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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所有的事情,李莎大概只花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不得不佩服她的专业,反观我自己,在这两分钟里除了精虫上脑之外,我似乎什么也没做成。为此我羞愧得要命,但是我又很快的安慰自己说,人家是专业人士,而我只是半路出家的,不丢人。
李莎最后检查了一下枪械,说:“对不起,防弹背心只有一件。不过我们俩保持好队形的话,一般情况下你中枪的危险比我低很多。”
我笑了笑,说什么对不起呢,在只有一件防弹背心的情况下当然是你用,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她地装备很齐全。而我呢,除了我自己的92式手枪,李莎给我的CZ100之外,最先进的装备大概就是雪冰魂留给我的军用手提了。除此之外,就是可以随时和后台联系地跳频耳机。但是我现在不能随便用。我现在是跟一个杀手搭档,而我的伙计们则是警察。
装备换好之后,李莎把她的箱子放在了木屋的角落里,在上面设置了密码。我看到密码锁上地数字显示为180,忍不住问她这是什么意思。李莎很耐心的回答说。如果180分钟内我们不能回来,箱子就会自动爆炸,销毁一切地证据。
我说:“这可不行,万一林场的工人来了怎么办?”
李莎看了我一眼,这似乎不是她平常考虑的问题。不过既然我提出来了,她说:“那你把它提到外面去吧。”
我靠,虽然我知道还有约3个小时这东西才会爆炸。可是提着这玩意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挺虚的。我早就说过,有些事情,是不适合我,而且我也不喜欢做的。
我知道一旦出去了。我们就要保持好互相掩护协调的队形,那就没时间问什么了,我宁可耽搁一点时间,也要先把我地疑问搞清楚,大不了时间不够我们回来拿箱子就是。
我说:“现在可以说了吧,你到底对我隐瞒了什么?”
李莎看了看表,涂了化妆油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来,她的语调也似乎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说:“和你打架的那个家伙,出手地套路很像新龙组的三号人物虎彻。但是据说没有人见过虎彻的真面目。”
我点点头。这个和小二传给我的资料分析很接近,但还不是重点。
李莎接着说:“那两个老外。最后阻止另外两个人动手的那一个叫马可士,是我们业内很有名的杀手经纪人。他不认识我,但是我曾经有两单生意是从他手里接下来的。准确的说,经纪人和杀手是不会直接见面的,这是行规。经纪人手里有杀手的部分资料,根据雇主地具体地需要挑选不同作案风格的杀手,杀手完成任务以后,经纪人通过特殊地方式通知杀手到指定的地方拿钱。这些都是行规。但是坐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黄种人,英文代号lightinwolf,也就是电光之狼。国籍不明,在杀手榜上的排名是第五位。杀手经纪人和杀手同时出现在一起,这在行内绝对是很逆天的事情。要么就是死神那一级的BOSS修改了游戏规则,要么就是组织内部发生了重大的变动。”
我就问:“那你怎么知道那个马可士就是经纪人?”
李莎简单明了的说:“因为我任务失败以后,抢先违反行规窃取了经纪人的资料,所以我才知道组织指定了地狱食人魔来对付我。”
电光之狼第五?我那个汗啊。那一次我们对付地狱食人魔都差点应付不来,李莎也是借助了雪冰魂的力量在最终搞定,既便如此,她的搭档还重伤落入了杀手组织的手里,她自己也落得了一个亡命天涯的下场。可那家伙只不过排名第八,眼前竟然有一个排名第五的家伙,就凭我们两个人,那不是找死吗?
我吞了一口口水,说:“那你到底是打算干什么?”
