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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想着我要有一件那样的衣衫,不是母亲买的,不是夫婿送的,是我托了公公替我到整个京城最好最贵的绸缎庄买回来,然后我自己亲手裁制的。
精美的锦缎拖出了长长的裙幅,我又在里面用浆过的纱衬了好几层,这是反复试了好多次才想出来的。原本刚做好的时候,总觉得没有大嫂当年的那身裙子那么飘逸、华贵,思索良久,才明白那时节庭院之中,晚风忽起,大嫂的裙子随风漂荡,才溢出了别样风采。总不能叫人对着我的裙子不停的摇蒲扇,最后就创了这么个法儿,倒没料着效果出奇的好。
当小韶取来衣衫帮我穿了起来,裙摆层层荡开,闪着忽隐忽现的光芒。上衣是同色的轻纱,笼在我苍白的近乎透明的皮肤周围。
小韶惊叫着说:“夫人,多么美啊!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宫装。”
“天啊!夫人,你会让宫里的其她女人妒忌的发疯的。明天她们的侍女就会给我送来银钱,然后偷偷问我夫人的衣衫是京城哪家裁缝做的。”
我被小韶滑稽和得意的面庞引得发笑。年轻的少女是这样的激动和快活,再美的衣裙也换不来的。
对着菱花铜镜,我叫小韶为我挽起来一个高髻,比起今日的宫廷中时新的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双髻,回鹘髻、愁来髻(1)等林林总总,早已过时,然而我觉得发式好看、庄重莫过于此了。
化的是个远山黛,脸上略施朱色,成慵来妆,头上配的是一支金鹿角发饰,有些大,有些沉,小韶用了好几把金栉和金钿才把它牢牢固定住。我在发髻后不起眼的地方插上了八王赠的那只碧玉簪,不动声色的以示我的在意。
颈上添的是件缨珞金项圈,式样简单质朴。由于轻纱薄且透,缠臂金(2)就必是少不得的。 手指上雕工繁复,花样百出的金戒指足足带了三只。如此一来,衣裳颜色虽然单了,配上夺目而制式尊贵的饰物,该是于突厥人面前也不失我女官的身份了。
我在殿中一边轻轻的踱了几步,试试新裳是否随身,确定其不至碍了行步,一边不得不屡次尝试着叫小韶安静下来,小女孩如此兴奋,大声嚷着我就是她奶奶故事里的九天仙女下了凡尘。
注:
(1)这是几样流行于唐朝的发式,不过本文是历史架空,所以用了很多前朝后代各个时期的历史元素,看官切莫认真。
(2)缠臂金就是臂钏,相当于现在的臂环。
突厥人(一)
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
这个女人是谁?她是皇后吗?不,走在她前面的那个小女孩是将要嫁给父亲的公主,成为新的可贺敦(突厥对可汗妻的称号),按他们的规矩,皇后不会走在公主的后面。她是妃子吗?汉人的女人真美啊! 这片土地这么富饶和充盈,气候宜人,他们宫廷里的女人既不需要象寻常女人那样劳作,也不用象我的母亲们那样随父亲四处抢占最丰厚的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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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想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若干年以后,她会躺在我的怀里,当我说她太瘦小的时候,她笑着对我说她曾经被长期幽禁,那时候她才真的瘦。当她说她那时没有干净的水,更没有不变质的食物的时候,我惊骇的想用我所有的羊群塞的她比我的奶妈…草原上最肥壮的女人还要胖;当她纤细的手指在她的手臂、大腿和胸脯上比比划划,告诉我那时她的身体消瘦到了什么样子,我觉得我在战场上也从未如此紧张,我的恐惧来自于害怕她的生命等不到我就在那时停止了。
可是她眼神里闪烁的光芒让我知道她的灵魂像我的一样飞在自由的蓝天上,她对生命的坚韧和执著比得上草原上最凶狠的头狼,虽然她拒绝我在她身上刻上像我胸前一样的狼头…我们骄傲的图腾。作为我的女人,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她应该有的,但我发现最早的时候我向她发誓绝不使用我的武力和权势是个绝对的错误,因为那之后我再没有任何办法让她向我屈服,她的学问好像比海还深,连可汗的汉族臣子也比不上我的星星,将来我会让她成为我占有的土地上最闪亮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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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从她身上把眼睛移开是多么的困难,她坐在角落里也好像会发光,她的脸庞比其她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亮,让你除了她,什么也不想看,什么也看不到。可我真的不能再看她了,她也许已经注意到了。她也许是皇帝的哪个妃子吧,再看就太失礼,太有失我突厥国的尊严了。
她有多大年纪?也许比我大吧?为什么那个皇帝也在看她?他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干脆封她做皇后,然后让她坐在他边上,那样他就可以一直看她了。她看起来真的是比最嫩的羊羔肉还要鲜美。我又在看她了,她已经注意到了吧!
