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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魔戒 作者:番茄二代-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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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魔戒》
作者:番茄二代

17K小说网 2012…7…31VIP 完结

类别:都市异能
授权级别:VIP作品
被阅读数:14019


简介:
都市异能文,愤世嫉俗的杯具男林枫因喝酒偶然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空间里,被赠与了强大的精神力和过目不忘的本领,还顺手牵羊从外星人那拿了一枚魔戒重生到十年前医院病房,并带走了魔戒中唯一的外星囚犯特斯拉,从此一改杯具的命运,利用异能,桃花运大涨,改写命运……


☆、第一章 醉生梦死

 第一章 醉生梦死
B市,一个中级城市。也就是那个所谓晚上十一点钟才是夜生活的开始的都市。
  一无是处的酒鬼比比皆是,他们像是约好一般都在午夜时分逗留在这个小巷子里,吹天侃地,或者借着酒劲痛诉自己的郁闷。人无完人,不过他们的生活却是一塌糊涂,遗憾的东西太多了,最痛苦的是活着却无法去弥补,生活只有一个主题:无奈。
  一个留着长长黑发的中年人也在此列,说他是中年人却是因为他的形象太过糟糕,其实他也只是心老罢了。他和其他人有些不同:他喝的不比别人少,但他从来不想任何人诉说什么,只是一味地用酒精麻痹着自己的神经,寻找一种醉酒的感觉。
  他叫林枫,一个附近酒吧的服务员,说不上混混,因为他很老实,不过他的生活却一直都在混着,除了工作说得那些惜字如金的话,他平时很少说话。
  不过他却是整个酒吧里卖酒提成最高的,而且所有关顾他的客人有九成以上都是女性客人,而且都是那种上了年纪的贵妇。
  尽管他并不说话,但她们依然就往酒吧里钻,不为和他产生什么一夜风流,因为她们知道他是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的。。
  那些贵妇看中的是那张俊逸却布满沧桑的脸以及那让人一望就感觉想要去了解他去呵护他的眼神,这是一种怎样的眼神,那是一种拥有怎样不堪回首的往事才有的眼神,说不上深邃,却更有另一种味道。尽管他的脚有些残疾,但这并不能影响他魅力的发挥。
  这些他都知道,但他依然我行我素,上班时间规规矩矩地不多说一句话,只是倒酒,在他看来,提成高了晚上就多喝几杯,让那种麻醉的感觉持久一点,提成低了就少喝点,总之,生活,没有任何意义。
  他没有老婆孩子,也没有人见过他和任何女性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一个人,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酒吧以及这条醉汉满地的巷子,至于他的住所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或许他根本就没有住所,没有家的概念。
  他也曾想过要自杀,但几年的佣兵生活让他还是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慢慢地老去,他知道,按他这种生活方式活下去,自己也就再活十年,或许赶上个酒精中毒,他会更快死去。
  这是一种悲哀,一个连心都死了的人要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很奇怪,他有这种勇气,但他没有勇气去自杀,一段每天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的非人经历让他明白自杀是多么愚蠢的选择。即使是酒精中麻痹的感觉中渡过此生,他也会为自己还有这种麻痹的感觉而感到庆幸,因为这至少证明着他还活着。
  多么矛盾的问题啊!这种问题剪不断理还乱,也没有人去理会这种问题。
  “哥们,你说现在女人都怎么了?宁愿榜个大款也不愿意和咱们这样的小伙子结婚,这是为什么啊?”旁边一个大学生装扮的年轻人估计是喝多了,向着旁边的人问道。
  “呵呵……女人!怎么着?兄弟,看你一身学生装的,女朋友跟人跑了?”旁边一个酒鬼听说这话似乎也是略有所悟,感慨了一番,拍着那个大学生问道。
