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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揣着这条竹片离开县城,隔壁老王跟在后面,不住口地询问氏公子究竟给了多少报酬,结果“一百五十钱”才刚出口,眼瞅着老王的眼神就不对了,腰肢一弯,手就不自觉地奔着路旁一块石头过去了,要不是阿飞及时大喝一声,又亮了亮手中的旧弓,估计老王就能当场“弑师”。
阿飞本打算回家打个招呼就出山奔朝鲜去,再怎么看不上眼一百五十钱,对于这时候的他来说,让他钻裤裆他都勉(kěn)强(ding)干了。而且他开始考虑,一辈子窝在那穷山沟里,自己就算不被饿死也肯定闷死,而且随着这具新躯体逐渐长大,将会需要解决生理问题……
应该回去问问老爹,就他这超底层的条件,究竟是怎么把个四肢还算健全的女人骗到手的?
所以,他考虑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再跟氏公子套套磁,干脆上他家当奴才算了。虽然就理论上而言,农民是自由人,奴仆没有人身自由,但当肚子还都吃不饱的时候,鬼才期望什么自由哪。
然而才回到家,他就赫然见到了令人浑身发冷的一幕——原来所谓的家只有三面土墙,还有一面用柴捆来遮蔽风雨,如今柴捆散落了一地,三面土墙也不知道被何人、何物给砸塌了两面……
阿飞瞪大了眼睛,快步冲入屋内,然后便只见夷人爹妈全都倒伏在已经凝结了的血泊当中,两人后背都各有一条长长的伤口,皮肉翻卷了起来,狰狞恐怖得仿佛正择人而噬的恶魔血口一般!
阿飞愣愣地望着眼前这一幕,愣愣地站在那里,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冰凉,甚至都冻结了。事实上,他和这对夫妇生活了仅仅一个冬天而已,这具躯体过往的很多记忆都仍然残留在他的意识当中,但情感却随着原主的逝去而并无遗存,也就是说,他与他们并无任何亲情可言。而且无论老爹还是老妈,平常的言语都非常之少,更从来没有与他们理论上的儿子有过任何情感方面的交流,这短短一个冬天,对阿飞来说,这对夫妇大概只是类似于房东的存在罢了。
然而终究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天,在人的一生中,一冬是如此短暂,但当身历其间,却又显得如此的漫长。更重要的是,无论前一世还是这一世,这都是阿飞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直面死亡,并且是这种悲惨的死亡……
在前一世中,他的父母很早就逝去了,那时候仅仅是个孩子的他,内心还无法存留足够理智的对待死亡的认识,然后是与朋友、女友的死别——对于在另一个时代又重新苏醒过来的他,或者不如说是生离。为此再难重聚的生离,他用了整整一个冬天来做心理建设,当这份悲怆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沉埋心底的时候,他却偏偏又经历了此世的死别。
他紧紧地盯着这两具已经僵硬了的尸体,而自己不仅四肢,甚至连脖颈、眼睑、瞳仁都似乎已同样地僵住了,想要移开视线,却又根本不能。那一刻,天地间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存在了,什么饥饿、寒冷、痛苦,似乎全都不再存在,并且从来也不曾存在过。脑海中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畔突然传来隔壁老王无比悲怆的哭声,他是在哭自己那条老狗。
这应该是侵入乐浪郡的高句丽兵做的孽,不但杀了人,还搜光了两家仅有的一点点种粮,并且把隔壁老王家那条老狗烤熟吃掉了,连狗皮都已带走,光剩下一些布满牙印儿的残骨。
后来阿飞安慰老王说,未见得老狗就是被吃掉了,那满地散碎的骨头,也许是高句丽人自己猎得的狼獾,至于老狗,高句丽人见它擅长打猎,于是顺手牵了去。当然这话连他自己都绝对不信,老王却并未反驳,只是问他:“狼獾是啥了?”
