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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代表大概也意识到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便装着一副很老到的样子说:“好吧,你们说,怎么打?”
余伟国大声地说:“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
那家伙眼珠一转,冒出一个恶毒的想法,说:“那好,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
刘德华也摆出一副黑道大佬的模样来,冷冷一声笑,说:“如果要去黄大仙警署打,那我们还不如直接报警好了。”接着又说:“你们想好了,如果要当缩头乌龟也行,那么,以后就别在可立中学混了。”
“缩头乌龟”这几个字刺激了那个代表,他当即脸色一变,说:“那好,3日后,我们在社区服务中心见。”
这一仗,“可立七侠”是大获全胜,战绩7比0。从那以后,“少年警讯”,再也不敢走近可立中学半步。
当时的刘德华,毕竟还是个孩子,大概受某些小说以及电影的影响,颇有一股子侠义豪气,可那些东西,并非理性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从很小的时候起,刘德华的人生之路上,理性的时候并不是太多,更多的时候,是凭着感性和直觉向前走。
比如他在学生时代的兴趣,便充满了这种感性的成分。
当时,学校组织了很多兴趣小组,一般的学生通常按照自己的爱好选择其中的一两项。而刘德华却是一个特例,他似乎对什么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每个学期,他都会报名参加十几个兴趣小组,书法小组有他;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少不了他;还有其他一些小组,如康乐棋、游泳、跳高、赛跑等。他的精力远远超出常人,他的兴趣也是极其广泛。或许正因为兴趣广泛,反倒没了一技之长。如果不是后来因为喜爱编剧而踏入演艺圈,而是像其他普通人那样,甚至是像他父亲那样,在生活的最底层挣扎的话,那么,他的一生,也很可能是在重复着他父亲走过的老路。
也许对于此说,只是旁人的看法,刘德华本人有其理性的认识。
那是中三的时候。香港的中三,也就相当于内地的初三,中四就等于升上了高中。高中需要分科了,班上的同学,为到底是选择文科还是理科大伤脑筋,只有刘德华对此胸有成竹,完全没有当一回事。到了最后决定时刻,班主任将他叫到办公室,问他:“刘德华,你打算选什么科?文科吧?你的作文一向不错呀。”刘德华非常坚决地摇头,说:“我不选文科,选理科。”班主任大为惊讶,问他:“文科你有优势,你为什么要放弃?”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是中国人。中国人还怕学不好中文?反正可以选择,为什么不给自己机会多学一些不懂的科目?如果选了文科,将来我只懂文科,但如果现在选择理科,将来除了理科外,我还懂文科的东西。”
班主任听了,目瞪口呆,实在没想到,这刘德华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的深谋远虑。这样的问题,就连当老师的,都不曾想过。
但是,如果因此说,刘德华办事极其理性,那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这只能说明他聪敏,有灵性,而且有异常敏锐的感觉,并不能说明他善于理性思考。
刘德华的聪敏,更多地体现在他的行上,而不是体现在他的思上。
这或许就是他和梁朝伟最大的区别。
如果说,刘德华和梁朝伟是香港两道亮丽的风景,那么,他们也是两道完全不同的风景。刘德华凭着他的聪明过人以及异常勤奋安身立命,梁朝伟则凭着他的深思熟虑透彻领悟傲立于世。刘德华身上,飘逸着一种野性的自然芬芳,梁朝伟的身上,则透着文化的烙印。
第二部分:初恋时节长发飘逸的女孩(1)…(图)
初蕊,稚嫩而娇柔着,摇曳成了花的精灵,
细柳,葱茏而萌动着,呢喃出了春的畅想。
翩飞的长发,舞出的是那一行轻盈之恋的徜徉
“她是谁?”刘德华问身边的余佬余伟国。
余伟国向四周看了看,不解地反问他:“谁是谁?”