汉人师傅说的比画还要美的女人一定就是她这样的了?那个皇帝还真幸福,可以把这样的女人楼在怀里。她比那个红红绿绿一大片,扮的连脸也看不清的皇后至少美丽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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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两年后我在鄂尔浑河(1)边上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比后来我占有了广袤的土地,建立起了突厥人历史上最强大的帝国还要开心。
当然,我后来发现她最有趣的地方还不是她的脸和身体,这也让她在变老了一些之后还是那么有趣,还会有马背上年轻的男子背着我对她唱情歌。每当这种时候,她会一整天笑的脸上的皱纹把眼睛都藏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生气,但她的儿子总是气的和人家打架,打着打着,他就成了王国里最勇敢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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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努力的不去看她,努力的想着我需要对皇帝说的感谢的话。阿史那社尔(1)忽然叫我,他叫我看公主旁边的那个女人,我说:“我看见了。”其实我早就看了一百遍了,原来所有的男人都看得出来她有多美。但是阿史那社尔告诉我说他认识那个女人,好多年前他和他的前任来的时候见过,她是前一个皇帝的女人,会跳舞的那一个。我不相信,那她应该都是老太婆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呢。可阿史那社尔说他绝不会认错,那么好看的女人。我问阿史那社尔那时候她更好看吗?阿史那社尔说:“也不好说,那时候她还是个可爱的女孩子,现在好像漂亮的有点骇人,让人不敢多看她一眼,更不敢说靠近一点了。”
我还是不相信阿史那社尔的话,不敢靠近?她简直让人想把她揉进骨头里去。这样的女人,我是愿意用我所有的马匹和羊群来换的。可是她有那么老吗?难道她是个妖精?我真想打开她的衣服看看里面是不是藏着毒蛇的牙齿和龙的蛋?
我们那里听说过她的的女人都说:汉人天子的宫里有个会跳胡人舞蹈的妖女,阿史那社尔的前任,可敬的老土门(1)就因为冒犯了她,被天神取走了性命,他从草原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再没有人见过他。老土门的老婆到现在还一见到汉人的女人就怕的打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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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知道她比我大了整整十二岁,可她缩在我怀里的时候可一点都看不出来,那么嫩,那么小,只有她和我吵架的时候,那锋利的舌头简直让人想发疯,那脑子里能想出来的东西让我觉得她也许已经活了有一千岁,而且她的骨头比最老的树根还要硬,而我又不能用男人的鞭子叫她听话。爱她的时候,我愿意为她去死,恨她的时候,我想杀了她。而且她越老的时候,就越可怕,她只记得自己想要做什么,完全不明白我需要她做什么。她忘记了我其实不仅是王国的主人,也是她的主人,她跑来跑去,完全把我当她的狗,最后我也老了,有一次没跟住,她就跑丢了。
注:
(1)地名为突厥真实的版图内的河流名称;人名是借用了其他突厥历史上真实人物的名字。例如其中的阿史那社尔历史上是个著名的将军;曾为保护中亚商道的安全,为保卫边疆人民的平静生活而驰骋在战场。阿史那社尔和李世民的更有着超乎寻常的君臣情谊,太宗逝世后,将军竟自殉以“卫陵寝”。(笔者认为其中可能性很多:此将军确实仰慕太宗;两人有私情(我是小人;不要砸);太宗怕此人留下终会成大患;死后派人将其逼死。。。。。。)
商
九年之后,我还能活着站在这里,本就是个传奇了。蔓延在皇庭之内、之外的男人们,女人们都好奇,猜测着我该是哪般的不堪。
不是没有迟疑,迟疑自己是否该素衣素面,退到角落。
忽尔想起那年及笄,大嫂送我新衣,牵着我的手说:“从此便不是个孩子了。你出阁之前,大嫂年年送你新衣。记得:做女人,无可取功名,不得占利禄,所以不论是在哪儿,就说是入厨主中馈,也须将自己打扮得宜且美丽,不然就真是溃败入淤泥,连求得人怜惜珍爱,有所依托的机会都没有了。”我那时高兴的回她:“好,大嫂,等我老的牙齿掉光,你还要送我新衣。”
大嫂亲手裁制的新衣是再不会有,他人的怜惜与珍爱也再不相求,然而片刻寻思,我就在心里诘问自己: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让所有人注意到我仍旧如此美丽,甚至在悲风凄雨之后,我依旧昂脸,带着我的美丽矜持的生活,我以前会做的,我现在也一样不会放弃。你们看啊!
