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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的色彩-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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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跟您走了,一起找点乐子去。” 
     
    ①即“经济”,对当地人来说,这是个闻所未闻的新词。详见后文。——译者注 
    ②在英语里,榛子树枝(hazel rod)也叫“探索树枝”(divining rod或者dowsing rod)。传说中,人们只要手拿一根“Y”字形的榛子树枝,用手握住“Y”的杈,那么底下的那根“1”字形的树枝就能自动震动,并指向有水的地方。——译者注 
     
    乞丐的姿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陌生人于是踏实多了。他又查了查手上的小册子。 
    “我希望被带领着去一间酒店、客栈、公寓、酒馆、招待所、旅舍。”他说。 
    “啊?都去啊?”瞎休伊吓了一跳。 
    “?”陌生人不明白。 
    休伊觉着一群女鱼贩子、挖蛤蜊的、还有闲着看热闹的人正饶有兴致地望着他们。 
    “听着,”休伊说,“我知道一家不错的客栈,一家客栈,您看够用吗?”一想到大金币有可能从手心里飞走,他就全身直哆嗦。就算贼头子伊默尔把其他所有财宝都没收,无论如何,这一枚他一定得扣住。休伊断定,这个装着陌生人行李的大箱子里肯定也满是金币。 
    这个四眼人看着手上的小册子。 
    “我十分乐意被带往一间‘酒店’,意为‘休息之地’;‘客栈’,意为……” 
    “行了,明白了。来吧!” 
    休伊马上答道。他捡起一个包裹,快步走开。陌生人迟疑了一下,还是跟着他去了。 
    休伊心里打起了算盘:把这个陌生人带到破鼓酒家,轻而易举,真是好运气,伊默尔肯定会赏给自己点什么。然而,虽说这个陌生人一脸好脾气,休伊总觉着他身上有那么点儿东西让人不舒服,而且,猜不出他到底是哪路人。倒不是因为那多出来的两只眼(虽然确实够奇怪的),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休伊回头看了看他。 
    这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漫步在大街上,四下张望着,对一切都十分好奇。 
    休伊终于知道“别的什么东西”是什么了,他差点儿叫出声来。 
    他刚才看见的那个仿佛扎根在码头边的大木头箱子正迈着小跳步,一路跟着它的主人。休伊慢慢地弯了弯腰,要是动作太突然,说不定他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那两条直哆嗦的腿。弯下腰,他就能看见箱子底下的情形。 
    箱子底下长了好多好多条小短腿儿。 
    休伊慢慢转过身,小心翼翼地往破鼓酒家走去。 
    “奇怪。”伊默尔说。 
    “他有个这么老大的木头箱子呢!”瘸子瓦补了一句。 
    “不是做买卖的,就是个探子。”伊默尔说。他从炸肉饼上撕下一片肉,抛到半空,肉还没触到屋梁,顶棚角落阴暗处飞出一团黑影,扑过来,把肉叼走了。 
    “不是做买卖的,就是个探子。”伊默尔念叨着,“我倒希望是个探子。从探子那儿赚的钱是一般人的两倍:按正常情况收他一份钱,把他举报上去又能得一笔报酬。你觉得如何,威瑟?” 
