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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少年又在幸运女神号上多停留了小半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不但完成了之前承诺给马来多纳的浮空法阵,还额外友情制作了一个小法阵,一并赠送给矮人,算作是对他之前在布拉多港出手相助的答谢和补偿。
关于那第二个法阵~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其实觉得做这种东西挺没面子的,但架不住矮人的苦苦哀求,最后还是出手花去一个下午完成了它,这座魔法阵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幸运女神号升空的时候可以发射出一些不明觉厉,但其实卵用都没有的金色光芒。
矮人自作主张的给它起了一个“气氛发生器”的古怪名字。
“这次变成我欠下你一个大人情了。”马来多纳挠着头道,“和你那两座法阵相比,我船上这些东西都只能称为垃圾,这样吧,”矮人从口袋里翻出一枚木制的小哨子,“如果以后你有需要我帮忙的时候只要吹响这个,无论兄弟我在哪里都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的。”
罗布没有推辞,收下了矮人的礼物。
就算你有再大的肺活量也不可能把一个哨子吹的整片晨曦大陆都能听到,所以这小东西实际上是一个微型魔导器,一旦被吹响,马来多纳那边就会有感应,同时可以得到哨子的坐标,方便矮人过来支援。
第十三章 瑞恩,我回来了!
安黛拉属于完全的内陆国家。
不临海,自然也就没有海港。
因此罗布不得不和矮人提前告别,他在神圣同盟的塞特维亚港下船,之后乘坐马车去枫叶城,再改乘船,沿着玛瑙河顺流而下,然后就能抵达安黛拉的首都伊顿。
从伊顿到瑞恩也要花费些功夫,中间有一段路马车不太好走,过往的旅人一般只能选择骑马或步行。
罗布八岁那年离家,孤身一人前往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求学,少年用了一个月才走到伊顿,从伊顿到塞特维亚港又花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再加上海上漂泊的四个月(因为八岁的罗布购买的是最便宜的船票,搭乘的货船几乎每个港口都会停泊,所以航程比较长),几经辗转才来到学院,关于这段漫长的旅程,罗布一直印象深刻。
事隔十年,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罗布的心中不由也有些感慨。
最初他离开家乡,前往狮心帝国求学,只是想着能成为一个一阶魔法学徒,借助正统魔法师的身份抱上某个小领主的大腿,混个贵族头衔,说不定哪天还能有片自己的封地,这对于从瑞恩这种小地方走出去的年轻人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功成名就了。
他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被校长大人看重,成为学院的王牌,成为人族的希望,成为无数妹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有师弟崇拜的对象,当然了,他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关在魔法塔里这么多年。
如今他的大名传遍整片晨曦大陆,在人类世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精灵和矮人这样的异族都会在他进阶之日不远万里送上礼物表达敬意。
少年却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他有些怀念那个名为瑞恩的小镇,怀念那里善良的居民,简单的生活,怀念儿时的那些伙伴,还有那个鬓角已经染上白发的男人。
其实在那件事情发生前,少年一直觉得自己的爸爸是最帅的。
他去过那么多地方,见过那么多有趣的事情,参加过那么多场战斗,打倒过比自己身材高大好几倍的怪物,会讲很好笑的笑话,把妈妈和他都逗的哈哈大笑。
如果不是爱上赌博,他简直就是个模范老公和父亲。
这么多年过去,罗布早就不再恨他了。
有时他甚至开始尝试着去理解他,这个男人之前像风一样潇洒,直到遇见了心爱的姑娘,于是他决定安定下来,变成杂货铺里一个普通的大叔,会和讨价还价的客人磨嘴皮子,会为了省一点运费自己扛着米袋噔噔噔的走好几里路。
但他的骨子里依旧流淌着冒险者的血液,他会怀念过去那些刀口舔血的日子,怀念每次激动人心的冒险,怀念在猎人和猎物间游走的刺激,所以他才染上了赌瘾,想要从那张小小的牌桌上找回那些曾经的疯狂,让自己那颗沉寂已久的心重新跳动起来。
“真是的,既然如此,当初干嘛又要死乞白赖的留下来。”少年喃喃道。
话虽这么说,但每年夏天罗布还是会偷偷瞒着其他人寄钱回家。
不多不少,正好一枚金币。
这笔钱既可以让那个男人舒舒服服的生活,又不会剩余下太多,供他去赌场肆意挥霍。
而就在半年前,逃跑计划制定的差不多的时候,少年破天荒的一次性给那个家伙寄去了十枚金币。
他当时不知道自己何时能再回去那个小镇,也不知道逃亡途中还有没有功夫给那家伙定期发养老金。
现在的罗布不由很是佩服自己当初的先见之明,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把杂货铺对面的那栋小楼给盘下来,修葺一下,开成一家面包店。
罗布不会做面包,除了魔法之外的事情他都不太懂,但他现在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拿来学习如何发面,如何揉面包,如何把它们烤出香喷喷的味道。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就一直很想开一家面包店。
所以这也算是完成她的一个遗愿吧。
嗯,也许他也应该找一个笑起来很温柔的姑娘,不可否认,那个男人选老婆的眼光还是很厉害的,说不定自己也应该向他取取经?
