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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凶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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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有这种事吗?”我忍不住打断。 

  “当然有!网络之所以令人易于沉迷,就是因为它有无限延展的魔力──没错,就是魔力。在网络上,你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同样的,不管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透过网络,轻易进入你的潜意识! 

  “例如强调暴力、杀戮的网络游戏,近年来已经引起不少争论。”简克雄为了节目,好像也作了不少功课,“就跟暴力电视、电影带来的影响一样。不过,暴力游戏比起影视的影响可能更为深刻,因为它特别重视互动性。 

  “敲几个键盘、按一下鼠标,就会让虚拟世界血流成河。简单过头的动作,降低了人类遂行暴力的心理门槛。一九九九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的科伦拜中学,曾发生一起严重的枪击喋血案,在短短的十六分钟内,死了十二个学生及一名老师。主嫌是两名游手好闲的在校学生──其中一名,即非常热爱暴力游戏。 

  “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由人类控制机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未来将由机器来控制人类──这就是‘贞子’真正的意义!我认为这两场火灾,所象征的是网络杀人魔,究竟有没有办法遥控‘自以为握有主导权’的网络使用者的意志。” 

  “听起来,你似乎已经断定这两个案子有关联了。” 

  “我们是做电视节目的,可不是警方。”简克雄又恢复一副“创意才子”的口吻,“实际上有没有关联并不重要。我们把它做出来,搬到荧光幕上,观众认为有关联就有关联,没关联就没关联。 

  “张先生,既然你受了辜先生的委托,而且又来找我们,那我就明人不说暗话。我的同事花了两个多月的工夫,找到了一堆资料,却无缘进入当事者的家里,就差临门一脚。 

  “我希望能与你合作,把这则网络杀人魔的传闻做个澄清。这就是为什么我愿意开口跟你说那么多话的原因。” 

  说罢,简克雄微笑地注视着我。 

  “但是,我不能透露委托的侦查细节,这违反本行的原则。”我耸耸肩。 

  “没关系。”简克雄倒是很干脆,起身向我点头致意。“侦探先生,假使你日后遇到什么灵异事件,如果有荣幸,也麻烦拨个电话知会一下哦!” 

  3 

  简克雄离开咖啡厅以后,我结清两杯卡布其诺的账单,在民权东路上拦下出租车。 

  虽然对他有点抱歉,我什么都没透露,但他似乎不以为意。也许从事传播业的媒体人,态度都是这么圆滑的。 

  说不定,他认为辜明卉案只是个开始,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碰头。 

  而且,针对辜明卉案,他的“贞子”理论尤具深意。 

  人类将被机器制约的预言由来已久,出现在许多社会学家、科幻作家的言论当中。其中被认为威胁最大的是机器人。然而,也许正是最大的威胁,所以机器人一直备受人类提防。相反的,以“人机互动”为诉求的电视、电脑、电动玩具……却一跃成为现今人类心灵的主流威胁。 

  整个台湾,已经被ADSL铺满。倘若网络杀人魔可以利用某种方式遂行谋杀,那他的破坏力将无远弗届。而,火灾只是个谋杀之后的残余表相。 

  在“七夜怪谈”中,恐惧的传布方式是利用录像带。它挑战的是人类的好奇心。身份不明、地点不明的网络杀人魔,有可能利用人类对网络的病态依赖来杀人吗? 

  回到复兴南路二段和信义路交口附近巷道内的征信社,已是晚上八点过后。我在电脑上随意查阅杨菱涓失踪案的调查报告,装出一副专注的模样。 

  “钧见,我先走了。”廖叔在身后向我道别:“别忙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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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非常惊人的看法
作者: '台湾'既晴

  “我知道。” 

  我回头对廖叔微笑,并且确定马如纹也不会再回座位。 

  如纹是个做事干练的好秘书,但就是因为太过认真,时常会神经兮兮,下班后才想起有什么文件忘了处理,三更半夜还跑回公司加班赶完。 

  其实,如纹平常跟我无甚交往,除了每月的发薪日以外。但是对我来说,她最大的威胁就是她事事都会向廖叔禀报,让我有时想办一些社内规定不准接的案件,都得随时小心翼翼。 

  我一直等到廖叔收拾好东西、离开办公室才开始工作。坐定在位置上,接下来的侦查方向,仍然要从网络开始! 