李莎冷冷的说:“马可士刚才已经看穿了我,我必须将他杀掉。这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但是要在他和组织联系,把杀我的基金调用之前。如果马可士还没有把地狱食人魔任务失败之后的基金转给电光之狼,或者说电光之狼对这个任务没有兴趣的话,我杀了马可士,就算和电光之狼正面对上,他也不会杀我。”
我晕,我觉得这不大可靠。她说的都是行规,但是马可士和电光之狼碰在一起就已经违规了,指望杀了马可士,电光之狼就对李莎视如不见。这太不现实了。电光之狼?晕,我怎么老想到“电车之狼”?要是这个电光之狼只是HGame里面那个猥琐的电车之狼,那我们无疑就安全多了。我说:“要不我们报警吧。”
可耻啊可耻。若干年前,我在街上遇到一起车祸。发现一个自杀的小混混,当时我就对雪冰魂说,我们报警吧。那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身为警察地意识,貌似现在我又忘记我是一个警察了。
李莎不想理我,没有从门口走。而是推开窗子像一个幽灵般的跳了出去。
什么意思啊,难道报警都不可以?我用脑子想就能明白,警队要行动,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上级的命令。这可不是一两个钟头就能搞定的事情。难道我要跟林森说,我有杀手地内幕。马上采取行动?就算他肯信我,但是要搞定这个什么电车之狼,光靠我们小队现在的实力恐怕会损失惨重。那么,请他申请军方的特战队?靠,搞定了那些东西,那几个家伙早就不在那里了。或者,我们早就挂了。
杀手经纪人。排名第五位的杀手,新龙组地重要人物,这些人搞在一起来是想做什么?我很想知道这个问题,一旦搞清楚的话,我就发了。前提是。我能活过李莎手提箱上面限定地三个小时。我靠,这一次真的很危险啊。3个小时?她为什么不设置成30个小时,不,要是设置成30天不是更好吗?
李莎已经行动了,我估计我不是很称职,可是我得当好她的搭档。这是我自己要求的。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把她打晕,然后扔到雪冰魂的基地里去。杀手组织再牛逼,总不至于敢去打军方地基地吧?
我很快跟上了李莎,并且保持了一个最合理的距离。和她形成狙击手搭档惯用的队形。
我还有很多问题。比如说,那个电车之狼作为一个顶尖的杀手。他最喜欢用什么样的方式杀人?他最擅长地是什么?枪械?近距离还是长距离?或者他有别的喜好?用刀?貌似我用三棱刺杀人的时候那也挺刺激的,希望别人不会用这一招来对付我。或者说,他还有别的特长?比如说话说死人的?要是这样的招式的话,我觉得我可以试试跟他斗一斗。
不过我要是这么跟李莎说的话,她一定不会觉得我幽默,说不定又给我一脚。
我们在雨里快速的奔跑着,她戴着夜视镜,但是我没有。我所能利用地,就是用她给我那个具有夜视功能地望远镜观察好行进路线,然后凭借判断前进。森林里本来就很黑,何况还是雨夜,一路上摔了多少跤我根本记不清楚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本来也不能保持得太近,但是她从来没有停下来等我,还是让我觉得很幽怨地。
我看过电子地图,最适合对湖边旅馆进行狙击的,是湖对岸的山上。距离约600米,稍微远了一点,但是SSG的有效射程和精准度足够保证李莎命中目标。除此之外,就是旅馆北面的山头,距离400米左右,近得多,但是山顶缺少植被,更容易被发现。
李莎最终还是停下来等我,因为我们需要共同观察和商议伏击的地点。我再次打开了雪冰魂的手提,首先确定了我们自己的位置,但是笔记本提示,就在湖对岸的山头上,卫星发现有定位装置存在。也就是说,那里已经有人伏击了,而且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很可能是警方的人。
这样一来,我们不但不能再去湖对岸,就连北面的山头也不能去,因为山上的路径完全暴露在湖对岸的监测视线之下。而且我相信,如果是警方行动的话,肯定不止一个伏击点。
我用笔记本扫描了一下,果然在北面山头的侧面也发现了一个伏击点。这个位置很贼,如果不是雪冰魂的笔记本通过军方的卫星探测到微弱的电子信号的话,我们根本发现不了。警队和军方比装备,不管怎么样,总是要吃亏一些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可以算我人品好。如果没有雪冰魂提供的这个东西,我和李莎盲目的行动的话,有可能在击杀马可士之前,先被警方击杀……这时候貌似我站的立场就不是警队了。
我们还有一个选择:旅馆西面的锯木厂,准确的说,废弃的锯木厂。直线距离只有300米左右,对狙击手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距离。
可是我们已经别无选择。
我不管了,我戴上耳机,通过备用频率连线小二,我必须搞清楚,今晚上是那一组人行动。看看有没有机会利用自己的同行来帮这个忙。
第二季 万丈红尘
第一六二章 到底是错在哪里?
