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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太多。我的眼睛就好像能看穿别人的心事,我看的出整个沙帮隐隐洋溢着一片喜气,同时也看得出韩成的神色有点尴尬,也有点不自在,还有,沙帮从上到下那帮兄弟,不再称呼我姑爷了。
“近水哥。单独说几句,行吗?”韩月在我身边扯了扯我的衣袖,她没有七七过去的样子,但是我知道这副躯壳里,还是从前的七七,善良,单纯,有点懦弱,却又坚强。
我从喧闹的酒桌上和韩月走到了外面,两个人并排走着,很久很久都默默无言。她像是要说什么,却几次都开不了口。其实,我已经看穿了,只不过不肯说出来。
“近水哥”韩月轻轻咬了咬嘴唇,道:“从前,你护着我,宁可不要自己的命,我很感动,有时候,我就想,这辈子能找到这样一个男人,女人是该知足了可是,近水哥”
韩月的神色有些歉意,又一次顿住了将要说出的话,我知道她会说什么,很想在这个时候露出一丝微笑,让她打消心底的一切顾虑和歉意,但我的脸是僵硬的,我笑不出来,只能微微弯着嘴角。
“大胆是个好人,他和你一样,都肯拼了命去护旁人,他知冷知热,他懂的心疼一个人。”韩月低下头,道:“我跟爹娘都说了,爹不肯松口,他要看你的意思”
金大胆当时和韩月还是陌路相逢的时候,就曾经豁出命保护她,但韩成惦念着我,因为曾经跟韩月配过冥婚,我身上始终背着一个名分。
“好好的,过你们的日子。”有的话,我不想明说出来,对于七七,我一直当她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妹妹,她孤苦无依,亲人都过世了,能够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我很安心。
我回去亲自和韩成说了,他又是为难,又是感怀般的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
沙帮是大河滩最后一站了,我走过了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见了自己想要见的人,是该最终离开的时候。我和苗玉没有什么行李,带着两个包袱,从沙帮离开,又走了百十里。汛期还没有结束,河上载人的船非常少,百十里走过去,我看到在一个已经荒废了很久的小渡口边,停着一艘小船。
“船家,带人过河吗?”我遥遥的喊了一声,小船上的船家懒洋洋的躺在船中,随着我的喊声,他支起半截身子,那一刻,我微微的有些意外。
我看到许久都没有出现的仲连城,他受了七门一张续命图,保住了命。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仲连城刚刚在河滩露面的时候,是何等的威风霸气,但是此时此刻,他的锋芒或许是收敛了,或许是消失了,整个人像是一柄已经生满锈迹的剑,灰扑扑的看不出一缕剑光。他穿着一身河滩上走船人常穿的粗布褂子,眉毛胡子长的老长。
“水大,过河要坐稳。”仲连城跳下船,从我手里接过包袱,只有在他翻身一跃的时候,才依稀能够看到他从前的影子。贞土向巴。
小船顺水漂流,我看着仲连城娴熟的驾着船,在风波水浪中穿梭。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是如何面对和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的。他一边驾着船,一边回头跟我说话,他说汛期水涨,坐船的人少了,生意比春秋两季要淡的多,不过好在汛期前,他不停的渡人,攒着一点钱,足够把淡季熬过去。
“过去的事,你都忘记了吗?”