他向操场上打排球的那群女生指了指,说:“那个长头发,穿白色运动衣的女孩子。”
余伟国盯着操场认真地看了半晌,终于看清了。那女孩在那群人中,显得异常出众,不仅仅因为她的白色运动衣,还有她那一头飘逸的长发。她每一次弹跳,长发便如有了灵气一般,飘然而起,抖落一串风情。女孩长得非常漂亮,也显得异常健康。不知是不是因为爱运动的缘故,看上去,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釉彩。
“哦,你是说‘女飞鱼’吧。”余伟国说,“叫什么名字,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她是校内游泳队的四个仰泳代表之一。”
刘德华“哦”了一声。原来,他和她曾见过面。那是不久前,在学校的年级游泳比赛上,她表现非常突出,当她入水比赛的时候,她的死党在一旁替她加油,许多人便喊着“女飞鱼”这个绰号。只是当时,她戴着泳帽,头发盘进了泳帽之中;又戴着潜水镜,他自然是没有看清她的相貌;再加上她在出水之时,披了一条大毛巾,他同样是没有看清她的身材,因此并未留下太深的印象。
现在的情形不同了,她穿着运动服。在所有的运动服中,排球衣是最能凸现一个人的身材的,而她所喜爱的两项运动,游泳和排球,又最能锻炼身材。于是,他第一次发现,这个女孩有一双非常健康修长的腿,有玲珑曲线的身材,特别重要的是,还有一头令刘德华痴迷的长发。
到底是因为这个女孩,刘德华从此有了一个长发情结,还是因为有了长发情结之后,他才会对这个女孩怦然心动?这一点,已经不再重要。刘德华心中有一个长发情结,却是事实,并且在后来,他将自己的这个情结公开出来,使得社会上,突然多出了数以千计的长发女孩。
正是那一天,这个长发“女飞鱼”走进了刘德华的心里。每天早晨,到达学校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跑向操场,希望在那里看到她。这件事做起来很容易,她是运动场上的战将,每天都坚持运动,而且,她是那么出众,长发成了她的名片,很远便可一目了然。每次看到她,他的心里,便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在轻轻地荡漾,充满了温馨。如果哪一天没能在操场上见到她,他便会有一种深深的失落,一整天都无精打采。
自从心里装下一个人,刘德华的玩性收敛了许多。无事的时候,他开始小心地打听有关“女飞鱼”的消息。既然同在一所学校,又同在一个年级,这些消息,自然轻而易举就可获得。他很快知道,她姓林,名叫安琪,喜欢运动,功课也相当不错,文艺也很好。在学校里,倾慕她的男生不少,然而她好像并没有对什么人表现出特别的兴趣。
对“女飞鱼”的了解虽已相当详细,可是,刘德华一直没有机会和她近距离接触,始终都不曾看清她的相貌。这恰好是勾起他强烈冲动之所在,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近距离地接触她,将她好好地看个仔细。
终于有一次,他和她在学校的走廊上迎面相遇。她和一些女同学在一起,不知说着什么,她哈哈大笑,笑声清脆悦耳,洋溢着青春。那一瞬间,他的心突然一紧,呆立在当场,脚都有些迈不动。身边的余伟国自然知道他的心事,故意猛推了他一把。幸好他站得稳,否则,就会被推得撞向她。刘德华手忙脚乱,慌忙站稳了身子,却听到余伟国在身后“喂喂”地连叫几声。
林安琪自然不曾想到这件事与自己会有什么关系,也就没有特别地留意。同样的事情发生几次之后,她或许会想,为什么自己每次见到这两个人,他们就会有一些奇怪的举动?即使她不认为和自己有关,也会有些好奇心。她终于转过身来,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冲着他们莞尔一笑。那个异常灿烂的笑容,让刘德华终生难忘。
刘德华说:“我第一次站得这么近看她。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看了令你屏息的女孩子。但她有一张教人难以忘怀的脸孔,眼睛黑白分明,眉毛纤细合度,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嘴唇微翘,笑起来露出一颗小虎牙。皮肤是蜜糖色,头发黑得发亮。林安琪并不予人十分漂亮的感觉,但很健康,很神气。”
