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事实上,谁也不知道。也就是说,这次罕见的美国总统的刑事犯罪,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次美国历史上的宪法危机。
应该说,美国总统当然也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公民。美国的总统基本上是定义在一个非常实际的执行主管的位子上的,而不象其他的许多总统制国家,它们的总统都多多少少地具有更大的国家象征的意义。美国人在对待他们总统的问题上,还是十分符合他们一贯的务实作风。
但是,总统与平民毕竟不是完全相同的。既然是全美国人民选出来的这么一个总统,处理与总统有关的事情也就必须特别慎重,因此美国宪法对于弹劾总统也规定了一套特定的程序。在美国历史上,就有过一个总统被国会众院提议弹劾,但是因为参院投票达不到宪法规定的票数而弹劾失败的。因此,在尼克松之前,还没有一个美国总统被真正弹劾成功过。美国宪法确实赋予总统一些特权,但是,大家确实也没有遇到过尼克松这样的情况。
因为,美国宪法给总统犯罪也设定了一些有效的制约,例如弹劾,但是弹劾是在立法分支的程序里的。宪法并没有对尼克松这样的情况作详尽的规定。也就是当一个总统涉嫌刑事重罪,在立法和司法从两个方向逼近的时候,立法分支的弹劾还没有开始,司法却抢先走在了前面。
当司法程序要求一个总统服从正常司法程序的时候,司法是否对总统也有对普通美国公民一样的权力?总统是否真有特权拒绝服从强制性的司法程序?
暂时,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和法官西里卡,象征着美国法律的一方,和尼克松总统,象征着美国政府权力执行机构的一方,就在这宪法的路口,僵持住了。这真是十分惊险的一刻。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谁说了算呢?在美国的逻辑下,答案是不难找到的,最终应该是美国人民说了算。法庭因此召开了一个公开的历史性的法庭会议。在这个会上,法官西里卡决定,让大陪审团,也就是在司法程序中一向象征着美国人民的那些普通陪审员,公开表达他们的意愿。这是整个“水门事件”中最庄严的一刻。
这二十三名由随机抽样的方式,被偶然招到这个案子中作为陪审员的普通美国人,代表美国人民站了起来。法官西里卡按规矩一个接一个地分别向每一个陪审员提出一个相同的问题,“你是否要求总统对拒绝交出证据提供理由?”
所有的陪审员都依次回答:“是的。”
尼克松总统再怎么办呢?等我的下一次的信再向你介绍。我们已经接近故事的结局了,但是,依然惊心动魄。也许这是一个规律,要一个权势人物放弃手中的权力,总是困难的。权势越大,越困难。
今天就写到这儿了。
祝
好!
林达
09。谁给罚出了局
…
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你说尽管早已知道了尼克松因“水门案件”而下台的结局,但是,对于这事件所引发的制约权力的“收银机”运作过程,还是非常感兴趣。你在等着我讲完这个故事。对我来说,其实也是一样,整个事件最吸引我的地方,就在于这个美国“收银机”。一旦按下第一个启动按钮,它的各个部件就互动地一步推一步地在向前走,在一个出问题的部位绕上一道又一道的蛛网,然后逐渐解决。对于我来说,这样的机制也是很新鲜的一个玩意儿。你已经看到了,司法和立法两大部分正在对“水门事件”进行最后的冲刺。这时,作为另一道外部保险机制的新闻界,正以他们习惯的操作方式,进行无孔不入的全方位调查。你几乎可以把他们称作是一支“野战军”。首先,他们没有任何特权,他们无法迫使任何人告诉他们任何与案情有关的内容,除非被采访者自己愿意这样做。
