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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的尘夏-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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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两年,用小江的话说,就是老夫老妻了,对方有多少心眼,里里外外早就摸得一清二楚,她那位,只要眨下眼,就知道他放什么屁,反正就是太熟悉了。   
  但他和吴奇呢?似乎总是相敬如傧,如同他现在身上的西装,虽然华丽却显得疏远,她永远只看到他完美的一面,却不曾知道他有什么狼狈,什么不堪,就如同他看她一样,他永远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却不知这个梦中情人因为任性害死了别人的父亲,又在近十年的补偿中付出了什么样的惨痛代价?   
  这样,能结婚吗?   
  她忽然迷茫起来,她接受了这段恋情,却忘了恋情的那头是婚姻,就像当时犹豫是否要接受吴奇那样,此刻又在犹豫要不要接受求婚。   
  “暖风?”吴奇看着暖风发愣,觉得刚才的豪气万丈,此时跌入谷底,“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觉得我不够好?”   
  “不,不是的,”暖风回过神,看看吴奇,想了想,“太突然,你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说着把手中的戒子放在桌上。   
  吴奇看着那戒子,眼神黯下来,好一会儿才道:“好,你考虑一下吧,确实是我太草率了些。”   
  一顿饭吃的辛苦,临走时吴奇才收了戒子,送暖风回家。   
  暖风住的地方已近郊区,但当时因为房租便宜就租下了,后来通了地铁,上班也方便许多,所以一直住到现在,没有搬过。   
  吴奇的车上了高架,因为不是上下班的时间,所以路况不错,此时两人都有些闷,吴奇开了收音机,来回的调,听了会儿音乐,唱的无非是你情我爱的东西,他略略有些烦躁的调掉,最后停在体育台,让里面的主持人和嘉宾胡说一通。   
  于是,暖风很容易的又听到丁煜的新闻,讲他今天的球打得怎样,讲他引以为傲的弹跳力因为旧伤而受到威胁。   
  暖风沉默的听着,半晌伸手过去,握住吴奇抓着方向盘的手,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吴奇微微愣了一下,转头看看她,笑了一下:“这种事,不需要说对不起,况且,你又不是将我抛弃了,你只是没想好,对不对?”   
  暖风点点头,收回手,看着车窗外迅速闪过的一盏盏路灯,忽然心里想,刚才或许应该接受的吧,恋爱如此,婚姻又何必为难?   
  吴奇将暖风送回家后,开车去吴征所在的医院,再次住院,吴征要求过,不要告诉暖风。   
  到医院时其实已经不早了,他想吴征应该已经睡了,但他的单人病房里灯还亮着,他倚着床在看书。   
  “我以为做了病人你至少会老实一点。”吴奇随手关上门,看着床上的吴征。   
  吴征没意识到有人进来,听到声音才看到是吴奇来了,笑了笑,拿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指着手中的书道:“这本有关原子力学的书写的尤其好,看得忘时间了。”   
  “你就是个书呆子。”吴征在他的床边坐下,拿了个苹果在手里抛起又接住,没了话。   
  吴征看了他一会儿,有些心知肚明,道:“失败了?”   
  吴奇抛苹果的动作停了停,没有说话,又继续抛。   
  吴征仍是笑:“从小到大,第一次挫折吧,可喜可贺。”   
  吴征停下来,看看手中的苹果,本想咬一口,但想到苹果可能没洗过,便拿在手里,道:“你只会取笑我吗?不安慰一下?”   
  “怎么安慰?”   
  “比如陪我下盘棋。”   
  吴征有些痛苦的抓抓头,他这个堂兄像他的父亲,从小,到他家来,就是和父亲下棋,听父亲说实力不容小觑,现在父亲年老,就经常逮到他下棋,说是子承父业。   
  两人摆好棋盘,一子一子的下,吴征虽不怎么喜欢下棋,棋力却不差,和吴奇走了几步,不分上下,而吴征明显感到吴奇有些心不在焉,下棋速度比以前慢了许多,他也不催,顺着他的速度下。   
  下到险处,吴奇执着子冥思,却忽然泻了气般靠在椅背上,对吴奇忽然说了一句:“我觉得她心里有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   
  “暖风吗?”吴征看了他一眼。   
  吴奇点头:“从大学里再看到她时就觉得了,本来想,时间长了就会慢慢了解,但有时候我总是猜不透她在想什么?”   
