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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蛮小丫
(1) 【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我不得不向他妥协,尽管不屑,但事实如此。】
我叫蛮小丫。事实上我对自己的名字存在着相左的意见,小丫小丫,真他妈俗。不过,我也就是一俗人,俗名配俗人,绝配啊!当然了,名字是父母取的,咱就是有意见也没地儿说呀!谁让他们在我一出生就死了呢?他们都说我可怜,从小就没父母,没人疼没人爱,真命苦。可是说实话,我还真没觉得自己有哪点值得同情可怜,我倒是挺同情我家老太婆的,这么大年纪了,还得陪着我折腾。
我和老太婆住在这座小城的最北边,穿过一条长长的小河,和大片大片的梧桐树,你就会看到一间小小的带阁楼的古老的房子孤零零的坐落在正中央,而那,就是我的家。周围围着一圈不高的篱笆,一些爬藤植物就这样肆无忌惮地霸占了整个篱笆,春天的时候可以看见它们开出小小的花朵,白白的,没有香气。房子后面是一片竹林,老太婆就是靠那些竹子编出一个个好看精巧的篮子来养活我的。这曾使我一度感到非常神奇,这些小小的竹篮,竟然可以让她把我从一个小小的婴孩一下子拉扯到现在,我对此是十分地惊奇的。只能说,人,只要有一技之长,就能养家糊口。
9月,应该算是夏末了,但天气却依旧热的不像话,我穿着细肩吊带内衣,套上一条蓝底紧身短裤,懒懒的躺在门口的竹椅上,发呆。老太婆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包用白色手帕包着的东西。在我面前缓缓打开,一张张发皱的红红绿绿跃然出现在我眼前。
我面无表情地抬头看她,她抓住我的手,展开,把那包红红绿绿放上去,说:“开学了,这是我帮你凑的学费,现在竹篮子不好卖了,我凑了很久才凑到这些钱,应该够你交学费了。”
我裂开嘴,笑:“喂,老太婆,这个钱你就自己留着吧!我有钱,我已经17岁了,可以自己养活我自己。懂不?”
“可是。。。”老太婆还想说什么,我打断她,指着脸上涂抹的东西,说:“这些,看到没有?我买的,我有钱。好了,你去煮饭吧,我有事要出去,不用等我了。”
洗掉脸上的面膜,我开始化妆,银色的眼影闪闪发亮,薄薄的唇上涂抹着艳丽的红。套上最爱的黑色吊带长裙,我,就是一株有着艳丽外表的食人花。
到“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阳光炙热的仿佛要将整个地壳煮成一锅沸水,我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穷”是这个小城最出名的酒吧,而我,就在这里当一名驻唱歌手,我的声音很不错,用来赚钱,真是再好不过了。白天酒吧是不开张的,而我来这里也不是闲着没事干的。径直走到吧台,调酒师艺子正在擦拭他心爱的调酒器,看到我显得有些惊讶,因为我白天从来没有在酒吧出现过。除了白天上课的原因外,我认为白天的酒吧,让我提不起兴趣来。还有就是,老太婆并不知道我在酒吧工作的事,每次晚上来这,我可都是打着上晚自习的旗号的,不然,她一定会哭天抢地的说我辜负她一手把我拉扯到大,供我上学的心血。虽然我是个坏姑娘,可我却是个尊老爱幼的坏姑娘,这是我唯一坚持的仅有的点点良知。
“嘿,艺子。蒙尔达呢?”我俯在吧台,手里转着一只吊脚玻璃杯。
“里面。”艺子头也不抬的说。我撇撇嘴,这哥们,说话向来不超过5个字,比我先到酒吧工作,我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这地方,叫真名的没几个,我和蒙尔达除外。
对了,该说说蒙尔达这人了。他是这个酒吧的乐队的队长,打鼓的,长得人五人六,其实就是个闷骚型的流氓。我和他处过一阵,在用完了他所有卡所有钱的时候,突然发现他就是一不入流的没文化的流氓,而且还是闷骚型的那种,就甩了他。不过他死活不同意,我鸟他,该哪边凉快哪边凉快,老娘不跟你耗了!今天我找他,主要是问他要回我的一件衬衫的,那件衬衫是我死去老妈的,上次分手时穿去忘了带走了。那是她唯一留给我的东西,谈不上什么贵重,不过我很喜欢它的花式,没事就穿着玩儿。
走进酒吧的休息室,蒙尔达正衣衫不整的蒙头大睡呢,指不定昨晚上哪风流快活去了。我不耐烦地伸出脚踹了几下,愣是没弄醒他。四处看了看,没啥大物件,随手拿起旁边的鼓棒,对准他的脑袋,狠狠的敲下去。这玩意儿好啊,一下就把他敲醒了。他张着惊恐的大眼,愣愣的看着我。
