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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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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刺虫个头不大,草丛又太大,若不是小绒球寻着气味找的,还真是难以找到。

第19章拔刺

    找到刺虫之后小绒球没有攻击它,只是拦住它的去路。刺虫先是炸开浑身的利刺想要刺伤小绒球,但小绒球特别的灵活,刺虫根本占不到他的身边。

    刺虫也是个狡猾如狐狸般的动物,见进攻不成,便开始装死。小绒球不管它是否真的死了,只管带回去给莫忆儿就是。

    因为是狮身,用四只行走,把刺虫带给莫忆儿唯一的方式便是用嘴巴叼着。满身是利刺的家伙还真是让小绒球头疼,嘴巴上硬生生被刺出几个血洞来,莫忆儿见到小绒球回来的时候便满口的鲜血,可把她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呸……”小绒球放下刺虫,呸了一口嘴巴里面的血,腥咸的,十分不舒服,真是浪费了他珍贵的金狮血了。“没关系,被刺到而已,一会儿就好了。”小绒球说的不是假话,他的能力非凡,伤口愈合的能力也要比别人快上许多。

    “你个笨蛋,不会喊我吗?让我来把它逮回来,就不会伤到你的嘴巴了。”莫忆儿心疼的责备着,拿出蚕线巾来给小绒球擦嘴边的血迹。

    “我怕它伤到你的手,你别碰它啊,它的刺儿还真是建立。”小绒球露出无所谓的表情,可这表情在一张狮子脸上很有喜感。不光是这个表情,狮子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有意思的紧。

    “我怎么会伤到?我可以用兽皮袋子把它装回来嘛!”莫忆儿说着,从地上捡了根树枝走到刺球的旁边戳了戳:“它死了?”

    “应该没有,我还没碰它,它就这副样子了。是装死,狡猾的家伙。”小绒球想,若不是莫忆儿要逮到这家伙来看看,他非要直接把这球一样的刺虫拍成刺饼不可。

    “的确狡猾,不过好多动物的本能都是遇到危险来装死。”莫忆儿把注意力移到刺虫身上,之间刺虫身体为白色圆球状,但是身上的刺是黑色的,黑得发亮,尖利得冒着寒光。这要是能做成武器,绝对比竹子厉害许多。“要是能把它浑身的刺拔下来就好了!”

    “这……”一时间小绒球和部落其他的人都没了话说。以前因为刺虫浑身的利刺没人去招惹它,见到它连靠近都不愿意,怎么会有人想去拔它的刺呢?

    “小绒球,我们把刺虫带着吧,回去研究一下如何拔刺。各位,我们先回去了!”莫忆儿对其他人摆了摆手,又道了声“保重”,然后把刺虫收入兽皮袋子拎在手里,兽皮袋子马上就被刺出许多个小洞,但刺虫却无法逃出来。为了避免扎到,莫忆儿把刺球的兽皮袋子用一根绳子束起,挂在已经寻来的彩翎儿的脚下,这样起飞之后就避免了刺虫伤害到他们。即便是彩翎儿降落的时候,也不会碰到脚边的兽皮袋子。

    最后她踏上小绒球的后背,和挖陷阱的族人们分别。

    没用多久,莫忆儿和小绒球就回到了山洞这边,大家还都热火朝天的干着活,莫忆儿找到丝特拉和丝末拉,把遇到前衣和留嚷他们的事情说了一遍。

    丝特拉和丝末拉纷纷认为外来部落太过狡猾,心机更是深沉。

    这群单纯的族人们,也日益用脑子越来越多,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越来越聪明,狡猾、心机深沉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这种事情让人不喜,但却是时代更替、发展的需求,莫忆儿无法阻止,也不能阻止。

    之后又说了小绒球何以变成金狮模样的事情,两人纷纷感触,却也没有因为小绒球变成金狮的样子就有所害怕。也许是因为他们对金狮有感情了吧!所以才不会怕他。又过了一会儿,彩翎儿才讪讪回来。它已经尽力飞了,可比起小绒球的速度还是很难追上。莫忆儿从它那里拿回刺球,丝末拉看到眉头皱了皱:“怎么把刺虫带回来了,你们没被它伤到吧?”

    “我没事儿,小绒球伤到了嘴巴,这都是我不好。”莫忆儿有些懊恼,自己要是想周全点,小绒球就不会受伤了。她忘记了小绒球兽身不能用手那东西了,做为一个妻子,她是失败的。

    丝末拉闻言看了眼硕大的小绒球,在小山洞里有小绒球这么大的狮身显得有些紧迫。不过见他一副被伤到也无所谓的样子,丝末拉便没多说什么。男人之间不需要婆婆妈妈,一点小伤更没必要说出来。

    丝特拉见莫忆儿对刺虫很感兴趣的样子,便问:“莫忆儿,你抓这刺虫是要做什么吗?”

