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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技术手段,而忽视了艺术品的修复本身首先是种文化事件。越来越多的,对艺术品本身理解的不足,以致于修复手段对艺术品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很多的修复师只顾着让一副作品变得好看,而破坏了作品本身的历史价值。
他的报告一结束,话筒极为抢手,比原定十五分钟的提问时间,足足多延长了二十分钟,最后会议主持人强行结束了提问。
从技法的创新,到概念的突破,千帆成功的实现了职业生涯的第二次飞跃。他们那位黄馆长笑得赛朵花,同时暗自遗憾没法招这小子当女婿——千帆的性向还是其次,而是他那独生子,前些年就跟个男人私奔了。
会议第五天是理事换届选举和闭幕式。这次他们有备而来,反响良好的报告和黄馆长的提前造势之下,千帆成为了最年轻的理事,而黄馆长也当上了副秘书长一职,他们可说是大胜而归。
会议结束的当天下午,组委会安排了当地旅游的活动。千帆没有参加,他去看望了自己的恩师之一,曹教授。
高二的寒假,一直教他画的恩师,介绍了他到老朋友曹教授所在的大学进修学习。他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他和曹教授见面时的那番谈话——
“你年级小小就这么有志气,不错,真不错。不过要说具体教你些什么,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一个人,如果有能力,那他就能把想做的事做咯。但要想出类拔萃,单凭能力是不够的。一定要‘热爱’,要是少了一颗热爱的心,那就少了底气。
“我指导过的学生里,不少都很有天分,但真能出人头地的,五年十年未必出现一个。怎么说呢……这些小孩虽然天分高,可学了这么多年后,还能以自己所学为乐的实在不多。人生最大的幸事,莫过于所好、所学、所用三者合而为一。如果是真心爱好的,自然就有那股子钻研的劲头。喜好这东西强求不来,说白了就像是‘缘分’。你来我这,与其追求技法的更上层楼,不如在这环境里开开眼界,多看多听,弄清楚自己喜欢的究竟是什么。立志当乘早,年轻的时候培养兴趣,找到今后前进的方向,比什么都重要。”
当时,千帆侧头聆听到末了,开口问:“那您喜欢自己的工作吗?”
曹教授立刻笑了起来,继而以满足的口吻回答:“当然!我非常喜欢自己的工作。”还自嘲的补了句:“不过呢,我是有兴趣没天分的那一类。”
他们初相见就非常的投缘。因为某些缘故,千帆最终没有考入他门下,不过直到现在曹教授退休了,他们仍一直保持着联系。
对于千帆来说,还有一个更特别的理由。他高二那年的进修,正是他和曹教授的研究生——欧阳春的初相逢。
“嗯……”半夜突然醒过来,就没了睡意。
看看霸占了大半个枕头的乔丹,千帆无奈的笑笑,下了床。逛到一楼客厅,他才想起常用的水杯忘在床头柜没带下来。家里最后一个备用水杯,昨天也被他摔了,于是他只能可怜巴巴的拿了个瓷碗装水喝。
捧着个碗,坐在空荡荡的沙发上,他想起了在北京时与曹教授的见面。原来,曹老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和欧阳的事。
千帆进大学后和欧阳意外重逢,当时研究生毕业的欧阳正好来到千帆考入的大学当老师。一开始他们延续了那种针锋相对但互相欣赏的相处模式,后来渐渐情不自禁,自然而然的坠入情网走到了一起。只不过,既是师生恋,又是同志恋情,一开始就注定这是一段见不得光的辛苦旅程。
之后,千帆大学一毕业出国进修,一年后他回国时,正是那个噩梦般的日子。因此他一直以为,自己和欧阳春之间的关系,除了家人、好友外,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然后现在才晓得,在欧阳去世前一个月,曾向恩师曹老坦白过这件事。这些年,千帆都不知情。
许是健康出了问题,人变得特别容易念旧,曹教授在千帆来访时,不自禁的想念起了故去的爱徒欧阳,然后说出了他早就知情。
