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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教官让她走在女生方队最前面抗旗,大阅兵之后那个肩膀上有四颗星的首长还走过来亲切地问她:“薇薇,你晒黑了,你爸肯定要心疼了,你爸不肯把你送到我们军校来就是怕你吃苦。这才晒了一个月你爸就跟我抱怨说今年军训我们的教官下手太狠了。”当时我在旁边偷听得一字不漏,那时候我就知道薇如不是一般人。
在新生军训的时候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就是法学系的孟彦西,他被选为操练得最狠的刺枪方队的排长,在实弹射击的时候打了满环,让我们这些惊恐万分打了五弹都脱靶的小女生崇拜不已。更传说他是这一届录取的新生里面分数最高的。大阅兵的时候孟彦西被选为新生代表去致辞,他轮廓分明的脸上还挂着汗珠,浓眉下一双明亮的眼睛,肩宽腰细腿长,活脱脱漫画般的身材。短短三分钟的演讲慷慨激昂,把18岁少年的凌云壮志表露无遗。孟彦西在高高的台上演讲的时候,我只顾着仔细听演讲稿的韵脚和修辞,沈薇如在台下痴痴地看着梁非凡晒得黑亮的脸,情根深种就是在那一刻吧,只是当时我们都不自知。
每周五最后一节课之后,一辆黑色的军牌别克等在宿舍门口,把她接回家去过周末。要知道我们学校管得特别严,不是教职工的私车根本不放行,就算审核放行的车子也只能在教学区行驶,薇如家的车却能直接开到女生宿舍楼下,这种特权让人咋舌,别克不是豪车,但军牌比什么豪车都牛。我曾旁敲侧击问薇如,既然每周都要接回家,为什么要住校这么麻烦?她也坦然说:“我妈说不要太特立独行住校磨练一下也很好,和同学们搞好关系。”
也许是有点神秘的背景,薇如大一第一学期愣是没人敢追,都说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孟彦西却是大胆,他们班里上小课的时候就30来号人,他总是找机会坐在薇如身边,课间还主动帮薇如打水。有时候薇如懒洋洋的不好好听课,他就把自己的笔记复印了默默塞给她。
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孟彦西的时候,薇如告诉我,她喜欢上孟彦西了。我很豪迈地说:“那我帮你追他,我们现在都进了校学生会,我跟他例会经常能见面。”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一扇门轻轻地关上了,里面有一棵嫩嫩的小草刚刚发芽,就这么掐了,我心痛吗?倒也不觉得,年轻就是好,可以那么轻易地放手和忘记。我隐隐有种直觉,我喜欢孟彦西的事情薇如心里透亮,少女心事都是写在脸上一览无遗。正因为她先发觉了,所以着急先捅破。 她知道我会让她?还是她看我选重色还是重友?无论如何,他们的恋爱戛然而止,我和薇如的友情却细水长流。
孟彦西这一页翻过了,我转眼又被学生会一个学长迷住了,学电子工程的一个工科男,有次开例会我要做报告,电脑黑屏,我满头黑线,PPT存在里面,都没有U盘备份,这下要丢人了。学长微微笑着走过来:“我看看。”工科男都有那么一双神奇的手,电脑在他们手里就跟被初吻的少女一般,任由摆布。三五分钟就起死回生,工科男还不忘提醒我:“你要记得备份,而且你的杀毒软件也过期了,这样裸奔很危险。如果你不会弄,找个时间我帮你搞一下。”面对工科男纯良却极具杀伤力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小白文科女瞬间被秒杀。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纠结要怎么样在工科男跟前显得有脑有胸,智美双全。
那时候的我和薇如都不约而同地留起了长发,大学校园里对“美女”的审美取向总是惊人地趋同,长发飘飘,细长双腿,紧身的牛仔裤和胸部一点微妙起伏的线条……这些东西那时候都比智商更重要。当年那些秒杀过我们的少年,如今却都穿起了乏味的西服衬衫,古龙水的味道平和清雅,但再也没有当年牛仔裤帆布鞋混杂着汗味儿带来的最初的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 校园恋爱总是难忘的,因为第一次的心动最为珍贵。
☆、约定
那些为了恋爱而不断心动又心碎的过程,也许只是我们对抗父母权威的一点点小叛逆,抑或是面对未知大世界的小小探索。那时候我们的智商小半用来应付学分和绩点,大半都用来和父母过招以及“征服”男生。有一个秋天的晚上我和薇如带了一瓶廉价的红酒偷偷溜去宿舍楼顶,27层的高度,冷风飕飕的,那是大二还是大三?我已经不记得,但那天晚上澄澈的星空和万家灯火交相辉映的景致我记忆犹新,在那混沌的光芒下,我跟薇如写下了一个“约定”。
“薇如,你还记得那个约定吗?20岁的时候,我们在宿舍天台写下的约定?”
