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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之幸福-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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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皇兄,你真调皮。”逍遥王看着自家皇兄难得的童心,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谁说皇兄严肃的,看看这副无赖像。不过逍遥王倒是没有借卢公公,而是自己随手拿起了一坛递给了自家皇兄。

    “这是什么酒,够味啊!”皇上接过逍遥王手中的酒坛子,随手揭开了坛盖,一股扑鼻的酒香就传了出来,光闻味道,就觉得一股热气扑上了脸颊,可见酒劲不小。

    “启禀皇上,这便是粮食白。”卢公公早就把叶韵托他带酒的时候,就已经把不同的酒和坛子记住了,就是怕皇上问起。

    “皇兄,咱们尝尝?”逍遥王闻到酒香,忍不住有些眼馋的问道。要知道,现在的酒因为没有后世酿酒业的发达,所以酒的度数普遍不高,而叶韵这粮食白却是仿造中国名酒五粮液酿制的,还经过了现代的蒸馏技术,当然跟这个时代的酒存在了很大的差别。

    “好啊,来人,给朕拿两个杯子过来。”皇上看到自家胞弟的馋样,也就顺水推舟的随了他的心意。皇上喝酒之前,这些酒都已经用银针试过了,所以太监拿过杯子,就给两人倒好了一壶酒摆在了桌前。

    “好酒啊!入口辛辣,细品起来却又有些绵柔,咽下还有回甘,不错不错啊!”逍遥王忍不住拿起酒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确实不错,这酒劲可是够冲的,宫中都未曾见过。现在,对于王翰他夫人,我倒是有些好奇啦。”皇上品着杯中的酒水,对叶韵这个人产生了好奇。一个乡下妇人,居然酿造出了如此美酒,真的是不简单啊!

    “这有什么好奇的,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嘛,高手在民间。他们不爱出风头,可手里还是有些真本事的。王翰以前还是乡下打猎的村夫呢,可你看看上了战场,那就是个中高手啊!”逍遥王因为做生意的原因,对于民间的一些高手奇人见得多了,所以并不奇怪。只是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那妇人酒酿的这么好,他们可以合作的嘛!

    “行了,不多说了,今天开的这坛酒就算你的了,一会拿回去吧!对了,刚刚卢公公说里边还有两坛葡萄酒,你那坛我就做主送给皇额娘了,不过你放心,我会告诉皇额娘那是你的孝心的。”皇上听了逍遥王的话觉得有理,也就不再深究了,继而转移了话题。

    “凭什么开了坛的算我的?还有,你不是也有一坛吗,怎么不给皇额娘?”逍遥王看着自己皇兄一脸淡定的分配着属于他的东西,顿时无语了,明明说好的对半分,怎么当着他的面就开始贪污他的东西了呢!

    “这就是你要尝尝的,开坛当然算你的。我那坛葡萄酒当然是送给皇后啊!你连个正妃都没有,拿回去干嘛?那个还是比较适合女人喝。”皇上一脸看白痴的样子看着自家皇弟,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问,笨死了!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怎么办?逍遥王一脸懵圈的看着皇上,无语了。

    “启禀皇上,这两个木盒就是那妇人送给太后和皇后的礼物。”卢公公见皇上并未注意两个木盒,只得出声提醒道。其实别说是皇上了,就是他都看不上那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木盒。

    “哦?呈上来给朕看看。”皇上经过卢公公的提醒才注意到放在一边的两个木盒,实在是那两个木盒太过普通了。

    “咦?这是?水晶!”逍遥王在皇上打开盒子瞬间就瞪大了双眼,并惊讶的喊了出来。要知道现在的大周朝可没有所谓的水晶制品,他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叶韵刚穿过来当掉的那副水晶耳坠。因为当时那副耳坠现在还躺在太后的梳妆盒里,是她最喜欢是首饰,没有之一。而这对耳坠,正是逍遥王手下人收回来,逍遥王亲手送给太后的生辰礼物。

    皇上也惊讶的看着手中的木盒,为了防止磨损,叶韵在盒子的底下铺上了一层柔软的兔皮,而闪耀着迷人光泽的水晶就躺在纯白色的毛皮之上。皇上打开的是叶韵送给太后的那一套水晶首饰,神秘优雅的紫色,因为阳光的照射显得迷离璀璨,一个项链,一个发簪,一堆耳坠,还有一条额饰,项链和额饰都是用紫色的绳子和水晶连接做成的,却并不显得廉价,反而相得益彰。(总不能指望网店里几十块一条的水晶首饰用铂金相连吧!那是不现实的。)

    “这副首饰算是送到皇额娘和皇后的心坎里了,你不知道,自打你送了那副耳坠给皇额娘,皇后就惦记上了,不知道派人寻了多久。每次看到朕都跟朕叨咕,朕都要怕了她了,这下好,终于让她如愿了。”皇上说话的时候打开皇后的那一套首饰,发现除了颜色不一样意外,其他的都一样,这才松了一口气。女人对于首饰的喜爱是天性,特别是有财又有权的女人,更是会为其疯狂的。

    兄弟俩心平气和的分配完了礼物,皇上就带着皇后的那一份去表情谊去了,只留下逍遥王对着太后的礼物发呆。没办法,皇兄有异性没人性,逍遥王只得任命的吩咐下人把自己的那一份先送回逍遥王府,自己则抱着要孝敬太后的首饰和葡萄酒向慈宁宫走去。

第二百二十八章

    时间过的飞快,总是不经意间就改变了好多,转眼间,十年匆匆流过。

    “刘老伯,你这是干嘛去呀?”

