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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心跳 作者:焦糖冬瓜(晋江vip2015-04-04完结)-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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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早晨八点,一辆黑色宾利在行驶在市区的道路上。

    前排的年轻人拍了拍车窗:“没想才早上八点,交通就这么堵了!”

    “就算在纽约,早晨八点的交通都没有好到哪里去,更何况是在中国?淡定一点,年轻人。”梅尔安慰道。

    车子在堵在了某个路口,几分钟寸步难行。

    坐在前排的李彦小心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

    江千帆还是喜怒不形于色,如同冰雕一般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

    但是李彦隐隐有感觉,浪花饭店的赵董找他帮助达成与江千帆合作的事情已经被对方知道了。

    江千帆想要品尝当地小吃,本来可以完全交给他李彦去计划打算,根本不用特别买辆自行车叫个小丫头带着他去。现在又迟到了,虽然交通不是他李彦可以控制的,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心,如果他们没有赶上飞机,江千帆会不会把这一点也怪到他的身上?

    早晨的空气还算新鲜,江千帆半开着床,日光暖洋洋落在他半边脸上。

    忽然,他开口说:“路上是不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

    李彦顿住了,朝窗外看了看,只见一个老人扛着插满了冰糖葫芦的桩子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着。如果是一般人,也许会惊讶江千帆看不见怎么能知道。但是李彦在他的身边待了将近一年,江千帆的嗅觉十分敏锐,只要是距离五米以内的气味,他都能分辨出来。

    “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

    “我想要一支。”

    李彦看向梅尔,梅尔点了点头。

    下了车,李彦呼了口气。他真的看不懂江千帆了。

    味觉在江千帆的舌尖会被无限放大,无论是好吃的感觉,还是难吃的感觉。所以江千帆对食物的要求高到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的地步。普通人觉得挺不错的食物,对他而言可能是难以下咽。

    而冰糖葫芦这种完全上不了台面的东西,李彦是怎么想怎么觉得江千帆不可能会想吃。

    但这两天下来,李彦已经明白了,作为一个助理,他要做到的不是问为什么,而是江千帆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精心挑选了一支长得最入眼的冰糖葫芦,李彦小心翼翼地用纸袋包好,送进车里。

    他很好奇,江千帆真的会吃吗?

    车子终于动了起来。江千帆只是自然地托着那支冰糖葫芦,没有要吃的意思,甚至于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直到来到了机场,下了车,李彦和司机开始搬行礼了,江千帆才将那支冰糖葫芦递给了梅尔。

    “先生?这个也是要带回纽约吗?”

    “它不是我想要的味道。”

    江千帆说完,取出了盲杖,向前走去。

    李彦望向梅尔,梅尔又将那支冰糖葫芦塞给了他。

    可是他拿着这支冰糖葫芦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到底江千帆还要不要?可别又像自行车一样,等到上了飞机忽然又问冰糖葫芦有没有被打包空运回纽约!

    林可颂还没睡醒呢,林可颂就被人拽了起来。

    “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接?都十一点了还在睡?你这是失业女青年应有的生活态度吗?”

    戏谑的声音从头顶落下来。林可颂一睁开眼睛对上的就是一双狭长的桃花眼。

    还有鼻梁上那颗代表花心的痣。

    林可颂猛地醒过神来。

    “喂——宋意然!你搞什么啊!怎么……怎么会出现在我的房间里!”

    “我来找你,你妈妈给我开的门,她去和其他阿姨排练什么红绸舞了。我从早上九点就坐在你家的沙发上一直等到十一点才把你弄起来,你不觉得我已经很义气了吗?”宋意然依旧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你应该先敲门,等我把衣服穿好了,你再进来!”

    林可颂低头一看,简直快崩溃了。自己穿着她老爸的格子睡衣,脑袋估计也像鸡窝一样。她的形象啊!虽然她相信自己在宋意然面前一样毫无形象可言。

    宋意然装模作样走出卧室,站在门口敲了敲门:“林可颂,我进来了!”

    林可颂翻了个大白眼,这样有意思吗?

    还没等她回话,宋意然就顾自走了进来,“反正你穿的也挺整齐的。先说清楚,你这条微信是什么意思?”

