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老婆是天后-第7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天就是冰云星跟虫洞,处于同一纵列的时间,是这两百多年中,距离虫洞最近的时候。

换句话说,只有选择在这几天举办演唱会,才能借助冰云星跟虫洞极近,更方便让歌迷过来的优势。

冰云星的商业联合会总部,前面就有一面巨大的广场。

由于这种闻名遐迩的商业星球,每一寸地皮都昂贵的惊人,几乎所有地皮都被开发成商业。因此,不管是冰云星还是其他十颗行星,整个星球通常都只有一个广场,而这个广场通常都处于商业联合会大门口。

广场存在的意义有两点,一是供商业联合会的卫队进行集中操练,二是作为各种商业广告投放的地方。

当然,对于这个完全由商业组成的地方来说,金钱永远排在第一位,因此广场绝大多数时候都对外招租。

就像现在!

长宽各有数千米的广场上,五颜六色的璀璨灯光,把黑夜照的如梦似幻,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影。

类似重金属摇滚的音乐,甚至能传到数十公里之外。

舞台上。

一女两男正在扯着嗓门嘶吼,女人声音尖锐,男人声音厚重,如同雌兽和雄兽在发情似的。

台下数以百万计的粉丝们,满脸兴奋地跟着嘶吼,整一个野兽集中营——至少秦焱不觉得好听。

不过并不是说这三个人唱的不好,所谓存在即合理,秦焱觉得不好听,只是因为他不喜欢这种音乐,每种音乐的受众毕竟不同,其实单就音色、音准、配音的本质来说,这个团体其实是非常不错的。

要不然,在竞争远比地球激烈的高等文明娱乐圈,这个团体又怎么能够生存下去?

广场一侧的高楼天台上,秦焱正在忙碌着搭建舞台。

这里的地方很小,总共还不到两千平方,不过却是他花了一万黑晶币租来的,租期为三天。

当初秦焱手上的钱,租那个三房两厅的套房,其实是绰绰有余的,之所以把剩余的一点灰晶,以及那艘商舰都拿去换钱,就是因为后续还有地方要花钱——他本来是打算租下那个广场的,可惜被人捷足先登了。

几个工人在秦焱的指挥下,不断把各种设施放在不同的地方,然后按照秦焱的要求进行合理搭配安装。

这些都是秦焱花钱买来的设备,有搭建舞台所用的,有音响,有灯光,还有其他用来点缀的东西。

“已经过了两天了。”牡丹皱着眉头,冷兮兮的看向秦焱。

“好吧。”

秦焱跟那些工人交代了几句,走到天台旁边一处没人的地方,说道:“平心而论,你觉得这几个人的功底怎么样?”

“很不错,不比我差多少。”牡丹说道。

“我查了一些,这个叫‘火焰’的团体,虽然不算超一流水准的音乐团体,但已经接近一流。”

深吸了一口气,秦焱接着说道:“我们呢?籍籍无名!在双方功底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凭我们的名气很难斗得过他们。”

“你想说什么?”

“在我家乡有这么一句话,叫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什么意思?”

“他们举办演唱会的第一天,正是势头最强的时候,这时我们跟他们唱对手戏,很难具备优势。”

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他继续解释道:“他们的风格是固定的,再怎么好的东西,第一天听起来很爽,第二天效果就会差一些,越往后就越觉得平淡。等到他们的受众激情逐渐消磨的时候,我们再出手就会完全不同——我们的曲风跟他们不一样,甚至跟所有歌手和音乐团体都有差别,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我们在乐器上、包装上,都具备与众不同的独特优势,再加上他们已衰我们正盛,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看着他侃侃而谈的样子,听着他让人无可辩解的解释,牡丹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失神了。

这个家伙……竟然能想到这么多,把一场对手戏发展到,解读大众心理的高度,这是不是太夸张了?

他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想到这里牡丹突然觉得心情非常糟糕,于是朝秦焱招了招手。

“怎么了?”秦焱一愣。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

“那个……还好……”

“过来。”

“啊?”

“我让你过来,站到我面前。”

什么意思?