“没有。”仲连城摇摇头,想了想,道:“只不过事自己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人,不就该这样活着么?”仲连城笑了笑,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支乌黑的小铁管,随手丢给我,道:“这个东西,我留着没有用了,你拿去吧。”
我没有见过这支乌黑的小铁管,但拿在手里的时候,却隐约觉得熟悉。把它打开以后,里面卷着一张薄如蝉翼的纱绢,我顿时反应过来,这是三生观古秋老道的三生图。古秋死去之后,这张图被旁门头把拿去了。仲连城在野林边击杀亦甜,从她身上夺走了这张三生图。
过去,现在,未来三生图寓意三生,望着这张几乎透明的图,我仿佛能看到过去的我,飞腾在云端,现在的我,漂流在水里,未来的我,行走在路上此时此刻,三生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不需要谁的点化,我正走在这条属于自己的路上。
我把三生图重新塞进小铁管,然后抬手丢入河中,仲连城有些意外。我收回目光,望了望他,其实,我想对他说,人,没有必要知道自己的三生,因为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全盘掌控三生的运势,尽自己的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那已经足够了。
仲连城驾着船,一直把我送出去很远,之后,我和苗玉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滩,在另一个小城里落脚了。这里很陌生,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我们找了个小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房子小的只能住进两个人,家具都是旧的,但我呆在里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实,因为从今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什么都不会做,尽管身手和经验仍然出众,但这些本事显然适应不了这个时代。我想了一段时间,然后找一些河滩的特产出来卖,很小的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只是能养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实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可是这种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实。
在这个小城里,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弥勒都在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找过他们。事情已经结束了,他们都过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扰他们。可这并不代表遗忘,在我的定义里,我不会轻易去搅扰我的兄弟,不过当他们有事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
这时候正巧是阳历年,弥勒捎来话,他要和唐敏结婚了,那个年代的人还很保守,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丢下手里的小买卖,带着苗玉悄然回到大河滩。婚宴不热闹,来参加的都是七门里的人。我不善饮酒,但在这个场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着一杯。
弥勒有了归宿,成家立业,我该替他感到高兴。望着弥勒憨厚的笑脸,还有因为阴火灼伤而常年不长头发的脑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经不是一个善于用语言表情来表达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弥勒身上大大小小的旧伤,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处伤,是他在什么地方因为做什么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几十道伤疤,密密麻麻。弥勒好像已经忘却了,红光满面,而我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些兄弟,我走不到今天,或许在很久以前已经死了。
我默数着弥勒身上的伤,数一道,自己就喝一杯酒,这一场酒宴下来,我喝的鼎铭大醉,完全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被人抬到卧房,一觉睡的昏天暗地。
我从中午一直睡到深夜,苏醒过来的时候,酒意还没有完全消失,脑袋昏沉沉的疼,口干舌燥,苗玉在床边守着我,她的身子不好,精神也远不如以前了,守到这个时候,不由自主的已经睡着。我想找点水喝,又不愿惊醒她,慢慢的支起身子,翻身想轻轻的爬起来。
屋子里一片昏暗,只有窗外稀薄的月光透射进来,就在我翻身想要爬起来的时候,胸膛猛然一紧,我好像看到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从胸口慢慢的漂浮到了眼前。
第五百零五章终章
我心里骤然一惊,昏暗的环境中,我实在看不清楚那团黑乎乎的影子到底是什么。甚至不能确定这团影子是否存在,那也很可能是我酒醉之后初醒时产生的朦胧幻觉。然而当我注意到这团影子的同时,心底随之浮生出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慌,那种恐慌让我如坐针毡,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怎么了?”苗玉被我惊醒了,起身揉揉眼睛。
在我坐起的一瞬间,隐约漂浮在眼前的那团黑乎乎的影子,唰的一下好像彻底消失了,我全力的观察,在昏暗的房间里来来回回的扫视着,却始终未能再捕捉到它
“你到底怎么了?”苗玉看到我的神色不稳,伸手摸摸我的额头。道:“不舒服吗?”