新闻界也无法把任何他们感兴趣的采访对象召来,因为在他们手里,既没有法庭也没有听证会这样的有效手段。确实有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这一类的好事,可是,这个主动权是掌握在他们的采访对象的手里的。是别人有话要说,把他们给招了去,而不是相反。但就连这样的机会对于他们都是重要的,他们会在这样的时刻,急急地抓紧每一分种提出问题,可是,人家不仅常常以“无可奉告”一口回绝,甚至可以一甩手拔腿就走了。你也不能如法庭国会那样给他定个什么“藐视罪”。因此,看上去新闻界是最没有“实权”的一支结构外的“野战部队”。
然而,在美国没有一个政府官员,包括总统在内,敢于把新闻界不放在眼里。因为这支“野战军”有不计其数的具有良好职业训练的记者队伍,而且他们习惯于独立作战,几乎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因为凡是不具备一定新闻素质的,都早已被淘汰了。这些记者虽然没有什么特权相助,可是,他们在职业正义感和新闻业的竞争等等动因的驱使下,会把一个常人的能量发挥到极限。发掘出天晓得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内幕新闻。再说,他们一个记者一个智慧,对于他们没有什么禁区和局限,他们能找出什么就找什么,别看有些东西看上去只不过是鸡零狗碎,但是,没准这些记者的共同努力凑在一起,就能拼出一张“先遣图”来。
这一次,就是在尼克松“水门案”的紧要关头,新闻界又一次全面出击,造成了意外的效果。首先是“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开展了对尼克松减税问题的调查报导。这是尼克松曾经把自己当副总统时的私人文件捐出,换取了五十万美元的减税。这家报纸还报导了尼克松曾经花了公众的一千七百万美元,用来装修和警卫他在加利弗尼亚和佛罗里达的私人住宅。这虽然与“水门案”无关,但是对于尼克松的信誉是一个惨重的打击。
同时,“华尔街日报”又雪上加霜,对尼克松的副总统阿格钮受贿以及偷漏收入税的情况进行了报导。这在美国民众中又引起一阵强烈反应。在司法部检察官对一系列证据的调查之下,副总统阿格钮很快看清,如果他顽抗下去,也将面临无法逃避的弹劾,他最好的出路,只能是以辞职认罪交换宽大处理。于是,他很快放弃了挣扎,仅仅在 “华尔街日报”向公众披露的两个月后,他就向当时的国务卿基辛格交了一封辞职信。然后来到一个联邦地区法院,以认罪交换了“三年徒刑缓期执行以及一万美元罚款”的宽大处理。
尼克松的录音带问题还在僵持。但是,尼克松从大陪审团的宣告中,已经知道自己面临触犯众怒的危险。他无法忽视站在那23名普通陪审员身后的全体美国人民。因此,在8月15日他又一次在电视里发表声明的时候,提到录音带时再也没有过去那种持“行政特权”力争的强词夺理,而完全是透着和美国人民商讨,试图取得谅解的低姿态。
尼克松在这次电视声明中向公众表示道歉,他直视着摄像机说,“我很遗憾这一切的发生”。并且,尼克松第一次表示,国会参院对有关他的指控进行调查,“我没有意见”。在录音带的问题上,他竭力试图取得民众的同情,把话都说到了这样的份上,他把自己和助手之间的谈话录音,比作是丈夫和妻子之间的私房话,因此要求大家允许他将录音带持为己有。当然,尼克松抱着最后的希望,希望能够守住这条最致命的防线。
这时,几乎已经不用再多说什么了。在美国,所有的人都知道,遇到这样重大的 “宪法性”问题。如果双方不让步的话,那么,就只有等待了。等待什么呢?等待持有宪法解释权的最高法院出来给出一个判决。但是,我前面已经说过了,这实在不是一个普通的宪法解释问题,这已经是一个宪法危机。