    “就是那个意思啊?你听不懂中国话吗?”

    老实说,林可颂不想他这样跑来问他这件事。

    宋意然看着林可颂,看到让她发毛才十分认真地开口说:“可颂,你该不会是喜欢我,为了和我一直在一起,所以才要去纽约的吧?”

    林可颂的心脏瞬间被什么东西死死抓住,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一刻,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某些心情也许最好永远不要被宋意然知道。

    她扯起了唇角,做出土匪恶霸的表情,手指勾过宋意然的下巴:“美人儿,大爷就是特别喜欢你。你别老躲着大爷啊!就是纽约大爷也陪着你去!”

    宋意然立即做出一副小媳妇的样子,娇羞状倒在床上,“唉哟……大爷不要嘛!”

    林可颂哈哈一笑,扑了上去,故意把这家伙的头发弄得和自己一样乱。

    一副凌乱样子的宋意然,一脸勾人的笑。那一刻,林可颂是真的很想按住他狠狠亲。

    只是她忍住了。

    “滚去找你的女朋友去吧!”

    林可颂爽利地翻身起来,去洗手间里刷牙洗脸去了。

    她的眼睛有一点酸。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挤了牙膏,开始刷牙。

    宋意然抱着胳膊靠着浴室的门,那画面简直媲美电影海报,林可颂真的不想直视。

    “我和楚婷分手了。”

    林可颂一口泡沫吐了出来,接着咳嗽咳得脸都红了。

    “你说什么?”

    “我和楚婷分手了。”

    “又分手了?”林可颂用难以理喻的表情看着他,“这次又是什么原因?”

    “我宋意然没有朋友,你跟我做了十年的朋友。然后我的女朋友却一直想着怎么到你面前刷存在感,这不是让我宋意然难做吗?”宋意然的唇上是淡淡的笑容。

    “得了吧,少拿我当挡箭牌。铁定是你不喜欢楚婷的大小姐脾气。”

    林可颂用梳子沾了水,把她那一头鸟窝给梳了下来。

    宋意然笑而不答。

    “喂,要不要去对面吃麻辣烫?”林可颂用手背拍了拍宋意然的胸口。

    “你请客吗?”

    “我请就我请!”林可颂拿出一张一千美金的支票,在宋意然面前晃了晃。

 第10章 喜欢宋意然=尿床

    “你哪儿来的?”宋意然好奇地凑上去。

    眼见他长长的睫毛简直要闪瞎她的眼睛,林可颂赶紧向后退了半步,躲了过去。

    “反正既没卖身也没卖肾,合法所得!你管那么多!”

    林可颂把卧室门有一个反锁,换了衣服,和宋意然去街对面吃麻辣烫了。

    宋意然没有追问那一千美金的由来,倒是一边往碗里加萝卜干一边问她:“你说你可能也要去纽约。到底怎么一回事?也是去留学吗?”

    “我哪有你那么好命啊。我是去我叔叔的华人餐厅里帮忙。如果能攒够钱的话,也许会考虑读个硕士吧。”

    “哦,那就尽量和我选一个学校吧!这样我就能罩着你了!”

    “得了吧,是你想我修和你一样的专业,然后你就能抄我作业还差不多!不过你真觉得我应该答应我叔叔的邀请?”

    “现在大学生一抓一大把。你要姿色没姿色,要身材没身材,自卖自夸也不会,哪有那么容易让别人看见你的内在美?如果有条件的话,出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也是好事,也许会让你的人生有另一种格局。而且你去你叔叔那里帮忙,是挣钱,又不是花钱。你还年轻,觉得那里不合适自己或者学不到东西再回来,也不迟。说不定到了那个时候,你的心会更加沉稳,也就不会三天两头不是别的公司不要你,就是你炒了了公司了。”

    宋意然总是用很随意的语气说着对于别人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但是林可颂知道,他是很认真的。

    两人吃饱喝足之后,林可颂去银行兑换了那张支票。

    宋意然觉得牌价挺合适的,让林可颂将现钞换成了现汇,存在卡里。

    当林可颂将银行卡放进钱包里的时候,宋意然忽然扣住了她的手腕。

    “你的手怎么了?”

    “啊?这个啊?没什么!昨天不小心摔趴了下去,不小心把手掌磨破了!”