他后悔的向千帆道歉:“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当时我就该把话说开,让你至少有个可以发泄痛苦的地方。我以为只要不提,你再难过总有一天会过去,哪晓得你这孩子也是死心眼啊……”
千帆无法反驳,对方看得那么清楚,他根本无法撒谎说自己没事了来安慰一番。两人相顾黯然,念及亡者,心头的伤痛好像被剥出来撒了一遍盐。
回来后,千帆的睡眠又差了。有时一夜乱梦三千,醒来浑然不记得梦见过些什么。要么就是半夜醒来后再也无法入眠,在画室枯坐至天明。
极力的不想被那悲惨绝望的心境俘获,却似泥潭深陷般步步滑入……
亲爱的,原来你已经离开那么久了,已经久得被人当作“过去”来回忆。而我,依然是封印在时光隙缝中的那个我,被对你的思念捆缚得转不了身,且,不愿转身。
真好,我没有遗忘你,我们在一起,一直一直在一起——就像你所说的“永远”……
然后时间到了六月,在日光耀眼得像核子爆炸的那一天,失踪快半年的郑真,再一次站在了千帆面前。
虽然已是初夏,阵阵暑气逼得人恨不能把全身衣物都卸了,但郑真还是穿着一套合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贴合的腰身与裤管,让原本身量颇高的他显得更为修长。领带打的是稳重的温莎结,称着宽阔的肩膀,更为沉稳。就连原本挑染成亮金色的头发也染成了深棕。只有那架在头上的金绿色遮光镜,和年轻活力的脸庞,透露了青春的讯息。
“你……不是快出国了?”愣了半天,千帆终于冒出了这么一句。
郑真翘了唇角,“你还记得我这个人啊。”
“嗯。”
“今天我毕业了。”有点不适应的扯了扯领带结,他似乎还不太了解自己有多适合这身打扮。
“哦,恭喜!”千帆一拍头,“对了,你给我的那只小黑猫,已经长大了,要不要看看?”
郑真微笑着,搭上了千帆的手腕,阻止了他。
对着千帆有丝疑惑的表情,郑真清了清嗓子开口宣告:“我不会出国。今年我二十岁了,高中毕业准备直接入社会工作。我要变成大人,足以呆在你身边保护你的大人。”
“你……”
“这些我都和父母沟通好了。”他得意的一笑,又添了一句:“——除了要和你在一起的事。不过没关系,迟早我也会向他们坦白的。”
看着没了反应的千帆,他温柔的笑起来:“我再也不会离开,无论发生什么,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说完,他落下一个吻,在千帆微张的唇瓣上。
第五章
——“好了好了,别老是混蛋混蛋的叫我了,来,叫一声‘春’——”
——“去死吧你!恶心死……唔……唔唔……”
“呼噜……呼噜……呼噜……”
太阳撒在乔丹的身上,它满足的舒展全身,软绵绵的趴在主人肚子上。随着千帆不时的抚摸,乔丹的爪子时不时的微微收缩,胡须一颤一颤。
千帆吃过午饭,搬了躺椅到阳台上,一晒太阳就昏昏欲睡。咪眼看着乔丹的睡相,脑子渐渐就糊涂了。
“来,去屋里睡吧,这里有风,当心感冒。”
迷迷糊糊略微掀开眼皮,看了眼轻轻推着他肩膀的郑真,千帆弱弱的反对:“不要……现在特别困,我不想再动了……”
说完再度合眼,陷入了半昏迷中。
郑真无奈的浮上笑容,阳光下千帆的发色带了点润泽的金红色,平时露出的额头,被凌乱的额发遮盖住。取下眼镜后,平素高傲好强的脸,变得一下子不设防。吸引着人的目光,不自觉的起了心怜。
上个周末也是这样,在阳台上睡着的千帆,午觉醒来发现半边脸被晒伤,当时他气恼得大呼小叫。没想到,这么快就忘了教训。
回屋拿了条枕巾,轻轻的盖在他脸上遮挡阳光,又不会妨碍呼吸。乔丹睁开眼,瞟了一下郑真,翻身换个姿势,继续舒服的霸占着千帆的肚子。
“阿嚏!”抖了抖身,千帆感觉脸上落下了什么东西,手指头捏起来一看,是块枕巾。
正纳闷的时候,郑真的声音传来:“看你,着凉了吧!跟你说不要睡外面的。”
被吵醒的乔丹跳到地上,躬起屁股,两只前脚伸直了向前;过了会又拱起肩,后脚拉直了拖在身后。做完起床操,乔丹踱着步子回了里屋。
过了一会,千帆伸了个懒腰也坐起身。睡饱了后只觉通体舒泰,带着相似的满足表情,他也向屋里走去。刚要进门,下一瞬间——
“呜哇!”人已经捂着撞疼的额头,蹲在了门前。
身后的郑真看傻了眼——他居、居然一头撞上了落地窗,要不是玻璃够结实,只怕早就壮烈牺牲了。
“你没事吧?疼不疼?”