正因为如此,尼克松总统新任的宪法顾问才发表了一番他的法理性的思考。这位宪法顾问也是来自一个大学的法学教授。根据他对宪法的理解,同样是根据权力划分的原则,他觉得,如果司法分支强制这个国家的总统,将会毁了美国的总统地位,即毁了行政分支的宪法地位,从而动摇美国的国家制度。那么,如果检察官要坚持强制总统服从法律程序,如何解决这个僵局呢?他认为如果总统决定不服从法律,法庭能做的就是解散检方,也就是法庭不接受对总统的指控。
同样来自大学法学讲坛的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听了这番法理推论之后,他发表了一个短短的声明。只有尼克松总统明白这个声明沉甸甸的份量。考克斯说,总统所永远不能解散,不能中止的是大陪审团。因为大陪审团代表人民,人民有权得到每个人的证据。
尽管大家知道,此事是必闹到最高法院不可的。但是,按照司法程序,还是必须由地方法院先判决,然后再一级级上诉。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防止一场宪法危机真正发生,不论是法官西里卡还是上诉法院,都尽可能地作了局部让步的努力,使得变通的方式有可能被尼克松所接受。
这些变通的方法,主要是如何尽量缩小录音带的审听范围,甚至如何由第三方审听录音带,再将其变为可由法庭审阅的书面记录,等等。但是,这些努力都没有被尼克松所接收。这时,尼克松的周围又有了一批象宪法顾问,“水门事件”顾问等等这样的新任顾问。尼克松在这些重大问题上,也基本上是参考他们的意见为自己的决策依据。看来,不论尼克松的口气是硬是软,从根本上来说,这些新顾问们给他制定的基本上还是 “顶”的方针。
尼克松的新任宪法顾问的观点就十分典型。身为一个总统的宪法顾问,他的立足点似乎并不在于维护宪法,而是在强行维护合众国总统的权威。他在递交给法庭的声明中说,“将美国总统办公室拆成碎片,是一个太高的代价,即使是为水门案件,也付不起这个代价。”
他的意思很清楚,总统再错,也是总统。哪怕总统犯有刑事重罪,也不能“总统与庶民同罪”。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美国朋友们却常常说这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个宪法危机把美国人从面对一个抽象的理念,逼到一个实实在在的现实面前。至少大家都看到了,哪怕是民选的总统,也不能保证就不走向一个危险的方向。如果总统终于成功地站到了宪法之上,那么,专制对于美国人可能很快就不再是一个古老的神话,也不是一个遥远的别人家里的故事了。
尼克松在他的新顾问们的推动下,终于在最后的时刻,作出了一个利用职权与法律顽抗的大动作。这使得他被弹劾的命运再也不可逆转。尽管尼克松在避免被弹劾的问题上,可谓费尽了心机。
当尼克松的副总统被迫以辞职交换法律宽大的时候,尼克松处心积虑地挑选了众议员福特作为副总统的替任。在一般人眼里,福特不象是一个做总统的人材。尼克松之所以在当时挑选了福特,就是为了使国会在考虑弹劾的时候有所顾虑。因为一旦尼克松被弹劾成功,他的副总统就将顶上来做完这个总统任期。
如果福特比较软弱,看上去不能胜任总统职务,也就意味着美国将有一段时间出现 “总统危机”。那时,美国对内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行政事务执行者,对外也将缺少一个决断的外交事务领导人。这对于美国当时的情况显然是非常不利的。因为从外部形势来看,还处在冷战的危险期。从内部来说,美国刚刚经历了六十年代的动荡和转变,急需一个安定的环境完成社会过渡。所以,尼克松作出这样的副总统安排,就是希望国会将不得不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敢轻言弹劾。
那么,尼克松到底做了一个什么大的举动呢?
