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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幸福观-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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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县神州以外,若须弥昆仑,及海上之十州三岛”是不可能的,因为“身无羽翼”。最后,他知足地“归而葺一茆四明山中,终身不出”。《冥寥子游》读起来几乎就像是对“天路历程”的滑稽模仿。一种奇怪的倦怠占据了主人公的心灵,在他人到中年的智慧中存在着一片漠不关心、听天由命的荒漠,满怀哀伤之情。这种哀伤之情,只有对那些了解火焰般炽热锐气的人,或者和他这种生活理想截然不同的人才会显示出来。这种乌托邦已剥落了所有革命性的精神;只在此处或彼处剩下一些残迹,它的毒牙被拔掉了。它的理想,即儒家、道家、佛教之杂乱混合,肯定表达了从统治者眼光看来相当合意的态度,因为它将儒家对忠诚的要求、道家对生命的热爱及佛教对不幸的淡然,结合到非逻辑但罕见地有用的纽带中。对天堂的征服被一个领取政府养老金的人——“为自己造了一个小屋的人”——的游历自然所取代。有趣的是,正是这种令人惊讶的简单思维、令人讨厌的市侩俗气所构成的万花筒样的理想生活之中国版本的缩影,在西方变得最为流行。
第五部分:现实的灰尘(1000—1800年)第三节 等待和听天由命(3)
    263在另一个层面上,我们发现一些作品中,脱离宗教羁绊的想像力没有一丝屈服,也没有沉浸在沾沾自喜的自我满足的乌托邦空间中。相反,它发掘了一个真正的新领域——讽刺。这些作品和现实密切相关,虽然它的外观内容是那么不现实。这种动向代表了刚才描绘过的趋势之相反面,其最伟大的成就是小说《西游记》,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1506…1582年)。这部小说可能部分是基于从元朝开始、甚至更早的非汉族主题,它描绘了一组完全不同的人去印度朝拜取经的故事。小说的主要角色是恬静温和的唐僧、他那讲求实际、追求切实快乐与牢固市民身份的随从“猪八戒”,以及精力旺盛的战士和反叛者孙悟空。孙悟空是小说的主人公,他还经常在舞台上出现,是中国通俗文学中最受人们喜爱的人物。他离开了猴子乐园水帘洞——这个乐园和所有其他人类天堂没什么不同,因为他感受到死亡和神之威力的威胁。他加入取经的队伍是对死亡的确切性的反抗,是对每一个必死生灵之无望生存的反抗,不管他自己的生活有多快乐。在结伴历经那些最奇怪的国家的旅途中,是孙悟空想要去偷天宫里长生不死之蟠桃。虽然他非常大胆,接受天堂力量的挑战,但很显然,他并不能赢得战斗,尽管他也不能被完全击败。他和同伴之间的交流(如果夸张点说,孙悟空可以和普罗米修斯、魔鬼弗斯特,或更精确一点,堂·吉诃德相比较)以及他在外国土地上的经历,充满并闪现着一种讽刺和批判,不仅是直接抨击它自己国家的状况,也抨击了儒家、道家和佛教的世界观。当然,这些取经活动在他们寻找理想国土的过程中注定要失败。渐渐地,他们和读者都认识到在天上并不能找到天堂,就像我们已经了解的,这是公元前4世纪的几个道家人物早就知晓的一个可悲真相。
    李汝珍的奇境