大概所有的男孩,在他们青春年少的时候,都有过暗恋的经历。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又彼此喜欢,这种暗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发展成为一次真正的恋爱。但更多的时候,命运并未施与他们这样的安排。尤其是对于那些极其出色的女孩子来说,往往成为全班乃至全校所有男生暗恋的对象,而她毕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甚至是连一个都看不上。因此,这些暗恋,也就注定了不会有结果。
刘德华和林安琪,似乎是很有缘分的,上天终于让他如愿以偿,给了他们顺利发展感情的机会。
那是由中三升中四的时候。刘德华态度坚决地选择了理科,余伟国是他的死党,听说他选择理科之后,也毫不犹豫地跟定了他。新学期开始,全年级开始按文理科重新分班。此时,刘德华才突然想起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不知林安琪选择的是哪一科?她是个运动女孩,又是一个文艺女孩,应该选择了文科吧?想到这一点时,他后悔不迭,当初选择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到她?如果想到了,或许,他们有可能被分到同一个班吧。
第二部分:初恋时节长发飘逸的女孩(2)…(图)
走进新的教室,刘德华的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
但这种情绪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很快,他就看到心目中的女神和另一个女孩一同走进了这间教室。余佬也看清了这点,立即用手肘轻轻地撞了撞他,又转过头,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意思已经明显,他在用眼睛告诉刘德华:“老兄,你的机会来了,好好把握吧,别让这条鱼游走了。”刘德华哪里顾得上他?
一双眼睛,看着的是前面的黑板,余光却追随着她。班主任开始分座位了,刘德华暗暗祈祷,希望能够离她更近一些。
奇迹真的出现了,林安琪和她的那位叫李萍的好友,径直走到了他和余伟国的前排,将自己的书包放了下来。余伟国再一次转过头,冲着刘德华挤眉弄眼。刘德华却故作正经,目不转睛地看着黑板,心里却像春天的江水一般,翻滚着春潮。
第一节课,刘德华几乎没有认真听,他心中一直都在暗自琢磨着,该怎么对她说第一句话?平常像野小子一样的刘德华,此时却害羞得像个娇女生,一想到要和她打招呼,他的心就怦怦一阵乱跳,面红耳躁,怎么都控制不了自己。
怎么才能真正认识她?
怎么才能让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在关注她?
这是一个大难题。
可他不曾想到,难题解决起来,有时候也非常容易。
正当他心猿意马的时候,她转过身来了,小声地对他说:“把你的尺子借给我用一下。”
他实在没想到她会主动和自己说话,那一瞬间,心头狂喜的同时,又是异常的紧张,简直就像做贼被人抓住了一样,以至于完全没有听清她说了什么。他反问:“你说什么?”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她很平静地说:“借一下你的尺子。”
他将尺子递给了她。
她用过之后,再一次转过身来;将尺子放在他的课桌上,并且小声地说:“谢谢!”
令他激动的不是她那一声清脆的“谢谢”,而是她随着谢谢附送的一个微笑。那甜美的笑容,犹如一缕春风,拂过他的心田,令他能够听到自己心田之中,爱情之苗拔节的声音,欢快淋漓。
第二部分:初恋时节第一次给女友送礼物(1)…(图)
有一点,刘德华从未问过林安琪,对于他的暗恋,她是否已经有了心灵感应?