难道她被自己的才思敏捷、聪慧过人所打动,对自己起了什么不好的心思,想把自己就地正法么?

实力比她差了很多,关键脑袋里还被她放了东西,反正在她面前没有抵抗力,她想干什么只能任她为所欲为。

于是,秦焱乖乖的走过去。

他原本打算一直走过去,直到贴在一起距离为零,反正她也没说停下,不过他在距离牡丹一尺多远时停了下来,因为对方下达了‘命令’,让他停下而且不准动,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的鞋子重叠在自己脚背上,几乎能听到脚骨碎裂地声音,还有他撕心裂肺的惨叫。

“嗷……你这个死女人……你疯了是不是?我的脚……”秦焱觉得那只脚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我讨厌聪明人,更讨厌自以为很聪明的人。”牡丹冷兮兮的说道。

“我……”

“在这里给我好好做事。”

说完,她转身离开了天台回出租房了,留下秦焱一瘸一瘸的,哭丧着脸继续指挥布置舞台。

牡丹一个人坐在练歌室里,出租房里只有她一人。

她抱着琵琶却没有弹奏,而是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其实她的思维,正被好奇和不忿所充斥。

之前为什么会不爽?

很简单。

她不是讨厌聪明人和自以为是很聪明的人,而是她问秦焱为什么现在还不开始,而对方给出了让她无法辩驳的理由:单就这件事而言,就好像是她没想到的地方被秦焱想到了——她真正讨厌的是,秦焱作为她的俘虏,作为奴隶一样卑贱的爬虫,竟然会比她想得更加全面。

她绝对不允许一个小瘪三,看起来比自己更聪明!

好奇则是因为,尽管她很看不起秦焱,但是这个人身上不断暴露出的东西,却让她没办法无视。

在黑洞中生存下来……

制造和弹奏乐器……

谱写词曲……

还有刚刚表现出的,极其缜密的思维能力,这些原本应该属于天才高手、音乐奇才、策略家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却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对了!他用那支很普通的笔,竟然还画出那么惟妙惟肖的人物肖像。

除了实力不怎么样之外,在其他方面他好像就没有不精通的,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他超强的意志力。

不仅仅是这样。

当初自己对他很不客气的时候,换成别人会有两种反应:要么,刚开始就表现出足够强的气概,摆出宁死不屈的态度;要么,刚开始就委曲求全,而这种软骨头在承受自己施加的酷刑时,只会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但是!

他刚开始却选择了委曲求全,反过来在承受常人无法承受的痛苦时,反而对自己破口大骂。

为什么?

首先,这说明他对生存充满渴望,在必要的时候能屈能伸。但是他骨子里却充满了骄傲,拥有着极其惊人地意志力,他不会真正的屈服于任何人——别人的高傲放在脸上,他的骄傲深入骨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显露。

总而言之,这个人给牡丹一种很陌生的感觉:她看过各种各样的人,却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的。

滴……

客厅的大门传来电子锁开启的声音,正在胡思乱想的牡丹一愣,转而放下琵琶走了出来。

从脚步声中,她能听得出来他有只脚不太好使,因此两只脚的落地力度不同。

她当然不可能专门为他走出来,至少她不会表现出这个意思,她走出练歌室之后径直朝唯一的那间卧室走去,仿佛没看到秦焱回来似的。

几乎要走到卧室门口时,她的脚步突然停顿一下,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个透明的小瓶子。

嗖!

瓶子在真元的承托下,飞到了秦焱面前,她走进卧室随手关上门:“吃下去,脚上的伤很快就好了。”

拿着那个小瓶子,看着关闭的卧室房门,秦焱皱了皱眉头:这个女魔头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她给自己的该不会是,顶级文明生产出来,连自己都无法识别的剧毒吧?她想毒死自己?

第1354章音乐的对决

火焰组合的演唱会进入第三天,气氛依然非常火爆,但相比前两天还是稍微差了一些,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毕竟,真正的铁杆粉丝大多第一天就来了,后来再过来的人会越来越少:尽管休顿恒星系来来往往的客商多不胜数,但是其中对音乐有兴趣的只有少部分,很多人就算不花钱都懒得把时间放在听演唱会上,更何况广场上多达百万个座位,最便宜的票价都需要数百个黑晶币?