    另一部写于250年之后的神幻小说,其抨击更为直白,它带领我们不仅穿越了西方的山岭草原,也进入了中国的东部海洋。《镜花缘》由李汝珍撰写(1763?…1830年)。李汝珍有着广泛的兴趣,虽然他和许多同时代人一样,都只通过了乡试。他将自己的小说设定在臭名昭著的唐朝武则天皇后时期(在位684…705年)。武则天希望靠自己宗族的帮助建立起第二个周朝,但最后却打不过皇室忠臣的力量。小说的中心人物是唐敖,因为和那些皇室忠臣力量相关所以影响了自己的从政。他有个女儿,作为“百花仙子”的化身降临到人间,她在灵魂王国的命运给了这部小说一个神奇的框架,但这和我们本文讨论的无关。唐敖对此世非常失望,盼望着“自己能某天进入蓬莱岛”这个预言能够实现。他和舅兄、商人林之洋踏上漫漫航程。坐着帆船,他们拜访了30多个岛屿和国家。林之洋的舵手九公,被水手们讽称为“不识”,因为他无所不知,满腹才学,为旅途中的他们提供了详细的信息。这次航程和《格列佛游记》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其中许多国家因为古老的神话或叙述者乐于编造故事而存在。但是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女人实行统治、让男人伺候左右的“女儿国”,显然是作者在抨击自己所处的社会。通过让熟悉的事物变得陌生奇怪这种讽刺手段,李汝珍的抨击变得相当成功。唐敖不幸误入那些女人之手,让他恐惧的是,他不得不忍受通常是女人所遭受的所有羞耻和伤痛,特别是以非常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出来的缠足。在某些其他国家里,唐敖则变得非常熟悉那儿的体制,因为它们正代表了他所处的社会状况的整个儿颠倒过来的情形。有些国家具有天堂般的特质,暗示出现实社会和天堂是如此不同。因此,我们读到了以下“无继国”的描写:
    唐敖道:“这个无启,大约就是无继国。小弟闻彼国之人,从不生育,并无子嗣。可有其事?”多九公道:“老夫也闻此话。又因他们并无男女之分,甚觉不解。当日到彼,也曾上去看过,果然无男无女,光景都差不多。”唐敖道:“既无男女,何能生育?既不生育,这些国人一经死后,岂不人渐渐少了?自古至今,其人仍旧不绝,这是何故?”多九公道:“彼国虽不生育,那知死后其尸不朽,过了一百二十年,仍旧活转。古人所谓‘百年还化为人’,就最指此而言。所以彼国之人,活了又死,死了又活,从不见少。他们虽知死后还能重生,素于名利心肠倒是雪淡。他因人生在世终有一死,纵让争名夺利,富贵极顶,及至‘无常’一到,如同一梦,全化乌有。虽说死后还能复生,但经百余年之久,时迁世变,物改人非,今昔情形,又迥不同,一经活转,另是一番世界,少不得又要在那名利场中努力一番。及至略略有点意思,不知不觉,却又年已古稀,冥官又来相邀。细细想去,仍是一场春梦。因此他们国中凡有人死了叫作‘睡觉’,那活在世上的叫作‘做梦’。他把生死看的透彻,名利之心也就谈了。至于强求妄为,更是未有之事。”林之洋道:“若是这样,俺们竟是痴人!他们死后还能活转,倒把名利看破;俺们死后并无一毫指望,为甚倒去极力巴结?若教无启国看见,岂不被他耻笑么?”唐敖道:“舅兄既怕耻笑,何不将那名利之心略为冷淡呢?”林之洋道:“俺也晓得,为人在世,就如做梦,那名利二字,原是假的,平时听人谈论,也就冷淡。无奈到了争名夺利关头,心里不由就觉发迷,倒象自己永世不死,一味朝前奔命,将来到了昏迷时,怎能有人当头一棒,指破迷团?或者那位提俺一声,也就把俺惊醒。”多九公道:“尊驾如到昏迷时,老夫绝可提你一声,恐老兄听了,不但并不醒悟,反要责备老夫是个痴人哩。”唐敖道:“九公此话却也不错。世上名利场中,原是一座‘迷魂阵’,此人正在阵中吐气扬眉,洋洋得意,哪个还能把他拗得过!看来不到睡觉,他也不休。一经把眼闭了,这才晓得从前各事都是枉用心机,不过做了一场春梦。人若识透此义,那争名夺利之心固然一时不能打断,倘诸事略为看破,退后一步,忍耐三分,也就免了许多烦恼,少了无限风波。”
第五部分:现实的灰尘(1000—1800年)第三节 等待和听天由命(4)
