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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不知报恩的恶棍”,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只有一个结果,它使心怀怨恨的犹太人增多,使其他人意志颓丧,使犹太区成为受挫的雄心和积累的仇恨的可怕栖身地。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莱文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尼厄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傅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不过这是胡说。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以后,他来到阿姆斯特丹,自己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他有卓绝的鉴别能力,善于想办法使学生们喜欢古文课,阿姆斯特丹的加尔文派自由民不顾他过去与天主教的关系,情愿把孩子托付给他,而且很自豪,因为这个学校的孩子在六韵步诗和变格上总比别的学校强。
范·登·恩德教小巴鲁克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小斯宾诺莎一反当时的习惯,没有和其他学生同住,而是住在家里。他的学识很深,颇使家人惊奇,亲戚们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啬地给他零用钱。他没把这钱浪费在烟草上,而是买了哲学书。
有一个作者最使他感兴趣。
这就是笛卡尔。
雷内·笛卡尔是法国贵族,出生在图尔和布瓦蒂耶交界处,查理曼的祖父曾在这里挡住了穆罕默德征服欧洲。他不满十岁就被送到耶稣会受教育,呆了十二年,很惹人讨厌,因为他肯思考,没经过证明的东西就拒不接受。耶稣会会士能调理这种难管的孩子,既不挫伤他们又训练得很成功,他们也许是世界上唯一这样的人。要检验布丁就要吃一吃。办教育也是一样。如果现代教育家学会了耶稣会罗耀拉兄弟的方法,我们也会有几部自己的笛卡尔了。
笛卡尔二十岁时开始服兵役,他到了荷兰,在那里,纳索的莫里斯曾经彻底完善了他的军事体系,使他的军队成为有志当将军的年轻人的进修学校。笛卡尔并不经常去纳索亲王的司令部。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怎能当新教徒首领的仆人!这听来就象叛国罪。不过笛卡尔憾兴趣的是数学和炮兵,不是宗教和政治。荷兰刚刚和西班牙休战,他便辞了职,来到慕尼黑,在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公爵麾下作战。
但是那场战争并不长,唯一一场至关重要的战斗是在拉罗谢尔附近进行的,那时,胡格诺派正在抵御黎塞留。笛卡尔回到法国,想学一点高级攻坚战。可是军营生活使他厌倦了。他决定告别戎马生涯,致力于哲学和科学。
他自己有一笔小收入。他不想结婚,奢望也无几,只想过安静快乐的生活,而且如愿以偿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中荷兰做为居住地。不过这个国家充满印刷商、出版商和书店,只要不公开攻击政府和宗教,出版检查的法律就形同虚设。况且,他从未学会他所移居的国家的文字(这种文字对真正的法国人来说本来并不难),所以避开了不必要的伙伴和没用的谈话,能够把全部时间(每天差不多二十个小时)用在自己的工作上。