其中靠前排的位置,除了少部分贵宾席的入场券是免费赠送的,想要购买前排作为已经不是黑晶币能做到的,而是需要更加珍贵的灰晶。

灰晶很珍贵。

按理说,没有谁愿意拿这种珍贵的战略资源,来观看这种‘毫无意义’的演唱会,可是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就好比地球上有些人,为了追星甚至倾家荡产,在你看来这是极不合理的,但在有些人看来物有所值。

当然,跟地球上类似的情况有所不同。

地球上的演唱会,大多数民众都能看得起,只是愿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然而,这种用灰晶才能购买到的前排席位,却只有一些有钱人才能消费得起,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哪怕一丁点这种战略级资源。

第一天,所有座位爆满几乎爆满。

第二天,上座率只有八成多。

第三天,上座率则剩下不到六成。

夜。

原本应该一片漆黑的天空,被璀璨的灯光照的一片绚烂,重金属摇滚的呐喊声响彻广场。

相比起广场上的璀璨灯光,其他地方虽然也是灯火通明,但光亮度却差了很多。

突然!

在广场左侧的一栋高楼天台上,一束束雪亮的灯光冲天而起,汇聚成一道规模不如广场舞台,但亮度却丝毫不差的光柱。这个变化来得极其突然,不过广场灯光太强音乐太吵杂,关键很多人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的两男一女吸引,因此只有不多的人发现天台上的变化。

叮咚……

琵琶在炎黄被称为弹奏乐器之王,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琵琶拥有比其他乐器更强的穿透力。

在安静的旷野上,哪怕只是普通人弹奏琵琶,其声音都能传到几里外。

现在弹奏琵琶的不是普通人,而是将真元融入其中,本身实力强大无匹的牡丹,其声音的穿透力可想而知。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弹奏乐器之王的优势,在吵杂的环境下优势突显,纵然重金属摇滚声音极强,依然无法完全遮蔽琵琶声。

这些观看演唱会的可不是普通人,他们同样都是武者,只是实力强弱不同罢了。

琵琶强大的穿透性音律刚出,超过大半的观众,目光纷纷投向一侧的高楼天台,其中不少人忍不住怒骂出声:他们花钱来看演唱会,当然不希望自己喜欢的音乐,被其他的不同声音干扰。

该死!

以牡丹敏锐的听力,立马听到了那些很不好听的喝骂声,她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但是在骂声刚起的时候,秦焱的声音就传来了:“把他们当成sb就行了,用不了多久他们肯定骂不出来——别忘了,你的梦想是什么?完成梦想的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不是吗?”

好吧,她难得的忍住了。

琵琶声刚刚出现,古筝的音律随之激荡而起。

相比之下,古筝没有琵琶那么强的穿透性,但是音色更加优美,而且音域极其宽广。足足21根弦比起琵琶来,导致它的演奏技巧更丰富——这种乐器入门不难,不过想达到臻美却很难。

两种不同的乐器各有千秋,却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如同琴瑟和鸣,只有这种才能进行最完美的演绎。

剪一段时光缓缓流淌……

流进了月色中微微荡漾……

弹一首小荷淡淡的香……

美丽的琴音就落在我身旁……

果然!

随着琵琶和古筝演绎完,刚开始一二十秒的音乐,牡丹那优美无比,透着古典的清新悠扬的歌声响起,所有的骂声被都惊讶和窃窃私语所取代。

这与众不同的乐器,这如同清泉般的歌声,跟吵杂的重金属摇滚,形成了最为鲜明的对比。

“这是什么音乐?怎么从来没听过?”

“太好听了!”

“简直就像是天外之音……”

“明显是跟火焰组合叫板的节奏。”

“你觉得哪个更好听?”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个人的喜好各有不同,关键来这里的都是喜欢重金属摇滚的粉丝。

但是!

即便是再怎么喜欢吃的大鱼大肉吃多了,突然换上一碟爽口的青菜,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吧?