    265就像早些时候的道家一样,作者在此想要通过神话寓言的方式,揭露追逐利益之无意义,虽然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式。在另外一章更长的拜访“大人国”的描述中,作者想要显示出他所生活的中国社会的虚伪。在那个国家靠岸后,唐敖、商人林和九公走到一个棚屋面前,想要询问当地情形:
    正要敲门,前面来了一个老叟,手中提著一把酒壶,一个猪首,走至庵前,推开庵门,意欲进去。唐敖拱手道:“请教老丈,此庵何名?里面可有僧人?”老叟听罢,道声:“得罪”,连忙进内,把猪首、酒壶放下,即走出拱手道:“此庵供著观音大士。小子便是僧人。”林之洋不觉诧异道:“你这老兄既是和尚,为甚并不削发?你既打酒买肉,自然养著尼姑了?”老叟道:“里面虽有一个尼姑,却是小僧之妻。此庵并无别人,只得小僧夫妇自幼在此看守香火。至僧人之称,国中向无此说,因闻天朝自汉以后,往庙之人俱要削发,男谓之僧,女谓之尼,所以此地也遵天朝之例,凡入庙看守香火的,虽不吃斋削发,称谓却是一样。即如小子称为僧,小子之妻即称为尼。——不知三位从何到此?”多九公告知来意。老叟躬身道:“原来三位却是天朝大贤!小僧不知,多多有罪。何不请进献茶?”唐敖道:“我们还要赶过岭去,不敢在此耽搁。”林之洋道:“你们和尚尼姑生出儿女叫作甚么?难道也同俺们一样么?”老叟笑道:“小僧夫妇不过在此看守香火,既不违条犯法,又不作盗为娼,一切行为,莫不与人一样,何以生出儿女称谓就不同呢?大贤若问僧人所生儿女唤作甚么,只问贵处那些看守文庙的所生儿女唤作甚么,我们儿女也就唤作甚么。”唐敖道:“适见贵邦之人都有云雾护足,可是自幼生的?”老叟道:“此云本由足生,非人力可能勉强。其色以五彩为贵,黄色次之,其余无所区别,惟黑色最卑。”多九公道:“此地离船往返甚远,我们即恳大师指路,趁早走罢。”老叟于是指引路径,三人曲曲弯弯穿过岭去。……到了市中,人烟辏集,一切光景,与君子国相仿,惟各人所登之云,五颜六色,其形不一。只见有个乞丐,脚登彩云走过。唐敖道:“请教九公,云之颜色,既以五彩为贵,黑色为卑,为何这个乞丐却登彩云?”林之洋道:“岭上那个秃驴,又吃荤,又喝酒,又有老婆,明明是个酒肉和尚,他的脚下也是彩云。难道这个花子同那和和尚有其好处么?”多久公道:“当日老夫到此,也曾打听。原来云之颜色虽有高下,至于或登彩云,或登黑云,其色全由心生,总在行为善恶, 不在富贵贫贱。如果胸襟光明正大,足下自现彩云;倘或满腔奸私暗昧,足下自生黑云。云由足生,色随心变,丝毫不能勉强。所以富贵之人,往往竟登黑云;贫贱之人反登彩云。话虽如此,究竟此间民风淳厚,脚登黑云的竟是百无一二。盖因国人皆以黑云为耻,遇见恶事,都是藏身退后;遇见善事,莫不踊跃争先,毫无小人习气,因而邻邦都以‘大人国’呼之。266远方人不得其详,以为大人国即是长大之义,那知是这缘故。”唐敖通:“小弟正在疑惑,每每闻得人说,海外大人国身长数丈,为何却只如此?原来却是讹传。”多九公道:“那身长数丈的是长人国,并非大人国。将来唐兄至彼,才知‘大人’、‘长人’迥然不同了。”忽见街上民人都向两旁一闪,让出一条大路。原来有位官员走过,头戴乌纱,身穿员领,上置红伞;前呼后拥,却也威严;就只脚下围著红绫,云之颜色看不明白。唐敖道:“此地官员大约因有云雾护足,行走甚便,所以不用车马。但脚下用绫遮盖,不知何故?”多九公道:“此等人,因脚下忽生一股恶云,其色似黑非黑,类如灰色,人都叫做‘晦气色’。凡生此云的,必是暗中做了亏心之事,人虽被他瞒了,这云却不留情,在他脚下生出这股晦气,教他人前现丑。他虽用绫遮盖,以掩众人耳目,那知却是‘掩耳盗铃’。好在他们这云,色随心变,只要痛改前非,一心向善,云的颜色也就随心变换。若恶云久生足下,不但国王访其劣迹,重治其罪,就是国人因他过而不改,甘于下流,也就不敢同他亲近。”林之洋道:“原来老天做事也不公!”唐敖道:“为何不公?”林之洋道:“老天只将这云生在大人国,别处都不生,难道不是不公?若天下人都有这块招牌,让那些瞒心昧己、不明道德的,两只脚下都生一股黑云,个个人前现丑,人人看著惊心,岂不痛快?”
