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喂!小贱人,看见我们怎么不下跪啊?”另外一个女子蛮横地说道,骄傲得像只孔雀,一脸鄙夷地看着茉歌。
……
“三小姐,七小姐,十小姐。”玲珑微微地福身,算是请过安了。紧张地站在一旁,这几个小姐通常都是已欺负她家小姐为乐,她家小姐又只会逆来顺受,刚被三小姐推进河里,不知道又要有什么花招来欺负人了。玲珑担心地看向茉歌,却意外地看见茉歌脸上不惊不惧,要是平时早就颤抖了,不由得暗自惊讶。
难道落水后,胆子也会变大?
茉歌冷笑,暗自琢磨着眼前这几个女性动物,貌似就是她的姐妹才对。可真的是美女啊!亲眼所见,她不由得感叹,以前看小说经常看见描述古代女子羞花闭月、沉鱼落雁的,她还喷之以鼻呢。现代的女子,以昂贵的化妆品掩饰脸上的瑕疵,还极少有人能称得上美得像画儿的。更何况是古代这种连胭脂都显得劣质的年代,能出什么美女?可是眼中这副不属于自己的好样貌和眼前这几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名义上的姐妹,不是她的认知出了问题,就是这个相爷家的基因遗传得好,出了这么多个优良品种,全是祸水级的人物。
只可惜,口德不怎么好,老天爷给了一幅完美的容颜,就忘了给一张让人顺心的嘴巴。听着左一声贱人,右一声贱人,她眼眸微微眯了起来。
她不是六七岁的茉歌,也不是这个身体看起来只有十五的芷絮,她是二十三岁,大学快毕业的符茉歌。这些话童年时期听着或许她会哭,她会冲上去和她们拼命,少女时期听了,或许她会不开心一段时间,整个人郁郁寡欢一段日子。可现在的她听来,只觉得平静和可笑,就像是几个披着画皮的美女丑陋地在叫嚣,这种女人空有美貌,其实有个很适合的名称,叫花瓶。
那几位小姐几乎对她不似往常的恭顺感到起疑,互相对视了几眼,为首的美女上前一步,漂亮的眉拧成直线,盯着她,甚不客气地喝着:“小贱人,你哑巴啦?”
茉歌笑了笑,认得出来,这个就是推她下水的柳芷眉,“不是落水了吗?刚好被一只落水狗给咬了,兴许是染上个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这两天嗓子不舒服,连带着,皮肤也有点痒,刚刚看到几只刺眼的蝴蝶还呕吐连连。连玲珑都不知道被传染到哪了,也浑身不舒服的。”茉歌长袖遮脸,几声细不可闻的低泣声从袖口逸出。看着几张色变的美颜,眼眸冷笑,故意上前一步,带着祈求的笑,抓过她的手,“三姐姐,日过中天之时,阴盛阳衰,朦胧间看到娘亲笑脸招手,三姐姐可怜妹妹,禀报于爹爹,寻个大夫医治,妹妹才过十五芳华,不想……”
“小贱人,你给我滚开!”那女子一声高亢的尖叫,一把甩开了茉歌的手,后退了好几步,慌慌张张地擦拭着自己的手臂,还一边念念有词地喊着,“晦气、晦气……死贱人,要是我有个什么不舒服,看我不扒了你!”
目光如刀,尖锐地扫向茉歌,双眼冒火滚烫,茉歌浅笑中带着舒润,突然像是喉间一阵酸楚翻滚,弯腰,玉手遮掩小嘴,一幅欲呕的样子。吓得她们又退了好几步,都快碰到门槛了。茉歌无辜地笑着,暗自向一样想木鸡一样盯着她看的玲珑一眼,玲珑才回过神来,这丫头也伶俐得紧,泫泫欲泣地道:“三小姐,奴婢请三小姐给小姐和奴婢找个大夫来瞧瞧吧,小姐一定是染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有时候脸色还会发黑,奴婢也觉得浑身上下瘙痒无力,有时候也想呕吐!奴婢求求三小姐,和老爷说一说,让个大夫来个小姐看看吧,不然……”
接着就是一阵嘤嘤的哭声,茉歌暗笑在心,唇角微扬,暗自为这个丫头的机灵喝彩!