生命只此一回,父母生我养我,爱我如斯,谁保证我可以一世世轮回,从头来过,我自当珍惜这不可重来,不可倒转的一世。九年中我无可奈何,然但凡命运有一刻是在我自己手中,我便要按着我的心走着脚下的路。终是坎坷,我亦无可悔。
经过那么长的时日,仿佛就是另一世了,我又将出现在这诺大宫廷的盛宴之上。觉得命运虽荒诞不经,可笑之至,然又有什么抵得过生命仍在继续,命运的轨迹仍在向前。
当我手持一柄金丝滚织的素面团扇,随着公主缓缓步至,簇簇目光再次降临在我身上这簇簇探寻、悱恻的目光,本是我最最厌烦的,而今日,时隔九年的今日却忽然给了我生命的激跃。活着,挣扎的活着,有观众的活着,原来也是很美。
很久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大嫂当年的话是如此的正确,我似乎在以我的命运验证着她在那时所说的字字句句:女人是无时无刻都需要将自己装扮美丽,女人是无时无刻都需要别人的怜惜珍爱,女人是无时无刻都需要别人的依托。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既无战场,也无利器。
很久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命运的每一次转机,似乎都缘由那一时间的光华,一刹那的美丽。像园中花,我静静等待,我无可作为,我只有引来看花的人,等着他有所作为:或将我随手抛弃,踏入泥沼;或将我采下轻嗅,养在玉瓶。像墙上画:若无人驻足观看,便只有蒙尘。
此时,在盛大的宴会之上,芷岚静静的坐着,我也静静的坐着。那个突厥人,想来就是芷岚未来夫婿的幼子正在向高高在上的帝王说着什么。我已随公主学习突厥文有一段时日了,然而竟还是全然不知他在说些什么。
这王子体格健壮,有一张狼一般的面庞,高眉深目,一双琥珀色的眼眸,在燃起的无数烛光下透着一丝狡黠的绿芒。他说话之前,狼一般的目光一次一次向公主这边射来,也许是在考量天朝的皇帝究竟要把怎样一个女人嫁给他父亲,又是怎样一个女人将成为突厥土地上新的女主人。
当官员向皇帝翻译,皇帝又答话时,我明白突厥人是在感谢皇帝的赐婚和丰厚的礼品,并请求天朝皇帝在他们对柔然的战争中给予帮助(1)。皇帝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接受了突厥王子带来的礼物,并含蓄的要求突厥要确保中原通往西域商道的安全,突厥王子说他代表他的父王向皇帝起誓将派出最好的军队来保卫来往的商旅…。。
宴乐达旦,君臣同乐,宾主尽欢,多么有趣的一场游戏,多么完美的交易。宴会上的每一个男人似乎都无比满足于这场盛大的交换,通过赠送一个女人而完成的交换。(2)
这场宴乐的主角,这场游戏的赌注,这场交换的物品,芷岚公主沉静的坐在那里,穿着华美的衣衫,带着可爱的微笑,坐在侧位,从头至尾,不得言语。
注:
(1)阿史那土门原是突厥部落的酋长(土门;Tüm?n;万人长之意),他的部族经常为柔然汗国提供铁器制品。546年;高车国残余欲击柔然;被阿史那土门率众打败,土门自恃有功于柔然,向柔然求婚。柔然主阿那环怒言辱骂土门:“尔乃我锻奴,何敢发是言耶?”(见我国《周书》50卷;突厥传)土门便转向西魏政权(鲜卑血统)求婚,西魏把长乐公主嫁给了他,从此,突厥部落便开始对柔然的战争,并于552年颠复了柔然汗国。…这里是乱借历史。
(2)抄袭法国文化人类学机构主义学派大师列维。斯特劳斯在《亲戚基本结构》一书中指出的:……女子是赌注,是人们自己用亲族称谓定出的集团之间保持关系的手段。婚姻这个重大游戏的规则,是通过赠送女人来进行交换。