对于当过兵的人来说,这种生活太枯燥了。但是笛卡尔有生活的目的,很满足于这种自我折磨的背井离乡生活。随着光阴的流逝,他逐渐相信,世界仍然被深不可测的无知笼罩着,被称做“科学”的东西其实连真正科学的边都不沾,陈旧的错误和荒谬不首先铲平,总体的进步就不可能实现。这可不是小的命题。不过笛卡尔的耐性很好,到了三十岁,他开始向我们奉献出了崭新的哲学体系。他深为自己的工作所激励,在最初的提纲里加进了几何学、天文学和物理学。在工作中他毫不偏袒,这使得天主教徒宣布他是加尔文派,而加尔文派又驾他是无神论者。
这些喧闹传到他的耳朵里,丝毫不去干扰他。他平静地继续自己的探索,在斯德哥尔摩同瑞典女王谈论了哲学,最后安详地死在城里。
在十七世纪的人们中,笛卡尔主义就如同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达尔文主义,引起了很大轰动。当一名笛卡尔主义者在一六八0年是件可怕的事,很不光彩。它表明某人是社会制度的敌人,是索西奴斯教徒,是自认不能与体面人同伍的下等人。这并没能阻止知识界大部分人如饥似渴地接受笛卡尔主义,就象我们的前辈接受达尔文主义一样。但是在阿姆斯特丹的正统犹太人中,这类题目却没有人提及。在塔尔穆德和托拉赫也没有人间津笛卡尔主义,因此它也就不存在。一经表明它在巴鲁克·德·斯宾诺莎的头脑里存在,结局就注定了,只要犹太教堂的权威人士一出面调查此事,采取官方行动,斯宾诺莎也会同样不复存在。
那时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会刚刚度过一场严重的危机。小巴鲁克十五岁的时候,来了一个名叫尤里尔·艾考斯塔的葡萄牙流亡者。他断然抛弃了在死亡威胁下被迫接受的天主教,又回到前辈的宗教。可是这个艾考斯塔不是等闲的犹太人,而是个绅士,惯于在帽子上插一根羽毛,腰上挎一把剑。那些在日耳曼和波兰学校受过训练的荷兰犹太教士所表现出的自高自大使他惊讶和恼怒,他也很自傲,他从不屑掩饰自己的观点。
在那种小的社会组织里,如此公开的蔑视是不可能被容忍的。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开始了,一方是清高的梦幻者,半先知半贵族,另一方是铁面无情的法律护卫士。
结局是悲剧。
首先,在当地警察局,艾考斯塔被控是几本否认灵魂不朽的渎圣小册子的作者。这使他与加尔文派教士发生摩擦。不过事实很快澄清,控告也撤消了。于是犹太教会把这个犟头的反叛逐出教会,剥夺了他的谋生之路。
在以后几个月里,这个可怜人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流浪,最后贫困和孤独又驱使他回到教会。但是他要首先当众认罪,任所有犹太人鞭抽脚踢,然后才能被批准重新入会。这侮辱使他精神失常了。他买了一支手枪,把自己的脑袋打开了花。
自杀事件在阿姆斯特丹市民中引起很多议论。犹太团体觉得不能冒险再惹起另一场风波。当“生命之树”中最有前途的学生已经无疑彼笛卡尔的新异端思想所污染的时候,犹太教会就立即行动起来,试图加以遮掩。人们找巴布克谈话,只要他答应听话,去犹太教堂,不再发表或散布任何反对法律的言论,就可以给他一笔年金。
斯宾诺莎最厌恶妥协,三言两语就回绝了这些事。结果,根据出名的古老《惩处准则》,他被逐出教会。那个准则毫不给人思考的余地,全是照搬耶利哥时代的诅咒谩骂的字眼。
面对五花八门的咒骂,他泰然坐在屋里,从报纸上了解前一天发生的事。甚至当一个《准则》的狂热者想结果他的性命时,他也不肯离开城市。
这对犹太教士的威信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们尽管乞灵于约书亚和伊莱沙,在短短的几年里却仍有人再次公开向他们挑战。他们心急火燎地向市政厅提出诉讼,要和市长见面,告诉他这个刚被赶出教会的巴鲁克·德·斯宾诺莎的确是个危险分子,是不可知论者,不信仰上帝,在阿姆斯特丹这样受人尊敬的基督社团中不应该容忍这种人。