    “是的,我想要把它身上的刺拔下来。”

    “啊?”丝特拉和丝末拉齐齐惊诧,头一次听说有人想罢刺虫身上的刺儿拔下来的。不过随即也释然了,莫忆儿的思维方式是他们永远也无法跟上的。

    莫忆儿也没让他们疑惑多久,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刺虫身上的刺很建立,而且也坚固,我想若是能拔下来做成武器就好了,这可比外部落那竹子做成的武器好多了。”

    “这,这真是个好想法!”丝特拉一拍手,高兴道:“我们怎么就想不到,莫忆儿你真是太厉害了。”

    莫忆儿笑着摇头,这样的话她已经听得太多。“现在重要的就是把它的刺儿拔下来。”说着,拿出石刀试着先割下一个刺儿再说。

    石刀挨到刺虫身上的时候,莫忆儿感觉刺虫好像抖了一下,她没理,用石刀朝着刺儿的根部切去。这下子刺虫无法再装死了,直接‘活’了过来。然而死期已到,它唯有那一身的刺儿,除此之外再无半点的厉害。

    莫忆儿直接给了它一个痛快,小小的脑袋就剁了下来。

    刺虫的生命力并不顽强,不过两分钟,再没了生息。莫忆儿继续和它身上的刺儿做斗争。这刺耳还真是不好弄,石刀钝,切肉尚且需要大力气,这刺虫的身子和刺儿的连接处非常有韧性,要隔断难上加难。

    这一只刺猬尚且不好弄,若是做武器需要许多,到时候岂不是更难?

第20章做武器

    这么难搞,让莫忆儿烦心,忽然看到山洞某处放着野鸡漂亮的羽毛,脑中便闪出什么。“咱们烧水,用冒泡的水烫一烫试试!”

    这个办法自然没有人反对,在莫忆儿的带领下,大家已经知道各种动物的皮毛用烧到冒泡的水烫过就很好拔毛,想必这刺虫也是可以的。烧水的时候,莫忆儿问:“丝末拉,这刺虫有没有个头大一点的,想必个头大的尖刺也会长许多吧!”

    “有是有,但咱们部落要找到大的刺虫很难。”

    “哦,我知道,以前我都没见过,是不是只有几吶部落有刺虫?”莫忆儿想起族人们提到过的几吶部落。

    “是的,但是几吶部落非常贫瘠,只有大收祭祀的时候他们会出现,我们没去过几吶部落,只知道在西北方向。”丝末拉指了指西北方,对于贫瘠的几吶部落,他们知道的很少。

    “等这个刺虫成功剥下刺,做成武器之后,我就去几吶部落看看。顺便看看能不能带些强壮的男人回来练兵打仗。”

    “他们应该会来吧!几吶部落的族人虽然瘦,却不弱,他们部落中动物稀少,他们能活下来非常顽强。”丝末拉说着对于几吶部落的印象,并把他们的特征告诉莫忆儿。

    几吶部落的人都是黑手黑手,但他见过的人身上都是精壮的肌肉,据说他们的肚子什么东西都能吃进去,若是大冷天饿极了,连树根都能挖出来吃进肚子里。

    莫忆儿闻言也觉得几吶部落的族人很顽强,也知道吃树根,不严格来说,树根也是可以吃的。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莫忆儿可是听说,闹灾荒的年代书皮、草根都被吃光了,这足以说明这些是可以吃的。

    说话间,开水已经烧好了。这里的族人们并不把这叫做开水,而一直叫烧到冒泡的水,说得多了,莫忆儿也会习惯这样说。

    丝末拉不许莫忆儿动手,怕那建立的刺伤到莫忆儿白皙的手指。莫忆儿享受着自己男人的宠溺,也听话的站到一旁。

    她知道自己是四个男人们的心头宝,她会的东西太多,所有人一致认为她很聪明,她有时候也怕她的男人们会觉得自己不如她聪明而伤到面子,毕竟她的男人们在部落中都是那么优秀的。所以当男人们要保护她,为她着想的时候,她都全力配合。

    丝末拉把四透的刺虫用树枝挑起拿到山洞外面,然后把开水浇在上面,顿时一股子怪异的味道传来,刺虫的皮肤处有了变化。丝末拉小心翼翼的用手握住其中一根刺,像是给其他动物拔毛那样用力的往下扯。

