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印顺法师-第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种调伏(九二三)                    │                    │四·111
马有八态(九二四)                    │                    │八·14
良马八德(九二五)                    │                    │八·13
真生(?)马(九二六)                │                    │一一·11
优婆塞五具足(九二七)                │五五·37            │
优婆塞三果(九二八)                  │                    │
优婆塞自利他利(九二九)              │                    │八·25
三念(九三0)                        │五五·21            │
六念(九三一)                        │                    │六·10
五具足六念(九三二)                  │                    │一一·12
六具足六念(九三三)                  │                    │一一·13
戒定慧解脱(九三四)                  │                    │三·73
四不坏净(九三五)                    │五五·23            │
信进念定慧(九三六)                  │五五·24            │
'P780'
生死长远(九三七──九三九)          │一五「无始相应」    │
  上来卷三三                          │                    │
生死长远(九四0──九五六)          │一五「无始相应」    │
婆蹉(九五七──九六四)              │三三「婆蹉相应」    │
郁低迦(九六五)                      │                    │一0·95
富邻尼(九六六)                      │                    │
俱迦那(九六七)                      │                    │一0·96
诸外道(九六八)                      │                    │一0·93
长爪(九六九)                        │                    │
  上来卷三四                          │                    │
舍罗步(九七0)                      │                    │三·64
上座(九七一)                        │                    │
婆罗门出家(九七二)                  │                    │四·185
 陀(九七三)                        │                    │三·71
补缕低迦(九七四──九七五)          │                    │
'P781'
尸婆(九七六)                        │                    │
尸婆(九七七)                        │                    │
商主(九七八)                        │                    │四·3
须跋陀罗(九七九)                    │三六·21            │
三念(九八0──九八一)              │                    │
记说(九八二──九八三)              │                    │三·32
爱喻(九八四)                        │一一·1 2 3         │四·199
四人(九八五)                        │                    │四·200
二事断难持(九八六)(6)            │                    │
二法依止多住(九八七)                │                    │
爱尽(九八八──九八九)              │                    │
二人同记一来(九九0)                │                    │一0·75
二人同记一来(九九一)                │四0·10            │六·44
二种福田(九九二)                    │                    │二·4·4
  上来卷三五
'P782'
三归五戒(一二四一)                  │                    │
五法具足(一二四二)                  │                    │
惭愧(一二四三)                      │                    │二·9
烧然不烧然(一二四四)                │                    │
三恶行舍与断(一二四五)              │                    │三·17(7)
炼金(一二四六)                      │                    │三·100
思惟三相(一二四七)                  │                    │
牧牛(一二四八)                      │                    │
牧牛十一法(一二四九)                │                    │三·18
利养聚落(一二五0──一二五一)      │                    │五·30六·42八·86
不放逸(一二五二)                    │二0·8             │
慈心布施(一二五三)                  │二0·4             │
慈心(一二五四──一二五六)          │二0·3 5 2         │
无常迅速(一二五七)                  │二0·6             │
修身戒心慧(一二五八)                │二0·7             │
'P783'
系著女色(一二五九──一二六一)      │二0·10(一二六0)│
野狐鸣(一二六二)                    │二0·11            │
粪屎(一二六三)                      │一七·5             │
野狐鸣(一二六四)                    │一七·8             │
病(一二六六)'略'                    │                    │
  上来卷四七                          │                    │
病(一0二三──一0三八)'略'        │                    │
净法(一0三九)                      │                    │
舍法(一0四0)                      │                    │
祭祀(一0四一)                      │                    │一0·176
非法行法行(一0四二)                │                    │一0·167
作不作(一0四三)                    │                    │一0·177
自通法(一0四四)                    │五五·7             │二·二·6
习近法(一0四五)                    │                    │一0·194
蛇行法(一0四六)                    │                    │一0·205
'P784'
善不善业报(一0四七──一0四八)    │                    │一0·206
善不善业因(一0四九)                │                    │一0·174
出不出法(一0五0)                  │                    │一0·175
彼岸此岸(一0五一)                  │                    │一0·169
恶法真实法(一0五二)                │                    │一0·191
恶法恶恶法等(一0五三)              │                    │四·207 209
不善男子善男子(一0五四)            │                    │一0·192
不善男子不善男子不善男子等(一0五五)│                    │四·204
成就十法等(一0五六──一0五九)    │                    │一0·210 211 212 213
法非法律非律等(一0六0──一0六一)│                    │一0·178┅┅198
    上来三七卷                    │                    │