  “嗯,嫌咱们没有能力,不懂得体贴人,其实也就嫌咱没钱!榜上个富家公子走了,咱跟她处这么久了,手都没牵过,说咱们不体贴,咱不是每天都挤出时间陪着她吗?两个星期就把她给甩了,到头有得她哭的。”那学生继续倒着苦水,声音有些咽哽,估计是刚刚失恋,而且是没钱失恋。
  “呵呵……喝酒喝酒……”那旁边的人无言以对,只能劝着酒。
  这一切都被林枫看在眼中,他那苍白地有些邪气的脸狠狠地抽蓄了一把,又往口中灌了一口酒,往事如放电影一般在脑海中一一划过。
  十年前,他也曾经是一个大学生,一个靠着自己每夜的挑灯苦读考上的高等学府的对生活充满憧憬的大学生,考上大学的那一刻,他笑了,笑得很开心,拿着养母的血汗钱来到了心中向往的大学。
  高等学府就是不一样,环境好不说,就连女孩都十分漂亮,他暗暗发誓,要混出个样来,找个漂亮的女孩带回农村给养母长长脸,然后找份体面的工作养家,也结束养母为了他日夜奔波的生活,让养母和妹妹享享福。
  可是他很快失望了,大学不是高中,尽管他试着去接触那些女孩子,可他们都不怎么待见他,开始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他知道了,因为他是农村来的,没钱,人家不愿和他交朋友。
  于是他拼了命挣钱,找了几分兼职,日夜不停地挣钱。
  终于,他的爱情来了,在大二的后半学期,他无意间救了学校的校花,并和她谈了恋爱,他感觉一切都变得美好。
  这种美好的状况一直保持了半年,半年来他对她言听计从,体贴温柔,交往了这么久只是陪着她,为她做一切,唯一亲昵的动作就是他吻了她。直到他有一天发现她居然挎着一个学校的花花公子从一家内衣店出来,并进了那个花花公子的车里,他看得很清楚,她当时笑得很开心,他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从没见她这么开心过。
  后来她向他解释说她只是为了毕业后找个工作,让他放心,她会掌握分寸的。
  这是一种耻辱,一种作为一个男人无法面临的耻辱,但一直以来压抑着自己的他只是静静地听着那个美丽女孩的话,听完面无表情的离开现场,没有人注意到他离开的时候那发红的眼睛以及留下的泪水,这是他第一次流泪。
  他离开了学校,买了五六瓶啤酒。因为家境不好,他不曾喝过酒,但他知道酒精可以很好的麻痹自己,他渴望醉过以后能够忘记一切,忘记那个他曾经深爱着的叫做谢婉婷的美丽女孩,他没有能力去对那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报复,尽管他曾经侮辱过他。
  第一次喝酒两瓶下去就有些晕乎乎了,但他并没有停止,继续灌着,就这样在一个街道的角落灌着,他突然发现,除了自己的三个室友,他没有一个可以喝酒的朋友,而他又不想跟他们说自己这么丢脸的事。
  五六瓶酒很快就被他灌进了肚子里,他感觉脑袋很沉,似乎要炸开的感觉,但他还不满意,他还没有晕过去,眼前都是谢婉婷笑颜如花的样子。
  他打算跨过马路,继续去对面的便利店再买几瓶。
  慢慢地走过去,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一辆车就要撞上自己了,但摇摇欲醉的身子无法跟上他昏沉的脑袋的节奏,要避也避不开,无奈,他只能把双手挡在前面,仅仅是下意识的动作,他知道这样并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嘭……”一声巨响,地上留下一淌血……
  不知道是不是幸运之神的眷顾,林枫并没有就这样被撞死了,而是被现在他在上班的酒吧老板救济了下来,他也开始了现在这样无所谓的生活,过过几年刀口舔血的佣兵生活,然后回到那个救他的人开的酒吧帮忙,算是报恩吧!直到现在。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的林枫又狠狠逛了一口酒,直到现在,他都认为自己没有脸面见自己的养母,也没有脸面见家乡的亲人,只能把每个月的工资都寄回家,他不敢打电话给他们,因为他怕听到他们的声音,寄钱除了给他们生活生活费之外还能告诉他们自己的还活着。
  看着旁边那个痛苦流泪的学生,他感觉自己跟他很像,他很想帮他,但他清楚这也就是自己心中的一种念头而已。
  摇了摇头,拿起酒瓶的林枫脚步凌乱地向自己在酒吧旁边租的房子走去,说是房子,也就是一间房而已。
  打开了门,林枫也不洗涮,就这样倒在床上了,一个人,没有那么多讲究。
  忽然,进入梦想的林枫感觉自己身子一轻,再次睁开眼睛,自己已经身在闪电漩涡之中了,奇怪地是他并没有感觉到那闪电对自己的伤害。全身除了有些失重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不适感觉。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现在的他是以灵魂状态存在着。
  ……
 