    宋意然的手指暖暖的,透过肌肤,她能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对方的力度。

    血液按捺住跃动,假装平静地从宋意然的手指之下流过。

    “你还真是不小心。”宋意然无奈地摇了摇头,“就你这样,真的去你叔叔的餐厅帮忙,可别摔坏盘子摔坏碗。”

    “那也好过你这个连盘子和碗都没洗过的家伙。”

    就在这个时候,林可颂的电话响了。手机号码没有显示名字。

    “骚扰电话吧。”宋意然凑过脑袋来问。

    那半截白皙的脖颈就在林可颂的面前,她下意识咽下口水,正要推开对方的脑袋,宋意然却说:“你确实可以挂掉了,这是楚婷的电话。”

    “什么?”林可颂微微愣了愣,“如果是楚婷,我肯定得接。”

    宋意然抱着胳膊挑了挑眉梢,“你接了估计又要心塞了。”

    “如果她跑到我们家来闹,我们全家都会心塞。”

    林可颂将电话接通了,“喂,我是林可颂,请问你哪位?”

    “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吗!”

    唷,火气还挺大。

    “哦,楚婷啊?什么事?”

    “你现在是不是特别开心地和宋意然在一起啊?你这个狐狸精!你惹到我楚婷,我们楚家是不会让你好过的!”

    “别啊,你跟他谈恋爱,扯上我做什么呢?我确实是跟宋意然在一起啊,我们刚吃了麻辣烫呢!”

    “你……你……上次还跟我说你对他没意思!你这个狐狸精!你……”

    “等一下,楚婷,你自己摸着你自己的良心问问,我林可颂有做狐狸精的本钱吗?”

    林可颂开启自黑模式,宋意然在旁边笑得一双眼睛就快能挤出水来。

    “……那……那就要问你了!”

    “楚婷,我对于宋意然来说,就是个垃圾桶。你以为他每次请我吃饭,那就是为了吃饭啊?明摆着他是在向我吐槽嘛!”

    “吐槽什么?”

    “吐槽自己的女朋友出门总要打扮两个小时,迟到了也从来不道歉,总喜欢穿短裙和高跟鞋……”

    “短裙和高跟鞋……怎么了?”

    “你是宋意然的女朋友,这些你都不知道?你既然做了他的女朋友,就该穿着保守嘛。裙子至少得到膝盖啊!不然他女朋友都被别人看光了,他那颗大男子沙文心能受得了吗?”

    “你撒谎!意然不是那样传统的人!”

    “这跟传统有什么关系啊。你去问问你身边的男性朋友,他们有谁喜欢自己的老婆和女儿穿着超短裙在外面晃呢?别的女人看着养眼,自己的女人能高兴吗?还有高跟鞋啊……你都不知道吧,他在高中里交第一个女朋友,对方年纪比他大,成天穿着一双高跟鞋。宋意然考上大学和她分手那天,她狠狠用高跟鞋踩在宋意然的脚背上。嘶——我现在想起来都疼啊!你还老穿着高跟鞋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这不是成心揭他的心理阴影吗?”

    林可颂的谎话说得太顺流了,就连她自己都不相信那是假的。

    而宋意然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林可颂,眼睛里似乎在说:我看你能瞎编到什么程度。

    “他怎么从来没说过呢……”

    “你确定他没说过?还是说了之后你没放在心上呢?比如你迟到了,他可能笑着对你说没关系,下一次早点就好。然后你就自动以为他不在意了?”

    “……是这样的吗……”

    楚婷的气势明显弱了下来,甚至于开始自我怀疑了。

    “当然是这样。不然你家世比我好,长得比我漂亮,懂得也比我多,他又不是脑子有坑,怎么可能会喜欢我?”

    是啊……他如果不是脑子有坑,怎么可能会喜欢我……

    所以还是做兄弟就好。

    “那我该怎么办啊?我要跟他道歉吗?你帮我跟他说说啊,以后我不会再迟到了,不会穿短裙了……也不会穿那么细的高跟鞋了!我所有不好的地方,只要他觉得要改,我都会改的,好不好?”

