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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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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棵树,如果生长在原始森林里,就不容易被人注意,因为周围都是树;但如果是栽在公园里,临近草坪,那感觉可就不一样了,许多人会说:“这儿有棵树,多漂亮啊!”还会有许多人愿意在树荫下喝茶聊天极目远眺摆姿势拍照片寻找浪漫的感觉。

  我想起给儿子读过的一个童话《小王子》,小王子住在一个星球上,那个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花,于是小王子很爱很爱那朵玫瑰花。后来小王子来到地球上,见到一个大的玫瑰花园,那里面有千万朵迎风招展的玫瑰花,小王子立刻就觉得自己原来那朵玫瑰花不稀奇了。再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狐狸,狐狸告诉他——虽然所有的玫瑰花都是一样的美丽,但假如他选中了其中一朵玫瑰花,给她浇水,熟悉她的味道,慢慢地这朵玫瑰花在他的眼中和其他的花就不再一样,因为他和这朵花有了感情,有了感情就会格外珍惜。

  我想青青在演艺圈那个大玫瑰花园里,只是一朵太不起眼太朴素的玫瑰花了吧?所以她选中了我?选中了我这个小小的星球?在我这个星球上,她是惟一的一朵花,是我要用玻璃罩罩起来奉养的花!我这么一想,不仅原谅了她,而且还有些怜惜她,就是那种“怜香惜玉”的“怜”和“惜”。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0

  CD里播着莎拉·布莱特曼的《告别的时刻》——TIME TO SAY GOODBYE——那种甜蜜的忧伤,华丽的再见!多么奢侈的离别滋味啊!!!

  青青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步履轻快,像一只在晨曦的树枝间跳来跳去的小松鼠,她收拾了一个简单的双肩背书包,还有一个圆球型的化妆包,最后拖出来的是一只路易·威登的旅行箱。我坐在沙发上,像一个兄长一样看着她,我知道我们已经到了告别的时刻——她要动 

身去剧组了。据说为了节约拍摄成本,拍摄地点选在小西的家乡。

  我的粉红情人,她就像我的一个梦,我想伸手抓她,但根本不可能抓住。我发现事到临头,我竟然一点都不恨她——我甚至要感谢生活,让我枯燥乏味的生活中出现了青青,她富于心计,但她并不招人讨厌。我愿意帮助她,假如我是李嘉诚或者霍英东,我愿意给她整个王国,可惜我不是,如果说要恨,我只是恨自己能够给她的太少,以至于不能把她留在身边。当然,我希望他们的电影能拍成功,这样我也有点面子,没准儿哪天一不留神改行做了专业出品人也未可知。但现在一切都不是那么重要,甚至关于真相,我也不觉得一定要知道。青青就像我生命中的一片云彩,用徐志摩的诗说,“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偶尔投映到你的波心”,略为有点不同的是,青青并不是纯“偶尔”投映于我的波心,她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其实,我并不值得她费这样的心机。

  “好啦”。青青拍着手坐在自己的行李上,像一个拍旅行广告的模特。她转过头来看我,眼波流转,像晴朗的天空,像春天的湖,明净澄澈。我冲她傻笑起来,笑得很神经质,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我看得时间再长一点,估计哈喇子会顺着口角流出来,滴滴答答流一地。幸好青青及时走到我身边来,她把身子靠近我,贴着我,给我一种体贴的感觉。我只有在青青这里,才从字面上理解到为什么女人对男人的细致照顾被叫做“体贴”——那确是一种肌肤相亲,身体挨着身体的舒适感觉。

  我埋下脸,一双手抱住青青的身体,她的长发垂下来,遮住我遮住我遮住我……

  青青是一个懂得感激的女孩子,不过她是用自己的方式。我没能拒绝,我领情!

  我也是一个懂得领情的男人。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1

  我多么希望在分别的那一刻,青青能对我说些亲的热的傻话,我多么希望她对我说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我,永远都感激我,但是她一直都没有说,直到一切都结束,她都没说。事后我想,幸好她没有说!否则我该说些什么?难道我说——不客气?或者“YOU’ER 

WELE”(没关系)?再或者“It’s my pleasure(这是我的荣幸)?