“没事,不要紧。。。。。。”我不想让苗玉受到任何影响,轻轻摸着她的头发,道:“中午酒喝的太多了。。。。。。”
“你不能喝,干嘛要喝那么多,好好躺着,睡一睡,明天起来就会好。”苗玉把掀乱的被子重新掖好,我已经看不到那团黑乎乎的影子,可是心头的恐慌却不断的缭绕,我分辨不出那种恐慌究竟从何而来,感觉很飘渺。我唯恐会出什么事,紧紧的抱着苗玉。
昏暗的房间里,寂静下来,苗玉熬不得夜,不多久就在我的怀里熟睡了。我心里七上八下,蚩尤死了,叶子死了,圣主苗尊都已经伏诛,该死的人全部死绝,事情仍然没有结束吗?按道理说,不该再有什么意外发生。
我抱着苗玉。脑子里乱糟糟的,从半夜到天亮。再没有合眼,根本睡不着。弥勒的婚礼很简单,就热闹了一天,第二天天亮,来参加婚宴的人就各自离去。我怕苗玉吃不消连连的奔波,就多留了一天。让她休息恢复精神。出了前夜那件事,我滴酒不沾,天色一黑,就把苗玉扶上床,看她安然入睡。
这一晚,再没有发生什么,非常安静,我坐在床边托着下巴打盹,脑子不安生,睡也睡不踏实,恍恍惚惚半梦半醒,偶尔睁开眼,看到苗玉睡的正香,心里就踏实一些。
在这样翻来覆去的朦胧中,我渐渐睡过去了,这一晚的梦境很不一般,我好像看到了大河,看到了大河边,伫立着一道白须白发的身影。我认得出,那是禹王,已经完全彻底消失在世间和轮回中的禹王。
他和几千年死去时一样,无语伫立河边,很久之后,他回过头,朝这边走来,我开始感觉不安,双手仿佛被什么给困住了,挣脱不开,就如同民间传说的鬼上身一样,使劲挣扎却力有未逮。
梦中的禹王一直走到我身前,我能清楚的看到他的脸,甚至脸上每一道细密的皱纹。我说不出话,唯一能做的,就是茫然望着禹王。
“你可知道。”禹王终于开口了,我心底深处的意识告诉我,这只是一个梦,然而禹王的声音却那么清晰,那么真实,他慢慢对我道:“你终结大河祸乱,能诛杀蚩尤,却还是掌控不了命数,命数,命数。。。。。。”
河畔的风在呼啸,禹王身上的衣衫猎猎作响,他垂下头,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形容不出的情绪
“你会孤苦一生,这是命数,都是命数。。。。。。”
说完这句话,禹王转身走了,我也随即从这场朦胧的梦中惊醒。我不知道这场梦到底会意味着什么,但禹王在梦里的话,我却记得一清二楚。
孤苦一生,孤苦一生。。。。。。
人生里,自己主掌不了的事情太多了,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负累。
我带着苗玉重新回到小城,过年前夕,金大少来过一次,看到我的寒居,当时就急了,不由分说的留下一大笔钱。
有了这笔钱,我们过的宽裕了一些,压力也小了一些。生活依然是平淡的,这种生活和之前那些出生入死的日子相去太远,无形中就觉得时间流水一样的滑过,不知不觉,我和苗玉在小城里定居两年了。
苗玉有了几个月的身孕,我把所有事情都放在一旁,全身心的照顾她,她的身子很虚,怀孕之后气血不足,脸上没有半丝血色。各种补品,药物,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用处,幸好金大少留了一些过去从老蔫巴身上拔走的参须,熬水给她喝了,还算有用。
望着苗玉一天一天大起来的肚子,我心里很高兴,又有些恍然,曾几何时,我一直觉得自己还是个需要人保护,需要人照顾,但转眼之间,我也要做父亲了。
小城里有医院,不会像河滩的乡下一样,找个稳婆接生。苗玉临盆前,我带着她去了医院,这时候,我二十五岁。
孩子是在一天深夜里降生的,我们没有别的亲人在身边,分娩时只有我一个人守在产房外。我焦灼的走来走去,一刻也停不下来,产房的门紧闭,我听不到什么声音,不停的看着表,心里不断的安慰自己,没事,一定没事,她们娘两一定会平平安安。
嘭。。。。。。
就在手表的指针指向十二点的时候,通明的产房外好像突然停电了,所有的电灯瞬间熄灭,在眼前的光线全部消失时,我的胸口猛然一紧,一团黑乎乎的影子无声无息的从胸口飘荡出来,像一条幽灵,呼的飘向了大门紧闭的产房中都市之混混天下
。
这一次,我看的很清楚,那团影子飘向产房时,我一步就冲了过去,伸手一抓,但影子飘忽如雾,这一抓抓空了,等我抽回手的时候,它已经消失在产房前。
轰。。。。。。
熄灭的电灯在这时重新闪亮,整条走廊又通明了,我听到一阵哇哇的啼哭,从产房里传了出来。这阵啼哭声顿时牵引了我所有的心神,我急切的扒着产房的门,朝里张望。
苗玉生了,一个男孩儿。我见到了自己的儿子,他的母亲虽然瘦弱,但他却又白又胖,眼睛大大的,非常漂亮。在抱着儿子的那一刻,我感觉僵硬的脸庞突然柔软了,我抱的很轻很轻,唯恐会弄疼他。
“辛苦你了。。。。。。”我眼角带着泪,把儿子抱到苗玉面前,她憔悴的不像样子,但是看到儿子皱起的小眉头,还有一双藕节般的小胳膊时,她笑了,笑的很开心。
“我们的儿子,该叫什么名字?”纵讽何弟。
“叫他陈凡吧。”我想了想,儿子,如同我的命,我别无他求,只希望他能平安顺利的成长,不需要出人头地,不需要和我的前半生一样轰轰烈烈,只要他健康,快乐,那就好了。
“你想他长大以后做什么?”