    安科—莫波克的第二大盗贼站在伊默尔对面,独眼半睁半闭,耸耸肩膀。 
    “我在船上查过了,”他说,“这船是艘自由商船,刚跑了一趟布朗群岛。岛上住的都是野人,根本不懂什么叫探子,遇上做买卖的,估计煮煮就吃了。” 
    “他有点像做买卖的,”瘸子瓦搭讪着,“就是不够胖。” 
    窗口响起一阵翅膀扑动的声音,伊默尔拖着肥大的身躯离开椅子,走到房间另一头,带过来一只大乌鸦。他把系在乌鸦腿上密封着的信筒解下来,乌鸦便飞向藏在屋梁处的同伴那里去了。 
    威瑟一点都不喜欢它们。谁都知道,伊默尔的乌鸦对主人忠心耿耿,伊默尔如今的得力助手威瑟当年曾经试图夺取安科—莫波克贼伙老大的位置,结果,这些乌鸦让他丢了左眼。当然,他没丧命。伊默尔从不因为谁有野心而忌恨谁。 
    “来自BI2。”伊默尔说着,把小信筒扔到一边,打开里面的小纸卷。 
    “老猫高林,”威瑟马上说,“在小仙庙那边的铜铃塔上盯梢。” 
    “他说休伊把那个陌生人带到破鼓酒家去了。好啊,巴不得呢。布罗德曼是……我们的朋友,对吧?“哼,”威瑟说,“他看见好买卖就是朋友。” 
    “你的那个高林也照顾过他的生意。”伊默尔高兴地说,“信上提到一只长腿儿的箱子,要是我没看错这笔草字的话。” 
    说着,他从信上抬眼望望威瑟。 
    威瑟把眼睛移向别处。“我得好好管教管教他了。”他冷淡地说。他往椅子背靠了靠,一袭黑衣,那淡漠的姿态,宛如边缘地的黑豹伏在丛林的枝干上。瘸子瓦看着他,心想,用不了多久,那位登在小仙庙顶上的高林也得在“远地”的多重空间里“成仙”。他还欠瘸子瓦三个铜子儿呢。 
    伊默尔把信揉成一团,扔到屋角。“我想咱们待会儿就溜达到破鼓那边看看,威瑟,还能尝尝那儿的啤酒——既然你们的人觉得那么好喝。” 
    威瑟什么都没说。做伊默尔的助手,那感觉就像被人用薰了香的鞋带子一下子一下子地慢慢抽死。 
    双城安科…莫波克是“环海”周边城市之首,自然也成了乌合之众的老窝:歹徒、盗贼、联手经营的买卖人,等等。这正是这座城市如此富足的原因之一。河的逆时向那边,莫波克迷宫似的巷子里住着许多地位卑贱的住户,这些人常为城中相互争斗的团伙“兼差”,赚些外快,弥补微不足道的收入。所以,休伊和双花一走进破鼓酒家的院子,这些“兼差”中的小头目便得知:有钱人进了城!一些比较细心的探子还传来口信,说那个进城的陌生人带着一本小册子,小册子总能提示他该讲什么话:还说那个陌生人带着一个会自己走路的箱子。 
    
    这消息立刻被大家判定为不可信:有这么大本事的魔法师,从来不会走近莫波克船坞一里之内。 
    这会儿正是城里的一部分住户准备起身、另一部分正要躺下睡觉的时候,破鼓酒家里客人寥寥,没几个人看见顺着楼梯走进来的双花。他的“行李”也随即出现在他身后,开始满怀信心晃晃悠悠地步下台阶。一见之下,坐在粗糙木桌旁的酒客像一个人似的低下头来,疑心重重地盯着自己的酒杯。 
    休伊带着双花和“行李”走过吧台,布罗德曼正在那儿冲着打扫吧台的小侏儒发脾气。“那是什么玩意儿?”布罗德曼问。 
    “别问了。”休伊小声说。双花已经开始翻他那本小册子了。 
    “他干吗呢?”布罗德曼双手叉腰。 
    “这小本子教他说话。怪吧。”休伊咕哝着。 
    “小本子怎么能教人说话?” 
    “我希望有一处住所,一个房间,一间宿舍,招待所,包伙食的招待所,你们的房间干净吗?一间有窗户的房间,你们这里住一晚多少钱?”双花一口气儿念下来。 
    布罗德曼看了看休伊,休伊耸了耸肩膀。 
    “他是个大款。”休伊说。 
    “你跟他说,我们这儿住一夜三个铜子儿。还有,他带的那个东西得放马房里头去。” 
    “?”陌生人没听明白。布罗德曼伸出三根粗粗红红的手指头,陌生人脸上立即现出恍然大悟的灿烂神情。他把手伸进钱袋,把三枚大金币放进布罗德曼的手心里。 
    布罗德曼呆呆地望着金币。这些金币足够买四个破鼓酒家。他看看休伊,休伊没反应。他又看看这陌生人,咽了口唾沫。 
    “哦,好的!”布罗德曼的嗓音高得不自然,“当然,我们还包伙食……呃……明白吗,就是给你吃的。你,吃,懂?”他边说边比划。 
    “屎?” 