锯木厂距离旅馆的直线距离是300米,但那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锯木厂靠旅馆的这一面是一个几十米高的断崖,是土质的山壁,上面也稀稀落落的长着一些树木,不过我觉得要是没有传说中的轻功,想从这个山壁直接上到断崖上面,是不太现实的。
我和李莎选择了绕路。
我要说,今晚的伏击机会很不好,既然已经有警方的狙击手就位,那么在旅馆附近很可能都已经布置了警方人员。我现在的行为,不光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可是李莎不肯就此罢手。想一想她也没什么错,警方未必能帮她解决马可士和电车之狼,如果他们仅仅是被抓起来,他们有的是机会从监狱里传递出信息,她一样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这段时间以来,我最怕的就是李莎的真面目在杀手组织眼前暴露,但是今天这个偶然的意外,还是让我最怕的事情发生了。所以,不光李莎不肯就此罢休,我也不能让那两个家伙活着出去。
我不知道马可士是怎么看穿李莎的身份的,我跟那个大块头打架的时候,李莎只是盯着大块头在看。就这他也看得出来?看来,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或者说,他们身上都有某种旁人觉察不出来的气息?
干掉马可士和电车之狼,哦不,人家叫电光之狼,但是我觉得还是电车之狼亲切些。干掉这两个人是李莎活下去,并且救出她的搭档,帮助我铲除活跃在这个城市的杀手组织的关键。===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留在旅馆里,但是李莎坚信他们还在。她认为他们应该还在等什么人。OK,既然她坚持,那么我支持。
警方没有在锯木厂这边布置人手。或许他们认为那道断崖可以断绝目标的逃路,或许另有打算。这个伏击位置并不好,最大的问题是容易暴露。唯一有利的条件是雨下得越来越大。这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程度地掩护。但这同样也会影响李莎的射击精准度。
结局会怎么样?
我一直努力的使自己地情绪保持稳定,我做到了。我们把树枝盖在身上作为掩护,渐渐地。在雨里我们似乎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李莎选择了一个最佳的位置架好了狙击步枪,而我趴在她地身边用望远镜观察大环境。
小二给我回话了,他侵入了市局的机密行动档案,但是总部的家伙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菜,几乎在第一时间就锁定了他。虽然在李真淑的帮助下他们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和地址,但是窃取的信息非常有限。他唯一能提供给我地情报是,这是一场由刚刚提升为副局的高空领导的行动。
高空。这个城市的警务系统里神一般的人物。他现在创下地。是警队历史上最年轻的副局职务记录,同时也是最年轻的三级警监记录。也许不会再有人超过他了。很难想象我还和这样的人物同桌吃过饭。对我而言,高空就是一个超级BOSS,而对于高空而言,我恐怕连蚂蚁都算不上。最多只是一粒灰尘。而他也不可能记得我。
(注:这里提到的高空的警衔和职务为虚构,不必对照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况。)
我不知道高空亲自带队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这肯定是一个很重大的行动。在雪冰魂的军用手提上,我只能查到那两个狙击手的位置,因为他们使用了卫星定位系统。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地发现。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高空带地队伍已经屏蔽了全部的通讯工具。他们可能已经散布在了旅馆地周围。高空的行动在上午我上班的时候就已经展开了,也就是说,我和李莎现在完全可能处于他们的行动网中间。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既然高空是这么牛逼的一个人,楚局应该放手把警队交给他才对。真的。高空能坐到今天的位置。上面有人是肯定的,但是他也绝对是一个实力派人物。先不说他在警队的亲信有多少。光是他主管的刑警队,这些年来破获的案子数不胜数,他也差不多成了百姓口中的包青天一类的人物,不,是大神。他是这样的年轻有为,这个城市的警队完全交给他应该是所有人都可以放心的。
