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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 (出书-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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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你骗他?”孟缇吃惊,“这样不好吧。”
  王熙如早就把剩下一个月的时间安排得妥妥当当:两个星期后的毕业典礼之后,回一趟家,在家里呆上一个星期,再回来,跟孟缇一起去美国。估算一下时间,大概他拿到通知书时她们已经上了飞机,身在异国了。
  “没什么不好的。我惹不起他,躲还不行吗?”
  孟缇摇摇头,“唔,我觉得丁雷这孩子怪可怜的。不过你觉得这样好那就这样吧。等你学成归来,也许他也就想开了。到底是高中生,还是很好打发的。”
  “比起你的麻烦比起来,丁雷的确好打发多了,”王熙如看着她,指了指她的手机,“老实说,这两天怎么了?”
  孟缇眼皮直跳,“怎么?”
  “不要瞒了,”王熙如叹了口气,“今天不小心翻了翻你的手机,看到很多未接来电,不是赵老师就是你郑大哥,你一个打回去的记录都没有。考虑到这两天晚上你都睡在宿舍,我很自然地推断出一个结论——你就像老鼠躲猫一样避开他们,是不是?”
  “没有。”声音轻得很,没有说服力到自己都汗颜的地步。
  王熙如表情复杂地看她一眼:“我觉得赵老师真是把你当心肝宝贝掌上明珠的宠啊,郑大哥也差不多。”
  “都不是,都不是,”孟缇摇头,“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的确不知道,所以正在等你告诉我。”王熙如支着下巴,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孟缇,能跟你一起出国我很高兴,但之前你从来没有这个念头。更何况你从美国回来就不对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无数小事,孟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些隐蔽在心中模模糊糊的情绪哪怕是王熙如也没办法诉之于口。
  那个样子王熙如也不会追问,她向来是最好的朋友。不强人所难,人之不欲己所勿施。王熙如叹了口气,示意她朝左侧的书摊看去。
  “有人来找你。”
  顺着她的视线,却看到郑宪文笑微微站在摊前,表情很是温和,就像那天晚上孟缇看到他的表情一样。
  “阿缇,可让我好找。”
  孟缇定了定神,笑着招呼:“郑大哥,你怎么想着过来了?”
  “一年一度的毕业卖场,所以我过来看看,当然,主要目的是找你。要从这么多书摊中找到你,确实不容易啊。好了,收拾一下,有人请吃饭。”
  孟缇抽了抽嘴角,“呃,那就没必要了,我马上就跟熙如去食堂。”
  郑宪文眸光本来停在一地的旧书上,此时抬起眼皮,不动声色瞥她一眼,孟缇顿时觉得从前胸到后背都凉了。从小跟着这人长大,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她乖乖拿起凳子上自己的包。
  郑宪文一把拉过她的手,“走吧。其实今天是谢聪请客。”
  孟缇回头匆匆跟王熙如道了个别,定神任他带着自己一路走,问他:“谢聪大哥?”
  “嗯。他回来了。现在就在西门门口等我们过去。”

  第三十章 谢聪(下)

  阔别五六年后再看到儿时的邻家大哥,真是有种奇妙的感受。
  孟缇隔老远就看到了谢聪,他笑眯眯和郑若声站在树荫下说话。孟缇记得他一直非常调皮,很不喜欢读书,成绩不好,在他父亲谢教授的周转下,好歹送进了一个三流大学的念书,他却自作主张,念到了一半忽然退学,说要出去闯荡,气得谢教授大病一场,差点打断了他的腿。
  一路上,她都听郑宪文的介绍谢聪这些年闯荡经历,才知道他离家这么多年,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闯荡过来的,上当吃亏不少,所幸聪明,而今混得有模有样。
  郑宪文跟谢聪打了个招呼。儿时的邻家大哥现在明显带了些豪爽气息,烟不离手。
  孟缇忍不住感慨,明明一起长大的两个人,现在的差距已经很明显了;一个是建筑师,一个是商人,不论是气质还是外表,都有了明显的差距。
  孟缇走到郑宪文身边,对谢聪一笑:“谢聪大哥,你好。好久不见了。”
  “好久不见?”谢聪看了眼她,有点诧异,“宪文,我不是让你去找孟缇吗?你什么时候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郑宪文眉梢一挑,加重了语气:“她就是孟缇。”
  谢聪两只眼睛睁得丸子大小,几乎用得上大惊失色这个词了:“你是那个小胖子孟缇吗?你减肥还是整容了?”