最终,阿飞草草地挖了个坑,埋葬了那对理论上是自己爹妈的夫妇。在极度的震惊过后,他恢复得比那痛失老狗的隔壁老王要快得多,倘若他其实不是他,而是这具躯体的原主人,那肯定是个彻底冷血、冷酷的到连自己都要鄙视自己的家伙。
当他搬动那两具僵硬的尸体的时候,他只是感觉,自己是在背负着自己的尸体;当他把尸体搬入坑中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是他自己躺在那无比简陋的墓穴当中;当他向坑中填土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是在往自己的脸庞上泼撒灰土……
战争、混乱、死亡,这就是他所穿越来到的时代啊,这就是他所将要面对的几乎是必然的命运啊,这一切,难道就不能够改变吗?难道自己最终也会遭逢同样的命运吗?那么他们还有他来掩埋,自己又将会由谁来掩埋呢?会不会变成恶狼、乌鸦,甚至只是蚂蚁口中之食,就这样了无声息地诞生,然后又了无声息地腐烂……
坟坑填实了,阿飞拆下木耒的铲部,竖在坟上,然后端起石刀来想要刻几个字,却又不知道刻什么才好——他并不清楚爹妈的名字,平常他们只是简单地用“你”来互相称呼而已。最后,他只好艰难地刻了宋体的“考”和“妣”两个字。
老王惊诧地在一边观察他的举动:“你、你怎么会写字的?”
“你认识吗?”
“不、不认识……我不识字。”
“所以这不是字,”阿飞长长地叹了口气,“只是符号罢了。”
“符号又是啥了?”
第二天,阿飞带上一包野菜、野果,迈上了前往朝鲜的不测征程。这一路上无疑充满了艰险,好在他有一张旧弓傍身,普通蟊贼是不敢贸然前来惹事的。当然啦,那也因为他们没能看到他藏在包袱里的鹌鹑羽箭,否则肯定不会对这半大孩子客气。
他先返回县城,去氏家的货栈打探消息,货栈里还有几个当晚一起保着氏勋氏公子打算从南门落跑的半熟脸,知道他曾经救过少主的性命,对他还算客气。果然,氏勋早已经返回朝鲜去了,不过很可能并未进城,而是居留在列水以北的家族庄院当中。
所谓列水,就是流经朝鲜城北墙外的一条大河,根据阿飞另一世的记忆,在平壤旁边的,那肯定是大同江了吧。
从县城前往氏家庄院,距离其实并不算远,还不到一百里地,阿飞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那天傍晚时分,终于进入了庄院的范围。那是一片占地好几亩的建筑群,土墙外有木篱环绕,并且角落上还竖立着几具粗陋的箭橹。他还没能找到入口的所在,忽然耳畔一阵狂吠,只见一群猛犬也不知道从哪儿扑将出来,恶狠狠地直取自己的哽嗓咽喉!
第七章、寄身豪门
一路上,为了防备意外,阿飞的左手始终紧握着那张旧弓,而一支鹌鹑羽箭就藏在包袱当中,露出一点点羽尾,右手略微一弯便能抽出。他自学成才的箭术当然乏善可陈,但论起连射的速度来(虽然是使弱弓,并且完全不保证精度),却已可勉强跻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
所以说,他完全有机会抽出箭来,半拉开弓,给那领头扑来的猛犬正当狗脸,狠狠一发。但是右手才刚触到箭羽,他却突然犹豫了——“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万一伤了它们,这种大家族为条狗当场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这么一犹豫,那条猛犬便已然扑中了他的胸口,扑得他仰面便倒。随即就觉得脖颈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温热潮湿,很快,同样的感觉又从双肩、双臂、双股和双臀上陆续传来……
“我靠这是要把老子分尸啊!”心下无边的惊恐,却全身都僵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时候不大,一个粗豪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耳畔响起:“哪里来的小贼,竟敢来我们庄里踩盘么?!”
“我不是贼!”阿飞急忙大叫,“我是来寻氏公子的,包袱里有他给我的信物!”
“信物?”只听那声音吆喝几声,立刻全身上下的温热都瞬间退去了,只有潮湿和刺痛还在。阿飞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双眼一瞥,却见一柄寒光闪闪的环首大刀正横在身前,距离自己的脖子还不到两厘米远……
只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从包袱里把氏公子氏勋所给的那条竹片给抽了出来,双手捧着,递给来人。他这时候才有机会打量,只见此人身高块儿大,一张黑脸如同涂炭,双眼圆如铜铃,络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针——“我靠这家伙去演张三爷形象无敌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动,左手接过竹片,就着昏黄的夕阳仔仔细细,看了很久。“那个……”阿飞大着胆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铜铃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识得字!”