  “你觉得她不接受,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不知道,”吴奇看看吴征道,“你比我早认识她,又是她最好的朋友,有些事你反而应该比我了解。”   
  吴奇放下手中的棋,往后靠了靠,缓解心脏的压力,想了想:“暖风,很优秀,很多事情上很隐忍,不会轻易的向谁诉苦,所以有时会给人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感觉。”   
  “但我是他的男朋友啊,恋爱两年,她都不能对我敞开心扉?”   
  “那是你的问题,”吴征看着他,“说明你做的不够好。”   
  “我?”吴奇指着自己,停了一下,“我哪里做的不够好?”   
  吴征没接话,拿起一个棋子下了一步:“这个不应该由我说。”说话的同时,吃掉了吴奇的好几个棋子。   
  作者有话要说:有关丁煜的身高:   
  其实豆对丁煜的身高设定在一米八三左右,不用太高,不然一下联想到姚明哥哥,呃,没错,我很喜欢姚明啦,但做男主实在是。。。。。。,何况姚哥哥已经结婚了哈。   
  有MM留言说NBA最矮的也要一米九,其实不是啦,NBA史上最矮的一个应该是160,还有170,180的都有过,他们都是以惊人的弹跳力,应变能力和过硬的技术取胜,也是非常厉害的人物哦,我们家丁煜就是走这种路线的。   
  所以各位大人在看文时尽管把丁煜往高大帅哥方面想(比如流川啊,三井啊,仙道啊,腾真啊),千万不要想成姚哥哥(豆不停的碎碎念中)    
  再遇   
  她和小江其实差不多年岁,两人性格却有很大差别,小江没心没肺,什么事都不上心,暖风却成熟稳重,把事情做的妥妥当当,但不可否认,暖风还是满喜欢这个小江的,和她在一起,自己的心情也会好上许多,所以小江每次粗心做错了账,她从不说什么,替她改正就是了。   
  “暖风啊,知道今天丁煜要回国吗?”乐了半天,小江终于忍不住,冲暖风道。   
  暖风滑动鼠标的手指停了停。   
  “就是打篮球那个,超帅的那个,”以为暖风不知道,小江手舞足蹈的在那边解释,“我电脑桌面上那个。”   
  相对于小江的兴奋,暖风的眼空洞的盯着电脑频幕,半晌才应了一声:“啊,我知道他。”   
  “他今天晚上七点的飞机,我准备和一帮球迷去接机。”小江在座位上一跳一跳的,   
  “那不是会很多人?”暖风应着。   
  “不会,没有人知道他几号回,什么时候的飞机,我们是得到了内部消息,对了,暖风,你要不要一起去啊?可能拿到他的签名哦。”   
  “不了,”暖风摇头,“晚上我有约会。”   
  “又是那位吴大公子?”小江做晕倒状,“暖风,你完了,你的生命里好像除了工作就是那位吴大公子了,没有娱乐啊没有娱乐。”   
  小江碎碎念着,忽然“哎呀”一声,然后就是一张苦脸:“完了,没保存,白做了,真他×××的。”暴出一大串粗口。   
  暖风早已习惯,也并不在意,看着电脑上的数字,发愣。   
  是今天吗?回来了?   