那些大官人有个好习惯,凡事都不插手,而是推给基督教牧师的小组委员会去办理。这个小组委员会研究之后。发现斯宾诺莎并没有做有害于城市法律的事,便如实向市政府的官老爷做了报告。不过他们又觉得一个教派的人能如此团结一致是好事,便向市长建议,请这个似乎独立性很强的年轻人离开阿姆斯特丹几个月,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从那以后,斯宾诺莎的生活一直平坦无波,就象他从窗口看到的大地一样。他离开了阿姆斯特丹,在莱顿附近的莱茵斯堡小村里租了一间房子,白天修磨光学仪器的镜头,晚上抽着烟斗,根据自己的兴致读点什么或写点什么。他一直没有结婚。谣传说他和拉丁文老师范·登·恩德的女儿有私情,可是斯宾诺莎离开阿姆斯特丹时那孩子才十岁,所以不大可能。
他有几个挚友,每年至少两次提出要给他一点接济,使他能用全部时间致力于研究。他回答说他感谢他们的好意,但他更愿意独立,除了一个有钱的笛卡尔主义者每年给他八十块钱外,他不再多要一分钱,生活在真正哲学家应有的受尊敬的贫穷之中。
他曾经有机会去德国当教授,但他谢绝了。著名的普鲁士国王给他写信,愿意当他的资助人和保护人,他也给予了否定回答,继续度过平静快活的流亡生活。
在莱茵斯堡住了几年后,他搬到海牙。他的身体一直不好,半成品镜头上的玻璃沫感染了他的肺。
一六七七年,他孑然一身孤独地死去了。
使当地教士愤然的是,不下六辆宫廷豪门的私人马车陪伴着这个“无神论者”直到墓地。两百年后,当纪念他的雕像落成的时候,倒霉的警察不得不大批出动去保护参加这个隆重仪式的人,使他们不被成群的狂热加尔文教徒的怒火所害。
这就是他,他有什么影响呢?他难道只是把没完没了的理论塞进成摞的书里、使用的语言能把奥马尔·卡雅姆气得脸皮发育的勤奋哲学家吗?
不。
他取得的成就绝不是靠发挥才智或靠用巧言善辩正确阐述自己的理论。他之所以伟大,主要靠他的勇气。他属于这样一种人:他们只知道一种法则,它是在早已被忘却的遥远的黑暗年代里定下的不可更改的一套规矩,这些规矩是为那些自命可以解释圣理的职业教士创立的精神专制体系。
在他生活的世界中,知识自由的思想与政治上的无政府几乎是同义词。
他知道他的逻辑体系既会得罪犹太人,也会得罪非犹太人。
但他从来没有动摇过。
他把所有问题都视为普遍问题,一无例外地看做是一个无所不在的意志的体现,是纯现实的表现,它将适用于最后审判日,就象适用于创世纪那样。
这样,他为人类的宽容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斯宾诺莎象前面的笛卡尔一样,摈弃了旧宗教设下的狭隘界线,以百万星辰为基石,建立起了自己的崭新思想体系。
这样一来,他恢复了从希腊和罗马时代就被歪曲的人类的真正形象——作为真正的世界一员的形象。
正文 二十二 新的天国
手机电子书·TXT小说下载到52zy 更新时间:2007…10…16 17:08:03 本章字数:6492
没有理由害怕斯宾诺莎的书会流传开来。他的书很象三角学教科书那么有趣,然而很少有人能读三句以上,不管是哪一章节。
需要另一种人向人们传播新思想。
在法国,国家一旦转为君主集权制,独立思考和调查的热情便告终止。
在德国,三十年战争带来的是贫穷和恐怖,它扼杀了个人的创造力至少达二百多年。
十六世纪下半叶,英国是欧洲大国中在独立思考方面有进步可能的唯一的国家,国王与国会的长期不和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促进了争取个性自由的事业。
首先我们要谈谈英国君主。多年来,不幸的国王一直夹在魔鬼般的天主教和汪洋大海般的清教徒之间。
天主教臣民(包括许多暗地里投靠罗马的圣公会教徒)一直叫嚷要回到英国国王当教皇的仆从的幸福时代。
而清教徒臣民却用另一只眼紧盯着日内瓦,梦想英国有一天没有国玉,英格兰变得象蜷缩在瑞士山脉角落里的幸福联邦一样。
但这不是全部。
统治英格兰的人也是苏格兰国王,苏格兰臣民在宗教方面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要求。他们完全相信自己坚决反对宗教信仰自由是正确的。在他们看来,在新教徒的土地上有其它教派存在,还能自由信仰,这简直是邪恶。他们坚持认为,不仅天主教徒和再洗礼教徒应该被赶出不列颠群岛。而且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尔主义者,总之所有对活生生的上帝的存在怀有不同观点的人,都应该绞死。