  很完满——我们的最后一次——高潮迭起、先发后至、充满曲折的快感——我们以世界 

上最任劳任怨的劳动态度和最激情澎湃的敬业精神完成了我们的最后一次,我几乎要为自己喝彩,也要为青青喝彩——我们竟然以这种离奇而友好的方式说“再见”——想想我和朱芳华,往事不堪回首风雨中啊!

  我躺在地板上,筋疲力尽。

  青青从洗澡间出来,一面心情愉快地哼着“想要把你忘记好难”,一面手指灵巧地盘好头发,然后端端正正地画妆——她嘟着嘴唇,用一小方纸巾检查口红是否涂抹得均匀得体——一瞬间,我忽然极不情愿地发现,青青似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这种轻松让我感到些许尴尬——我觉得我和她完成了一种等价交换,现在她什么也不欠我的了,如果我要对她说三说四——她立刻就可以抱之以冷嘲热讽。这种感觉让我非常不爽,我喜欢她小鸟依人,秋水伊伊,我不喜欢她那种风尘女侠的做派——野心勃勃飒爽英姿。

  “晚上我送你?”

  “不用了吧。我自己打车去机场。你把你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就成,别落下,万一再回来找,麻烦。”青青站起来,一面往发髻上斜插一根仿古的碧玉簪,一面轻描淡写的说。

  “你每次都用这种方式杀死一个男人的心?我的公主?”我已经不觉得心痛了,我属于那种修复功能很强的软件。

  “不,这次不同,因为房租后天到期。”

  我大吃一惊:“这房子不是你的?你不是说是你以前男朋友给你的分手费?”

  “你们男人哪有那么慷慨?不过是付了半年房租而已。”

  我们像一对即将开始蜜月旅行的情侣,在傍晚时分,双双提着行李离开华丽的住宅。人去楼空,门关上,《告别的时刻》结束。

  届时,晚霞满天。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2

  “青青”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她有什么样的父亲母亲?她在哪里读过什么样的书交过什么样的朋友?当青青离开我以后,我发现她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无法想象她的任何事,我根本还不了解她!我思念她,又鄙视她;我欣赏她,又厌恶她;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哭过闹过,流过眼泪,摔过东西,她出现就像是一阵带着淡淡花香的清风,包裹着你,她离开,留下你一个人,绝望地寻找她的踪迹。

  我有她的手机,我只打过一次,她的声音像记忆中的一样,欢快俏皮。

  她问:“谁?”只有一个字,简短亲切。

  我说:“是我!”

  她那边立刻“哦”的一声,然后说:“找我?”

  我心想废话,不找你,我打你电话干什么?

  我和她东拉西扯,她也和我东拉西扯,我跟她说我最近听到的黄段子,她那边哈哈大笑,随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傻太太在宴会上和一位监狱长聊天,说真想不到,你竟然是监狱长。你真有毅力,我想你一开始只是个平淡无奇的囚犯,后来才一步步升上来的,对吗?”

  “看完了吗?大家都认为你是一个有毅力的人,好好干!监狱长同志。”青青在电话里嘻皮笑脸,如果狐狸会笑,大概就应该是她那样笑。

  “你才有毅力呢!你们全家都有毅力,你整个一傻太太。”我一边与她笑骂一边顺手给她回发一条——“鬼混这事,如果干得好,就叫恋爱,霸占这事,如果干得好,就叫结婚,性冷淡这事,如果干得好,就叫贞操,阳痿这事,如果干得好,就叫坐怀不乱。”

  “你哪件干好了?一定是坐怀不乱吧?”青青和我继续耍贫嘴,一面耍还一面嘻嘻嘻地笑,我能想象得出她的小狐狸精样儿!说实话,我就喜欢她那个小样儿。

  所以,我就忍不住问她想不想我,她不吭声。我说我可以去看她,如果她愿意。她说你别来,我们在赶进度呢,要不,这么点投资根本拍不下来。我想我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我竟然张口就来:“你们需要多少追加投资?”