“妄想!”那女子恶毒地看着她们,却也不也不敢走近,神情略带恐慌,眼神闪烁。显然是信了她们的话,也怕染上什么怪病。毕竟欺人为乐事小,损害到自己的健康事大。
后面那只骄傲的孔雀和艳丽的牡丹支支唔唔着,维诺地靠近。低头不知道和她说了什么,看脸色也知道,可能害怕染病,建议她们快快离开。
茉歌含着笑看着她们的一举一动,眼眸冷笑着,人呢,无胆就不要出来献丑,这点小心思也能吓倒她们,果真是大家闺秀,适合关在房间里,当个华丽的犯人。
“哼!既然有病,我们几天就放过你!我们走!”女子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精致的妆容,可她们刚走,空气中就传来一阵小声的吩咐,“快点让陈大夫在我院子来,给小姐我看看!”
茉歌眸色暗冷,微微摇头,一声叹息溢出红唇,为柳芷絮过去十五年的遭遇而叹息。转头是玲珑崇拜的眼神,不禁扑哧一笑,“玲珑,要不要我给你煮个鸡蛋!”
她的小丫头,嘴巴长成了圆形,看呆了眼,似是看清为她的转变而惊讶。
笑着坐到木椅上,摇摇晃晃的,她拧眉,为了避免摔死自己,还是站起来比较美妙!她还不想摔个脑震荡,这里可没有那么先进的医疗水平,留下个后遗症可不好!
玲珑脱去痴呆的表情,跑到她身边来,“小姐变得好厉害啊!以前都是让三小姐和十小姐欺负了去,今天瞧她们吓到的表情,好过瘾呢!”
有句话叫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这小丫头叽叽喳喳的,如麻雀儿在她耳边唠唠叨叨,茉歌浅笑听着,似有一股暖流溢入心尖。上幼儿园的时候,同龄的孩子,旁边都有小朋友叽叽喳喳的聊天,唯独她,一人静坐角落,童稚的孩子眸光澄澈,笑脸诚挚,她却只有羡慕的份。
放学,三三两两的孩子涌向校门,有温暖的手接着,有父母的温柔呵护,温声细语,共享天伦之乐,而她在一旁两眼相视,黯然离去,唠唠叨叨的家常幸福,她甚少感受,偏头,是玲珑洋溢暖笑的小巧笑脸,清秀可人。
茉歌唇瓣如三月桃花,亦扬起笑容。
005 疑是故人
阳光透过简陋的窗台流泻而入,淡淡地在木桌上铺上一层温暖的金光。
“玲珑,你手可真巧!”茉歌大赞着玲珑的巧手,看着自己身上合身的男装,她浅笑赞叹,简直就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
镜子里的她,面白唇红,头发高高地挽着,用一条淡银色的绸带绑着,梳了一个时下流行的美男头,整整齐齐,散在肩后,墨黑的长发有几丝调皮地飘曳至脸颊,衬得她脸色更为红润。初见镜子中的柳芷絮轻灵的气质仍在,眉宇间也多了一丝专属于符茉歌的英气和自信,从骨子里透出一股魅人的风采。
如此俊俏的人儿,走到路上,肯定迷倒不少少女的芳心
没想到几块不成样的旧衣服,改成男装穿在她身上却显得风流倜傥。
果真是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茉歌满意瞧着镜子里的风流人物,笑得风姿卓绝。要是有一把羽扇,就更像是一个流连于西湖执笔挥洒的尔雅文士了。
“小姐,你又夸我了,不过你真的要出去玩吗?”玲珑担心地整理着她的衣摆,对她的美貌已是见怪不怪了,柳府的儿女中,女儿倾国倾城的美人,其中又是当今皇后最为出色,在柳府,比美色,是最没有特色的。
但是,眼前这个熟悉得有点陌生的小姐,多了一个卓绝的风情,举手投足间散着令人信服的大气和使人惊艳的炫目。伺候她多年,从来没有在娇柔的她身上发现惊艳两字,可她落水醒来后,这个词却频繁地出现在她脑海中。
“当然啦,玲珑别担心,我出去玩,傍晚之间会回来的。别担心……”茉歌安抚她,抬头看看外面温暖的阳光,她的笑容中掩藏了她的目的,她想要到玉铺看看,看看有没有此类的玉坠,她总觉得,她会穿越至此和那个玉坠脱不了关系。
她想找到那块玉,或许那是她回去唯一的途径。
出相府,其实很对一个大家闺秀来说很难,对茉歌来说很简单,小院的高墙,外面就是一条极为偏僻的小巷,这个小院是偏僻的院子,所以很少有什么在附近转悠,她要出去,只要翻过那堵墙就可以。
“小姐,小心点啊!还有,早点回来!”玲珑不安地叮咛着,茉歌只是笑了笑,拍拍她的肩膀,在没有站稳脚跟之时,她想,她是不会离开相府的,毕竟这里还能提供她三餐,不用露宿街头。
沿着僻静的小巷,走了很长一段路,转个弯就是一条很热闹的大街,她就是顺着人声鼎沸而来的。还是清早,大街上却摆满了小摊,古人和现代人做生意都差不多。摊子摆好了之后,就在那里吆喝,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唯一不同的就是,两个时空而已。
大街两旁,有古玩店,有玉器店,有米粮店,有锦织店,客栈、酒楼……
越走,越发热闹,有老妇牵着巧孙在街上轻哄的,有少女在街上卖着冰糖葫芦的,有夫妻互相扶持着经营小摊的。摆摊卖字画、丝巾的……应有尽有,还有香喷喷的烧瓶、包子……
这就是清晨市集的一角,茉歌一边走一边看着,仔细地观察着他们的生活的风俗,这是她的习惯,总是很细心地琢磨着自己处在的环境,然后想办法让自己融入到环境中,因为她明白,不管是哪个朝代,哪个时空,环境都不会因为人而改变。
生物链的自然规律——适者生存!
