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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潭水还只是三千尺,他却无底,无穷无尽,无晨无昏。
生死桥 '柒'
民国廿三年·春·上海
丹丹略为不安地看着金先生才吃过几口,便一阵痉挛,推倒一桌的面条。
“金先生,炒蟮糊下面呢,不对胃口么?”说来倒有一点委曲,嘟囔着。
“不。”他道,“嗓子干,给我一杯水,面很好吃。”
金啸风寻思,真的老了,近日神气差了,疲倦急躁,不,他一定得挺住,别让他惟一的女人瞧不起!
“可口可乐,好不好?”
金啸风忽地紧紧地抓住丹丹的手,良久,道:“也好。”
她觉察到了,在这剧变的岁月里,他不但老了点,也虚弱了点。毕竟,他的尊严叫他要花费多一倍的力气去应付自己的末路,他不忍见自己末路,但他腰没有弯,两肩一般地宽,意志不可摧折,刚一不慎,只是眼神出卖了他。最厉害的眼睛,也有悲哀的一刹。
丹丹带着体谅的笑容:
“这几天你上哪儿去?干些什么?”
“我?这几天,这十天,你对我特别地好,我觉得什么都不冤枉。刚才上哪儿?去洗浴,理个发,换件好衣服——”
“有节目么?”
“没节目,气色不好。”
“见谁去?”
“记者。”金啸风道,“我要他写一篇《访金啸风先生记》,要他把我写就一贯的、不变的金啸风,还拍了相片,稿子后天登出来。”
丹丹疑惑地看着他。
“还提到下个月陆海军副总司令来海上游览时,将出席欢迎大会,尽地主之谊……谈了很多。稿子后天登出来。”
“后天么?”
“是。你会看报吧?”正说着,金啸风又一阵的不适,真奇怪,总是松一阵紧一阵似的,他有点尴尬。
坚决而又客气地支开了:“给我倒点可口可乐来。”
她抽身而退:“我不看,我什么也不看了。”
他的眼神盯着她的背影出神,冒出一种不可抑制的火,冰冷的火,燃烧不着他人,只燃烧着自己。
他还是高贵的,永垂不朽,人人都记得他。脑子里起了细微的骚乱——他到底没倒在一切对手的面前。
丹丹递给他一杯解渴的液体。可口可乐,为什么是可口可乐?因为它的颜色深不可测,味道怪不可忍,它是一种巫魇的药。
金啸风新理了个发,花白的头发短了,漾着清香的发油,看上去稍微滑稽——每个新理发的人,都跟往常不同。
他接过玻璃杯子,试着把注意力移到丹丹脸上,不管她说什么,他努力地听,或是努力地不听。
然而他举起杯来,免不了,也把液体溅出了一点,洒在好衣服上,如一小滩已经变色的、陈年的血。
她看来是愉快的,只想伺候他吃喝,简单而又原始的愿望,让他吃好喝好的。这十天来,还常常变换花样来下面。昨天给他三虾面,用虾仁儿、虾脑、虾子加上调料炒好,浇盖在汤面上。今天吃的是鳝糊面。
真是用心良苦。
他看她,看得很深。
他从来没受过任何威胁,终于用一种很潇洒的姿态,仰首把可口可乐一饮而尽,因为冒着气泡的关系,一下狂饮,喉头便大受刺激,他一边咳嗽,一边很放任地笑起来:“再来一杯吧!”
丹丹也一直地看他,看得很深。
等到他喝完了,方才记得挂上一丝笑容,她脱胎换骨地满心欣悦,容光焕发,一瞬间像个生命的主宰,眼睛发出自己也难以置信的光彩,眼角一点小小的泪痣乌亮,连皮肤也兴奋而绷紧。
好,再来一杯。
当她再来时,金先生不在厅里。
他像一头倦极欲眠的困兽,末了还是爬到他的隐所去,他的灵魂游荡于这小小的金屋之内,一切的声音在耳朵边模糊起来,金先生觉得奇冷,然而大颗的汗滚下两颊,渐渐地,浑身沐浴在方寸枕褥间,四周都是寒意。脸开始变成紫色,喘息着。
见丹丹又给他倒了满满的一杯可口可乐,但却犹豫着,这一刻,他堕入感动的惊奇和陶醉中。
他早已明白了!
然而这沉溺于爱恋的瘾君子如何自拔?到底她为他的所作所为花了一生的心思。金先生傲然地取笑道:
“小丹,你心不够狠……你就不肯下重一点!”
丹丹的脸,登时一热,一身的血,全急冲上脑仁儿,她恐怖地看着金啸风。
就像图穷匕现的刺客。
她僵住。杯子摔了,人也恍惚了。十根指头一时间无法收回,像一只猫,猛地腾身伸出两爪,来不及下地,在半空便被一阵狂雪急冻,终于僵住。
耳畔只有他的话:“……你就不肯下重一点!”
洪亮得如鸣锣响钹,一下一下地扩大,有非常的威力,在她太阳穴捶打攻击。她的阴谋败露了,变得狰狞起来——她一点都不觉察,是在心底最深之处,略一犹豫,他识破了她。他在什么时候竟明白了?
