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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对中国固有礼俗乃至陋俗有超出常人的看法,张爱玲才可以与炎樱一边“锱铢必较”一边相交甚欢。她俩的“锱铢必较”充满情趣,是她们特有的打趣方式。“锱铢必较”是否人格缺陷且不论,张爱玲有“必较”的时候,也有“不较”的时候。慕容羽军在《我所见到的胡兰成、张爱玲》(《香港文学》第133期)一文中描写了与张爱玲的几面之缘,可以看出张爱玲既不一味冷漠,也非总是“必较”。一次在香港YMCA食堂两人巧遇,张爱玲不仅让慕容坐下,而且说:“你叫东西吃,我请客。”慕容不好意思说:“香港这地方,吃东西是男士付钞的。”张爱玲答:“这是虚伪的社会,我在读书的那几年,吃东西都是谁吃谁付钞。西方人这一传统倒爽快,不过,今天是我先在这儿,可以解释做我是主,你是客。”
至于付车夫小账一事,于青据张氏散文串写的《张爱玲传略》中有这样的描写:“她觉得可耻而又害怕,宁可多些,把钱往那车夫手里一塞,赶忙逃到楼上来,看都不敢看那车夫的脸。”所谓“可耻”、“赶忙逃到楼上来,看都不敢看车夫的脸”,均为于青曲解张爱玲原文,阐释过头,吴文却照搬不误。《气短情长及其他》第三节“家主”中写得很分明:张爱玲害怕给小账,并且宁愿多给也不懊悔,是因为她不像通常的“家主”,“虽然也啬刻,逢到给小账的时候却是很高兴的,这使她们觉得她们到处是主人”。张爱玲丝毫没有这种贵族“家主”凌驾于仆役或他人之上的“主人的快感”,故不愿亲自付小账,就托姑姑去付;她也没有如吴文所言“坐人力车到家”,而是在家等着“卡车把纸运了来”;根本未见车夫的张爱玲,如何能像吴文栩栩如生描写的那样,“把钱往那车夫手里一塞,匆忙逃开,看都不敢看车夫的脸?”
为“虱子”小题大做,实非所愿,但既然写批评文字,最起码得倾听“事实的金石声”,并对事实作合于情理与逻辑的客观评价,然吴文却东取一瓢西舀一勺,挠腮扪虱强作解人,企图证明张爱玲人格分裂而低下。不知吴先生是否完整看完过张爱玲的任何一篇作品,不然怎会从《烬余录》里单单挑出“萝卜饼”、“青紫的尸首”这些字眼,却偏偏看不见文章主旨。结尾那么一大段,分明是作者站在文明高度,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人类的反省与质问,至今依然令人警醒。我愿意把这段话转赠吴先生及无论拥张批张的每一位张爱玲读者——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
我参加“提审胡风”的前前后后
? 王锡荣
今年是鲁迅先生逝世七十周年,我却想起另一个人来,这就是鲁迅的亲密弟子胡风。本来,胡风与我年龄相差五十余年,完全是两代人,而我却有幸结识他,并有幸受到他的牵连,说起来真是令人唏嘘。
事情要从上世纪三十年前说起。1976年10月,“四人帮”刚刚粉碎,我就有机会进入了设在上海复旦大学的鲁迅著作注释组,这个注释组承担了《鲁迅全集·日记(1927~1936)》的注释任务。我当时还是一个工厂的小青工,当时时兴“三结合”方式,就是由工人、农民和学校师生共同参加。我是作为“工人代表”误打误撞进入鲁迅研究领域的。
为了注释《鲁迅日记》,我们当时要做的事,首先就是外查内调,除了查阅各种文献资料外,还要到处走访与鲁迅有接触的老人,尤其是那些在《鲁迅日记》上出现的名字。但是,很多重大问题和重要线索,都在胡风这里断了线索。于是,当然地,我们想到了找胡风查证和核实。