“走,去你那把我的衣服拿来。”我边转着鼓棒边说到。
“什么,什么衣服?小丫,你是不是回心转意了?还是觉得我最爱你吧?!” 说着他还露出一脸□的笑容来,我都替他害臊。
“靠!就你这种货色?还爱?你这种人也懂什么叫爱么?。。我说,你到底去不去拿衣服啊?嗯?我可没功夫和你在这里唧唧歪歪。”我十分不耐烦地斜着眼睛看他。
“哟哟。。别那么大火气呀?我这种货色你不也找了么?什么衣服?我不知道。”蒙尔达轻飘飘的从裤袋里抽出一只皱巴巴的烟来,叼在嘴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算,我就是跟你说一声,免得你说我入室抢劫。您继续睡,我自己去拿。”说完我掉头就走,对这种人,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幸好我没把他家钥匙丢了,有钥匙,还管他干嘛。
“哎,别别别呀!我去还不行么?你跟我一起去吧,那么多衣服,我怎么知道哪件是你的?走吧!”就冲他这熊样,我跟他分手,真是个明智的不能再明智的选择。
跟着他一抖一抖的脚步,我们走了出去,艺子依旧没有抬头地擦着调酒器,我们与他,交错离去。
蒙尔达那房子是租的,家具现成,一室一厅,有个小厨房,和厕所连着。这也是我坚决要和他分手的原因,煮饭的地方在那,谁还吃的下啊?用他的话说:人活着不就是吃喝拉撒嘛!连一起不省事嘛!瞧,他就是一俗的不能再俗的垃圾鬼,尽管我俗,可我爱干净,这点,我遗传了我父母,这是老太婆说的。
开门,进屋,拿衣服。我抖了抖满是灰尘的衬衫,再次对这个地方无比厌恶。刚要转身离开,却被他一手推到床上。他俯视着看着床上的我:“既然来了,就玩玩吧~我们在一起这么久,除了接吻,你都还没和我做过呢!老子什么都给你了,你总不能什么都不留给我吧?来吧!”
我说过,他就是一流氓,还是那种最下贱的。他紧紧的箍住我,一手捉住我的两臂,一手扶着我的脸,全身都向我压了过来。我平静的看着他逐渐放大的因□而扭曲的丑恶的脸,脑子马上作出决断,弓身,屈脚,踹。中了。我看见他捂住自己的命根子,脸色青白。
我迅速将身上的凌乱抚平,扯上衬衫,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越过。打开门,站住,从身上拽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他家钥匙,一齐向他抛去,说:“我蛮小丫可不是随便谁都能碰的!从今以后,我们两不相欠。”
“ 喂!蛮小丫!你到底喜欢过我没有?说清楚,我们才真是两不相欠。”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什么。
我顿了顿,凉凉的挥了挥手,扬尘离去。
走在大街上,脚突然就这么痛了起来,痛的我一步都走不动,也不想走。正巧,这时我走到了公交车站前,一台蓝色的公交车摇摇晃晃的向我驶来。停车,开门,上去,关门。一气呵成。
但是,我忘了一件事,我没有钱。那些钱全丢给蒙尔达那个王八蛋了,妈的,真他妈衰。
公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就只剩我和一个面色苍白的长发女孩,我看了看售票员,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露在银色尖跟凉鞋外的嫣红的豆蔻般的脚趾甲,不说话。就在售票员想问我话时,那长发女孩站了起来。我看见她缓缓地却坚定地停在我面前,慢吞吞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递给售票员,说:“她是我同学,我们约好在车上会面。”然后拉过我,坐了下来。
我突然就笑了,嘴咧的大大的,这个丫头。但是后来她一直没理我,只是一直看着窗外,苍白的侧脸在阳光下,显得有些模糊和不真实。
直到她下车我们也没说话,不过,就在车子开动的那一刹那,我把头伸出窗外,对她大声说道:“谢谢啊!小姑娘!明儿我准以身相许!”说完我不理会售票员惊诧的眼光,一手拎着衬衫,一手提起裙脚,跳下了车,往相反的方向跑去。我想,我和她还会再见面的。而那,将是故事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有些故事,有些结局,是早已注定的。