他想除去他的心腹之患。
当时,尼克松确实万分恼火。因为,再三使他感到难堪,在司法程序上一步不让的那名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从理论上来讲,还是尼克松行政体系之下一名“下属”。如果不是独立检察官向法庭提出要求,法庭也不可能主动出一张传票,要尼克松交出录音带。考克斯在上任之后,没有一刻表现出他是尼克松的“下属的下属”,相反,他始终保持一个克尽职责的独立检察官的形象。
这时,上诉法院的判决也已经下来了。判决对尼克松很不利。尼克松按法定程序,还有一周时间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尼克松向独立检察官摊牌了。因为录音带是独立检察官提出来要的。如果检方坚持,法院一级级都按这样的趋势判下去,尼克松就非常被动了。因此,他必须先下手为强,强迫检察官放弃或改变他对法庭提的要求。
尼克松的法律顾问告诉独立检察官考克斯,要他接受白宫的条件,把交出录音带改为交出根据录音带笔录的谈话提要。否则,请独立检察官辞职,或者由司法部长解除他的职务。他们给了这个最后通谍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最符合国家利益的行动”。
考克斯的回答也很漂亮,他说,他也希望避免冲突和对峙。但是,他不能违背参议院在批准他的任命时他所作出的承诺。
看来,不论是让独立检察官屈服,还是让他自己提出辞职,都是不可能的了。
对于独立检察官的这个回答,现任司法部长理查德森早有预料。因为这么一来,一个球两边一踢,最后还是要落到了他的手里。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独立检察官的任命权从理论上来说,只能落在司法部长这里。既然如此,现在解职权也必定要落在他手里。如果他这样做了,应该说,也无可非议。因为,在政府的行政系统里,司法部长是总统的下级,他即使解除了独立检察官的职务,也不过就是执行了自己的上级,总统的命令。
但是,司法部长理查德森当然很清楚,他有一个作为司法部长的职业道德的问题。他今天之所以具有解除检察官职务的权力,是因为他正巧站在一个无法避免的逻辑悖论的交点上。他是美国的行政系统中所有法律工作者的最高官员。他除了必须面对总统的命令,还必须面对法律,面对历史,面对良心。所以,他的选择十分简单,他轻轻放下落在他手里的那个球,冷静地对总统宣布,他辞职了。在辞职信中,他提醒尼克松总统,不要忘记,在当初给独立检察官考克斯的任命书上,规定了司法部长“不能推翻,不能干涉特别检察官的决定”。
一开始,尼克松的顾问还以商量的口气,请司法部长理查德森是否考虑先解雇考克斯再辞职。他提出当时的中东危机,要求司法部长解雇独立检察官,给美国一个“喘息的机会”。司法部长断然拒绝。接下来,黑格则毫不客气地给司法部长来了一个电话命令,“解雇考克斯。”司法部长提出要求约见尼克松总统。
在会见尼克松之前,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见到了黑格。黑格再一次向他提到中东危机。他说,美国正在就中东危机与苏联谈判,“水门事件”一直在让苏联看笑话,弄不好就会让苏联人在谈判桌上占上风。理查德森不为所动。当他走进白宫的椭圆型办公室的时候,尼克松总统手里也只有这一张相同的牌。“国家利益”是一个当权者最轻易可以为自己所用的遮羞布。
尼克松问他的司法部长,他现在辞职,勃列日涅夫会怎么看?基辛格与莫斯科谈判将增加多大困难?难道你应该把个人义务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理查德森当时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往头上冲,他抑制住愤怒答道,“我只能说,我相信我的辞职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当黑格再一次给理查德森打电话的时候,他反问黑格,既然中东危机如此紧要,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延迟几天解雇考克斯呢?当过军人的黑格将军,其回答颇具军队风格,后来在美国众所周知,他说,“你的总司令给你下了一个命令,你别无选择。”理查德森严丝合缝地接了一句,“除非我辞职。”
当晚,抢在司法部长宣布辞职之前,白宫宣布他被解雇了。这一做法显得十分卑劣,他们不让他以辞职的形式离任,一心想毁了他的政治前程。尼克松曾恨恨地对黑格说: “我们除了在他屁股上踢一脚以外,不欠他什么东西。理查德森必须解雇,我可不想看到他回到印第安那再去竞选参议员。”
至于整个风波的中心人物,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他此刻的心情几乎只能以“悲愤” 二字来形容了。因为,这绝不是一件“上司对下属的工作不满意”的简单解雇事件。这是一个被法律追踪调查的特殊罪犯,利用手中来自人民的权力,试图开除一个代表法律和人民对他进行调查的检察官。这就等于是一个正在抓一帮江洋大盗的警察,让这帮江洋大盗给解除了警察的职务!
这不是他一个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个人的职位问题,如果一个总统能够这样凌驾于法律,凌驾于人民,这个国家整个的根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