  连上Google,我试着搜寻几个关键词,希望能找到一些辜明卉案的蛛丝马迹,以及可能是A小姐案的报导记事。 

  很顺利地,我在一个讨论灵异事件的发表园地,找到了简克雄提到的那封转寄信件之完整版本。 

  正如他所说,这个案件在网络上讨论还算热烈。有好几名网友接续贴上可能的相关事件,还附上个人臆测,但内容看起来愈来愈离谱,可信度并不高。 

  不过,其中有一篇两周前发表、留名为“夏卡尔”的文章,却谈到了非常惊人的看法。 

  这篇文章提到,发生在A小姐身上的离奇火灾,必定是“人体自燃”(SpontaneousHumanbustion)现象! 

  真令人意外──我从未想过这个可能! 

  夏卡尔说,只有人体自燃现象,才能解决火势微小却能烧毁尸体的疑点。这类事件在欧美、中国大陆屡见不鲜,但在台湾却很少听说。由于网络上的讨论者都没有亲眼目睹A小姐的陈尸现场,才会误以为那只是一般火灾。 

  人体自燃所引发的火灾,火势并不会扩大,只会随着尸体完全被烧毁而渐渐熄灭。这是它与一般火灾最大的不同点。 

  文中提及,虽然目前科学界尚未提出合理的解释,但这类火灾绝对不属于灵异现象。 

  夏卡尔还附上几个链结地址,都是人体自燃现象的参考资料。可是,这篇猜测并没有引起什么响应,其他人都把讨论焦点放在网络杀人魔引发受害者精神错乱的邪恶怨念上。 

  我将鼠标光标连至那几个网页地址,读到了更多人体自燃现象的资料── 

  人体自燃,是指人在未接触外来火源的情况下,从人体内部突然出现燃烧的现象。绝大多数会造成严重烧伤,整个人体甚至会烧成黑炭。然而,人体周围环境却不会遭火势波及。 

  历史上第一桩人体自燃事件,记载于一七六三年法国人约拿斯.杜朋(JonasDupont)所撰的《DeIncendiisCorporisHumaniSpontaneis》,这部著作搜集了诸多类似案例。杜朋在书中记录了一桩发生在一七二五年、一名住在海姆斯(Rheims)的妇人妮可·米立特(NicoleMillet)无端被烧死于一张毫无烧焦痕迹的椅子上之怪案。 

  嗜酒如命的妮可,被人发现时早已尸焦体毁,只剩残余的头骨及指骨。很快地,她的丈夫因涉嫌谋杀妻子,而遭逮捕起诉。不过,由于当时一名年轻的外科医师勒·卡特(LeCat)出庭作证,证明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其夫才获无罪释放。 

  最后,法庭裁决妮可·米立特死于“上帝的惩罚”。 

  一八五三年,英国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的长篇小说《荒凉山庄》(BleakHouse),故事中描述了一个名叫库鲁克(Krook)的邪恶酒徒,在未被纵火的迹象下惨遭烧死,现场只遗下大量油脂,从地板夹缝流滴至下层。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人体自燃象征社会邪恶终将自我毁灭。他会将这类事件安排到故事情节中,显见人体自燃事件在当时已时有所闻。 

  然而,如此的文学手法,却遭文学评论家视为宣扬迷信。也就是说,有许多人仍不相信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 

  当时的德国化学家巴隆·冯·列比格也指出:“人能够自燃的说法,并不是建立在死因的知识之上,而是走向知识的反面,建立在对引起事故的所有因素和条件完全无知之上。” 

  由于许多案例的受害者都是酒鬼,列比格曾经假设,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体内酒精含量过多而引起的。当酒精浓度过高,便会释放出易燃气体,一遇火源便会燃烧。 