一个粗布衣裳,却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在清晨的大街上闲逛,这不是常有的事,看他的气度和风度,应该是那家权贵之后。风流潇洒,可看他的服饰,却平凡到不能再平凡。月白的棉布长袍,腰间紧紧系着一根浅银的腰带,不是绸缎,不是锦织,身上也没有多余的玉饰金银,简简单单。明明很突兀,却又很和谐。行人都不由得赞叹。
好一个风流人物!
茉歌亦落落大方地接受着旁人或是羡慕,或是赞叹,或是嫉妒的眼光,处之泰然,含着浅浅却稍显冷淡的笑,如玉的脸透出一股疏离,灿若星辰的眸光在大街上悠闲地扫着,不是走马观花,而是细赏慢啄。
闲逛了一个上午,都在这条街上逛着,因为她发现,这条街很长……
“老板,请问下,有玉坠子可以卖的吗?”玉器店中,茉歌仔细地看了所有的玉饰品,唯独没有玉坠,古往今来的玉石,多半是保平安,装饰为用,有很大的玉人,有玉壶,玉杯,也有玉佩,玉扳指,可唯独没有玉坠子,就是除了耳饰和颈饰,都有玉制品。
“公子爷要看什么样的玉坠子?我这里可是全城最大的玉铺了,想要挑什么样的玉器都有,像墨玉,血玉,温润,翠玉……这可都有,公子爷可以慢慢地挑选。”中年老板见他虽然穿着一般,可贵气逼人,毕竟是看人做买卖的,看得还是有钱人,自然看得出来茉歌的出身并不低,越是这样的人,却是大买家,他自然是极力推销。
“我不是看玉的种类。”茉歌清晰地反驳,浅笑,芊芊玉指点向那个足足有头那么大的玉人,道:“我想问问老板,这种玉人,有没有雕饰成拇指大小的,可以当颈饰用的。”茉歌边说边比划,澄澈内敛的眸子中透出点点期盼,不浓也不淡,如阳光洒向大地,从树叶的缝隙见透射,点点在地上跳跃。
“公子爷不是开玩笑吧?玉石在作为饰品上多用于腰饰和扳指和玉簪之用,很少有听说有向公子说的小玉人啊?”老板为难地蹙眉,笑道。暗自打量茉歌,寻思着她的用意。
茉歌眸子一暗,蒙上一层灰白,笑道:“那颈饰没有玉饰品吗?”
“没有,颈饰一般都是金链子,珍珠之类的,金制品中有很多颈饰的,人们多是因为这颜色吉祥如意,轩辕的饰品主要是以金为主的。”老板笑声解释,似乎不忍见到这么一个风流人物眼中出现一层灰白。
茉歌微微叹了一口气,沉默了片刻,凝眸,笑道:“多谢老板!”
接着走出了玉铺,外头的暖阳让她仰首,同一片天空下,呼吸一样的空气,可人却在两个时空,茉歌唇边逸出一丝苦涩的笑容。
其实在哪里对她而言都一样……
快中午,人群已经慢慢地散去了,茉歌才觉得自己饿了,而又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身上没钱。不管到了哪里,没有钱总是寸步难行!