应该说,林安琪应该已经感应到了刘德华的感情,女孩在这方面永远比男孩早熟。刘德华追逐她的目光,以及每当她出现时,他和余伟国所闹出的那些事,她不可能没有注意到。同样,她对他也有着良好的印象,因此,当她第一次坐到他的面前时,才会像老熟人一般,极其自然地向他借尺子。
新学期开始,又是各兴趣小组报名,刘德华一如既往地报了一大堆。尤其是在运动方面报得特别多。于是,他成了年级排球队的代表。余佬是他的死党,可是,挑选的结果,刘德华的球艺远远胜于余伟国。而报排球的人又多,学校因此组织了甲乙两个男生队。由学校的老师教甲队打球,再由甲队的学生教乙队打球。每天放学后,都是排球队的训练时间,甲队有3到4堂训练课,另外剩下的3天时间,则是乙队的训练课。如此一来,刘德华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就在排球训练中度过。
对排球的痴迷,林安琪远胜于刘德华。她自然成了女生甲队的成员。男女甲队训练的时间是一致的,每次训练的时候,男生在一边,女生在另一边,彼此很轻易地就可以寻找到对方的身影。为了让林安琪注意到自己,刘德华总是异常地卖力,成为场中最为活跃的一个,也成为所有人中,球技最好的一个。
训练结束了,两人就非常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刘德华很喜欢她的笑容笑声,所以,便想方设法逗她笑,讲个笑话,做个怪动作等。林安琪原本就是一种开朗的性格,非常爱笑。只要刘德华有所动作,她的笑声,便如疾风拂过的风铃一般,叮叮当当成一种音乐的节奏。她笑起来往往不拘小节,鼻子皱在一块,像个调皮的小男孩。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通常都是笑声不断。
两人只同一段路,很快就要分手。可刘德华舍不得离开她,一直跟着她往下走,走到了她的门前,她似乎才想起,问他:“你家也住这里?”他很想对她撒个谎,可他是真诚的,话到嘴边又压了回去。“不,我住钻石山。”他说。她飞快地看了他一眼,脸立即就红了。此地离钻石山已经很远了,她顿时明白了一切。为了陪她,他已经绕了很远的路,这份心意,不言自明。
遇到给乙队上课的时候,余伟国、李景生就会和他们走在一起,刘德华便失去了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机会。虽然他和林安琪的关系并没有挑明,但因为余伟国大嘴巴,“可立七侠”都知道刘德华在追她这件事,背地里,不称她的名字,以嫂子代称。另外几个人,对林安琪也都异常热情。那时,刘德华只以为,他们是在帮助自己追林安琪,并没有其他想法,却不料,他们之中,竟然也有人悄悄地爱上了她。
刘德华每天都起得很早,因此,早晨上学,常常都是各自出门,和“可立七侠”并不一定能碰到一起。以前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去学校。有一天,他突然觉得应该去等林安琪。心里这样想,脚步立即就行动了。到了林安琪家楼下,待了片刻,见她出来了。他很想立即迎上去,可是,自己的脚竟然不争气,软软的,使不上力。他一次又一次鼓起勇气,却始终无法挪动半步。最后一刻,他终于挪动了脚步,不是向前冲,而是向一旁躲开了,直到林安琪经过,渐行渐远,他才从藏身的地方出来,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后,向前走去。
过后,他暗自骂自己,这么胆小,哪里是男子汉?
第二天再次来到林安琪的门前,同样没有勇气迎着她走上前。直到第三天,他才对自己说,成败在此一举,赶快行动吧。
他出现在林安琪面前的时候,她显得很惊讶。他原以为她会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也已经设想了一百种以上的托辞,无非是刚好到这附近办事或者是有某个同学约他,结果却没有见到之类。或许,林安琪对他的心事,已经了然于胸,所以在最初的惊讶过后,并没有进一步问他,只是礼貌地说了声:“早上好!”他于是机械地答了声:“早上好!”便随着她一起向学校走去。
从这一天起,无论刮风还是下雨,刘德华都会准时出现在林安琪家门前。林安琪似乎也知道他一定会来,分别时,并不需要约他,见面时,也不会问他。对此,他心里觉得特别的温馨和舒坦,觉得这个女孩子太可爱太善解人意了。如果她追问他,他一定会觉得尴尬,无所适从。
刘德华第一次站在她家门前时,对刘德华来说已经完成了爱情的表白。她之所以在短暂的惊讶之后,迅速恢复平静,就表明了她的认同。爱情这种事,其实并不一定会像电影中或者是小说中那般的浪漫和神秘,更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