但当时胡风还在监狱里,我们怎么能找到他呢?芽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胡风关在四川某监狱里,据说是南充第三监狱。于是我们经过当时上海的市委“文教办”开了介绍信,到公安部转了介绍信,准备去成都,通过提审胡风来了解那些详情。
1977年6月,我们复旦鲁迅注释组一行六人到北京开始调访。8月上旬,我们又兵分三路,分头到各地调访。我和青年教师李兵先生两个人一路,经郑州、西安转向四川一线展开调访。在西安时,巧遇当时上海师范大学的王自立、陈子善二位,他们负责《鲁迅书信》部分的注释。得知我们要去四川提审胡风后,就托我们代问一些《书信》中与胡风有关的问题。
8月下旬的一天,我们两人怀揣公安部的介绍信,到了四川省公安厅。但一个接待我们的中年女警官和颜悦色地告诉我们:中央有命令,任何人不得提审胡风。如有什么问题需要问胡风,可以通过四川省公安厅代讯。她告诉我们:你们想要了解什么事,可以把问题整理一下,交给我们,由我们代审,然后寄给你们。你们把地址留下来就可以了。我们保证负责寄到。
我们听了,很不甘心就这么打道回府,就说,有些问题不是一次能说清的,需要反复盘问。她仍然和颜悦色地告诉我们,如果一次问不清,可以再来信问,我们一定负责办好。话既然说到这种地步,我们也没了辙,只好回到旅馆,把我们所要问的关于《日记》的问题归纳为十五个问题,又把与《书信》有关的问题归纳为七个问题,总共二十二个问题。实际上每个问题中又套着几个相关的问题。我们交了提问单,悻悻地返回了上海。
过了将近两个月,我们觉得胡风的资料大约已经没有希望了。忽然有一天,收到一个像期刊袋一样的挂号纸包,打开一看,全组的人都兴奋得跳了起来:是胡风写的对于我们提问的详细答问,足足写了五十一页!题目叫做《关于三十年代前期和鲁迅有关的二十二条提问》,是写在蓝色的双线报告纸上的,落款的“胡风”二字,是他标志性的手迹。里面谈的全是关于三十年代左翼文艺运动和“左联”、鲁迅及冯雪峰、周扬等重大史实问题。而且很明显,他不是全凭记忆,而是有很多查证和考辨的,而且同样明显是:梅志也在一边帮同回忆和佐证。有些地方,他明白表示已记忆不清了,但是可以根据当时的一些背景情况来反证,他会举出一件当时相关的事,说明这件事与我们要查证的问题之间的关系,来确认事实。
后来,胡风夫人梅志曾在《胡风沉冤录》中写到这件事,但他们并不知道这是谁要求写的。只是因为监狱领导说,要好好写,尽量详细、准确。这使他们觉得这个任务很重要,于是两人商量着写了四五天,又重新核对了一遍,再重抄一遍,然后才寄出的。
毫无疑问,这是一份极其重要的证词,他态度客观,证据充足,很多材料闻所未闻,解答了许多疑难问题。
但我们研读之下,觉得还有一些问题要再问,于是又理出十一个问题,写信给四川省公安厅,请他们再次代讯。
与此同时,我们把其中与《书信》相关的七个问题的答问提供给了陈子善兄。子善兄要求看全文。我们考虑到都是为了同一任务,就给他们看了,但要求第二天就返还。但复旦方面领导考虑到这事很敏感,怕引起什么问题,就要求他们不要外传。
过了不久,又收到四川省公安厅寄来的邮包:这回胡风又写了整整九页补充材料,还是一样的严谨、扎实、丰富,非常精彩。
与此同时,外间却开始传说胡风写了一份材料谈三十年代敏感事。有人来打听,复旦方面都回说没有这事。可是有一天,忽然收到北京大学著名的现代文学研究权威王瑶先生的来信,要求看这信。这下注释组领导感觉问题大了,赶紧向中文系领导汇报。当时“文革”结束未久,人们心有余悸,中文系领导一听此事,吃惊不小,立即决定:马上将此材料上交,要求立即挂号寄给中宣部。注释组领导回来把领导的决定跟大家一说,大家都很懊恼:这么重要的珍贵资料,竟要上交!我们千辛万苦挖来的资料,反倒招惹是非了!