不管我们如何改变,最终,还是无法逃离。
☆、(2)
(2) 【有人说,爱情,是上帝让孩子们故意犯的错。那么,亲情呢?】
回到那座篱笆屋的时候,天,已是黄昏了。老太婆又在编她的小竹篮,手势飞快,专注的有些美丽,连那层层的褶皱也不能掩盖她的光彩。有句话说,认真工作的女人最美丽。我觉得应该再加一句,无关年龄。
记得小的时候,老太婆常常会编上一整天的竹篮,也不管我,我想出去玩,可她不让。我就很生气地把她编的竹篮全剪烂砸碎了,然后瞪着眼看着她。接着,她就发疯似的打我,随手拿起什么就往我身上招呼,我不喊痛,也不哭。就这样狠狠地瞪她,直到她打累了。那时候的我,任性而绝望,对世界充满了愤恨与不满。那时候的老太婆也没有这么多的皱纹,身体硬朗,可以连续揍我三小时不喊累。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改变了,老太婆的身体开始一日不如一日,脾气也温和了很多,看我的眼光也变得温柔起来。我想,她是爱我的,尽管这种爱,是用暴力与蛮横支撑,可我与她,只能相依为命。
我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但我想,他们一定是这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比我自己更爱我。老太婆一直都没有跟我说过关于他们的任何话题,每当我问起他们时,她就会显得很激动,嘴里不停的说着,孽障,孽障。有的时候,她会神情恍惚的望着我,呢喃着叫我,丘儿。那是我父亲的小名,丘儿,软软的儿字音,让人好不欢喜。如果他们还在的话,我现在一定不是这个样子的,一定。可是,他们为什么会死了呢?怎么就死了呢?从此,我恨上了飞机,因为它,我失去了原本的幸福,或者说,它从来没有让我拥有幸福过,我是如此的渴望得到幸福,如此。
终于,一个精美的小竹篮子被老太婆编好了,她满意地把竹篮举着,左看看右看看,象在欣赏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作品。我啪嗒啪嗒地走过去,把手中的衬衫随手放在沙发上,然后坐下去。老太婆看了看我,然后起身去做饭。大多时候,我们都是如此沉默的相处,我们,无话可说。
吃饭的时候,老太婆不停地看向自己的左手腕,那里戴着一只古董手表,需要不停的上链才能走动。
而我,不知是因为衬衫拿回来了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这顿饭,我吃的异常香,好久都没有这样了,食欲似乎也回到了我的胃,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好。
吱————门开了,走进来一对看起来十分有威严的中年夫妇。我惊讶的抬起头,望向他们。我听见他们叫老太婆,妈妈。当然,我认识他们,一个是整天出现在电视报纸上的名企业家,一位是颇具名声的艺术家。而他们,就是我除老太婆外的唯一亲人,我父亲的亲弟弟,和亲弟媳,我称为叔叔和婶子的人。
说实话,我跟他们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除了老太婆大生日的时候,或者是来要房子的时候。没错,就是要房子。这所在我看来像是危房的建筑,竟然让他们如此劳心劳力,我是真的不理解。这所房子是我爷爷亲手搭建的,他死后,就留给了老太婆,老太婆又把这所房子给了我父亲,不幸的是,我父亲死了,这所房子,没了主人,于是,从3年前开始,一场所谓的房地争夺战开始了,解说完毕。
“妈,我们是来拿房子的。”我的叔叔说。
“拿什么房子!这房子是你爸留给我的!你自己的别墅那么多,为什么非要拿你哥的房子?我不准,没了这所房子,我和小丫怎么办?”老太婆激动地站了起来,说。
“我会接你们去我们那住的,这点我很早就已经说过了,小丫也应该有个好的环境念书,就算您不为您自己的身体着想,也要为小丫的未来着想啊!在这里,小丫能有什么出息?你看看她现在的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脸上涂的都是写什么玩意儿!”我的小婶子一脸不耐的说。
“嘿!我这样子怎么了?大婶,你嫉妒我就说,年纪大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罪过了!”我不干了,要房子就要房子呗!干啥还要人身攻击啊?