“约定?”
“对啊,那天晚上我们去看星星,据说那夜有双子座流星雨,不过我们找不到双子座也没有等到流星。但是在打印的星空图背后我们写下了一个约定。”
薇如低头仔细回想了一下:“我不太记得了,20岁已经太遥远了,但是我们可以找一找,我记得我把那张纸和其他大学的小玩意儿都放在一个纸盒里了。”
我俩放下酒杯,悄悄上了二楼溜进杂物间。梁非凡的眼神飘过来,薇如朝他做了个“嘘”的手势,他无奈又纵容地笑了笑。
杂物间里堆放着一些书籍和一些不常用的家伙,薇如找了好一会儿,在一个架子的底部翻出了一个宜家买的黑色收纳纸盒,A3大小。翻开来看,里面扔着我们的学士学位照片和一些同学大合照,获奖证书之类的文件。甚至还有一张薇如穿着性感的印花旗袍和班里男同学一起主持新年晚会的照片。
“哈哈,我还记得那晚孟彦西一直很不爽,因为那个男主持人做游戏的时候抱了你一下。”
薇如脸色变了,我自觉失言,哎,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那个人的影子。
终于在盒子的底部,薇如找到了那张写在淡蓝色A4纸上的“约定”。那手写的字迹很稚气又一本正经。薇如念了出来:
约定
夏莎和沈薇如以永恒星空为誓,若有上帝存在,请知晓我们的诚意。
1、永远做闺蜜、战友、知己,互相扶持,永不背弃。
2、永远不要变成其他人那样乏味,永不放弃对精彩生活的追求。
3、永远保持自由,永不屈服于蠢人的权威。
4、永远相信真爱,绝不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
夏莎,沈薇如于某年某某日,南京。
“哎……”我躺倒在地,心中五味杂陈。薇如也干脆躺在了我身边。
“我想喝杯酒。”薇如握住我的手:“我想抽烟,就像男人思考时候那样,把自己埋在烟雾里。”我们静静躺着什么都没有说,夜晚的凉气蔓延上来,楼下派对的谈笑声裹着钢琴曲如同蛇一样蜿蜒在半明半眛的房间中。
“我们约定的事情,好像都变了,对吗?”
“也许吧,也不全是。我嫁人了,你还是自由身。”
“可是你嫁了你不爱的男人,我每天写着我不想写的文字,仰人鼻息赚稿费。”
“莎莎,千万别再说我不爱梁非凡,什么是爱呢?到如今我不敢说我懂了,可是梁非凡他对我怎么样你也是看在眼里的,我有什么可抱怨的。20岁的年纪,我们总说永远,总说绝不。可是生活的暗礁太多,如今方知我们都是凡俗肉身,撞不起。我很珍惜我有梁非凡这个避风港。”
是的,物是人非。薇如并没有和孟彦西有情饮水饱,举案齐眉的梁非凡心中可有意难平?而我?我有的不过是一个40平米的小公寓,然后努力爬格子还银行按揭。
薇如握着我的手已经微微出汗,她又说:“纵使老公万般宠爱,我有时候还是很怕,不知不觉就26岁了,20岁生日的时候我惨叫自己老了,如今奔三了才知真正的恐惧。勤敷面膜,尽量吃素,好怕第二天一早起床就出现第一条鱼尾纹。我们曾自我安慰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可现实是皱纹面前人人平等。”
“对,也许我该学你一样多吃有机蔬菜维持青春貌美,真不甘心30岁以后我的血汗钱就要贡献抗衰老那些霜啊乳啊膜啊,天上飞的海里游的都往脸上抹,可是我们都知道那是徒劳,时间是把杀猪刀,谁也逃不过。也许我最好找个男朋友滋润一下,估计效果比那些天价的抗衰老精华霜好得多。”
薇如戳戳我的胸:“你这个小处女有脑有胸有脸蛋,找个男朋友不是难事儿。今晚这拨人你就每一个看上的?”
“你说哪一个?泌尿科医生还是妇科医生?”