   


  「如来所说」部分,除「罗陀」、「见」、「断知」(卷六·七)外,共七卷半,二二一经(四四·二四·一四·二一·三0·二三·二六·三九)。被编入『增支部』的,共七0经。多数是关於念──三念、五念、六念;信──四不坏净;布施;戒。 'P785' 二、「弟子所说」部分,编入『增支部』的,有五五七·五五九(合为『增支部』的九·37 ),五六0(九·170),五六三(三·74),五六四(四·159),五六五(四·194),四九二(四·178),四九四(四·41),四九五(五·168),四九七(五·167 ),四九九(九·26),五四六(二·四·6),五四七(二·四·7 ),五四九(一0·26),五五0(六·26)──共一五经。 


  三、「菩提分法」中,属於「力」的,共一八经∶六六一(二·二·1 ),六六九(四·32 ),六七三(五·13),六七五(五·15),六七七──六七八(五·l),六八0(五·2),六八一(五·5),六八五(五·7),六八六──六八七(六·64),六八八──六九0(七·3),六九二──六九三(八·27 ),六九四──六九六(八·28)。属於「道支」的,共九经∶七五八(三·62),七六七(五·52),七七一──七七四(一0·117),七八二(一0 ·134┅┅154),七八七(一0·103 ),七八八(一0·104 )。属於「学」的,共一0经∶八一六(三·89),八一九(三·87),八二0──八二一(三·85 86),八二三(三·84 )八二七(三·82),八二八(三·81),八二九(三·83),八三0(三·90) ,八三二(八·88)。三类合计,共三七经。──此外分见於各部的,不多。 


  佛法根本──「相应修多罗」,一向有「数法」的特色,如五蕴、六处、十二缘起、四食、 'P786' 四谛、六界(三界、十八界等)、四念处、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支、三学、四证净(四沙门果)等。在「弟子所说」,尤其是「如来所说」,特重於信──四不坏净,念──三念、五念、六念,布施,戒行──十善十不善,更有种种数法的类集。在『杂阿含经』中,「力」已不限於「五力」,而是「二力」┅┅「十力」的类集。在「中阿含」(对内),「长阿含」(对外)集成後,佛弟子(集经者)又以「如来所说」(弟子所说)为主,采录「菩提分法」的部分数法(还有『中阿含经』的「七法品」,以八法为主的「未曾有法品」等),依增一法而集成「增壹阿含」,这是明确无疑的。当然,更采集有当时传诵的其他佛说(或弟子说)。上面说,「增壹阿含」依於『如是语』、『本事经』,而『如是语』与『本事经』,也就是依「如来所说」而集成的。二本所同的(一)无明盖,(二)爱结,(三)生死众多,实是「如来所说」「生死众多」一段的综略(8)(『相应部』集为一五「无始相应」)。所引「生死众多」一经,正与『杂阿含经』九四七经相合(9)。「如来所说」,与「菩提分法」相近,而重於信、念、施、戒,重於在家信众的教化;所以古人说∶「增一是劝化人所习」(10)。这一特质,依世间善行──信、念、施、戒、慈心、福德、自利利他,而导入出世法,正是大乘的重要部分。古人将「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分为「声闻乘相应语」,「独觉乘相应语」(指「大迦叶」部分),「如来乘相应语」(11)。这虽是後代的解说,而以「如来所说」(除「迦叶」部分)为「如来 'P787' 乘相应语」,暗示了这一部分与大乘的关系。 