☆、第二章 顺手牵羊

 第二章 顺手牵羊
随即,林枫感觉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周围布满白色,这是一种纯粹的白色,不是医院的那种特有白色,医院的那种白色不能做到这么纯粹,因为现在林枫看到的是一片连他都无法形容的纯白,可以说,除了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白色的,他也不是躺在床上,而是飘在这个地方。
  没错,飘!这是林枫才发现自己可以随意地到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根本就不需要走,直接飘过去。
  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现象!
  这是哪里?林枫发现自己有些懵了。
  “我来自地球的朋友,你醒了过来了吗?实在太好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林枫周围响起,却不见人。
  靠!不会真的是天堂吧?可是天使怎么都看不见呢?
  睡个觉也能上天堂?
  “不用害怕,朋友,我没有任何恶意!我也不是天使,只是你的灵魂在我的空间中而已,本来我可以幻化成你们地球人的模样的,但我觉得不必要那么麻烦了,毕竟我就要离开这里了。”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声音中竟带着些许嘘唏。
  “你是外星人?”林枫终于反应过来,曾经,他也有一个某天遇到外星人然后获得一些能力并以此改变人生的梦想,但生活的磨砺让他渐渐地对自己曾经的单纯感到可笑,他也渐渐地学会面对现实,用现实说话。
  “哈哈……不错,看来地球上的智慧生物对我们沃克星人也有概念,很好,这样我就不需要浪费太多的口舌了,总之你知道我是沃克星人就行了。你是第二个幸运的来到这个空间的人。不过你比第一个人还要幸运!”那个声音似乎有些激动,滔滔不绝地解释着。
  “哦,还有第一个,多久以前的事情了?”对于和自己有同样遭遇的地球同胞林枫倒是想认识一下,同时他也考虑到一个问题:这些外星人随随便便都活个几千年的,不知道那个地球人是否还健在呢?是以有此一问。
  “呵呵……不怕,他,用你们地球人的时间概念来说,他是四十年前来到这个空间的,现在应该有六十岁吧,他还活着,不过我们在他的灵魂中加入的特别能力”过目不忘“已经快要消失了,待会我会帮你增加十倍的精神力,你回到地球时适当地帮他恢复一些精神力,好吗?”那个声音似乎知道林枫的想法,继续放出一个重磅炸弹:可以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这是一个**裸的诱惑,林枫也不能例外!自然是满口答应:“好,我一定照办!”
  忽然,林枫感到自己的灵魂颤动了一下,时间很短,但感觉很深刻,那是一种好像超级大地震时你却站在一百楼时的颤动的感觉,这种感觉深入骨髓,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好了,现在我的任务已经完成,现在你的灵魂已经拥有了常人的十倍精神力,这个空间就要毁掉,你走吧!至于为什么帮你,我只能说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希望你能够相信我们,但我不能告诉你原因!”那个声音说完就消失了,充满神秘的味道。
  “喂……喂……”林枫还是不死心地喊了两声,刚想说自己不知道怎么离开这里时,感觉自己一轻,像是来时一样的感觉,他知道自己要回去了,回到地球去,想起自己拥有了常人没有的十倍精神力,林枫不知道是该哭还是笑,毕竟,一个心已经死了的人即使拥有这些能力有怎样呢?
  感觉自己越来越轻,虽然只是灵魂状态,但林枫还是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轻了。临走时,林枫随手还抓了个类似戒指的东西,就连顺手牵羊都算不上,因为他完全是没意识地这样做,但,他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戒指让自己拥有了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不要拿走那个戒指,快,放下……”刚才那个苍老的外星人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声音中充满了焦急。
  但此时的林枫根本就无法顾及他那句话,他正在纳闷着怎么灵魂状态也能拿走这枚戒指?印象中灵魂状态下是不能够碰触实物的。只是他不知道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个戒指的特殊材质的原因,这种材质就连在沃克星那里也是极难得到的一种材料。
  “唉……该死的,现在立刻把空间毁掉,希望能够截下这个地球人,这枚魔戒千万不能让他带走,那个该死的斯特拉,他的灵魂正关在这枚戒指里面,现在我拿什么回去沃克星复命呢?”那个声音终于显现出了少见的焦急的无奈,随着他的自言自语,整个空间一阵扭曲,到处都在拼命地搅动着,看来他已经开始在毁掉整个空间了。
  林枫此时正在努力而不熟练地控制着自己的灵魂离开这个空间,他大概听到了这个沃克星人的话了,他知道那个外星人要留下他,甚至不惜将他粉碎。但他本性就倔强,再说,他也不怕死,再加上一个超强的好奇心,他选择把沃克星人的话忽略了。
  他只是拼命地要离开这个空间,希望能够揣着这个戒指回到地球,虽然现在他不知道这个戒指有什么用,但即使不会用送给国家研究也好是不?也算是为地球做了一点贡献,林枫一直还是有些爱国情怀的,要不然他当年也就不会去当兵了。
  尽管努力,但林枫还是被截住了。也就是说就是当这个空间都充满乱流的时候他还在这个空间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的灵魂可能在这些空间乱流中被搅烂,从此不再有林枫这个人。
  可是,意外出现了。
  林枫预也感到自己将会面临什么,但坐以待毙不是他的风格,所以,他随便选了一阵空间乱流钻了进去,一切听天由命了。一直骂上天不公的他这次难得地让上天拿回主意。
  ……
 