    通过揭示每个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情感、来提升整体社会的道德水平这种观念,在此第一次被李汝珍阐明得非常清楚,虽然为了和小说的整个讽刺风格相一致而采取了说笑的方式。但在唐敖游历的所有国家和岛屿,以及他碰到的所有人中(这包括逃出武则天魔爪以求安全的受到威胁的唐代“忠臣”——这一章节让人回想起我们曾提到过的那些宋朝的“忠臣岛屿”),并不是“大人国”而是“君子国”最为接近于一个真正的天堂,这并不是毫无理由的。因为不是“大人”——这个词语有一点道家色彩——而是“君子”才是“小人”的对立面,唐敖和他的同伴踏上此次航程就是为了躲避他们:
第五部分:现实的灰尘(1000—1800年)第三节 等待和听天由命(5)
    话说唐、多二人把匾看了,随即进城。只见人烟辏集,作买作卖,接连不断。衣冠言谈,都与天朝一样。唐敖见言语可通,因向一位老翁问其何以“好让不争”之故。谁知老翁听了,一毫不懂。又问国以“君子”为名是何缘故,老翁也回不知一连问了几个,都是如此。多九公道:“据老夫看来,他这国名以及‘好让不争’四字,大约都是邻邦替他取的,所以他们都回不知。刚才我们一路看来,那些‘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光景,已是不争之意。而且士庶人等,无论富贵贫贱,举止言谈,莫不恭而有礼,也不愧‘君子’二字。”唐敖道:“话虽如此,仍须慢慢观玩,方能得其详细。”
    说话间,来到闹市。只见有一隶卒在那里买物,手中拿著货物道:“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心!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唐敖听了,因暗暗说道:“九公,凡买物,只有卖者讨价,买者还价。今卖者虽讨过价,那买者并不还价,却要添价。此等言谈,倒也罕闻。据此看来那‘好让不争’四字,竞有几分意思了。”只听卖货人答道:“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俗云:“‘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今老兄不但不减,反要加增,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唐敖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原是买物之人向来俗谈;至‘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亦是买者之话。不意今皆出于卖者之口,倒也有趣。”只听隶卒又说道:“老兄以高货讨贱价,反说小弟克己,岂不失了‘忠恕之道’?凡事总要彼此无欺,方为公允。试问那个腹中无算盘,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谈之许久,卖货人执意不增。隶卒赌气,照数付价,拿了一半货物,刚要举步,卖货人那里肯依,只说“价多货少”,拦住不放。路旁走过两个老翁,作好作歹,从公评定,今隶卒照价拿了八折货物,这才交易而去。唐、多二人不觉暗暗点头。
    267走未数步,市中有个小军,也在那里买物。小军道:“刚才请教贵价若干,老兄执意吝教,命我酌量付给。及至尊命付价,老兄又怪过多。其实小弟所付业已刻减。若说过多,不独太偏,竟是‘违心之论’了。”卖货人道:“小弟不敢言价,听兄自讨者,因敝货既欠新鲜,而且平常,不如别家之美。若论价值,只照老兄所付减半,已属过分,何敢谬领大价。”唐敖道:“‘货色平常’,原是买者之话;‘付价刻减’,本系卖者之话,那知此处却句句相反,另是一种风气。”只听小军又道:“老兄说那里话来!小弟于买卖虽系外行,至货之好丑,安有不知,以丑为好,亦愚不至此。第以高货只取半价,不但欺人过甚,亦失公平交易之道了。”卖货人道:“老兄如真心照顾,只照前价减半,最为公平,若说价少,小弟也不敢辩,惟有请向别处再把价钱谈谈,才知我家并非相欺哩。”小军说之至再,见他执意不卖,只得照前减半付价,将货略略选择,拿了就走。卖货人忙拦住道:“老兄为何只将下等货物选去?难道留下好的给小弟自用么?我看老兄如此讨巧,就是走遍天下,也难交易成功的。”小军发急道:“小弟因老兄定要减价,只得委曲认命,略将次等货物拿去,于心庶可稍安。不意老兄又要责备,且小弟所买之物,必须次等,方能合用,至于上等,虽承美意,其实倒不适用了。”卖货人道:“老兄既要低货方能合用,这也不妨。但低货自有低价,何能付大价而买丑货呢?”小军听了,也不答言,拿了货物,只管要走。那过路人看见,都说小军欺人不公。小军难违众论,只得将上等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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