毕竟一个人的面包店总感觉有些冷清啊~罗布在马车上胡思乱想着,如果有了外孙,那个男人是不是也可以收收心,试着远离那些曾经的陋习。
归乡的旅途比他想象中要顺利不少,不知道斯坦因斯和德曼是怎么处理他出逃这件事情的,至少到目前为止,人类世界还没发出针对他的大型搜捕,绝大多数普通人甚至都不知道罗布已经离开了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所以在塞特维亚港他并没有遇到很严格的盘查。而伊顿到瑞恩中间那条很难走的路也被不知哪位善良的领主给出钱修好了。
果然很多东西都和走的时候不太一样了呢。
罗布望着车窗外面陌生的风景出神。
记忆中这里本来是一大片麦田,自己还在那位农夫家里借宿了一晚,而现在那片麦田变成了果林,还有块新葺好的鱼塘,看的出来对方这几年应该过的不错。
当然也有一些看起来依旧很熟悉的场景,比如某块儿绿草茵茵的小丘。
少年当年从下边经过的时候,看到一个刚刚失恋的姑娘坐在那里哭的很是伤心。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点点滴滴,随着距离瑞恩越来越近,曾经的那些回忆也从他的脑海中一点点涌出。
还好,罗布莫名松了口气,无论外边再如何变化,瑞恩还是那个瑞恩。
他已经可以看到镇郊那条熟悉的小河,尽管妈妈已经走了很多年,可他看到这条河还是会觉得有点难过。
少年叹了口气,伸出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却意外看到一群正在河边打水的佣兵,其中头领摸样的男子嘴里还一直在骂骂咧咧,“靠了,用水也要付钱,镇上那群家伙也太可恶了!等大爷我打穿那座地下城一定要让那群土包子见识下什么叫做有钱人!”
诶?!为什么会在这里看到佣兵?罗布有些惊讶,这群人不是只会嗅着钱的味道满世界乱窜吗,像瑞恩这样没什么油水的小镇他们平时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的,就好像老瑞克斯当年,完全是因为迷路才跑到这里来的。
少年皱眉,另外,他们刚刚好像还提到了地下城?
第十四章 这他喵的不是我的瑞恩!