“这俩都不错,年轻有为,梁非凡请的朋友自然都是知根知底的。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我可以说实话吗?我觉得他们这些医生律师什么的都很恶心,很矫情,很装X,很乏味,搞不好还是衣冠禽兽…………我还是喜欢穿牛仔裤帆布鞋的工科男。”
薇如恨恨地掐了我胳膊一下:“你一竿子打倒一船人。我都是为你好,你愈发蹬鼻子上脸了。你以前大学的时候看男人的眼光就其烂无比,你以为那些漫画美少年骨子里就不是衣冠禽兽?我跟你说过无数次贫贱夫妻百事哀你都当耳边风,从今以后我就不给你牵线搭桥了,看你最终栽在什么人手里。要知道,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长翅膀的也可能是鸟人。”
我不说话,突然抱着薇如,我知道她疼惜我。我便故意撒娇起来:“薇如,我没有你这么美,我们以前一起洗澡的时候我就看着你的胸部流口水,我要是个男人就好了,咱俩在一起一定是珠联璧合神仙眷侣。把你的美貌和温柔分给我一点儿吧,这样我才能找到和梁非凡一样的二十四孝好老公。”
薇如拿我没辙,叹了口气,在一起抱了不知多久,楼下的音乐停了。我俩终于爬起来理理头发衣服,手牵手,仪态万方地走下楼去。那帮大好青年的们正在和梁非凡告别,我俩才发觉已经是午夜,梁非凡敲了一下我的头:“好个夏莎,把我的薇如拐到哪里去了,小心我以后在门上贴——狗和夏莎不得入内”。我也不服输:“今儿是周末,长夜漫漫,不缺我占的这点儿时间,你慢慢和你亲爱的老婆享受凉风有信秋月无边吧!”薇如又掐了我一把,赶上去和梁非凡一起一一送客,我最后一个走,关上门的一瞬间——梁非凡已经迫不及待地把薇如紧紧搂进怀里,嗅着她脖子上的Gucci Envy Me。薇如闭上眼睛仰头靠在他肩膀上,乖巧得如同一只猫。
我坐在出租车上,路灯雪亮照得我心慌,司机很沉默甚至广播都没开,只有计价器上的红字不停得跳。我心念一动,拿出手机打给妈妈,也许她还没睡。
妈妈真的没有睡,她还在床上看书。我在电话里巨细靡遗地问她吃了什么买了什么做了什么。自从她和爸爸离婚以后,她似乎特别“享受”深夜里一个人看书或者看长篇电视连续剧的时光,有时候她还先看原著小说,再把改编电视剧看一遍。我不知道这是否和以前老故事里面说的异曲同工,守寡的女人夜里把红豆撒在房里,再一颗颗捡起来,打发长夜漫漫。我怕她寂寞,但是她说她很轻松“你爸爸不在我终于把家里所有烟灰缸都扔了,还有那难看的窗帘,和所有遥控器上包着的塑料纸,积攒了一百年的旧杂志,通通都扔了。我心里舒服得很!”
妈妈,你很勇敢。你给我了某种启示,也许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埋一点伏线,对夏莎的性格塑造做一点铺垫。之后她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的心事方为合理。
☆、美少年之恋
星期一刚上班,刘大编辑就跑过来对我说:“好消息,你下周飞法兰克福。”
“什么?去德国?”
“对啊,我们正在力推一个女性旅游栏目,有几家大旅行社的丰厚赞助,第一期重头戏就是德国浪漫之路,多巧你可是德语系高材生毕业,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最佳人选!”
“我又不是记者我只是写专栏的!再说了,谁说一定要讲德语才行,你们几个英语好的一样可以应付。”
“总编说了,我们的新栏目一定要一炮打响,务必要地道,深刻,丰满。你会说德语自然对德国了解得更深入,你不是还去德国待过半年吗?”
我着急想推掉这个烫手山芋,这个任务杂志社肯定寄予厚望,要是做得好是理所应当,做得不好可是千夫所指。我想不出什么好理由只好乱说一气:“我怕坐飞机,你知道十几个小时飞行有多难受吗?再说了我正在节食,去了德国吃猪排和香肠我的减肥大业就泡汤了!还有……”
刘大编辑突然就脸黑了:“夏莎,你才工作几年就开始摆架子了?你可别给脸不要脸,每个月你除了稿费还领那么高的工资,杂志社不是白养着你的,你若不肯自然有大把人赶着去,总编派你去是看得起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包吃包住还每天发80欧的补贴,你还不知足?总之你一会儿自己去找总编,问清楚这次专栏的写作思想和要点。”说罢就气鼓鼓地走了。
其实我说不出口,我不想去德国,主要是我想忘记那半年里某些不愉快的东西。
那半年在德国汉堡的交换学生生活,我怎么可能忘记?因为Andreas!