  她想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堆表上,但看了几个数字,却没法集中精神,脑子里全是丁煜今晚回来的事实,越是不去想越是搅得她心烦意乱,实在没办法,她看到杯里的水没了,就站起来去茶水间倒茶。   
  倒了茶回来,经过前台时,在前台旁的落地窗前停下,窗外可以看到对面楼顶的巨幅海报,是某个国际运动品牌的广告,上面的一个球星,白色的五号球衣,摆着运球时的姿势,全身的肌肉极漂亮,一双眼专注的盯着前方。   
  丁煜,丁煜,就算十年里他再没出现在她面前,也用这种方式不断的强调他的存在。   
  暖风拿着茶杯,看着海报,久久不动。   
  好一会儿。   
  “暖风,你也喜欢丁煜啊,看不出来嘛,”前台看暖风半晌不动,凑上来道,“好帅啊,我坐在这里,一转眼就能看到他,简直是作孽啊。”前台是刚毕业的学生,和小江一个脾气,此时满眼星星的盯着那张海报。   
  暖风回过神,只是笑笑,转身走开了。   
  临到下班时,表才只做了几张,暖风看了下时间,心里想着,要不要把与吴奇的约会取消了,有几张表今天一定要交,非加班不可了。   
  正想着,小江已经在那边叫:“怎么办?怎么办?”   
  暖风看过去:“怎么了?”   
  小江啫着嘴:“还不是上午那份没有保存,要重做,来不及了。”   
  暖风看着她的表情,昨天迟到被老板抓到也没见她这么急,现在却似要她命一般,再看看自己手头的表,想了想,冲小江道:“表我替你做吧,你先下班。”   
  小江一怔,马上眉开眼笑,却又想到什么,为难道:“你也不是有约会。”   
  “我待会儿打个电话就取消就行了。”   
  “为了帮我做表?不好吧。”小江皱着眉。   
  暖风笑笑:“我也有表没做完,正要打电话给他呢。”她说着扬了扬手机。   
  小江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似乎丁煜的魅力更大,扭妮了一会儿:“那,那我下次请你吃饭。”   
  暖风有些好笑:“你什么时候这么见外了。”   
  小江抓抓头:“也是,”说着拿起包,“爱你,我走了。”人往外去。   
  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暖风一个人,她拿了手机直接调出吴奇的号码,正想拨过去,电话却先响了。   
  是吴奇。   
  “暖风,抱歉,临时有个会,出不来了。”   
  暖风“哦”了一声,心想怎么这么巧,本想说自己正好也要加班,但每次加班吴奇都不放心来接她,说了几次都不听,想想,还是没说。   
  又说了几句,两人才挂了电话。   
  吴奇挂了电话,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本来已经订好了位置要和暖风共进晚餐的,但临时院里通知他要开个会,说是球星丁煜今晚回国,明天入院做检查,所以院方要组织一个专家组。   
  论学历,他是市内首屈一指的A大附属医学院的高材生,但毕竟做医生时间不长,从资力上来讲他还算不得是专家,却因为几次成功手术下来,已在院中小有名气了,所以院方考虑也把他安排进去。   
  其实吴奇不太能理解丁煜回国治腿的是处于什么原因,一般来说国外的医学水平远比国内要好,他身在美国,完全可以在当地治疗,没有必要跑回国来医治,而且作为神经外科的医生,与脑神经方面的疑难疾病打惯了交道,现在一群专家一起来研究治疗肌肉,肌健损伤的问题,着实有些浪费资源,但谁叫人家的腿比什么都精贵呢?   
  看来后面有得忙,他伸了下腰,准备去开会。   
  表做到后面,暖风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几遍眼保健操还是起不了什么作用,隔壁也有财务在加班,她去要了几片饼干,然后透过玻璃往远处看了一会儿,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张表,隔壁的财务也走了,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   
  拎了包,刷了卡,出公司。   
  公司大楼下停了好几辆出租车,她选了一辆离自己最近的,上了车。   
  九点半多了吧,路况很好,除了红灯,基本不塞车,暖风稍稍开了点窗,放了夜风进来,觉得原本塞满数字的脑袋总算清醒过来,车拐弯经过这个城里有名的美食街时,街上仍然人来人往,她眼睛看到某一家港式茶餐厅,想到自己还没饭,便叫司机停车。   
  那家茶餐厅她以前吃过一次,口味不错,也不贵,现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下了车,要穿到马路对面去,暖风站着等红灯跳过,有一辆黑色的POLO车从她前面开过,转弯停在她身后的宾馆门口,然后身后爆起一片尖叫声。   
  刚下车的时候,暖风就发现那宾馆门口的人似乎多了点,也没有多在意,此时听到尖叫声,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   
  都是丁煜的海报,被那群人高高举着,然后她听到他们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应不过来,只是看着眼前快失控的场面,同时POLO的车门开了,有人从车里出来,背着背包,一身运动装,身形高大,一群人轰上去,大叫着:丁煜。   
  脑中在看到那张脸时有什么东西“嗡”的一下爆开,然后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的看着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露出笑容,边挥着手边进宾馆。   
  有路人撞倒了她,奔上去看热闹,她跌在地上,眼睛仍是看着那个人,直到他走进宾馆,直到所有人被拦在宾馆之外,悻悻的散去。   
  城市真的这么小吗?她不顾被磨破的膝盖这样想着,为什么让他一回来就见到他,还是这本就是上天安排好的,让她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又见到他?   