泪眼汪汪的抬起头,看看自己的出事地点,继而语带怨恨的说到:“谁叫你把窗玻璃擦这么干净!”意即,自己会撞上去,全都是郑真的错。
懒得争辩,郑真憋了笑,扶他进屋。擦了把冷水脸,千帆才算清醒了过来。
他环顾四周,才小睡两个多小时,整座屋子就焕然一新。打开书房,堆得只有一小块地方的书桌,重新变得宽阔,资料书籍整整齐齐的码在案头,或者上了书架。卧室床上那堆穿过、或者没穿过的衣服,要么叠好放在了床尾,要么上了衣架摆进衣柜,再或者就是进了洗衣机。
“啊——你果然是天才!”
“不,您才是天才。”郑真忍不住翻白眼,“一个星期就能住成这副德行,真不晓得以往你怎么过下来的。”
“哎呀呀,据说在脏一点的环境中,有利于锻炼人的免疫力。那些有洁癖的人家,小孩子大多身虚体弱。”
“是是是,随便你怎么说都对!”
“什么嘛,我说的本来就是对的。”千帆忍不住揶揄他:“说起来实在荣幸,小人竟有着荣幸,劳驾老总您亲自出面打理,真是VIP待遇啊。”
“哦?看来我不要点回报说不过去那。”
伸手揽上千帆的腰肢,不等他抗议就接起了吻来,细细密密的吻直到两人都有点气喘。
话说郑真高中毕业后,立刻踏入了职场。只不过和其他苦哈哈拿着高中文凭,做些薪水少的劳累活不同的是,他大少爷跟爹娘磨了半天,最后同意把原来供他出国念书的钞票,挪来给他开公司做生意。只不过一开始就说好了,这钱是“借”,不是“给”。
郑真只是一心想找到适合自己做的事情,并不清楚父母之所以会同意的理由。家里有事,郑宏昌都是顺着马琳作主,她看看自己儿子,心里明白他不是念书的料。那么旺盛的精力,要是没个发泄的地方,兴许又该闯出什么祸来。这点钱给了他,他哪怕碰得头破血流全亏光了,只要能长点见识的话,就值了,对他们家也不是伤筋动骨的事。
虽说家里同意了他的想法,钱也给了,但究竟这钱派什么用场,就完全是他一个人的事了。
实际上,他早就已经谋划好了。毕业证书一到手,他就和一个朋友——其实是同学的同学,两人合伙开起了清洁家政服务公司。他的合伙人叫孙立基,高中没念完就退学,之后在一家清洁公司找了工作。孙立基是个心思活络的人,一来不是安心长久干劳累活的主,二来给人打工终究是件没出路的事。无奈家里父母严厉,都是安安分分的人,根本容不得下他那些花花心思。
然后,这两人一碰头,立刻一拍二合。一个出钱,一个出经验、人脉,两个愣头小子硬是当起了小老板。
一直等到公司正式开始运作了,郑真才又是紧张又是期盼的告诉了千帆这事。千帆听他说完,悠悠冒出一句:“……郑总。”
有一就有二,两人没明说,渐渐就恢复了原来的床伴关系。
这一次,郑真不再过问千帆和其他人的关系。千帆诧异归诧异,总算是松了口气。不过想到原来那个,用真诚期待的眼光追随着他、低头猛冲的小孩,渐渐在世俗中学会了进退,做事待人有所保留,心中有股不是滋味的怅然。
其实刚分手那段日子,千帆未尝没有想起他伤心欲绝的愤怒表情,还有在他耳边低喃“别走”的脆弱模样。然后,就当他渐渐忘却了这段情缘,沉浸在灰暗无光的心境中时,郑真却又披着一身阳光,自信满满的站在他家门口,宣称要和他永远在一起。
如果说这世上,真有“救赎”这种说法的话,那么那时那地那个自己,无疑是被救赎了。因为一句——“我不会离开你”。
如果,如果这个世上,真有那么个人会永远陪在自己身边,无论是谁,他都想试着接受。只是不想再一个人了……
寂寞,欲狂。
***
“好的,您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查到底。如果是我们的人,我会亲自登门道歉。……嗯,……我知道,您的意思我清楚……嗯嗯……好,那就这样,我会尽快给您回音!”