  于是他做了一个实验,将新鲜肉类注射不同浓度的酒精,希望能测量出多少浓度的酒精会引起自燃。实验否定了这项假设,无论浓度为何,都不可能使肉体焚化殆尽。 

  另外,著名法医学家卡斯波在《实用法医手册》则直接否定人体自燃现象:“在一八六一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由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所提供。” 

  尽管如此,匪夷所思的人体自燃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例如,在一九○五年英国南安普敦附近的某个乡村,基利夫妇在一场无名火中丧命。当天早上,从基利家传出尖叫声,邻居听见后立刻冲进屋内,却发现躺在地上的丈夫已化成灰烬。而太太坐在安乐椅上,虽然烧为焦炭,但形体仍依稀可辨。 

  警方调查后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落在地板上,但灯火并未酿成大火。令人难以想象,一盏油灯竟然会瞬间焚毁夫妻两人的身体,而安乐椅却没有烧毁。咸信,这是一桩人体自燃一次波及两人的特殊案例。 

  根据三百多年来的统计,全球的人体自燃现象约有两百件以上,受害者有男有女,年龄范围极广,最老的有一百一十四岁,最小的是四个月大的婴儿;跟身材也毫无关联,有些案例还发生在走路、开车等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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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
作者: '台湾'既晴

  随着法医学日精月进,不断发生的人体自燃现象,也愈发不可思议。 

  有个研究者美国人查尔斯·福特,搜集了二十世纪以降在美国发生的人体自燃事件,并予以翔实纪录。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发生在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的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 

  那天上午八点,一位女房东潘西·卡本特(PansyCarpenter)想转交一份电报给房客──六十七岁的寡妇玛丽·里瑟(MaryReeser),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门前,却发现房门把手滚烫异常。 

  卡本特察觉事情不妙,大喊救命,两名油漆工人从对街跑来协助,合力将房门打开。 

  房门一开,屋内浓烟满布,一股热气不断涌出。待热气消散,他们才走进屋内,并发现客厅和厨房隔间木柱都有烧痕,里瑟惯用的摇椅则不见踪迹,地上只留下一团直径约一公尺的椭圆形焦痕,以及一只仍然穿着黑色拖鞋的小腿残肢。 

  消防人员抵达后,从这堆椭圆形焦痕中,证实了这就是里瑟烧尽的身躯灰烬和碎骨渣滓。原先估计约有八十公斤的她,被烧成不到五公斤的残骸,像是进过火葬炉一般。 

  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除了里瑟所坐的摇椅、身旁的茶几被烧毁之外,其余家具都安然无恙。距离摇椅仅三十公分处的一份报纸,居然也没有遭到火势破坏。 

  另外,墙上的塑料插座、厨房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一个电子钟停在四点二十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 

  本案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第一桩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 

  包括警方、FBI、病理学家、火灾专家及消防部门,都各自以不同的角度介入调查。然而,随着漏电、化学药剂、闪电、自杀与谋杀的可能性逐一否定,确定根本找不到任何原因后,当局最后承认调查失败。 

  当然,里瑟案又被归入人体自燃的现代案例之一。 

  事实上,人体自燃最令人无法理解的一点,是燃烧过后的人体几近成灰。火葬专家指出,若要使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必须先经过摄氏一千两百度的高温燃烧至少九十分钟,续以一千度燃烧六十分钟至两小时半。 

  即便如此,火化之后仍会留下碎骨,无法像人体自燃的结果那么彻底。而且,环境如在一千度以上的高温下,周围的物品也会开始起火,不可能毫无损伤。 

  为此,种种异想天开的臆测也纷纷出笼。除了十九世纪的“高浓度酒精”假设外,还有著名的“人体积存过多可燃性脂肪”、“易燃衣物”、“过量磷元素”及“人体静电”的猜测等等,不一而足。其他诸如球状闪电、外星死光、体内核分裂、目光灼人、怒火中烧之类的胡说八道,当然更不值一究…… 

  ──读完这些网页,我发现夏卡尔的说法颇有几分道理。 

  我记得,辜明孝曾经提到,辜明卉的房间之所以被漆成黑色,是因为辜崇希想要遮掩墙上触目惊心的人形焦痕。 

  选择黑色油漆,当然是心理异常的行为。但所谓的人形焦痕,其实和里瑟案现场“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的描述极为雷同。 

  还有,仅仅烧毁躯体,没有波及其他家具──也是辜明卉案和人体自燃现象的类似之处。 

  网络上热烈讨论的人,通常看不到案件的全貌。那么,到底夏卡尔只是刚好猜中,还是他根本就与这些事件有关呢? 