关于地下城,一直流传着很多种说法。
有人说那是诸神留在人间的迷宫,也有人说那是通往幽冥的入口,还有人说那是上一个文明留下的遗迹……总之,什么样的猜测都有。
如今,随着越来越多地下城被发现,更多的证据都指向第三种猜想。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各种族还未诞生之时,晨曦大陆上就已经有过其他文明存在,而且这个文明还一度发展的很不错,他们具备相当的文化和科技水平,甚至超过了现在晨曦大陆各种族,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恐怖灾难几乎将大地上所有生都毁灭掉了,甚至就连他们存在的痕迹也被掩埋干净,只有极少数建在地下的城市逃过了一劫,也即现在陆续在各地被发现的地下城。
地下城里有什么东西?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一般而言地下城里都埋藏有宝藏,数量和珍惜程度通常和地下城的规模挂钩,不过机遇往往也伴随着危险,经过这么慢长的岁月,地下城里肯定不会再有什么活人,但却有很多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怪物,实力高低不等,通常越靠近下面,怪物也会越凶残。
所以每当有地下城被发现时,勇者们总是最积极的一伙人,他们冲在最前面,打扫清理靠近地上的部分,将沿途所有能找到的宝物都搜刮干净。而这时高手们候并不着急,等前期的冒险者将上面的小怪清理差不多了,他们才会陆续动手,打穿一座地下城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且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往往都在底层。
目前整片晨曦大陆已知的地下城一共有十三座,只有两座小型的地下城被完全攻略,耗时长达数百年,且最终都是被九阶职业者组团拿下。
另外,几乎所有的地下城中都有着大量的机关和陷阱,每年都有许多人死在地下城中,但还是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地下城的攻略中来,为了那数之不尽的财富和宝藏。
而最近一座被发现的地下城就位于瑞恩东方的无尽树海中。
由于无尽树海特殊的自然环境,并没有种族选择在此定居。
换句话说,这座新鲜出炉的地下城附近方圆百里之内只有瑞恩这一个补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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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人族,还是来自精灵和矮人抑或其他种族的探险者,他们在前往地下城探索前都会在瑞恩停留。
于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类小镇在半年前彻底的火了起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当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从马车上下来,他已经完完全全认不出眼前这座自己曾经生活了八年的小镇。
新修葺的城墙,看上去高大雄伟,简直堪比首都伊顿,镇上的街道由原来的两条变作了现在的九条,路面宽敞了一倍,足够两辆马车并排行驶,沿街的崭新店铺鳞次栉比,酒馆、旅店、武器商店、裁缝铺子、鉴定所、澡堂……各种娱乐和功能场所应有尽有,佣兵和商人公会的驻地修建的气派无比,盗贼公会也某个不起眼的街角低调入住,见鬼,少年甚至还看到正在装修中的魔法师协会办公楼!大街上随处可见提着刀剑吵吵嚷嚷的佣兵,还有许多张异族的面孔。
这是在搞什么?!罗布傻眼,他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家里那间有些简陋的杂货铺了。
少年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在家门口迷路,举目望去,四周的一切都显得无比陌生,记忆里的瑞恩早已经荡然无存。
好在他很快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肯尼斯——镇长的二儿子,一阶见习骑士,哦,不,或许现在应该称呼他为二阶骑士大人了
当年的肯尼斯可是镇上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罗布离开家乡那年他娶了牧师的女孩儿,一个眉清目秀笑容害羞的小姑娘,现在恐怕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吧,看他的举止比年轻时明显要稳当不少,嘴角也长出了浓密的胡须,正在酒馆门口处理一桩打架事件,胸甲上刻着的紫荆花表明了他的身份,当年的英俊小伙已经成为瑞恩的卫队队长。
“嗨,肯尼斯哥哥,好久不见。”罗布走上前去,和对方打招呼。