  青青是一个绝对善良的女孩子,即使她可能骗了我,可能算计了我,但我依然认为她善良。因为她对我说:“应该够了,我和艾伦都不要报酬,如果片子将来赢利了,我们再说我们的。”

  后来我知道了她和奶茶艾伦的爱情故事——以前我以为爱喝奶茶的男人,一定很奶茶,后来我才知道,不一定。据说奶茶艾伦是一个虐待狂,他对待青青就像美国大兵对待伊拉克战俘。当然这些事情,我是后来听王小西一点一点给我讲的,我从来没有找青青核实过,我也没有机会找她核实了——她死于一场车祸,驾驶员是奶茶艾伦——青青和奶茶艾伦虽然没有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却同年同月同日死。善哉善哉!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3

  生活又像以前那样沉闷不堪。我心情烦躁,常常无端恼怒。好在并购项目总算交活儿,我跟公司告了一个长假——我该去加拿大看看老婆孩子了,温秀玉已经跟我申请了好几次,如果我再不去,她说她就要带着孩子回来看我了。当然这一趟我是不应该去的,我一下飞机,就摔了一个跟头,左腿韧带拉伤,外带髌骨骨折。看来,我该补钙了。

  西方文化真是厉害啊,温秀玉竟然有几次完全不顾我一条腿上打着石膏,骑上我的身子 就想有所行动,当然被我喝止了。她以前没那么生猛啊?!

  我们的儿子完全不说一句中文,我闲着没事儿,教他“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他居然会说谁这么STUPID(愚蠢)?MOONLIGHT(月光)和FROST(霜)怎么可能搞混?

  温秀玉跟我说不要强迫孩子学中文背唐诗,加拿大的孩子既不学中文也不背唐诗,不是一样长大成人快快活活?我说那怎么可以,难道将来要我跟儿子说话全用英文吗?温秀玉说有什么不行?你跟总部老板说话不也得用英语吗?废话!儿子是儿子,老板是老板;老板是发薪给我的人,我不说他能懂的语言行吗?儿子,儿子是我的骨肉,难道骨肉之间还得先设一道语言屏障?妈的,我要不会说英语,或者说的不利索,还就没资格跟我儿子说话了?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4

  有一天下午,邮差来送一封信。我从窗口望出去,忽然发现温秀玉变化挺大,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从体型到说话的语气,她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但具体是哪里不一样?我是一个喜欢琢磨的人,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件事情是经得起琢磨的——所以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几天,我就看出了端倪——温秀玉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谁?

  我决定阴着,这是在加拿大,她已经成功移民,算加拿大人了,我要是一不留神,动手 

打了她,就算殴打加拿大妇女,这可是国际纠纷。像我这个身份的人,老婆“和陌生人说话”没什么丢人的,丢人的是为此大打出手,会让人看不起的。这已经不是普希金年代,男人会为了女人决斗,以鲜血捍卫荣誉,现在男人不这样——只要生活过得去,哪怕头顶有点绿。文明社会嘛!君子动口不动手。我是君子中的君子,所以我连口都不动。我沉默,古人云“沉默是金”。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5

  我伤得并不很重,半个多月的工夫,就能扶个手杖一瘸一拐地行走了,不过我把自己伪装得很严重,我坐一个轮椅,做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样子。我心想,你温秀玉总不能到瓜熟蒂落的时候,非赖我手上吧?我可什么都没干!

  一直到我第二天要走了,头一天晚上温秀玉还在做最后“一博”,当然她的努力白搭,哥们儿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有那么一刹那,我也觉得自己自私残忍,我想我不是也没有闲 

着吗?我不是也没有告诉她青青的事吗?夫妻之间,有什么谈不开的呢?我甚至想,假如是青青怀了别人的孩子,我一定不会太在意。但现在是温秀玉,那就不成!

  我猜温秀玉也一定心中明白了十之八九,她叹口气,恢复了很久以前的一种我所熟悉的老婆的口吻:“喂,我不在你身边,你想我吗?”

  “你呢?”

  “你有没有别的女人喜欢你?”

  “你有吗?别的男人?”