☆、第三章 林枫重生了

 第三章 林枫重生了
B市广明医院,窗外留下落日的余晖,夕阳撒在一间独立的病房里,林枫正安静地躺着,全身除了右手和脸蛋,全都被包扎着,活脱脱一个木乃伊。
  又是一片洁白,这次的白和上次的纯粹的白色不同,当林枫睁开眼的时候,他闻到了医院特有的消毒水的味道,看着墙上的那个红色的“十字”,林枫知道自己正在医院里。
  回想起刚才的经历,林枫没有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不同啊!用唯一好用的右手摸了摸脑门的冷汗“呵呵……原来是做梦了!”
  可是,就在林枫的手要放回去的时候,他看到了“梦里”的那枚戒指,这是一枚很普通的戒指,当然,这里指的是外形。
  难道不是做梦?真的是灵魂出窍?林枫开始怀疑了。
  看着自己全身的木乃伊装备,林枫心中更是惊疑不定,自己好好地在自己的狗窝中睡觉,怎么忽然就被送来医院了?自己又什么时候受了这么重的伤?
  也不知道是谁把自己送到医院来,反正没事可做,林枫便研究起了这个戒指,林枫的好奇心可是非常重的。
  两个小时后,林枫通过不断的实验,终于学会用精神力控制着这个戒指学会存进去东西和拿出来东西。
  “空间戒指”这是林枫通过无数次把病床上的东西存进去拿出来之后脑中出现的第一个想法,怎么说林枫当兵的时候也偷偷看过一本玄幻小说,这种在玄幻小说中便宜到家的空间戒指他是知道的。
  通过无数次实验,林枫还知道这个戒指的容量差不多1立方米那样大小,而且要放东西进去并不需要让空间戒指直接接触这些东西,只要在戒指周围1米内就行了,也就是说,只要林枫带上这戒指,以他的手指为中心的半径为1米的范围内就是他的绝对领域。
  而且,空间戒指在他第一次存东西进去之后就开始隐形,从表面上看根本看不到他手中戴了个戒指。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功能。林枫临走时好像听说那个外星人说是什么魔戒,看来所言非虚。
  知道了这些,林枫差点跳起来,但考虑到自己的木乃伊状态,他还是强行忍住这种冲动,慢慢地消化着所有自己遇到的稀奇事。
  “呵呵……地球的小子,感觉不错吧?”一个有点阴柔的声音传入林枫的耳朵里,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下意识地向周围望去,林枫并没有看到所谓的声音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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