    很幸运,这样真的就把刺给扯了下来。“这个方法很有用!”边说,边快速的把刺一根一根的拔下来。

    刺虫的刺长得很密实,即便小心翼翼,拔刺的时候还是被刺伤了。索性伤口不是很深,莫忆儿找了止血、消毒的草药给丝末拉敷一敷便好了,为了让伤口好的快一点,连包扎都没有。

    拔完了刺虫的刺耳,莫忆儿便开始琢磨做武器了。这只刺虫的个头不大,刺大概二十五六厘米左右,莫忆儿找到一根一端粗,一端细的棍子,然后在棍子上面做了一些记号,让丝末拉把这些刺一根一根的按着记号砸进去,就这样,用了二十几根刺做了一个略像狼牙棒的武器。

    几个人看着这满是尖刺的棒子,有些欣喜。“莫忆儿,这要是一帮子砸下去,肯定让人痛得很。”

    “是啊,要是直接砸在脑袋上,肯定伤的重,也许会直接死掉。”丝末拉手中拿着‘刺儿棒’挥舞了几下,幻想着把这刺儿棒砸在外来部落人的身上。

    “明日我们拿着这个去狩猎,试一试就知道了。部落里这几日还在吃肉干吗?”

    “是的,肉干还有不少,我们也没去狩猎。”丝特拉回答莫忆儿。

    “那明日我们去狩猎,丝特拉你在部落中看着,告诉大家不用太紧绷,外部落没这么快打进来的。我们甚至还有时间去做其他武器,到时候他们手中的武器就和咱们没法儿比了。”

    “是啊,咱们这武器肯定比他们厉害,莫忆儿,这还剩下这么多的刺儿呢,还做点什么?”丝特拉看着丝末拉手中的刺耳棒,自己也想要一根。

    莫忆儿不由有些好笑:“这些还能做一个,但是,以后抓到小一些的刺虫,我会给你做一个不一样的武器!”

    “是什么?”丝特拉都要好奇死了,莫忆儿的主意真是一个比一个好。

    “是鞭子,适合女人用,现在也可以做,但是做出来没有用上刺耳的效果好。不过做鞭子需要很小的刺儿,不知道最小的刺儿虫是多大呢?小刺虫的刺儿也和大刺虫一样尖利、坚硬吗?”

    “一样坚硬的,刺虫自从蛋壳里出来,它的刺耳就一直很坚硬,完全都能敲进木头中。”丝末拉补充,他见过刚刚破壳的小刺虫,当时觉得它小,所以没当回事儿,谁知它竟然和大刺虫的刺儿一样尖利、坚硬,为此还刺伤了手,不过,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

    “好,这就好了,到时候我们多抓一些刺虫来做武器。对了,几吶部落的族人友好吗?我们可以让他们帮我们抓,到时候我们用食物交换。”

    “这肯定没问题,不过要带肉干过去,他们很喜欢肉干,因为食物短缺,他们很少能把肉晒成干,他们觉得,肉干是很能填饱肚子的食物。”丝特拉和丝末拉最了解这些了,几吶部落的族人来参加大收祭祀,他们很少有东西用来交换,不是换了盐巴,就是交换了肉干。而他们的兽皮不够用,却坚持穿旧的,很少交换兽皮。

    “那没问题,明日我多点狩猎,把新鲜肉类留给族人,肉干就全部给我们去换取刺虫吧!”狩猎对于莫忆儿和小绒球来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儿了,有小绒球找猎物的敏感,一整天就能猎下吃上一个月左右的食物。

第21章雨

    晚上,族人们回来的时候看到刺儿棒都很欢喜,这种武器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纷纷上去想要试一试,摸一摸。结果就是众人挤来挤去,其中有两个被刺儿棒给伤到了。索性都是小伤口,止住血就没问题了。

    甚至还有族人当下就要去捉刺虫,最后被丝特拉阻止,被众族人也笑闹了一番。这刺虫在淌崖部落很是稀少,莫忆儿能撞见这么一只也是很幸运呢!而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指引!