更何况,火焰组合的曲风并非唯一,在高等文明有很多,跟他们类似的歌手或组合,然而秦焱和牡丹的组合,无论曲风还是所使用的乐器,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这方面又占了一个‘新’字。

新奇的东西总是更能引人瞩目,这是人类对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天性,很明显秦焱抓住了这一点。

萤火虫点亮夜的星光……

谁为我添一件梦的衣裳……

推开那扇心窗远远地望……

谁采下那一朵昨日的忧伤……

如果说重金属摇滚是一道口味很重的大菜,那么这首仿佛清澈泉水的《荷塘月色》,就是一道口味清淡,却让人难以割舍回味无穷的山野小菜——大菜在哪里都能吃到,这种山野小菜却很难一见,吃过一次足以回味一生。

谁能走进你的心房……

采下一朵莲……

是那夜的芬芳……

还是你的发香……

随着牡丹的歌声结束,秦焱变得无比温柔的声音,开始了一段让人心醉的吟诵,这让这首更添清新。

女唱男咏。

这种模式并非没有过,但是能达到这种境界,能让人完全陶醉于歌曲之中,让人们眼前仿佛浮现出真实景象的歌曲,绝对称得上前所未有——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歌,是源自于自然的东西。

震惊的声音消失了。

议论的声音不见了。

甚至于,连重金属摇滚的声音也暂停了,因为火焰组合的两男一女,已经没办法继续唱下去。

他们三个人同样沉醉于,这首让人心旷神怡的歌曲之中。

广场只允许买票的人进入,但是秦焱和牡丹的这场演唱会,并不收取任何门票。以至于,当悠扬的歌声在夜空中传播开来,远远近近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关于跟火焰组合唱对手戏的消息,也如同长了翅膀似的传递开来。

原本死死锁定火焰组合的影音设备,几乎全都调转了方向,那些媒体工作人员如同闻到血腥的苍蝇一般,纷纷冲向那栋大楼的天台——还有什么比这更精彩的歌声?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新闻?

终于,一首《荷塘月色》结束了,除了狗仔队发疯似的狂奔,已然围拢过来,把周围几条街都塞满了的人群,反而没有一丁点声音。

他们,全部沉醉于这首歌的余韵之中!

“我们成功了。”秦焱微笑着看向牡丹。

“我们……”

向来都是整天冷着脸的牡丹,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兴奋神色,甚至连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

这一刻是她儿时的梦想,是她所期待已久的场景,在此之前她从不认为,这个梦想还有实现的机会。

现在,她的梦想实现了!

还有什么比梦想实现,更让人激动的事情呢?

“大家还想听吗?”秦焱用高八度的声音问道。

“想……”

“再来一首!”

“太特么好听了,听一辈子都不会腻!”

“偶像,你们是谁?”

原本沉醉于余韵的人群中,顿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于是秦焱的声音再次传去:“我只是个小配角,虽然我们是个团体,但你们只需要记住一个名字——她的名字叫做牡丹!在我的家乡,牡丹是花中之王,而她的歌声,也将成为所有声音中的王者,但这需要大家的宣传和支持!”

“再来一首好听的,好听我们才支持!”

“好!那就再来一首!”

这次先响起的不是琵琶而是古筝,同时响起的还有秦焱的声音:“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纵横》。”

短时间内,秦焱不可能凭自己的能力,写出整场演唱会所需的所有歌曲,但是别忘了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颜清音本身就很红,却被他捧到红得发紫。

颜清舞和姜小樱原本籍籍无名,却被他送上音乐的最高神坛。

那些年,他写下了不知多少歌曲,其中就有占了三分之一以上比例的歌曲,是以古风呈现出来的。

其中,这首《纵横》正是他当年为颜清音量身打造,而颜清音也是凭借这首歌,拿下了劲歌金曲的年度金曲。

如果说《荷塘月色》是清新抒情的情歌,那么《纵横》就是热血激昂的战歌,这两首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都带有古典的韵味。

身披金甲赴疆场……

谁笑红颜不如郎……

看我荡尽贼与寇……

纵横天下我为皇……

刚刚从那清新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