Andreas是我当时住的学生公寓的邻居,在读电影导演的学位。我第一次在学生宿舍的聚会上看见他就像被闪电劈中了,他瘦且高,穿着灰色的棉T恤,牛仔裤和绑带皮靴,半旧衣服显得漫不经心可是特别顺眼。他有着湛蓝的眼睛和金黄的柔软头发,粉红色的耳朵在阳光里透明如玫瑰花瓣,我第一次发觉男人美丽起来可以让人不敢直视。他沉默时总是抿着薄薄的嘴唇,苍白皮肤下淡蓝色的血管清晰可见,他说话的时候语气温和,遣词用句显示自幼出自极好的教养和学识,我学了快4年德语,许多高级的词汇却是从他这里第一次学到。有时候宿舍里各国学生互相招呼着一起做东西吃,喝啤酒,他在的时候我就按捺不住想亲近他的冲动,我被他黑色外套上永恒不变的薄荷味道勾得七晕八素,整个人昏头涨脑,一整晚目光都在他身上流连。他总是念不准我的名字,我干脆把姓名颠倒,让他用德语叫我Sascha(萨夏),他从此便经常来敲我门:“Sascha,出来吃东西。”但是他不止叫我,也叫其他人。
我一直寻找着能和他独处的机会,不知道为什么,他于我而言就像橱窗里那些天价的珠宝或瓷器,我知道自己得不到,但流连忘返,看不够。我在德国的半年正好是3月到8月,到了5月的时候我和他已经算是混熟了,有时候在一大群人的聚会中,我们俩找个小角落自顾聊天,他虽然也不过20出头,却和其他德国男人一样喜欢意式浓缩咖啡,不加糖。我喝不惯黑咖啡,总是喝薄荷茶或者国内带来的碧螺春。他有次对我说:“你很特别,我以前认识的女孩子只有生病的时候才喝茶,平常都是大杯大杯甜腻的卡布奇诺。你是我第一个认识这么爱喝茶的女孩。”我心跳漏了一拍,他觉得我很特别?我看着他,他的眼神飘到别处,脸上淡金色的绒毛让我心痒难耐。
初夏某个周末,我们一大拨同学到郊外骑自行车。骑了5公里之后大伙叫唤累,直接躺在路边草丛休息了。Andreas却意犹未尽,他指着远处山坡的一棵大树对我说:“我们俩再加把劲儿骑到那去吧,高处风景才好。”我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就跟着他一起哼哧哼哧朝着山坡骑过去。漫长的上坡路骑得很吃力,窄窄车道两旁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风吹着碧绿的麦苗,低下去又站起来,沙沙作响。沿途路过一个小小牧场,耳朵上挂着黄色小标志的牛群在安静地吃草,我打了一下自行车铃铛,愉快地大喊:Guten Tag!(你好!)那些牛都转过头来看着我们,扇扇尾巴算是回礼。待骑到那山坡上,我已经满头大汗全身无力, T恤和短裤都被汗湿了。扔下车我便就走去树下,那里有一张旧旧的长椅,我自顾坐下大口喘气,Andreas从自己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我,然后在长椅上另一头躺下休息,椅子不够长,他的柔软的金黄色头发就扫在我j□j的大腿上,痒,但是痒得好舒服。我只觉得愈发口干舌燥,一口气喝掉大半瓶水,这才想起来他还没喝水呢。“我去拿我的水给你喝。”说罢正要起身,Andreas坐起身来说:“别走,看风!”风怎么能看见呢?我愣了一下,他只是静静地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田野,那些白色的雏菊花和草丛随着风左右摇摆,如同海上的波浪,缓缓起伏。天空碧蓝如洗,大朵大朵的白云随着风在头顶飘过,有时候瞬间遮住太阳,在田野上投下淡淡的黑影,瞬间金色阳光又穿过缝隙绽放出来,瀑布般洒落。风是看不见的,可是万物都在随风舞蹈。
天地静默,我心中云聚云散,万千思绪只想寻一个冲破层层云霭。我鼓足勇气说:“Andreas,你知道吗,你的眼睛和天空一样蓝,很漂亮。”他微微笑了一下:“我觉得你的黑眼睛更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