郑真一搁下电话,就“靠”的骂了一声,将手上的便笺狠狠砸向桌面。
“怎么了?”孙立基担心的询问。
“是鼎瑞饭店王经理。”
“哦?他那出什么事了?”一听是鼎瑞那边的事,孙立基也紧张了起来。
他们是刚起步的小公司,现阶段实力还弱。他们踏踏实实的干了几个月,口碑算是不错,渐渐拓展开了客户群。鼎瑞饭店是家五星级大酒店,上月前和他们签订了试用合同,承包客房以外所有的保洁工作。如果试用满意定了下来,就是他们公司最大的客户了。
“说是他们一个重要客户的手机忘在了洗手间,再去找就不见了。然后怀疑到保洁人员头上,就来这么个电话。”
“喂……这厕所人进人出的,天晓得是谁拿的。凭什么怀疑到我们这里?”
“因为那客人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进去打扫的保洁员。”
“那也不能肯定啊。”
“所以人家只是‘怀疑’,请这边配合着打听下。如果在的话,交出去就是帮了大忙;没有的话,嘿嘿……这王经理就没说了。”
孙立基闷闷的半晌,才冒出来句:“真是飞来横祸。现在怎么办?”
“嗯,一会先找当时的人来问一下。”郑真叹了口气,“我现在情愿是我们的人拿了,交出去上门道个歉,对方能交差过去事情也就平了。要不是的话,那真是说不清的事。”
两人对望了一眼,最后孙立基无奈的走向门口,“我去找人谈吧。”
“好,谢了!”这种事,郑真最不擅长,幸好有人帮忙顶着。
过了一刻钟的工夫,孙立基的谈话就显效了,保洁员交出那部手机,两人总算松了口气。
当晚郑真去千帆家,顺口说起了这件事。千帆听完,想了想问:“那你打算怎么处理那个员工呢?”
“这个还没定……不过发生这种事,不处罚实在说不过去。”
千帆摇摇头,“如果是我就不会罚她。”
“啊?”
“要是她死不承认,你们一没证据、二不能搜身,她岂不是能又拿了东西,又不用受罚?那以后还有谁愿意承认?”
“对啊……”
“行为的对错在其次,你是开门做生意,不是进行道德监督。怎么样达到你要的效果,才是关键。”
“嗯,有道理。”
“啊啊!真受不了你!这么简单的事都不懂,你还怎么开门做生意?”千帆想了下问:“那孙立基怎么说?”
“没怎么说,他等我拿主意呢,呵呵。”
沉吟了一下,千帆在他怀里转了个身面对面,拍拍他脸,“好了,快点起来回家去吧。”
“不要这么冷酷嘛……”郑真撒娇状的搂紧了千帆的腰,在他胸口蹭蹭:“这么晚了,你忍心赶我出门?”
“少来!”
千帆用力推他肩膀,推两下没推开,懒得去较劲。睁一眼闭一眼,任由郑真搂着他一觉到天明。
***
郑真的小公司,就这么像模像样的开了起来。因为年纪轻,一开始在生意场上难以取信于人,在渐渐扩展开人脉后,情况就好多了。
他父母很是得意,看他是快做生意的料,想劝他别玩了,回来帮忙自己家里的生意,将来能早点接手。结果郑真一口就拒绝了。虽然要把现在的小生意做大,并不是轻松事,但他决定靠自己的双手争出片天空。
其实,他的想法非常简单。
将来某一天,当他和千帆的事情浮出水面时,肯定会引发家庭风暴。要是现在他回去帮忙家里生意,到时候势必事事受制约。想要保护恋人和这段感情,那么首要前提就是自立——所以,他努力的靠自己去站稳脚跟。
所以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回去继承家业。甚至,他刻意挑选的保洁家政业,与父亲从事的商贸业也毫无联系。他在起步时沾不到父辈的光,换的是将来的不受阻挠。
半年多下来,由于合约一加再加,郑真和孙立基也从忙着找客户、拉生意,到渐渐出现人手紧张的局面。
“立基,你看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