“你是……”骑士先生有些疑惑,毕竟双方已经十年未见,离开家乡那年罗布只有八岁,回来却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肯尼斯只觉得眼前之人眉目间依稀有些熟悉的感觉,想了半天,却没能认出对方是谁。
“是我,罗布。”少年笑了笑,大方报上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知道——罗布·埃特莱德李查德荷尔斯泰因·瑞克斯,这个在晨曦大陆如雷贯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字,其实并不是少年的本名,早在还没有被超魔导师阁下收入门墙的时候少年的名字其实很简单,就叫罗布·瑞克斯。
这实在是个挺普通的名字,晨曦大陆上叫这个名字的小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大概是觉得这种没特色的名字实在有些配不上罗布人族第一天才的名头,将来搞宣传的时候也比较丢面子,斯坦因斯等人最终拍板儿自作主张的给少年加上了一段中间名。
埃特莱德李查德荷尔斯泰因——这名字实际上由三部分构成,前面埃特莱德来源于皇室的某个古姓,理查德则是人族第一位九阶魔法师,魔法师协会第一任会长协会实际创立者的名字,最后的荷尔斯泰因则来源于神话中一位远古神祗。
是的,想必你也已经发现了,罗布这段有些拗口的中间名实际上是由皇室、魔法师协会还有教廷共同商定的,翻遍整部人类历史你都再找不出一个比这更拉风的名字了。
于是最终罗布·埃特莱德李查德荷尔斯泰因·瑞克斯如愿以偿的响彻大陆,而罗布·瑞克斯则渐渐被人遗忘。
不过在这里,人们所认识的只是那个叫做罗布·瑞克斯的小男孩。
“诶哟,是你小子啊!”肯尼斯终于把记忆里那张青涩的面孔跟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小伙子对上了号,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一走有多久,你去了哪里啊,为什么一直没有音讯,问你老爹他也只说你出去念书了。”
第十五章 圣夜之诗
“我出去游学了一段时间,最近刚完成功课,回来看看。”
“哦?你学的是什么。”肯尼斯很感兴趣。
“大陆通史。”少年脸不红心不跳的道,不过魔法师是最信奉知识就是力量的群体,绝大多数魔法师一生都在拼命读书,在斯坦因斯和德曼这样正统学院派魔法师的调教下,罗布的涉猎也很广泛,他这么说倒也不容易穿帮。
“好厉害。”骑士发自肺腑的赞叹道。
旁边的酒鬼受不了两人没完没了的寒暄,冲上去将他们打断,“靠,唧唧歪歪什么,没看见大爷我要揍人吗,闲杂人等都滚远一点!”
“稍等一下啊。”肯尼斯冲少年歉然一笑。
“没关系,你先忙。”罗布道,往一旁让了让,但并没有走出太远,他也想看看骑士平时都是怎么工作的。
“很快的,忙这件事我也差不多该收工了,到时候我们去喝一杯啊。”肯尼斯发出邀请。
“好啊。”罗布欣然应允,之后就见骑士先生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换上一脸严肃的表情,转头对那醉汉道,“根据瑞恩镇新版治安条例第十五条,醉酒滋事当街斗殴会被罚做劳役三天,麻烦阁下跟我们走一趟吧。”
酒鬼大笑,“哈哈哈哈哈,吓唬我?不知道爷爷我是被吓大的吗,想当年我在斯图尔德淘金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吃奶呢,穿上身盔甲就真以为自己是个战士了吗?”
“既然去过那么多地方,就更应该好好遵守当地的法律啊。”肯尼斯叹了口气,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目标面前,酒鬼犹自在喋喋不休的吹嘘自己当年的辉煌战绩,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右臂就已经被人家抓在了手里。
“好好休息一下吧,等你清醒过来我们再谈。”骑士一个干净利落的背摔,让醉鬼的脑袋和地面来了一次轰轰烈烈的亲密接触,醉鬼发出半声惨叫,之后两眼一闭,很是干脆的昏死了过去。
有人吹起口哨,周围看热闹的佣兵都情不自禁的为卫队队长的好身手鼓起掌来。
“把他抬回去,扔在地牢里好好清醒一下。”肯尼斯对身后两个年轻的卫兵道。
“是,队长。”
肯尼斯脱掉身上那套黑色盔甲,那是他成为一阶见习骑士时老爹送给他的礼物,当时镇长请了镇上最好的铁匠足足锻造了两个月,才做出这套装备,肯尼斯一直很爱惜,每天都不忘擦拭保养。
他让那两个卫兵把醉鬼和自己的盔甲一并带回警备所,之后拍了拍罗布的肩膀,“走吧,想喝点什么,你回来的可正是时候,瑞恩最近多出了不少新鲜玩意儿。”
“这里实在变化太大,我都已经快认不出来了。”罗布感慨道。
“谁说不是呢,自从那座地下城被发现,到现在也不过才半年时间,瑞恩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别说你了,有时候我走在街上都会犯迷糊。”肯尼斯推开酒馆的门,差点撞到一个半精灵,对方刚想骂人,一看是卫队队长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咽回到肚子里,灰溜溜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