了望朱老实身后的少年,微笑道:“我想要点什么,你能给我什么!只要你给我的我全都要。” 
  朱老实困窘道:“王大妈,你明知我没读过什么书,就别跟我绕口令了嘛!” 
  王大妈娇声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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