    “我去给护国公家里送点自家种的哈密瓜,嘿嘿,自从咱们这个地界被皇上封给了护国公大人,谁不羡慕啊?每年赋税少了,护国公夫人还教给咱们种新品种,跟逍遥王做生意,赚老钱了。”被称作刘老伯的老人挑着担子,笑呵呵的回答道。

    “那可不是,听说前段时间护国公家的大少爷考上状元了,这两天正庆祝呢!不行,我也回家去摘点水蜜桃送去,粘粘喜气。”说话的男人三十多岁,性子也是风风火火,这回也顾不上跟刘老伯聊天了,一边告辞,一边就向家里果园跑去。

    “现在的年轻人呦,一点也不稳重。”刘老伯被扔下也不生气,摇着头,晃晃悠悠的继续向前走去。

    “大哥,你这次是不是就要出去当官了呀?”问话的少女看起来十一二岁,大大的眼睛,樱桃小口,可爱的像个娃娃一样。

    “对啊,大哥这次要去江浙一带做知府,以后你也可以去玩啊。”被问话的少年看起来十七八岁,身条细长,长相清秀俊雅,光看面相就是难得的俊俏少年郎。

    “团团,团团,我和二哥跟小白去后山玩,你和大哥去不去?”远处走来两个体形壮硕少年,不同于前边少年的俊秀,这俩个少年一身肌肉,看起来就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锻炼。

    “好啊,我都好久没跟小白去玩了,大哥,咱们一起去吧?”被叫做团团的少女高兴的拉起少年的胳膊,撒着娇说道。

    “我一会要去看看爹娘,就不去了,让你二哥三格带你去玩吧。对了,最近奶奶那边没过来闹吧?”俊秀少年摇头拒绝了妹妹的邀请,却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忍不住问道。没错,这就是王浩然,长大之后的豆豆,虽然常年在外求学,但对家里的事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毕竟自打知道自己爹爹被封为护国公以后,老宅那边就没少过来闹腾。看在他们生养爹爹一场的份上,娘亲也并没有放下他们不管,每年还会给他们一些孝敬钱,只是不见面罢了。

    “拉倒吧,他们能不闹腾?不过估计以后再也不敢过来闹腾了。”康康一直都是个急脾气,长大以后,他和健健两人长的越发的像王三郎,不过因为脸型稍稍像叶韵,所以看起来要比王三郎秀气一些,不过性子却一直没有变。因为喜武,所以兄弟二人一直跟王三郎练武,体形比较健壮。

    “我不在的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豆豆看着一脸坏笑的弟弟,忍不住出声催促到。

    “哈哈哈,说起来我就想笑。你说那老太太咋那么有才呢?团团不是十四岁了嘛,前段时间那老太太过来,非让咱娘把团团嫁给他大孙子家那个二流子,说是要亲上加亲,娘不同意,他就在咱家一口二闹三上吊,还扬言要是不同意就败坏咱家团团的名声,正好被跌回家听见了。你是没看见啊,爹当时的脸都黑了,拎着老太太就扔门外去了,还当着老太太的面告诉小白,如果老太太再来,就往死了咬,吓得老太太头都没敢回就跑了。”康康一边学一边笑,反正他是看不上老宅那些人,一群的白眼狼,还分不清现状,都什么时候,还想用生恩拿捏自己爹娘。

    “你别那么大声,让爹听见了你看他削不削你?你没看见爹这两天除了对娘和团团有个笑脸,看咱都没有个好脸吗?”健健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看着康康,这人要不是长的跟他差不多,他都怀疑自家娘亲小的时候抱错孩子了。那老太太怎么说也是自家老爹的亲娘,就是心里在失望,他也不可能赶尽杀绝,要不然当初他们把自己老爹卖给娘亲以后,娘亲会那么好心的每年给他们点养老钱?还不是怕自家老爹心里过意不去嘛!

    “咱爹就是重女轻男,我早就看透他了!”康康想到从小到大遇到的差别待遇,真心是欲哭无泪,人家都是重男轻女,他家倒好,完全对调,最没地位的反而成了他这个男娃娃。

    “爹就是疼我,你不服气啊?”团团幸灾乐祸的问自家三哥。谁让自家哥笨呢,每次都给二哥背黑锅,不收拾他收拾谁?