当然,我这样的想法可能很幼稚。也或许就是因为高空这样的牛逼,空降下来当正局的楚局才迫切的需要林森另外拉起一支队伍来掣肘于他。而且现在楚局又当上了主管政法的副市长,他在用高空的同时,另外组建一支秘密部队,对于权谋的合纵连横而言,非常的有必要。想一想,其实林森这个角色其实挺不光明的,我倒是还没到那个级别,所以我自己就不必觉得有什么不光彩的了。
我觉得对我个人来说,管他什么市长局长的,高空再牛逼关我个鸟事啊,他又不可能提拔我。我们这种小人物,上面怎么交待,我们就怎么做,混口饭吃而已。但是,稍微往深处想一想,我又觉得心里总有一阵一阵的寒意…………如果我一直待在档案股,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我已经被林森拉上了船,这条船的沉浮,和我可以说是息息相关。我现在有了十来号人,还可以有点签单的权利,但是这些东西在楚局高空那样的人手里根本屁都不是。
也许什么时候,别人突然反过手来,“啪”的一下就把我们拍死了,而且怎么死的我们都不知道。说不定,死之前都还在为别人卖命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当上这个小队长之后一点都没有真正高兴过的原因,从本能上,我就很恐惧这样的生活。和李莎的生活比起来,这样的生活貌似是在阳光下,而且要平静得多,可是和他们那种你死我活的生存法则比较起来,我觉得我这种生活既没有边。又没有谱。如果我永远都浑浑噩噩,想要混吃等死,也许有一天。我就会混到号子里去。谁说得清楚呢?
说不定。今晚过后我就有机会进去。我说了,我现在和李莎搭伙做的事情,不但违纪。而且违法。如果最后出现什么不可预料地结果,我被高空的兄弟逮到,又找不到可以交待得过去的理由地话,也许明天肖就可以去探监了。那时候,除了告诉她可以考虑一下那只海龟之外,我恐怕也找不到别地话跟她说了。
那么,现在把李莎一个人丢在这里。不去管她的死活呢?毫无疑问,这对我要好得多。我不用再面对那些超级赛亚人一样的杀手,更不用考虑万一警队地同仁围上来时,我要不要向他们开枪。
我不知道我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做了很多我原本根本不会做的事情。我这样帮李莎有好处吗?答案是否定的。占她的便宜吗?嗯。她可不像肖那么傻,我就看到了一眼,都挨了她的一记撩阴腿。别的就更不用说了吧。那我干嘛还要帮她呢?为了自己的前途?前途这种事情,在我看来有点没谱。那么,还有什么别地?如果是害怕受到她的威胁,趁她现在对我毫无防范的时候干掉她不就一了百了吗?反正她身上也有命案对吧,我是警察,我这么做也是尽忠职守。
我可能做得出来的,所以我只能不去想这个问题。当然,我也为自己留下来找了一个很合理的理由…………要是我突然开溜地话。李莎一定会翻脸干掉我的。我总需要一个理由。不管这理由是否合理。而我始终也做不到那种绝对的理性啊。
这个世界很安静,除了雨声。===我现在什么也听不到。耳机已经被我关掉了,虽然我们的频率和高空他们不同,但是既然他们全都屏蔽了,我再用只有暴露自己的可能。我不时的用望远镜观察旅馆周围的情况,也不时的观察一下自身周围的状况。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旅馆那边还是什么动静也没有。这好像是一场狩猎,只是,我说不清楚现在谁是猎物,谁是猎人。也许,谁最先沉不住气地话,原本地猎人和猎物的关系就会突然发生逆转。
现在,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那就是我们不需要回去拿李莎地行李箱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很火爆,不换也好。
我们守候了足足两个小时,算上路上耽搁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城市里的夜生活也差不多上场了。旅馆那边终于有了动静。动静来自外部,一辆凯迪拉克CTS…V沿着森林中的砂石路面缓缓的开进了旅馆的停车场。我个人是非常欣赏凯迪拉克这个汽车品牌的,要是有人送我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