  “都没有的,”孟缇莞尔:“谢大哥,你不用这么吃惊吧。”
  “啊?”谢聪看来是真的被震惊到了,上上下下打量她无数次,感慨不以,“真是女大十八变啊。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那个小胖子长大了这么漂亮,真是眼拙了。真的,比我见过的那些所谓的美女都漂亮多了。”
  到底是女孩子,受到这样的恭维,孟缇忍不住笑了。这一笑更是明丽照人,好像春天都要来了。
  说笑间,院子里的其他几个同龄人也纷纷来了。因为小时候住得近,差不多当年一起长大的,虽然关系有亲疏,但怎么都是很熟的旧友。除了孟缇和郑若声,其他人都是男人。
  然后一行人出去本市最贵的酒楼吃海鲜。谢聪请客吃饭很真心诚意,连霸王蟹都上了。所有人都笑说“真是发达”了,大概是因为太熟了,吃饭说话也没什么忌讳的,菜都没完全上桌的时候,差不多每个人都灌下了两瓶红酒。连郑宪文这样喝酒很有节制的人也面带微笑地灌了一杯又一杯。
  郑若声看着有点着急,连连说:“你们都你少喝点。”
  郑宪文笑:“我有数。”
  他的确还算清醒,哪怕喝得这么多还不忘记给孟缇夹菜。
  谢聪饶有兴趣打量两人,笑眯眯说道:“说实话,这次回来,我觉得最震惊的,还是孟缇。她变得太多了。早知道她长大了是这个样子,当时就应该少欺负她,把人追到手才是。”
  郑若声撇嘴,“后悔了?当时也轮不到你吧。显然你把我哥当空气了。”
  被人提到不愿意想起的旧事,孟缇脸一热,尴尬地想解释,可谢聪根本没给她说话的机会,他跟郑宪文碰了碰杯子,“说来也是。宪文对孟缇那个好,简直是在养媳妇,我们是肯定比不上的。根本就输在起跑线上了。”
  几个人从小到大都是开惯了这样的玩笑,除了孟缇觉得轻微异样,其他人都是一笑置之。她也只能不停做自我心理建设。
  话一说完,谢聪正向她举起了酒杯,脸上再不见一点醉意,却多了跟现在觥筹交错的气氛不太符合的郑重和严肃,“孟缇,这杯酒敬你,向你陪个不是。当年不应该欺负你的。”
  孟缇也配合着端起那只盛着饮料的精致酒杯,“没有的事,不就是给我取外号嘲笑我胖吗。放心吧,这顿饭吃了,我就不介意了。”
  “不是外号,是另外的事情,”谢聪笑着摇头,他已经有了醉意,目光散乱,说话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当时差点害死你,真是抱歉啊。”
  孟缇眼皮一跳,整个人像被冰块冻住般的僵硬了一瞬。郑宪文站起来,隔着琳琅满目的饭桌探身过去,手臂一动闪电般从他手里夺过杯子,面无表情开口,“你喝醉了。”
  郑宪文面无表情的时候往往就是最严厉愤怒的时候,而他现在还喝了酒,大概情绪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不过谢聪完全不为所动,他伸手要拿回酒杯,醉酒的身体缺乏平衡,跌跌撞撞的,连站起来都成了严峻的问题。
  他重新跌回座位,一只手支着头想了一会,再抬头时露出了笑脸,“我可没喝多。宪文啊,你现在还瞒着她?”
