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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
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兰奇夫人不是
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
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鲁提医生对
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
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
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
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
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
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
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
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
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50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
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
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
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
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
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道,“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
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
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
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
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兰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
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
当即表明,弗兰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
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
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兰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
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兰
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妆台前涂着口红,这时有人打扰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时,却发
现口红仍在桌上,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弗兰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枪杀的。那么,是
什么打扰了她呢?很显然,要么是有人敲门,要么是凶手进屋时发出的声响。但绝
不会是后一种可能,因为凶手没有寓所的大门钥匙,这点我很快就会向诸位证明。
那么,一定是有人敲门了。而且,弗兰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这敲门声,因为这
声音对她的震动如此之大,或者说对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红,
顾不上抹匀唇膏,便急匆匆地穿过书房,跑进前厅去为夜访者开门。当时的情形可
能是这样:她开门让来人进来,两人进了书房。弗兰奇夫人站在办公桌后,来人面
对着她,站在她右边——也就是说,弗兰奇夫人站在我现在的位置,杀手站在哈格
斯托姆侦探现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道。“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
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
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威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格雷
先生今年送给弗兰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威弗先生还介绍说,
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档从未离开过这
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
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
接处的浆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浆糊还有点粘手,”埃勒里说道,“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
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
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
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
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
“但这又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动这些书挡呢?”埃勒
里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我们现在已经知
道,凶手动书档的目的是要换掉其中的一块毛毡护垫。但他为什么要换毛毡呢?”
埃勒里以一种恶作剧般的眼神挑战着众人。“只有一个合理答案,那就是为了
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但这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块
毛毡,跑到楼下卖毛毡和台面呢的柜台(诸位可以设想一下这其中的风险),取回
毛毡和浆糊,最后再把新护垫粘到书挡下?这肯定是个具有毁灭性的痕迹。我所能
想象到的最具毁灭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这就是答案。
“普鲁提医生曾明确表示,伤口肯定流了许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兰奇夫
人中弹时的确切位置,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她心脏里的鲜血喷涌而出!于是我开始
设想当时的情形。书档当时应该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对着我现在的位置,那么,
血一定从我现在站着的方向流过去的。如果我们假设弗兰奇夫人是站在这儿被枪杀
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区,那么,血肯定喷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
后顺着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倾去,这
时,从同一方向又射来了第二颗子弹,正击中她的心脏。这个伤口也流了些血。只
有距离桌中央较近的那个书挡沾上了血污。整块毛毡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将
它揭掉,另换一块新的。他为什么要隐匿这一犯罪痕迹?我稍后将做出解释。至于
那块新毛毡的不同颜色——在人造光线下很难真正地辨认清颜色,这要比在日光下
困难。有点光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在晚上,这两种绿色看上去无疑是相同
的,但在阳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们的差异……
“诸位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推断出了弗兰奇夫人被谋杀的确切场
所。至于杀手的位置,这可以从子弹进人身体时的角度来判断。弹头方向向左,而
且伤口呈现锯齿状,这些都表明,对于受害人而言凶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个位置上。”
埃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轻轻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离题了,”他说道,
“因为有必要让诸位认识到,我现在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它足以证明谋杀是在寓
所发生的。在发现这个被动了手脚的书挡前,我对此还不能确定,尽管我曾在隔壁
的牌室中找到这些纸牌和烟蒂。”他向众人晃了晃这两样东西。
他把那块钉着纸牌的木板放回到桌上。“我们在牌室的桌上发现了这些牌,当
时它们就是这么摆着的,让人一望便知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罗斯‘本克’纸牌游戏。
威弗先生证实说,前天晚上牌室还是干干净净的,而且桌上也没有牌。这显然意味
着,那天夜里有人在牌室打牌。威弗先生还进一步证实,在弗兰奇一家、他们的朋
友和所认识的人中,唯有弗兰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实
际上,母女俩对这种牌戏的痴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牌桌上还有一只烟灰缸,缸里的烟蒂上标着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
弗先生再次证实,这是卡莫迪小姐的个人品牌。烟上熏有她最喜欢的香味,紫罗兰
花香。
“这么看来,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周一夜里似乎都来过寓所,而且卡莫迪
小姐还抽了她那特制的香烟,母女俩还玩了会儿她们喜爱的‘本克’纸牌游戏。
“我们在卧室的壁橱里找到了一顶帽子和一双鞋。经弗兰奇家的管家安德希尔
小姐和女拥基顿小姐辨认,它们都是卡莫迪小姐周一离家时的穿戴物。谋杀就发生
在周一夜里,而卡莫迪小姐自离家后便下落不明。我们还发现,壁橱里少了一顶帽
子,一双鞋,这似乎表明:那女孩脱下了自己的湿鞋帽,换上了不见了的那套干鞋
帽。
“这个问题就说到这儿吧。”埃勒里停了一下,扫了眼四周,眼中闪着奇异的
光。屋内鸦雀无声,人们似乎都着了迷,只顾全心全意地听他罗列那些不断增多的
罪证。
“我将提到非常重要的一点……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寓所是凶杀现场,那么,问
题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楼下的橱窗里?他这么做是出于
什么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划的奸诈诡计我们见多了,自然不会
相信凶手是个疯子,会无缘无故地干出些傻事。
“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凶手转移尸体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凶杀
现场、但这和事实不符。因为,如果凶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迹,他为什么
不把‘本克’纸牌、烟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确实,如果尸体没有被发现或没有人
怀疑到发生了谋杀,那么,即使找到这些东西,人们也不会想到有人犯了罪。但凶
手不能指望永远藏着尸体。总有一无它会被发现的,到那时,寓所将被搜个遍,纸
牌、烟蒂和其他东西都将表明:寓所就是凶杀现场。
“因此,凶手转移尸体显然是另有原因。会是什么原因呢?经过反复琢磨,我
们得出了结论——是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很简
单,不过是动动脑筋罢了。橱窗展示每天都在12点整开始,这是一条不变的定例。
正午之前,没人会进橱窗。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如果将尸体藏在壁床里,那
么,凶手便可以绝对放心,在正午12点15分之前,她是不会被发现的。这就是现成
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线光明。既然橱窗弊端重重,凶手又为什么要选它作为
藏尸所?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原本就毫无头绪的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现在我们已经
可以确定,凶手之所以不嫌麻烦地将尸体扛下六层楼,藏进橱窗里,是因为他知道,
这样一来,整个早上尸体都不会被发现。
“从逻辑角度出发,这显然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推迟发现尸体
的时间?仔细想想,诸位便会明白,只有一个理由能够令人信服——因为他得在周
二早上干件事。如果尸体在早上被发现了,那么这件事就有可能干不成,甚至泡了
汤!”