    莫忆儿没有告诉族人她要去几吶部落捉刺虫的事情,事情还没开始办,她不想给族人们太大的希望,万一到时候有什么事情耽搁了捉刺虫,或者捉到的刺虫不能做武器,会让他们大失所望的。

    这晚,莫忆儿和丝特拉,丝末拉聊到很晚,都是在说部落联盟中各个部落的事情,莫忆儿也主要问了一下各个部落都有上面东西是淌崖部落和坎内部落,神域部落所没有的。

    不过二人没去过那么多的部落,道听途说有一些,完全明了的东西却很少。至少现在这个危机的时刻,莫忆儿不能因为这没有肯定的说法就去那个部落找东西,如果没有,是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

    次日一早,莫忆儿、小绒球和丝末拉三人往丛林飞去,他们今儿的目标是多多的狩猎。有小绒球这么敏感的猎手,动物不可能跑的出他们的手心。

    莫忆儿告诉小绒球,今儿的目标是个头大的猎物,像是野牛,野鹿,野猪这类膘肥肉厚、耐吃的动物为首选。所以小绒球寻着气味,很快就找到了野牛群。

    丛林中的野牛群不比草原上的野牛群有成百上千头野牛那么多。丛林中的野牛群至多十几二十头,少则三五头。(ps:这里是澄子创造出来的另外一个世界,纯属虚构,不要和现实理论挂钩。)而面前找到的这个野牛群有七头成年野牛,两头小牛犊。

    然而这个时期的小牛犊也不小,若这一群都被捉到,可谓收获非常的丰盛。

    他们从天而降,悄无声息,野牛并没有察觉到半点的危险,还在那里有限的吃着野草。

    三人一起狩猎也不是第一次了,默契的隐身在大树后面,待时机成熟,互相打几个他们彼此能看得懂的手势,然后一拥而上。

    最快的便是狮身的小绒球,且他狮身体积很大,一个飞扑,一爪子就把野牛拍倒在地,莫忆儿顺势在野牛脖子上补上一石刀。小绒球又扑到了另外一头,丝末拉也不甘示弱,骑在野牛背上仅仅的抓着它的犄角,野牛脖子上已经鲜血淋漓。

    杀光野牛之后,便把他们运回山洞。这重体力活交给小绒球和彩翎儿来做,莫忆儿和丝末拉在附近捕捉一些较小的动物。

    一整日下来,来来回回运送了三次才把猎物全部运送回山洞,天色将晚,小绒球和彩翎儿再一次回来接莫忆儿和丝末拉,未免再多跑一次,他们刚刚眼睁睁看着两只野山羊从面前跑过而没有动手。

    这些猎物震惊了所有的族人们。若是没有小绒球、莫忆儿,他们全体出去一整天也不会猎到这么多的猎物。

    泥卡笑弯了眉毛,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把孩子送到神域部落是他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情。

    这些猎物让当晚的晚餐丰盛无比,剩下的由两个泥巴部落的女人处理,想必晾成肉干也有许多吧!莫忆儿便去淌崖部落储存食物的山洞把所有肉干都收到兽皮袋子中,打算用来换刺虫。

    晚上美美的睡了一觉,次日一早天不亮莫忆儿就和小绒球再次踏上了路程。她没有惊动其他人,只有丝末拉一个来送他们。

    天气有些冷,乌黑的云遮住刚要爬上山的日头,莫忆儿裹紧了兽皮衣服,伏在小绒球的背上闭目养神。彩翎儿则是充当苦力,所有东西都由它背着。但它也没觉得累,长久以来为莫忆儿服务,它早就习惯了负重。

    朝着丝特拉给他们指的方向,小绒球快速飞去。

    还不到中午,天空就飘起蒙蒙雨丝,莫忆儿睁开眼睛,看了一下四周全是数目,皱眉道:“该找个山洞避避雨。”

    “这附近没有山洞。”小绒球的速度比早上更快了,他良好的视力让他把附近的事物都看的清清楚楚,寻了好半天都没有一个山洞。

    “那就先赶路吧,你冷不冷?”莫忆儿摸了摸小绒球微微湿润的铠甲,铠甲把雨水都遮挡住,他的容貌半点没有淋湿。只是头部那威风凛凛的容貌沾了水渍。

    “不冷,倒是你该再披一件兽皮衣服,我们先下来等等彩翎儿吧!”

    “也好!”

    商定之后,两人在一处远离树木的空地降落,现在虽然没有打雷闪电,谁知一会儿会不会有?站定之后,小绒球把莫忆儿圈在身子中,挡住吹来的风,并且展开翅膀为她挡雨。

    没多久,彩翎儿跟了上来,比起小绒球,彩翎儿就狼狈几分。绚丽多彩的羽毛被淋湿,湿答答的贴在身上,莫忆儿看它这副样子就忍不住偷笑,好在彩翎儿的羽毛质量很好,不会掉色,否则就更有笑话看了。

    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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