  郑宪文表情一冷,冷冷的话脱口而出,“我没工夫听你胡说什么”,说完扯过毛巾擦了擦手,一把拉着孟缇就要离开。
  郑若声暗叫不好,欲盖弥彰的嫌疑实在太过明显。她一把扯住他的衣袖,用轻快的语气开口:“哥,你激动什么?你这是关心则乱,你们几年没见了,何必闹得不愉快,谢聪你也是,真是喝酒喝多了,当年的小事故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孟缇自己都不记得了,就你还提起来。”
  其他人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跟郑若声同龄的名叫齐东年轻人笑着说:“就是若声这句,宪文你也别把事情闹大了。说错话罚酒就是。”
  谢聪笑着拍了拍头,说:“对啊,我自罚三杯。”
  郑若声嗤笑一声:“还喝?喝死你。”
  明亮的包厢灯光下,孟缇屏住呼吸片刻,坐在位子上巍然不动,再抬头面色如常,至少在别人眼底是这样,她今天第一次直视郑宪文的眼睛,清晰地开口。
  “郑大哥,你别紧张。反正那些事情我都不记得了,也不需要提起来。”
  郑宪文深深看她一眼,眼里是细碎的波光,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这样的举动实在太明显和亲密了,前两天他的表白犹在耳畔,孟缇也不敢直视,垂着头慢慢地一点点的把手抽回来,站起来说:“我去卫生间,你们慢慢吃。”
  她去卫生间洗了个脸,呆了很长时间才出来包厢。这段时间她精神都不太好,洗了脸还是有些迷糊。
  结果这一迷糊,方向感也迷糊,脑子就像被驴踢过一样混沌不清。她明明记得是从左手边的房间出来,可推门之后却看到了几对年轻男女抱成一团亲成一团的可怕画面,还以为自己走入了某个平行世界或者是异时空,面红耳赤地关上了门。
  有风从走廊尽头飘过来,把她吹得清醒了一点。走廊两侧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门。孟缇竭力回忆着来时路,确定了所在位子,顺着华丽的狭长走廊拐了个弯,站在迷宫一样的包厢中的十字路口,进退维谷。
  孟缇想起来时,郑宪文打趣说的那番话,“不论是哪个建筑师设计的,想必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人迷路。”
  但孟缇很肯定的知道,自己绝没有走错。因为她听到了某个角落传来的熟悉的声音,那是郑家的兄妹两,似乎正在争执。
  郑若声听上去只能用气急败坏来形容,“哥,你别一提到那件事儿就就犯糊涂。谢聪也是喝多了才提起来,你这么给他脸色看像什么样子。你还没看出来吗,这么多年不见,他早就改了性子了。”
  郑宪文声音冷冰冰,带着不耐烦的怒气,“他该知道什么可说什么不可说。”
  “这么多年都过去,就你还介怀当年的事情。孟缇自己都说了不介意,你到底着急个什么劲,”郑若声顿了顿,“就算她知道当年是你砸了她的头又怎么样?这么多年过来,你对她已经仁至义尽,就算有天大的对不起,都没什么不能弥补的。别的不说,就看今天这顿饭吃的,你就差没亲自喂她吃饭了。连我这个亲妹妹在你心中的分量也没她多。如果她再不懂事生你的气,那也是太无情无义了。”
  “不仅仅这样,”郑宪文沉着声音,“如果她因此想起来别的事情,怎么办。”
  郑若声“嘿”了一声,“十几年前的事了,她哪里能记住。就你那么胆颤心惊。”
  “我把她的病例给宋沉雅看过,她情况很特殊。不过凭她自己的力量是想不起的,我更担心——”
  他顿了顿,郑若声问,“担心什么?到底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说?”
  郑宪文不予回答,听上去比刚刚镇定多了,“没什么。我能处理,总之这顿饭没法吃了,等孟缇回来就走。”
  然后对话消失,四周安静多了。
  暗处的孟缇后退了两步,听到关门开门的声音。从抱着头蹲在地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就瑟缩起来。她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听到不应该听到的话,偏偏还做不到无动于衷。所有人都瞒着她一些事情,这是确定无疑的。而她一点线索都找不到。
  有人拍他的肩膀,她抬头一看,是面容英俊的服务生,嗓音也很细腻温和,“请问,需要帮助吗?”
  孟缇定了定神,连续喘息若干下,因为震惊而失血的苍白面容才多了一点血色。她扶着墙,站了起来。动作太迅速,眼前金星毫无章法的乱飞。墙上贴着细腻精致的墙纸,有着凹凸不平的纹路,有些硌手。
  她咬着唇,使劲揉了揉脸,面色如常回到了包厢。
  一屋子人已经喝得东倒西歪,谢聪正在说自己工程上遇到的趣事,引发笑声连连。郑宪文没说话,他身边好像有一个低气压场。
  “回来了?”