“他喜欢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轻轻抱着儿子,看着他那张脸,就仿佛看到了一轮初生的太阳,看到了耀眼的光明和希望,我希望他好,却不会给他任何束缚,我深深的知道自由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我不想他有什么拘束,鸟儿关在笼子里,时间久了,就再也飞不起来。我希望我的儿子,会是一只自由翱翔的小鸟。
有了儿子,我的家更像是一个家,我在努力,为的是让他们娘俩过的好一些,这是一个男人的责任。在他还小的时候,我很担心,因为他刚刚出生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我难以忘怀。但是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一年两年,直到儿子两岁的时候,他很健康,很可爱。我高悬的心才渐渐的放下来。
我们搬了新家,宽敞了,条件也好了一些,孩子还小,苗玉出不了门,我每天忙碌完就会急匆匆的回家,在我的眼里,我的妻子,我的孩子,就是我的全部
金大少要结婚了,金窑有钱,这两三年时间里,他已经在河滩外的世界站稳了脚跟,婚宴非常隆重,尽管大雪飘飞,但还是有很多人参加了婚礼。我怕苗玉和儿子受不了风寒,所以独自参加了金大少的婚礼,显然,我比任何客人都要重要,金大少和谭小秋不断的敬酒,我们一杯一杯,酒宴还没过,我和金大少都已经喝的眼睛发直了。
“三哥,这个,给我大侄子。。。。。。”金大少嘴角流口水,言语混乱不清,朝我手里塞过来一只足足一斤重的大金锁:“大侄子带着,珠光宝气,要是不够,我再打两个。。。。。。”
“算了吧。”我掂了掂大金锁,两岁的孩子如果戴上这个,估计连头都被压的抬不起来了。
“怕啥,我他娘的就是这么任性。。。。。。”
乱糟糟的酒宴客人很多,我都不认识,平淡的生活让我不适应这种场合,酒喝的差不多了,又惦记着苗玉和孩子,所以告辞出来,连夜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三个多小时的车程,等到家的时候,酒意还没有醒过来,脚步踉跄。
那一年的雪,可能是最大的,鹅毛般的雪花飘了整整一天,远远的,我能看到自家的灯还亮着,可能是苗玉带着孩子在等我,我的脚步马上加快了,然而快要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心里骤然一紧。
飘飞的大雪中,我看到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矗立着一道影子。那很像是邻家小孩玩耍时堆砌的雪人,但在酒醉之余,我能分辨出,那肯定是一个人,只不过在大雪中站的久了,已经被雪花覆盖。
我认不出那人是谁,脚步又随即放慢,这么冷的天,冒着那么大的雪在外面伫立,这本身就很不正常,我身上还有功夫,不会惧怕什么,但一想起家里的老婆孩子,心马上就被揪紧了,全神戒备,慢慢的走了过去。
那道影子一动不动,好像在雪地中僵化了,然而当我慢慢走到旁边的时候,身影突然抖了抖,一身积雪唰唰的被抖落。我的拳头顿时捏紧,朝后撤了半步,随时都能对应袭击。
但这道身影没有动手的意思,慢慢的抬起头,身上脸上的积雪被抖落,一瞬间,我看到了身影的脸。我形容不出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好像被火彻底焚烧过一样,扭曲狰狞,在深更半夜猛然看到这张脸,会把人吓住十星
。
“什么人!”我低沉沉的问了一句,不想惊动家里的苗玉和其它邻居。
身影在雪地里站立了很久很久,但动作却没有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