突厥人(二)
愿在昼而为影,常依形而西东
她离开了我为她而建立的这个庞大的帝国和可以与她曾经住过的皇宫相媲美的宫殿,把像草原一样没有边际的思念留给了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次我惹恼了她,她总会在我处理了一天的国事,疲惫不堪,准备倒头大睡的时候对我说:“你最好想一想,今天可曾做有不妥的事,睡前说给我听,否则明天我也不想听了。”
所以她走之后,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会想我究竟做了什么不妥的事。
可曾是我这一生征战无数,杀人无算?她惜命如金,不仅是她自己的,包括一切活物,随我东征西讨,再缺乏食物的时候,她最多也只是喝几口马奶,再不肯粘半点荤腥。可我有我的梦想,我要为她在这片土地上建起无边的王国,让她可以自由自在;我还要保护我的牧人,他们的孩子要吃东西,他们的羊群要吃草,为了生存我只是做了必须做的。
是因为我立了我的长子,我见到她之前的那个女人替我生的儿子做我未来的继承人,成为大可汗,而没有立她的儿子吗?可是这是我们突厥人的规矩啊!但我会给我和她的孩子无数的马匹、羊群、女人,我甚至可以在更远的地方分更大的土地给他,让他做土地最多,权势最大的小可汗啊?(1)。
我是不该在我们都那么老的时候,还把波斯国送来的那几个美女留在宫里,但人家不也偷偷的送了不少漂亮的小男孩给她吗?我和她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就越来越不像一个女人,而像我的女神,我的灵魂;可我也需要有时候被别的女人觉得我是他们的男神,她们的主宰,尤其是来自年轻女人的,毕竟抱着她们的时候让人感觉自己又忽然年轻了。其实如果她对我说不允许我那么做,我不会反抗的,可她一声也没吭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愿意还是不原意呢?
也许是嫌我太老了?可是她比我更老啊?虽然她脸上的皱纹要比我少。她经常说一些听着很简单的、很礼貌的话,可是总让我觉得她是在骂我。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中原人的话,学得很好,我甚至学过做诗,虽然此生我只做了一首诗。我这首诗是送给她的: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我做这首诗是因为有一次我问她究竟什么意思,她说:番邦蛮夷,说了你也不懂。还说我比她小,她说的话我自然不懂。我恨恨不能平,就做了一首诗来说明我的汉文水平其实很高,而且比她小也不是我的错。她看了之后,狂笑不止,还说这是她看到的写的最好,最有哲理,最有佛意的诗。我想她其实还是在笑我鄙俗,把诗写得像小孩子赌气。但也可能她还是真的喜欢我的诗的,因为她用他们汉人的法子做了一个陶罐,她把我的诗烧在了上面。她走之后,我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找来放在我的床底下,不准任何人动,包括她儿子,但我一直没能找到这只陶罐,难道她每天带着这只陶罐到处乱跑吗?(2)
我很老很老的时候,我经常坐在太阳底下抱着她用过的随便什么东西想她,当然我会找非常漂亮的年轻姑娘给我捶腿,我还会找来阿史那社尔一遍一遍的给我讲他第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