“小优?”不远处一抹火红的身影完全吸引住了茉歌的注意力,那个女子一身火红衣裳,质料虽不算是上好,但也不差,艳丽动人,眉宇清淡疏离,看得出来并不常笑。是那样熟悉的一副面容,茉歌一阵激动,这陌生的时空遇上了认识的人,她双唇微微有点颤抖。
那是她从小唯一的好朋友——林优。两人从孤儿院到读书,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茉歌一阵激动,顾不上不合宜,飞快地冲了上去,紧紧地握着女子的小手,惊喜地喊着:“小优!是你吗?”
006 林氏晴天
茉歌一阵激动,顾不上不合宜,飞快地冲了上去,紧紧地握着女子的小手,惊喜地喊着:“小优!是你吗?”
被抓着的红衣女子微微惊诧了几秒,艳丽的五官掠过惊讶,转而消失,陌生地看着有点激动的茉歌,被一个陌生的男子抓着,没有惊讶,没有羞涩,只是淡淡地扫了她一眼。陌生的眼光让茉歌脸上激动的红晕慢慢地褪去,微红的眼也开始转为清明。
小优不会这样看着她,虽然也是冷冷淡淡的人,可看她的眼光不会这样陌生地让她心凉,陌生……那种陌生让茉歌凉了手脚。
“你这个登徒子,干什么?还不快点放开我家小姐。”一个秀丽的侍女怒气冲冲地跑了过来,用力地拉来了茉歌抓着女子的手,愣愣的手停在半空中,冰冷而寂寞,如风吹过掌心,什么都抓不住的一种失落。
侍女瞪着核桃眼,看着她,让茉歌彻底地回过神来,扯开一抹笑,“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什么认错人?明明就是你这样装得人模人样的登徒子,看见我家小姐落单了,就上来欺负,哼!”侍女还是那副气不过的那样,略有高亢的声音,引得路人侧目,已经有不少行人的眼光看向这边,指指点点的。
女子并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着茉歌,任由她的侍女对她无礼。
茉歌扫了一圈周围,眯起眼,看着女子,笑道:“小姐的确和我的旧识长得很像,我一时鲁莽,对不起!”
诚挚地道歉,看着和小优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她真的有种她就是小优的错觉,脸上的淡漠都是如出一辙。茉歌探究的眼光不离她的脸,却让她旁边的侍女又要开始开骂。
还没开口,女子就拉住她,“看来我的确和你的旧识长得很像。”
茉歌愣了愣,连声音也是如此的熟悉,如果她能穿越,她认为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穿越出现在自己身上,那么是否她也可以相信前世今生?
“我叫林晴天!”女子看着她,落落大方地报出自己的闺名。她不是笨蛋,看得出茉歌眼中的清明和失望,的确是认错了人,有趣的是,刚刚抓着自己的手的肌肤细嫩如剥开的荔枝。一股淡淡的清香随着风向而来,有意地看了她的耳垂,果真看到了小小的耳洞。
她心中了然,眼前的俊俏公子是个女儿身。
一旁的女子吓了一挑,差点跳了起来,狠狠地瞪着茉歌,不满地道:“小姐,你干嘛要和一个登徒子说自己的闺名啊?”
“夏兰,不许无礼!”淡淡的呵责暗含威仪,让侍女闭上嘴巴,只是不甘地看着茉歌,她眼里的茉歌,已经贴上了登徒子这个标签。
茉歌也不甚在意,道:“我叫符……柳如风!”
“柳如风,很好听的名字!”可惜是假的……
晴天看着她,知道这是她的假名,既然是女扮男装在外,人家要说假名也怪不得人家,总有苦衷,她并没有意思窥探什么。只是突然有她这个朋友的冲动……
没有理由,单纯的一种冲动而已……
相视一笑,陌生的她们之间顿时亲近了不少……
晴天,是茉歌在这个时空第一个朋友。
林晴天,是官家之后,她的父亲是御医院右首辅。因为盈贵妃娘娘龙胎不保而被连累,以至没了性命,林家被没收家产,林夫人因为一时受不了刺激过世了。林家只剩下一子一女,林晴天和林子淮。幸好林家还有一处房产就属于林夫人的,没有被官府封掉,所以,四娘和子淮就住到了城南的小四合院中。
房间不大,甚至有点简陋,只有兄妹两和她两个侍女在住,后来多了茉歌和玲珑,第一次在外露宿的时候,玲珑还担心被相府人发现。第二天,吓得她一大早就跑回相府,结果没有任何动静,渐渐的她们胆子也开始大了起来,有时候甚至在外头一住就是几天。
暖阳高照,树影静得无力,无力摇动,死寂地站在艳阳下,如同蓝天下一个苍老的守护者,隐隐地守护着这个四合院。
青翠浓郁,杂草丛生的庭院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不请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