但是,这个三角冲突产生了没有料到的后果。一些人想在对立的教派之间保持中立,便不得不缄默寡言,这使他们变得比原来宽容些了。
如果斯图亚特和克伦威尔在一生的不同时间里都坚持各教派的同等权力——而且历史告诉我们他们也这样做了——那绝不是由于他们对长老会教徒和高教会教徒有什么感情,或者是他们受到那些教徒的爱戴。他们只是在一个非常困难的交易中争取最好结果。马萨诸塞湾殖民地里的一个教派最后变得权力浩大,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我们,如果英国的众多相互倾轧的小教派中的一个教派建立了全国范围的绝对专制,那么英格兰的命运会变成什么样子。
克伦威尔当然达到了为所欲为的境地,但是这个护国公很明智。他知道他的统治是靠铁的军旅维持的,便小心地避免一切会使反对派联手对付他的过人行为或法令。不过他的宽容之心也就到此为止。
至于可怕的“无神论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尔主义者和其它人类神圣权力的信徒——他们的性命仍然象以前那样难保。
当然,英国的“持自由思想者”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他们靠近大海,只要晕上三十六个小时的船就能到达安全的避难所——荷兰城市。荷兰城市的印刷所出版南欧和西欧的犯禁文学,穿越北海就意味去出版商那儿得一笔稿酬,再看一看思想反抗文学中有什么最新东西。
有些人用这个好机会进行安定的研究和宁静的思索,其中最有名望的是约翰·洛克。
他和斯宾诺莎生在同一年。他象斯宾诺莎(其实也象大部分独立的思想家)一样,是一个虔诚信教的家庭的儿子。巴鲁克的父母是正统的犹太人,约翰的双亲是正统的基督徒。他们用不同教旨的严格教义训练孩子,当然他们是好意。不过这样的教育不是摧毁孩子的心灵,就是使他们变成叛逆。约翰同巴鲁克一样,都不是易于屈从的人,他紧咬牙关离开了家门,自己去谋生路。
到了二十岁,洛克来到牛津,第一次听到笛卡尔的讲话。可是在圣凯瑟琳大街尘土堆积的书店里,他发现了其它一些更对口味的书,譬如托马斯·霍布斯的著作。
霍布斯是个有意思的人物,他在马格达朗学院做过学生,总也不安分,去意大利和伽利略谈过话,与大名鼎鼎的笛卡尔通过信,一生的大部分都往在欧洲大陆,为的是逃避清教徒的怒火。偶尔他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把他对所有可以想到的题目的看法都装进去,用一个引人注目的书名:《极权主义国家,或曰长老会联盟和国民联盟的物质、形式和权力》。
这本博学的书问世的时候,洛克正在大学里上二年级。它一针见血指明了诸侯的本质、权力,尤其是他们的责任,就连最彻底的克伦威尔派也不得不赞同,许多克伦威尔党徒都倾向于宽赦这个一贯抱怀疑态度的人,因为他尽管是个保皇派,却在一本重量不在五磅以下的书里揭露了保皇派的虚伪。当然,霍布斯不是那种易于划分规类的人。当时的人称他是“不拘于教条的人”,意思是,他更感兴趣的是基督教的伦理学而不是基督教的教义,主张让人们在不太重要的问题上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洛克与霍布斯有相同的气质。他一生在教,却又从心底赞同对生活和信仰应做大度的解释。他和朋友们认为,国家摆脱一个暴君(戴金冠的),如果只是为另一个暴君(戴黑色耷拉帽的)来滥用权力,那还有什么用呢?为什么要今天否认这一帮教士的忠诚,而第二天又接受另一帮同样傲慢专横的教士的统治呢?从逻辑上讲这当然是对的,不过有那么一伙人,对他们来说,如果“自由人”一旦成功,把僵化的社会体系变成伦理辩论的社会,他们就会没饭吃,因而这个观点在他们当中是行不通的。
洛克本人似乎很有些魄力,他有几个颇有势力的朋友,能保护他不受地方长官的怀疑,但是没过多久,他还是不能再逃避“无神论者”的嫌疑了。
这发生在一六八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