但有什么办法呢?芽谁敢承担这个责任呢?芽只好上交吧!但大家还是心有不甘,于是大家分头,连夜抄写,合成一份,第二天,注释组把原件上交,而偷偷保存了那份“手抄本”。然后回信给王瑶先生,说是已经上交给中宣部了。王瑶先生也没再来信。
这事也就算过去了。过了几个月,忽然看到友人间传阅着一份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编辑油印的《鲁迅研究资料汇编》,其中却已经将胡风写的第一份材料印进去了。而第二份材料即补充材料,子善他们是没有的,我们也没有告诉他们有这第二份。
这是1977年的事。胡风提供的新材料也被吸收进了1981年版《鲁迅全集》的注释。
1979年,胡风出狱后到了北京,1980年初,我当时正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参加《鲁迅日记》注释定稿工作。二月初的一天晚上,我和包子衍先生一起到北京医院拜访了胡风,但我并没有向胡风提起这事。以后我又多次拜访胡风和梅志,也始终没有提到此事。
但后来的事却跟我个人关系更大一些,还真使我受了点牵连。
这是在1991年,正是鲁迅诞生一百一十周年纪念的年份。我当时在上海鲁迅纪念馆编辑馆刊《上海鲁迅研究》。为了挖掘新资料,我想起了这份胡风写的珍贵史料,决定拿出来正式刊登。虽然曾在小范围传播,但毕竟知道的人不多。
为了慎重起见,我先请梅志先生审读了原稿,征得她的同意。这时胡风已去世,梅志先生说,她到这时才知道,原来我跟这批材料还有这么个过程。她仔细看后,做了一些局部技术处理,并写了一段附记后,交给我发表。在刊登时,出版社逐条对照了有关出版规定,确认没有违碍,还打破“三审”规定,特地由上海市出版局一个分管副局长亲自审看了稿件,一字一句做了斟酌,还写了一段批文,确认最后刊出的面貌。实际上,主要对胡风原文中个别涉及人物定性的称呼做了技术处理。
9月12日,刊登胡风材料的《上海鲁迅研究》第五辑送到,我即开始分发各处,除部分作者外,当天下午就寄发了一部分,其余准备次日早上再邮寄。13日早上,我因孩子生病请假一个小时。到单位时,忽见单位领导正要出门,看我来了,一把拽住,说是出事了,赶紧到局里去。路上我问是怎么回事?领导告诉我:《上海鲁迅研究》刊登了胡风的《二十二条提问》,上级怪罪下来,要我们马上去谈话。
我们到了局里,领导十分气愤,认为这是严重政治错误:因为中央曾有搁置三十年代问题的指示精神。并且当时“风波”刚过,刊登这《二十二条提问》有可能引起不良后果。但把主要责任归咎于我馆领导,批评馆里缺乏政治敏感性,擅自决定刊登这样一份违反中央有关精神的敏感材料。
见此情形,我赶紧声明:这不关馆领导的事,我可以对此负责。因为我是责任编委,而且已由出版局领导再三审查,严格把关,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也责在出版局,不属我局和我馆的责任。
但局领导仍要求我馆领导写出检讨,并作出整改。
之后,我馆马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收回已发出的《上海鲁迅研究》,并停止发送该刊。为此还特地派两个人出差去追回已经寄出的刊物。但是,当时该刊已经新华书店征订将近一千份,必须满足,怎么办呢?有个领导想出一个绝招:把《二十二条提问》撕掉再寄发。于是又发动一批人紧急行动,撕掉这篇材料,然后把这缺了整整三十页的刊物邮寄出去。当时拿到它的人,无不为之绝倒。其实,这种行为拿到今天来看,简直是违法行为。可是当时人们却做得严肃认真,而且是绕过了出版局做的。而出版局方面,却是从来没有认为这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后来竟还发生过这些故事。
接着,就是整顿编辑部。我被调出编辑部,去参加鲁迅生平陈列的改建。
到第二年,不知怎么一来,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有个记者了解到这事,便大惊小怪起来,就在该报上作了一个连续五期的追踪报道,说是在大力反“左”的今天,居然还有如此荒唐的极左做法。
不久,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原国家出版局局长王子野在中央理论刊物《学习》上发表署名文章,严厉批评“左”的余毒,而他所举极左的例子,就是《上海鲁迅研究》胡风史料被禁一事。
紧接着,《新文学史料》全文刊登了胡风这篇《二十二条提问》,再接着,是《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封面上还用黑体字标出!