  吴奇也喜欢看篮球,不过算不上球迷,有时间就看,没时间就算。   
  他看过丁煜打球,说实话,一个亚洲人有这么强的弹跳力着实让他吃惊,但从医生的角度来看,这是天份也是负担,特别是做为以弹跳力取胜的篮球运动员,跳的越高,次数越多,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所以丁煜小腿肌腱出现损伤是早晚的事。   
  电视里看丁煜,在一群动不动就二米多的NBA球员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显得过于矮小,记得他以前看过的报道,美国人对这么小个子的亚洲人加入NBA着实是不信任和轻视的,但丁煜首场告捷,后面几场,场场都有出色表现,便再也没有人敢小看他了。   
  吴奇确实也有他过于矮小的错觉,但当他站在他面前时,才知道他其实很高大。   
  对于丁煜的脾气,吴奇觉得是自我,可能还有些难缠,在美国待久的人性格都会变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难缠。   
  然而见到丁煜时,才发现他其实话极少,多半时间医生需要他做什么,他都配合,闲下来时就打打手掌机,或者看体育杂志,不吸烟,不磕药,更不会借机调戏院内护士。   
  医院里的护士说他比电视里看起来要帅,一群小护士经常一逮到机会就去偷看他,然后找他签名,他一律都签,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厌烦。   
  整体来看,他是沉默而好相处的,但就是这副表相下,吴奇觉得藏着随时可以暴发的力量,他确实是自我,因为他的眼神,他的姿态,再怎么不爱说话,再怎么有耐心,却仍是唯我独尊的样子。   
  还好,他只猜对了一点,至少到现在,他并不觉得他难缠。   
  例行公事般的记录下他的治疗情况,吴奇发现他盯着杂志上的一个女明星看,他知道那个新人,最近演的一部电影很红,他和暖风一起去看过,当时看完电影,他还笑着对暖风说这个女星和她长的有点像。   
  应该是眼睛,极像的。   
  “喜欢这个明星?”他手插在口袋里随口问了一句。   
  丁煜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不认识。”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现在很红。”   
  丁煜没答话,将杂志扔到一边,再也没看一眼。   
  吴奇挑了挑眉,好吧,显然他并不喜欢。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转了话题。   
  吴奇怔了怔,也是,进医院以来除了有个自称是他二叔的和一个胖子来看过他,基本没有见过他的家人,从小护士那里来的八卦,说他是孤儿,但离开国内这么久,就算没有亲人,总有要去的地方。   
  “这个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个人觉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没问题的。”本来的,球尚且能打,一般行走当然不成问题。   
  丁煜点点头,便不在说话。   
  直到中午的时候,吴奇看到丁煜的助理开了车过来,不一会儿,丁煜换上运动装,带着鸭舌帽上了车。   
  他忽然有种感觉,丁煜回来并不完全为了冶腿伤,一定还有别的事。   
  丁煜上了车,一路让助理往郊区开,他把帽檐压的极低,然后仰着脸看车窗的风景。   
  回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回来?   
  他至今都没有想到个所以然。   
  美国那边帮他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国,不过是因为一场球后他翻日历,猛然发现他一走,已经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改变很多事,当然,更可以忘记很多事,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不再做那个梦,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顺利,然而想着十年,他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个轮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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