    “差不多……”布罗德曼的汗都下来了,“我想你得查查你的小本子。” 
    这人打开小册子,手指头点在其中一页上查找。布罗德曼好歹也识点儿字,偷眼往小册子上瞅了几眼——跟天书一样,完全看不懂“食——物!”陌生人念道,“找到了!炸肉饼、土豆烧肉、排骨、炖锅、蔬菜烧肉、杂烩、肉馅儿、肉片儿、小蛋糕、小饺子、牛奶冻、果汁冻、粥、加香肠……或者不加香肠、配豆子……或者不配豆子、精美小菜、果子冻、果酱、杂碎。” 
    
    说完,冲着布罗德曼露出满脸笑容。 
    “这些你全要?”布罗德曼这个老板话音直颤。 
    “他就这么个说话法儿,”休伊说,“别问我为什么。他就这样儿。” 
    这会儿,屋里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这个陌生人,除了巫师灵思风。他坐在最暗的屋角,慢悠悠地喝着一杯非常淡的啤酒。 
    他盯着陌生人带的“行李”。 
    “保安队员”灵思风。 
    看看他吧:像大多数巫师一般瘦得皮包骨头,穿一袭暗红色长袍,袍上缀着绣有神秘魔符的金属片。也许有人会把他当成从大法师手下逃走的学徒——或是因为傲慢,或是忍受不了单调的生活,或是出于恐惧,再不就是情思俗念未断。然而,灵思风脖子上戴着一根链子,上面坠着个八角形的铜片,这表明他是“幽冥大学”的毕业生。这是教授魔法的高等学府,它那超时空的校园从来没有确定的方位。该大学的毕业生前程远大,至少也会成为一名法师。但灵思风自打碰上一回倒霉事之后,脑子里就只剩下一句咒语了,于是只能徘徊在镇上,靠着天生的语言天赋混口饭吃。他不愿意循规蹈矩好好工作,但他脑子好使,像只聪明的耗子,遇上什么都过目不忘。他认得出有智慧的梨木。他这会儿盯着看的正是这样一块木头,灵思风觉得简直难以置信。 
    
    一个大法师,费尽时力,最终也只不过能够得到小小一柄由有智慧的梨树木材制成的魔杖。 
    有智慧的梨树只在施过古代魔法的土地上生长。环海一带的城市中,这样的魔杖或许只有两把。 
    可眼前,一个梨木大箱子!…… 
    灵思风算计着:即使这个箱子里面塞满蛋白石星星——这“珠” 
    的价值也赶不上“椟”的十分之一。他脑门上的一根筋开始跳动起来。 
    他起身,走向吧台那边的三个人。 
    “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吗?”他主动问道。 
    “一边待着去吧,灵思风。”布罗德曼喝道。 
    “我想,要是能用这位先生的家乡话和他说几句,大家都省事。”巫师温和地说。 
    “他自己不也能说得挺明白的嘛。”布罗德曼说道,但也往后让了几步。 
    灵思风朝陌生人谦和地笑笑,试着说了几句火兽语。灵思风以自己流利的火兽语为傲,这个陌生人听了却一脸迷惑。 
    “你这肯定不管用。”休伊颇有见识地说,“看见他那个小本子了么?小本子能告诉他怎么说话。肯定是法术。” 
    灵思风又换用布罗格雷夫官话,然后是凡格麦施特语、萨米特里语,连黑乌路古语都用上了——这种黑乌路古语没有名词,惟一的一个形容词还是个脏字。陌生人听了每种语言后,都礼貌地表示自己不懂。灵思风孤注一掷,讲出一种异域语言“特洛博”,那陌生人听了,绽放出兴奋的笑容。 
    “终于……”他大叫,“先生,这真太棒了!” 
    (当然,在特洛博语里,“这真太棒了”的说法是这样的:这是“像由阿瓦亚瓦山坡下面钻石树林里最高的一棵钻石树经过斧头和火焰不懈打造所制成的独木舟这种一辈子只能见一次的事啊”!)“这一大长串儿都什么意思?”布罗德曼疑心重重。 
    “老板说什么?”矮个子陌生人问。 
    灵思风咽了口唾沫。“布罗德曼,”他说,“来两杯你们最好的淡啤酒!” 
    “你能听懂他的话?” 
    “哦,当然。” 
    “快告诉他,告诉他我们欢迎他!告诉他,早餐每顿只收……嗯……一个金币。”看布罗德曼这会儿的表情,他心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斗争。终于,一阵慷慨的冲动之下,他又补了一句:“你的饭钱免了,都在这里头。” 
    “先生,”灵思风对陌生人淡淡地说,“您要是还待在这里,不出今晚,不是挨刀,就是被毒死。别,别板脸,继续笑,否则我也跟您一个下场。” 
    “哦,得了吧。”陌生人往四周看了看,“这儿看上去挺不错,地道的莫波克小旅馆,我听别人提过多少次了!瞧这些巧夺天工的老房梁,还有,这儿的房价也便宜!” 