“你!”小婶子的脸色有些青白。
“你们走吧!我绝不会把房子给你们的!不要再来打扰我们了,我已经老了,没几年活头了,你们就不能让我安安心心的颐养天年吗?这所房子我会给小丫的,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说完,老太婆就上楼了。
“喂,走吧!大叔大婶!”我敲了敲饭桌,说。
看着他们离去时不甘的眼神,我实在是无话可说了,何必呢!就为了一破房子,唉唉,利益中的亲情,不堪一击。
那晚,我与老太婆,一夜无眠。
*******
报名的时候,我呵欠连天,真他妈想睡觉。面前的老师一脸麻木的接过我的通知书,交钱,拿发票。搞定。我分到了理科班,是在4楼最右边的教室。我抱着大摞的书,走上4楼,手臂有些酸了。一,二,三,四。到了。走进去,教室中间已经坐满了人。随便把书放在一个男生的桌上,我擂了擂自己的双臂,靠,早知道应该叫个人帮我拿的,酸死了。
“喂,同学,你干嘛把书放在我这里啊?”男生发话了。
“我喜欢!要你管?”我斜着眼扫过去,
男生却忽然脸红了,眼睛直愣愣的望着我。
“怎么?没见过美女?”反正无聊,就找他解解闷吧!我双手一撑,坐在了他旁边的桌上,双脚隔着地面一晃一晃的。见他不说话,只得耸耸肩,观察下新教室了。
三五成群的女生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不停,我撇撇嘴,女人啊!男生们则凑成几堆在打牌,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的。得,又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新班级,我蛮小丫的运气咋就这么背呢?毛爷爷作证,我是个爱安静的人,如此吵闹的环境,我怎么能不厌恶?
突然,班级的门再次打开,一个身穿黑白校服,脸色苍白的长发女生走了进来。我看了看自己花花绿绿的衣裳,有些郁闷。甩甩头,跳下桌子,我对她说,“嗨嗨,小姑娘,我们又见面啦!”
她看着我,不说话。就在我以为自己脸上是不是有脏东西的时候,她说话了,“你好,蛮小丫。”
我那个惊吓啊!“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因为你很有名,在5中。”淡淡的语调,有些沙哑和干涩的声音。
'哦!漂亮的人,在哪里都容易被人记住。〃我意有所指地说。
她没有回答,只是径直走向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坐下。我歪头想了想,对刚刚那个男生说,呐,帮我把书放到那个女孩旁边的座位!然后走到女孩的身边,坐下。
老班点名的时候,我知道了她的名字,迷路。多么奇怪的名字啊!这让我再次对自己的名字感到无比的郁闷。我还是喜欢叫她小姑娘,简单而美好。
下课后,我甩掉那个帮我拿书的男生,一个人去了操场。我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桂花亭里,抬着头,仰望着什么。烈烈的阳光和永不停歇的知了声与她融合成一副图画,像极了我QQ里布满的那些,黑白的,颓废的照片。
她似乎注意到我在看她,转过身,对着我,微笑。滴答滴答滴答,我似乎听见身体里有什么声音,不停的回响着。
“小姑娘,你认识我么?”
“蛮小丫啊!”
“不是,我是说,我们,以前认识么?”
“不,但你很有名。”
“哦。”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