    远处,叶韵靠在王三郎的怀里,看着几个孩子搞怪斗嘴,忍不住露出了幸福的笑脸。想一想,时间过的真快,从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十六年了,连孩子都这么大了,可她却一点也不觉得漫长。

    叶韵不止一次的庆幸自己可以来到这个时代,可以坚定的选择嫁给王三郎,嫁给爱情。十多年过去了,王三郎对她还是像刚刚新婚的时候一样,眼里心里全部都是她。不是没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想要嫁给他当妾侍,可是却全部被他毫不留情面的拒绝了,整个大周朝差不多都知道这位痴情的护国公,和那位被无数人羡慕的护国公夫人。

第二百二十九章(完)

    “媳妇,嫁给我,你后悔过吗?”王三郎温柔的看着自己怀里的叶韵。他知道自己这些年很多事情做的并不够好,而且在最艰难的时候,他也没能陪在她的身边。所有人都说,他对叶韵有多好,其实大家都不知道,如果没有叶韵,根本就没有今天的王三郎。

    “从来没有过你,也许为了遇见你,我用尽了上辈子所有的运气。”叶韵状似开玩笑的说道。其实只有叶韵自己知道,她是真的用尽了上辈子的运气,才从现代来到了古代,遇到了这个让自己一见钟情的男人,并且能够相依相守,真的已经很满足了。

    “我遇见你,才是真的上辈子烧高香了。”王三郎想到当时的落魄,他一个男人带着孩子,饭都吃不饱。爹娘不喜,兄弟不亲,村子里的人都嫌他长的丑,不愿嫁他。只有叶韵小小的一个人,傻傻的点头答应嫁给他,不嫌他长的丑,不嫌他穷,更把他的儿子当成亲生子一样疼爱。他要出门打仗,就为他准备武功招式,火药配置,没有这些,就凭他一个只会打猎的村夫,哪有今天的成就。

    “好啦,咱们不要再互相吹捧了,彼此都是最好的。”叶韵觉得两个人互相夸赞对方的样子真的挺傻的,都老夫老妻了,还这样,被孩子看到该被笑了。

    “都听你的。对了媳妇,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咱们也有闲有钱了,等豆豆去上任,咱们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吧!就像你说的,谁也不带,就我们两个,走到哪里,玩到哪里,我都陪着你。”王三郎觉得自己的提议真的太好了,以前一直想好好陪自己媳妇好好玩玩,可是孩子还太小,离不开人。可现在孩子大了,他就可以实现自己媳妇的愿望了。

    “真的吗?”叶韵一脸惊喜的看着王三郎。叶韵是个宅女没错,但是她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有一天,可以跟心爱的男人,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目的地,没有时间限制,只是享受不同的风景,看看不同的人生。这个愿望她是很早以前随口在王三郎面前提了一句,没想到,王三郎居然一直记得。

    “当然是真的。”王三郎看到叶韵惊喜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很久很久以后,大周王朝还在流传着一个传说,传说当朝护国公对自己的夫人宠爱有加,不仅为了自己的夫人拒绝皇上的封官,还带着自己的去浪迹天涯,不问世事。也有人说护国公的夫人是仙子下凡,听说北部闹饥荒的时候,护国公夫人给北部官府留下了上万担的粮食,却又一息时间失去了踪迹,却拯救了几十万的百姓,让他们等到了官府的救济粮。

    你走在路上,有可能身边那对看似普通的夫妻就是护国公夫妇,你遇到困难,也许施以援手的就是他们,当然,如果你做了坏事,也有可能被冬天扔进水里,夏天绑上棉被,总之你不知道那一天就会偶遇他们,也许他们就在你的身边。

    此时的叶韵和王三郎正在豆豆管制下的一个江南小镇,这里风景秀丽,气候怡人,最重要的是,叶韵又怀孕了,这么多年叶韵一直在避孕,没想到该来的还是来了,因为年龄大了,王三郎特别紧张,不仅在这里买了一个小院子,更是专门请了一个老妈子来照顾她。不仅如此,还特地写信把她的情况告诉了儿女们,现在,估计儿女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三郎,不用这么紧张,我都是四个孩子的妈了。”明明孩子还不满三个月,可是王三郎已经紧张的不能自制了,岁月在两人的身上都留下了有些痕迹,发间偶尔可以看到一丝白发。

    “怎么可能不紧张啊?人家说咱们这个年龄生孩子很危险的。”王三郎想也没想的说道,说完却发现好像有点不对劲。

    “王三郎,你是在嫌我老吗?”叶韵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直直的看着王三郎问道。

    “没有,怎么会,你还年轻,是我老。”王三郎一听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忙想办法补救,可是老实人就是这样,明明想哄人的,可话说出来,怎么听都不太对味。

    “王三郎,今天你睡客房。”叶韵听了王三郎的话,气呼呼的转身回房睡觉了,留下了一脸无措的王三郎。

    夜间,叶韵醒来,就看到王三郎静静的趴在床边睡着了。估计还记得叶韵不许他上床睡觉,但是又不放心叶韵自己一个人睡,所以就趴在床边守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叶韵觉得自己的眼角有点湿,也许这就是幸福的模样吧!岁月静好,与君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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