    林可颂最怕女人这样了。

    “楚婷,在我看来你没什么天大的缺点,只是宋意然这个人自尊心太强太沙文了而已。今天你愿意为他改变,明天他会得寸进尺提更多的要求。他上一个分手的女朋友,你知道说什么了吗?”

    “说什么了?”楚婷已经被林可颂牵着鼻子走了。

    “她说,喜欢宋意然就像尿床。”

    “啊?”楚婷觉得自己听错了。

    宋意然伸出手来就要去捏林可颂的脸,却被她躲了过去。

    “暖一时,凉一被子。”

    林可颂狠狠瞪向宋意然,宋意然却厚脸皮地朝她伸出大拇指,好像还挺满意她这个总结的。

    “所以楚婷,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他,觉得无论被他怎么样都可以忍受的话,你不妨也跟他一起去纽约,一起读书,放下自尊缠在他的身边,不让别的女孩子接近他。那样的话,他到最后一定是你的。”

    这是林可颂的真心话。

    而她也真心这么觉得,这个世界上肯定会有这样一个女孩,哪怕被别人鄙视被别人说不值得,还是愿意缠在宋意然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伙身边。

    电话挂断了,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宋意然却拍起鼓掌,又把脑袋凑了过来:“喂,我说,什么叫做‘喜欢宋意然就像尿床,暖一时,凉一被子啊’?”

    他的唇线很好看,开合之间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性感。

    林可颂用手机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警告说:“下次无论你想甩掉哪个女孩子,再敢拿我做挡箭牌,我就把你的脸按进马桶里!”

    “啊,为什么是马桶?”

    “你不是总说你宋少爷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马桶见了都翻盖吗!”

    林可颂的心里空空的。

    她觉得,只要自己永远不表白,就永远不会成为楚婷。

    宋意然的胳膊却搭了上来,揉了揉林可颂的脑袋:“喂,我说真的,跟我一起去纽约吧。我会照顾好你的。”

    “什么叫做跟你一起去纽约啊?我们俩能一样吗?你是去留学的,我是去打工的!还什么你会照顾好我呢!我告诉你,以后餐巾纸放自己口袋里!”

    “没关系!没关系!殊途同归嘛!”

    “归你个头啊!”

    林可颂回到家里十分仔细认真地想了想。她这个什么酒店管理专业,还真的不好找工作。现在饭店、酒店、餐厅里需要刷盘子拖地的都多过什么酒店管理专业的。既然如此,她还真不如去纽约擦盘子。也许会很辛苦,也许不如自己想象中的美好。但如果真的如同宋意然所说,自己在餐厅里打工能够攒出读书的钱,何尝不是一桩美事。如果外面的世界比自己想象的残酷,她头破血流地回国了,也许也就不会那么心高气傲,反而能安分于现在的工作了。

    于是她答应了父母的安排,决定去纽约叔叔林峰的餐厅帮忙。

    知道了自己将去哪里并且要做什么之后,林可颂的生活也变得更有目标起来。

    她开始跟着美剧学英语,尽量让自己的发音变得圆润起来。

    她查阅各种网站,寻找纽约生活贴士,准备起各种生活必需品。

    倒是宋意然这家伙,欠揍的程度也是变本加厉。

 第11章 纽约,纽约

    比如某天,两人正在用手机聊着天,宋意然忽然说:“喂,可颂,你的脚是多少码的?”

    “三十五。你有意见?”

    “当然有啊。你得在国内把鞋子买好,什么夏天穿的秋天穿的还有冬天穿的。不然等你到了那边,就只能买童鞋穿了。哈哈哈!”

    “笑你个头啊。”

    “诶,你要不要带电饭煲过去啊?好像很多出去留学的都带了电饭煲呢!”

    “我又不是去留学的。而且我叔叔那里管吃管喝,要电饭煲做什么。”

    “那我是去留学的,你说我要不要带电饭煲过去呢?”宋意然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他真的关注这件事一样。

    “那你带过去吧。”

    她就不信他真的会带个电饭煲过去。

    “诶,你要不要带辣椒酱过去?”宋意然一本正经地问。

    林可颂扯起了唇角,知道这家伙耍她呢。要真在行李箱里放辣椒酱过海关的时候才是大麻烦。而且唐人街或者中国超市里不是都可以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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