    灵思风飞快地往四周扫了几眼,怕万一是河对岸魔法营地的魔咒泄漏,已经把他们变到别的地方去了。不,他们仍然在破鼓酒家里,墙壁满是烟熏的黑斑,地板是陈年灯芯草加不知其名的甲虫的混合物,沤着卖不出去的酸啤酒。他努力把眼前的景象往“巧夺天工”这个形容词上靠。 
    其实按特洛博语里的说法,这个词更准确的译法应该是,“设计得宛如奥洛海半岛上吃海绵的侏儒居住的小巧的珊瑚阁一般精美奇妙”。 
    他把心思从词语上拉回来。 
    陌生人接着说:“我叫双花。” 
    说着伸出手。旁边的三个人本能地低头看看他手心里面有没有钱。 
    “幸会。”灵思风道,“我叫灵思风。嘿,我没跟您开玩笑,这地方很危险。” 
    “太好了!我就想待在这种地方。” 
    “啊?” 
    “杯子里盛的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啤酒。多谢,布罗德曼。是的,这叫啤酒,明白?啤酒。” 
    “啊!多么有代表性的饮料!一小枚金币够了吧,您说呢?我可不想惹事。” 
    钱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一半了。 
    “咳,咳,”灵思风干咳了两声,“不,我是说,当然惹不了事。” 
    “那就好。您说这里危险,那么您的意思是,勇士和冒险家们一定常来这里吧?” 
    灵思风想了想,“是……吧。”他应付了一句。 
    “太好了!我若能见着他们就好了。” 
    巫师灵思风茅塞顿开。“啊……”他说,“您是来招雇佣兵的么?”(特洛博语是这样说的:您是想用最丰盛的奶果子饭雇战士为部落而战么?)“哦,不。我只是想见见勇士们。这样等我回家的时候,我就能跟别人说我见过他们了。” 
    灵思风想,要是双花真的见全了破鼓酒家的常客,他就回不了家了。除非他的家正好在河的下游,这样他的尸首还能顺水漂回去。 
    “您家住哪儿?”灵思风问,他注意到布罗德曼溜到后面的小隔间里去了,而休伊坐在近旁的桌边,怀疑地望着他们俩。 
    “您听说过贝斯·佩拉吉城么?” 
    “嗯……我学特洛博语时间不很长。我最近才……您看……” 
    “哦,贝斯·佩拉吉不在特洛博。我会讲特洛博话,是因为我们那边的港口有很多特洛博水手。 
    贝斯·佩拉吉是阿加丁帝国最大的海港。” 
    “不好意思,完全没听说过。” 
    双花眉毛一扬,“没听说过么?很大的港口啊,从布朗群岛启程,顺时向航行大约一个星期,就到了。您没事吧?” 
    他赶紧跑到桌子那头,拍着灵思风的后背。灵思风被酒呛着了。 
    那是衡重大陆! 
    三条街之外,一个老人正把一枚硬币扔进一小碟酸液里,然后慢慢搅动。布罗德曼等得很不耐烦。在这样的屋子里,他觉得惴惴不安:到处摆着大桶,烧杯里的液体咕噜咕噜地冒着泡,一排排架子上摆着的东西影影绰绰,看上去像是头盖骨和某些奇异生物的标本。 
    “好了没有?”他问。 
    “这样的事不能图快,”老炼金术士一脸怒气,“分析总要花好长时间。啊……”他戳戳小碟,硬币躺在一汪碧绿色的液体里。他在一张羊皮纸上列开了算式。 
    “太有意思了……”他最后发了话。 
    “是真金吗?” 
    老人撇撇嘴。“那要看你怎么说了,”他说,“如果你的意思是:这硬币和……比如和我们面值五十块的镚子儿相比,是否是同一种东西?那么,答案是否定的。” 
    “我就知道!”布拉德曼吼道,转身要走。 
    “我想我可能没说清楚。”炼金术士说。布罗德曼生气地又转回身来。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看,这么多年,我们使用的硬币,铸造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掺了各种各样的杂质。 
    一般的硬币里,金的成分只占十二份里面的四份,其余的都是银、铜……” 
    “又怎么了?” 
    “我是说,这枚金币和我们用的不一样,因为它是纯金的!” 
    布罗德曼一路小跑地离开了。炼金术士盯着天花板,盯了好半天。随后,他拿出一张非常小的羊皮纸,在杂乱的工作台上找到笔,写了一个简短的便条。写好后,他走到笼子边,里面是他养的白鸽、黑公鸡和其他一些试验用的动物。从其中一个笼子里,他捉出一只皮毛油光水滑的老鼠,把写好的便条封在小瓶里,捆在它后腿上,放它走了。 
    
    老鼠在地板上四处嗅了嗅,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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