  据说,凶手的犯罪动机如果含有“引起世人注意”的成分,那他在犯案之后,就很有可能重回现场──混在围观的人群中,窥视警方的办案行动。此外,他还会细心地搜集相关新闻消息,剪报整理成册。 

  有些凶手甚至会主动与警方联络,并嘲笑警察办事不力,例如十九世纪末在英国出现的开膛手杰克,就曾经写了许多语带讥讽的信件给苏格兰警场。 

  网络时代已然来临。新一代的连续杀人魔,会不会利用网络来宣示自己的存在呢? 

  无论是A小姐或辜明卉案,除了网络上的讨论,显然未曾引起警方的注意。假设这些案子真的是某个杀人魔所作,也许他确实会急于渴望得到警方的重视。 

  然而,杀人魔的杀人手法太聪明、太特别,令警方根本没有理由去怀疑A小姐和辜明卉两人是遭人谋杀。原本打算唬得警方团团转的诡计,竟然完全被警方忽略。 

  因此,相关讨论串必须愈来愈长,引发网络愈强烈的波澜,直至媒体大幅报导,警方才会扬弃原先意外或自杀的结论,重新展开调查,杀人魔也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世人目光。 

  这时候,凶手必须释出一些言之成理的线索…… 

  那么,人体自燃现象,正是网络杀人魔使用的杀人手法吗?这种现象真的能够透过网络遂行谋杀吗?另外,这跟辜明卉房内的白色吊绳、电脑里的吊死女鬼影像文件又有什么关联? 

  在我的脑海中,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火焰魔法! 

  世界上真的有火焰魔法吗? 

  我回忆起影像文件最后几秒,画面上的女子恶狠狠地瞪视着我的景象,又联想起适才网页所提,关于人体自燃的一项荒谬假设──目光灼人。 

  美国恐怖大师史蒂芬·金曾经发表过一部小说《燃烧的凝视》,即是在描述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拥有以目光点爆任何物体的超能力之故事。也许,金的故事原始构想亦是来自于人体自燃,而目光灼人的假设,在美国应该也得到某些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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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生日
作者: '台湾'既晴

  难道说……难道说,辜明卉是从网络上下载了这份影像,并且模仿影像挂上吊索……甚至因为忧郁症,模仿影像上吊自杀,最后受到“燃烧的凝视”,因此才瞬间被魔火吞噬? 

  江户川乱步也写过一篇《不可思议的犯罪》,创造了“模仿上吊”的犯罪手法,但是,诚如作品名称,这样的构想,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到底程序如此复杂、明显违背人性求生意志的行为顺序,会是火焰魔法的真相吗?老实说,我不相信。但一思及辜明卉生前沉溺网络的病态行为,却又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了。 

  至于夏卡尔,我并不想马上断定他必然有嫌疑。但我认为他并不是个简单人物。 

  在本案中,他很可能也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于是,我打开Outlook,用字谨慎地写了一封E…mail,寄信到夏卡尔在讨论串里所留下的电子信箱地址。 

  我希望,能尽快与对方见个面! 

  生日 

  Birthday 

  睡眠时做梦,是为了避免清醒时出现幻觉……我们有理由相信,快速眼动睡眠还提供另一项保障:预防精神病。 

  ──艾伦·霍布森《梦与疯狂》 

  1 

  翌日上午,夏卡尔回信给我,说他很乐意跟我见面。 

  不过,他并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只在E…mail里注明,四月十五日以前不行。四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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