  “要是有别的女人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不在你身边,就算替我照顾你了。”

  我躺在黑暗中,不出声。我想这件事情早晚是要摊牌的,不过我还没有想好怎么摊牌,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想出头绪来——和温秀玉离婚不离婚都不重要,以后不搭理她就是了,中国和加拿大隔那么远,眼不见心不烦,关键是孩子。哎,我那“床前明月光”的孩子,他总是需要母亲的,我不能要孩子却不要孩子的母亲吧?或者再过几年,孩子大一点,送到寄宿学校,到那个时候,就可以和温秀玉彻底了结?

  “你想喝点红酒吗?”黑暗中,温秀玉的声音。我听得出她的声音中有些不自然。

  “也好。”我坐起来,酒壮怂人胆。

  温哥华的月亮,冷静理智。

  我知道温秀玉是那种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人,现在她端出了红酒,估计是要上演一出“贵妃醉酒”。

  果然。

  有那么几个片刻,我几乎被温秀玉的苦心感动,她面色潮红,呼吸急促,声音里略带哽咽,说起话来欲说还休。但是我始终克己奉礼坐怀不乱。酒能乱性,但不能乱我这样的人。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6

  “据我们所知,我们已经知道一些;我们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一些;我们还知道我们有些并不知道;也就是说,我们知道有些事情我们还不知道;但是,还有一些我们并不知道我们不知道,这些我们不知道的,我们不知道。”

  

这是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2002年2月12日新闻发布会上说的话,因为这段发言,拉氏还得了一个“嘴里长脚”奖,这个奖项据说主要是颁发给那些胡说八道语无伦次的主的 

。我回到国内的几个月,就一直处在“嘴里长脚”的状态,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有几次,我看着翠西迷惑的眼睛,会特不自信地问:“还需要我再说一遍吗?”翠西每次都会说:“我来重复一遍,好不好?你看我理解得对不对?”她真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当然她每次理解得都对,因为我根本没有在听。我发现我已经有初级交流障碍了——这可是忧郁症的先兆!

  我又和小西混在一起,他也很苦闷,电影拍到中途,两个主创毁于一场车祸——他摇头晃脑唉声叹气,不住说自己时运不济,“天不助我”啊!每次喝酒他都会说这一句,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想到青青,想到青青我就会想到另一个成语“红颜薄命”。

  我和小西见面很少谈到青青,即使谈到,也就三言两语,不往深了说。我大概其知道小西对青青的看法——他认为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说聪明也不聪明,说傻也不傻,说没心眼也有,说有心眼又有点缺,你说她简单吧,其实她也挺复杂的,想得不少;你说她复杂吧,她又很简单,她不过就是想出点名,喜欢个鲜花呀掌声呀,没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小西并不为青青惋惜,甚至有一次他酒后吐真言,说:“青青,那就是自作,她和艾伦都他妈的吸了大麻,俩人玩啊,飞啊,高兴啊,飞——飞——飞车轱辘底下去了吧?我最恨这种对自己不负责的人,你不负责,我的电影找谁去啊?你说弄一个半半拉拉,这叫怎么回事?”

  那一次,我也有点高,我问小西,我问他为什么不再结婚,他说除非是永远不离,要不,结了离离了结结了再离,折腾不折腾?我想想,他说得也对。小西拍着我的肩膀特知己地跟我说:“一军儿,咱俩都是过来人,我可劝你一句,千万不要为了一个小姑娘,甩了温秀玉,没必要。现在的小姑娘心都野着呢,就你这样的,也就是具备了做一块普通垫脚石的资格。是牛顿说的吧?他说他之所以伟大,是因为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他凭什么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还不是因为‘无耻’?我最近在读一本书,霍金写的,就是英国那个著名的残疾人,他说牛顿没少干压制别人抬高自己的事儿,就是那种站在人家肩膀上的事。扯远了,扯远了,说现在的这些姑娘们,她们估计都读过一本叫《灰姑娘》的书,不是童话的灰姑娘啊,是作家出版社出的一本长篇小说——那里面开头第一句就说:“灰姑娘之所以受人瞩目,就因为她是站在王子的肩膀上”。太精辟了!如果一时半会儿,够不上王子,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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