这下,事情才算起了变化。到1992年底,有关领导便悄悄下了一道指令:《上海鲁迅研究》可以发行。
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有个领导原是《二十二条提问》中涉及的某公的弟子,胡风在文中对某公有些不敬之词,而当时某公还健在。这位领导看了,觉得在前辈面前不好交代,就向局主管领导提出:这材料有严重政治问题,发出去要出大乱子?选当时主管领导原是正直之士,但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哪里知道个中奥妙,听他说得吓人,不敢不出重典,于是就有了后来的故事。以后当他们了解到真相以后,对我却是另眼相看,给了我很多奖掖,使我至今铭感。如今这些领导全都已经下世,常令我想起来仍不胜感慨。
靠天吃饭
靠 天 吃 饭
? 郭 梅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是靠天吃饭的,风调雨顺的时候可以维持温饱,一旦有个洪水大旱冰雹之类的天灾,就只能啃着草根树皮挨饿了。其实古时候还有一个职业也是靠天吃饭的,那就是优伶,不过这个“天”指的不是管刮风下雨的老天爷,而是指“天子”。作为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对优伶、对戏剧本身及相关联的人和事都拥有生杀予夺的决定权。
皇帝的个人好恶可以成就伶人,最直接的例子就是那些至今还没有从历史的名册上消失的优伶的名字,我们比较熟悉的有李延年、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都沾着皇帝的光留名。皇帝的喜好也成就了戏剧。明代戏剧的繁荣和皇子朱权和皇孙朱有燉有密切的关系。朱权是朱元璋第十七子,在皇子们为了抢夺金銮殿里那张椅子而同室操戈的情况下,为了避祸求安,他便选择了沉浸在戏剧创作和演出中。文学史上也承认他创作的杂剧“兼古朴与共丽于一体,语言颇有可观处”。此外,他还主持编写了兼戏曲史论和曲谱为一体的《太和正音谱》,收录、品评了从金代董解元至明初的杂剧、散曲作家共计二百零三人的作品。朱有燉是朱元璋的孙子,同时也是一位多产的剧作家,他最大的贡献是突破了元代杂剧一人主唱的僵化格局,安排了灵活有趣的对唱、轮唱和齐唱,为后来的杂剧南曲化奠定了重要基础。至于清代中叶以后,京剧的产生和发展,则和乾隆皇帝的八十大寿、道光皇帝在宫中设立皇家戏班升平署以及慈禧太后对“乱弹”(乱弹是清代中后期对除昆剧以外的“花部”地方戏的统称,京剧在当时是乱弹的代表)的偏爱是分不开的。
同样,皇帝的个人好恶也可以轻松毁掉和戏有关的一切。演员是首当其冲的,清代有个倒霉的伶人,一次给雍正皇帝表演,演的是《绣襦院》中《郑詹打子》一折,演得很好,唱念做打都让雍正皇帝相当满意,因此获得了赐食御膳一道的殊荣。但是,这个家伙有点不识相,因为戏中他演的郑詹是常州刺史,就顺口多嘴向皇帝打听:“如今的常州府台是谁?”雍正是个极其严厉、“刻薄寡恩”的皇帝,一听这话,勃然大怒:“你只不过是个卑贱的优伶,有什么资格擅自询问朝廷官员?”立即命人将其杖毙于戏台下。
整个演出行业亦是皇帝好恶的牺牲品。清军初入关的时候,以顺治皇帝和掌握实权的摄政王多尔衮为代表的满洲贵族出于对明朝从皇帝到大小官员彻底地堕落和腐化的恐惧,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不但解散了宫中的教坊,将司职其中的艺人不论男女统统遣送出宫,还发文明令禁止戏班子在内城范围之内演戏。这道命令对京城戏剧界的打击是近乎毁灭性的,许多演员因为没有办法演戏而被迫下岗,可怜那些从紫禁城里被赶出来的女艺人,有很大一部分无法谋生,最后沦落为下等娼妓,而许多原本以唱戏为生的男艺人则在禁止官员狎妓的政策下做了“相公”,也就是钻律法的空子、代替妓女陪客人(多数是达官贵人)宴饮调笑甚至侍候枕席的男妓。至于欧洲,也有类似的例子。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