众人屏住了呼吸,渴望着他的下文。
“这怎么可能呢?”埃勒里问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
“我们暂时换个话题吧……不论凶手是怎么进入店内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
整夜。他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进入店内,但却绝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
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里;他也可能在打烊后从雇员入口溜进去;或许还可能在夜
里11点,趁供货卡车卸载第二天的食品时从货物入口溜进去。他很可能选择了最后
一种方式,因为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的入口进楼,而且夜里11点进楼也更符
合凶手的目的,他不必从下午5点30起就一直在楼里藏着,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么出来的?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守的门出来;其他所有的出
口都紧锁着;三十九街上的货门11点30就锁上了,而弗兰奇夫人15分钟后才到店里,
半小时后,她才被杀身亡。因此,凶手没有逃出去的退路,他只能在店里呆一夜。
那么, 在早上9点,商店开门营业前,他是出不去的。开门后,他则可以混迹在早
到的顾客中溜出商店。
“但这儿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 如果9点时他能自由地离开商店,那他为什么
不直接去干他要干的事?为什么还要费尽周折地把尸体藏进橱窗,以保证她不被提
前发现? 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确实转移了尸体。这样看来,9点时,他不能自由地
离开商店。他必须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即便在9点后,他仍得呆在店里!”
众人同时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叹。埃勒里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内扫过,似乎急于
确定到底是谁被惊得目瞪口呆,或许还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来, 你们中有几位已经得出了结论。”他微笑道。“我们这位凶手9
点之后还得呆在店中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这一次,众人的神情有了差异,有的不信,有的怀疑,有的畏惧。每个人都下
意识地和邻座拉开了距离,似乎突然意识到这最后一句话将许多人都牵扯到了其中。
“是的, 这就是我们得出的最后结论, ”埃勒里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如果我们这位神秘的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者是店里的主管人员,甚至是高级行
政人员,那么一旦尸体被发现,而他不在场,这肯定会引起人们注意的。他绝不能
让人注意到他不在场,但同时,他又必须脱身去办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他进退两难。
这份备忘录,”——他向众人展示了一下那张蓝色备忘录——“是威弗先生头天晚
上留在桌上的,凶手肯定看过了。备忘录上写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兰奇先生
将于第二天早上9点在寓所见面。如果他将尸体留在寓所里,第二天早上9点时,谋
杀就会曝光,警方将开始缉拿凶手,到那时,他根本就没法溜出去干他的神秘勾当,
连打个电话都会被人盯梢。因此,在他溜出去办事,起码在他打电话出去之前,他
得确保尸体不被发现。(如果没人想起查电话,电话联系倒是一种不留痕迹的联系
方式)他知道,若想确保尸体不被提前发现,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把她藏进橱窗里。
他这么做了,而且干得很成功。调查进行至此,我们终于弄清了凶手如何进店这个
小问题。我们拿到了周一的时间登记表。我们刚才说过,这位凶手肯定是店里的雇
员, 要不就是和商店有着某种其他联系。但从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样在5
点30或5点30前离开了商店。 那么,凶手一定是从货门进入店内的,这是余下的唯
一途径。
“既然我们谈到了凶手希望推迟发现尸体的时间,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个问
题……我觉得,这位神秘的凶手在清理现场时,不但要冒着非比寻常的风险,而且
还费尽了周折,这一点,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例如——他得把尸体扛到楼下。但
这可以理解,因为他得在早上抽出时间去解决一件暧昧的事,附带说一句,到目前
为止,我们仍未对这件事做出解释。而且——他为什么不嫌麻烦地干了许多事?比
如换新护垫,擦干净血迹等等。答案仍是一样的,因为他需要早上的时间。如果第
二天早上9点时威弗先生发现了血淋淋的书档, 他肯定会立刻怀疑到出了事,这样
一来,凶手溜出去办事的机会无疑将严重受挫。如此看来,凶手要办的事显然十万
火急——这事如此紧迫,以至于在事情办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险让人怀疑到发生了
谋杀……”
埃勒里停了停,从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叠纸片看了看。
“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大致结论,即我们正在寻找的凶手和这个商店有着某种
正式或半正式的联系。我们暂时将这个结论搁在一边。”他终于开口说道,“在开
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诸位记住我刚才的话……”
“几分钟前,我曾请诸位注意四样具体物证,它们都表明,周一夜里,伯尼斯
·卡莫迪小姐曾到过寓所。按照发现顺序的先后,这几样物证分别是:‘本克’纸
牌,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亲独有的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