  孟缇揉着额头,一幅头痛的样子,她的确头疼,根本不必要装,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郑大哥,我有点头痛,想回去了。”
  意料之中地得到了同意。郑宪文不为人知的松了口气,“走吧。我送你。”
  谢聪迷迷糊糊“嗯”了一句:“要走了?宪文,晚上还有节目呢。给我点面子。”
  郑宪文余怒未散,毫不领情,“我明天还要上班,若声,你也一起走吧,”说着看了看其他几个小时候的玩伴,“你们陪他吧,不过节制一点,别酒后开车。”
  孟缇听着就忍不住扬起嘴角,郑宪文他真是喜欢照顾人。
  那种微妙的笑意一直持续到三个人拿好东西离开酒店。天气炎热,湿热的空气刺激着刚刚被空调吹冷的皮肤,像千万根针扎一样。郑家两兄妹和孟缇都喝了酒,肯定是没法开车了,只得打车回家。
  在酒店前灯火通明的灯光下,郑宪文站住了,终于开口:“阿缇,晚上谢聪的那些话,你别在意。”
  面部神经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她迅速把那一点抽搐转化为了笑意,“郑大哥,我说了不在意啦。你看我像是出尔反尔的人吗。”
  郑宪文一怔之后微微笑了,目光可以融化春水,“那天晚上我跟你说的话,阿缇,你考虑过没有,怎么样?”
  暧昧得简直不像话。孟缇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颜色,但也知道多半是一半红一半白。郑宪文长得很好,笑起来尤其迷人,不然她之前也不会暗恋他若干年。
  她张张嘴,“对不起”三个字出口之前,被郑若声打断了。
  “你们说什么呢?车到了。”
  逃过一劫。孟缇心里简直在欢呼了,她一转身就朝路边的出租车跑过去。
  郑若声扶着车门,注意到自己哥哥无奈的表情,挑一挑眉,张嘴无声地问“怎么了”,短暂的对视中,含义自明。

  第三十一章 孤独(上)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太晚,宿舍一定是熄灯了,也不好再去宿舍骚扰王熙如她们,她回了家,洗了澡到头就睡。但还是睡不着,伸手摸着头顶,想着那道在赵初年嘴里十分可怖的疤痕,心里茫然无措。
  这样反复的摩挲着,好像就真的感觉到头顶的陈旧伤痕,随即头就疼了起来,那种疼痛感忽隐忽现,以至于自己都搞不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头疼得没法睡觉,她拿出枕边的复印版《惊雷》开始重新阅读,其实这本书因为看的时间太多,精彩片段她几乎都能背熟了,只恨为什么不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
  她一直疑心这本书根本没有写完。
  作为一本类似回忆录,照理说应该回忆整个人生才对,这本书大概就写到范夜十岁之前。意识流的作品就有这样的好处,天马行空不受控制,哪怕你只写一天发生的事情,也照样可以写上百万字,至于这百万字里有多少是绝对的真实,有多少是记忆中的真实,有多少是创作的真实,无人知晓。
  房子有宽广的花园,种植着大量的草木。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慢慢熟悉了周遭的环境,例如广阔无垠的地平线和华美的日落景象。我还熟悉了季节变换,草木交替生长,某一种凋零,另一种却刚刚迎来短暂生命中最宝贵的怒放季节。动物,各种各样的昆虫都有自己的习性。因为它们,我的童年不再孤独。
  ……
  我不知为何经常做梦,因为天生敏感的人,生活中的很多小细节都能给我巨大的刺激。这也是我不幸的渊源。
  体弱多病也是造成我早年抑郁的根源。我有这么多兄弟姐妹,却过得很孤独。那栋大房子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和伴侣。我总在大房子里徘徊,不是看书便是沉思飞驰的时间。我把所有的时间用来努力的记忆——事实证明我并没有记住什么有用的东西。
  ……
  她关掉了台灯,开始想,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作为当事人,她已经忘记了生命早期的记忆。自己的父母哥哥,郑宪文郑若声,甚至连今天请她吃饭的谢聪都知道。唯独不知道的,是自己。连头顶的伤痕都不记得了。那应该是个大事件,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孟徵的那个电话,晚上不小心偷听到的谈话,才渐渐沉入了梦乡。
  反正临近毕业也没有时间好做,各种学校的手续她暂时不着急办,她也就放任自己睡到愿意起床,醒过来时都中午了。她暗暗吃惊,想起今天还有要紧的事情,马不停蹄换了衣服,直奔领事馆拿签证。
  她第一次去美国拿的是旅游签证,因此一回国她就提交了改签了申请,今天是去确认的日子。
  不过,好在一切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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