   
注【83…001】『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五二下)。『相应部』「质多相应」(南传一五·四五三──四五六)。 
注【83…002】『增壹阿含经』卷四二(大正二·七七八中──七八0上)。『增支部』「十集」(南传二二上·二七二── 二八七)。 
注【83…003】『摩诃僧只律』卷二三(大正二二·四一七上)。『小部』『小诵』(南传二三·二──三)。 
注【83…004】『杂阿含经』卷三二·九一二经,也与『增支部』「十集」九一经相同。 
注【83…005】『杂阿含经』九一七──九一九经,与『增支部』「三集」一三七──一三九经相合。『增支部』「九集」的二二经,就是上三经的总合。 
注【83…006】『增支部』没有这一经,『增壹阿含经』别译,『七处三观经』 (即『杂经四十四篇』)中(三九经)有(大正二·八八一中)。 
注【83…007】与『七处三观经』(四一经)同(大正二·八八一中)。 
注【83…008】『杂阿含经』九三七──九五六经,多数说「无明所盖,爱系其颈,长夜轮转,不知生死本际」(大正二·二四0中──二四三下)。 
注【83…009】『杂阿含经』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二上──中)。 
注【83…010】『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0三下)。 'P788' 
注【83…011】『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 


   

第四节 结说

  经上来的比对研究,「四阿含」(「四部」)的成立,可得到几点明确的认识。1。佛法的结集,起初是「修多罗」,次为「只夜」、「记说」──「弟子所说」、「如来所说」。这三部分,为组成「杂阿含」(起初应泛称「相应教」)的组成部分。「弟子所说」与「如来所说」,是附编於「蕴」、「处」、「因缘」、「菩提分法」──四类以下的。这是第一结集阶段。在「杂阿含」三部分的集成过程中,集成以後,都可能因经文的传出而编入,文句也逐渐长起来了。佛教界禀承佛法的宗本──「修多罗」,经「弟子所说」的学风,而展开法义的分别、抉择、阐发、论定,形成了好多经典。结集者结集起来,就是「中阿含」;这是以僧伽、比丘为重的,对内的。将分别抉择的成果,对外道、婆罗门,而表扬佛是正等觉者,法是善说者,适应天、魔、梵 ──世俗的宗教意识,与「只夜」精神相呼应的,集为「长阿含」。「杂」、「中」、「长」,依文句的长短而得名。以(弟子所说)「如来所说」为主,以增一法而进行类集,『如是语』与『本事经』的形成,成为「九分教」之一,还在「中」、「长」──二部成立以前。但为了便於诵持,著重於一般信众的教化,废去「传说」及「重颂」的形式,而进行扩大的「增壹阿含」的 'P789' 编集,应该比「长阿含」更迟一些。以「杂阿含」为本而次第形成四部阿含,『瑜伽师地论』的传说,不失为正确的说明!近代的研究者,过分重视巴利文Pa^li;依巴利文圣典,不能发见四部阿含集成的真相。即使以「杂阿含」的原形为最古,而不能理解为三部分(「修多罗」、「只夜」、「记说」)的合成;不知三部分的特性,与三部阿含形成的关系,也就不能理解依「杂阿含」而次第形成四部的过程。次第成立与三部分的关系,试列表如下∶ 
图片

  杂─┬─修多罗─────────┐
      ├─只夜│…+
      │        ┌─弟子所说───┤     |
      └─记说─┤                │     |
                └─如来所说│…|…+
                        (新增)─┘…中+   |
                            (新增)长…+
                               (新增)增一

   


  2。 汉译四阿含与巴利四部,比对起来,发见一项重要的差别,这是与文字无关的。汉译,特别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是立新而不废古的。这如『杂阿含经』的一部分,编入「中阿含」与「增壹阿含」;『中阿含经』的一部分,编入「长阿含」与「增壹阿含」。虽编入新 'P790' 的部类,而仍保持旧有的部分。所以汉译的圣典,比对巴利文典,觉得重复的极多。巴利的四部,是经过铜 部严密编纂的。经文的数目太多,四部间不可能没有重复;但多数是编入『中部』、『长部』与『增支部』的,在『相应部』与『中部』中,不再保留,所以重复的较少。这是汉巴圣典(说一切有部与铜 部等)再编定时,彼此方法的根本不同。如没有汉译的,说一切有部的『杂阿含经』、『中阿含经』,没有说一切有部的传说,对於四部阿含的次第形成,是不可能明了的。由於立新而不废旧,所以尽管有增附的新成分,而在四部阿含成立的研究上,不失为第一流的资料! 


  3。「四阿含」与「九分教」,都是次第形成的。先有「杂阿含」(就是「修多罗」等三分的总和),而後「中」、「长」、「增一」成立,总为「四部阿含」。先有「修多罗」、「只夜」、「记说」三分,而後有其馀的各分,总为「九分教」。「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