——我靠不识字你还有理了?不识字你盯着瞧那么半天……
后来才知道,此人也有一个颇为偏僻的姓氏,姓伦,单名一个令人无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说伦家抛下一条麻绳来,让阿飞自己把自己双手反背,缠了好几圈,然后就挺着刀,牵着绳,在两排恶犬的注目礼下,押着阿飞进了氏家庄院。
阿飞被迫在柴房里蜷了一宿,因为据说伦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还得算账,算完了账还得沐浴,沐完了浴还得睡觉,所以,今天没时间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了,饥肠辘辘并且因为双手被绑而无奈尿湿了两腿的阿飞,才终于见到氏勋。当下他发动了自己两辈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勋面前是磕头如捣蒜,痛哭流涕地备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钱了,只求卖身到氏家为奴,以苟延残生啊。
氏勋捏着鼻子摆摆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给他换套衣裳,再来见我。”
于是阿飞就被伦家和另外几个姓伦的大汉一拥而上,剥了个精光,随即在淫笑声中被兜头几瓢凉水,拿刷驴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顿好搓。直到洗刷完毕,几件宽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脸上,胆战心惊的阿飞才终于松开了自己捂着菊花的双手……
氏勋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召见”了阿飞,见面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在梦中,究竟读了些什么书?”
早就预料到会被探问类似问题的阿飞,腹稿都打过好几遍了,当即跪倒在地,回答说:“有《论语》,有《孙武》,有《孟子》,有《诗经》,小人也记不得几段,那老人叹气道:‘资质不足,究是无用,还是放汝去吧,将来遭遇贵人,且好生辅佐着。’我就醒来了,原本记得的几段,却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后,已经彻底骗得了氏勋信任的阿飞,才知道自己当时的应答是多么精明,多么可贵。原来就在他遭数名大汉和凉水、刷子蹂躏的同时,氏勋将此事禀报给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际遇,将来必成大器,只可惜他是个夷人,从来外夷而为中国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传说。还是杀了的好。”
氏勋阻拦其父,说:“梦中得书,终是虚妄,且待儿子细细盘问过了真伪,那时大人再杀他不迟。”
好在类似危险,经过一路的跋涉,阿飞已然思前想后,考虑得很清楚了。当初编这样一个大瞎话是形势所迫,不得不为,既然有了时间,那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描圆满了,以免节外生枝。所以他先说自己其实没学到什么东西,然后又编“遭遇贵人”,“好生辅佐”云云,就是想把这顶“贵人”帽子往氏勋头上安。在县城内的短短几天接触当中,他已经看清了这位氏勋公子自视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会很喜欢这顶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勋听了他这一番话,当场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头。但氏勋内心还有疑惑,就问他:“还记得些什么,且背诵来我听——嗯,先说《论语》。”
阿飞张口就来:“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就开头这句?”
“嗯,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那么《孙武》呢?”
“孙子曰:兵者,诡道也……不对,应该是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记得开头啊!那么《孟子》。”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识得几个字?”
“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氏勋抛给他一根树枝:“写来我看。”
阿飞竭力装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字后面又加了个“人”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氏勋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他本人吹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根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出来,只好由得伦家说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出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射,阿飞射箭的准头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伦家等伦氏汉子们习武。必须承认,他这具躯体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筋骨的坚韧性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强,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伦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种。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器,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据伦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做个阵头。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按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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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欲加之罪
现代社会资讯极其发达,尤其是在大城市里,每个人从早晨一睁眼起,电视的、广播的、报刊的、网络的,各类资讯就全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往脑袋里灌输,相比起来,汉末的资讯就要少得太多了,而且时效性接近于零——尤其是在偏远郡县里的一家豪族庄院当中。
阿飞终究拥有两千年后的意识,他吸收资讯的能力和速度,在汉末这个时代可谓是高手高手之高高手,并且他也有意无意地运用自己这种特殊才能,如同海绵吸水一般吸收各类资讯,很快就成为了庄中独一无二的“八卦王”。
根据他的探查,氏家祖上原本为战国时代的齐国大夫,举族聚居在北海郡营陵县,两汉四百年间,一共出过七八个从秩百石到秩八百石的中低层官吏,也算郡内望族了。氏勋之父名叫氏伊,字子尹,并不是氏家的大家长,是在熹平三年,也就是阿飞这具躯体诞生的前一年,受陈留吴凤之邀,跟随他渡海来到乐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