丹丹其实还是愤怒的,原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一下子变成幼稚可笑,生死有命——是,不过金啸风这个狠辣的魔头,还是决意把一切玩弄于自己股掌之上。
她但觉窝囊。一生都做不到半件大事,此刻也坏了。
他哆嗦中,忍着剧痛,抽出一把手枪来,直指向她:“不准过来!”
她认得那手枪,她用过。
他昂起头来,痛楚而又威严地吩咐他的后事,态度傲岸,轮廓分明,纵使他在末路,他还是个英雄。他任由脸颊继续改变颜色,血脉要破肤而出,皱褶的皮肤仿佛重新充满弹力,他精壮的日子回来了,他的口吻是命令:
“一,让我的相片和访问稿子正常地刊出,让世人知道我挺得住;二,我花了一万元买好了一副上等楠木棺材,我的葬礼要风光,然后大火一烧,骨灰给撒在黄浦江上;三,后事交给程仕林,别交给史仲明,我一直没瞧得上仕林,难得到了今天,他倒是惟一最忠心的;四,我不准你迈过来一步,我要死在自己——”
丹丹奸狡地盯着,盯着,盯着,当他吩咐后事的时候,她的微笑混杂着讽刺。
她一步一步地上前了。
他“对付”了唐怀玉,哪有这样便宜,自行了断?史仲明告诉她:“唐怀玉不来了,金先生对付了他!”
她陡地龇牙咧嘴地飞扑至床头,即使是残命一条,她也要自己来收拾!
丹丹咆哮一声,不管手中拎到什么,悉数覆盖在这末路英雄的口鼻上,蒙了一头一脸,软缎的枕被,滑不溜手,三方疯狂挣扎,难以脱身。
她用尽毕生精力全身的血肉,杀气腾腾地整个地压上去,力争上游。枕被底下,波涛汹涌着,一种惊恐得骇人的纠缠,她咬紧牙关,不让他打滚,不让他翻身。她要他的温柔乡,变成一座令人窒息的荒冢。
在她这样摧枯拉朽的当儿,不免也昏昏沉沉,幽幽乱乱。
——就是那一天,等到正午的阳光,等不到要来的人,只见史仲明……
她完全地绝望。
在以后的十天,却重新充满了欲望。那黑褐色的粉末,给安置在一个小小玻璃瓶中,远看近看,都像调料。一口气吃下去?不,那太好办了。丹丹计算准确,一天一天地下,慢慢来。史仲明一定没有告诉她了。原来那补药“人造自来血”中略有一点成分,是败血菌,轻微的败血菌,促进新陈代谢作用,使肝脏更活跃,但分量一定得严格控制,一下子多了,便成为毒药。
丹丹一天一天地下,败血菌慢性地在他体内繁殖,一分钟一倍,在繁殖期间,半分中毒迹象也没有,只是疲倦、心悸、痛。金先生享用着丹丹下的面,阳春面、一窝丝、三虾面、爆肚面、排骨面、鳝糊面……还有两大箱的可口可乐,一切都遮盖黑褐的色彩,混沌成就她的报仇雪恨大计。
她计算准确,不到十天,他就可以萎缩了,他那复杂阴沉的全盛时代过去了。
他没动用到那把手枪,原可以先把她干掉,然后成全自己。不过——也许,他不忍。她有点怀疑,他是不忍的?直到丹丹掀起枕被来看他时,一脸大红大紫,表情错综复杂,热闹迷离。他张口结舌,似有满腔难言之隐。
如今半推半就地慷慨就义了,紧握着的手枪始终没发过一响。
原来他也是真心的。
丹丹的第一个男人。
金啸风甚至不可以死在自己手中——不过,想深一层,他其实也死在自己一手缔造的事业和女人手中。说得不好听,死在一场荒淫而美丽的横祸里。寻常老百姓又怎会拥有此番的曲折?
因着一场搏斗,丹丹也如一瓶泄气的可口可乐了,空余绿幽幽的玻璃瓶和不肯冒泡的静止的液体。
一床都是横乱纷陈,他的口袋,倾跌出他的铺排。她见到了,相当于遗书吧?是洪福长生行那副上等楠木棺材的收据,一万元,无论他如何兵败如山倒,他一定是早已策划好他的身后事了,要不亲自策划,谁出来收作?收据上还有他惟一忠心耿耿的,一度被他打入冷宫的程仕林的德律风,那数字:九三七零二。
还露出相片的一角,她猛地一抽,是自己!一张“东北奇女子”的剧照:她是一个农民的女儿,她大长辫粗衣裤的时代,她的黛绿年华,随着渐侵的夜,冉冉褪色——她摇身变成紫禁城中一个谋朝篡位的奸妃。
在这剧照还没拍出来的对面,她的对手,唐怀玉。她深信杀害他的人,已经伏尸在身旁,大仇得报,无梦无惊。
夜已沉沉来到,到处开始有灯火影绰,夜上海又充血了。
她一个男人也没有了。
不是舍不得,而是,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真奇怪,扮演了凶手,赢不回一点含血喷人的痛快,只像拍电影——她一生中不可能完成的,惟一的电影。当初的感觉,锥心滴血,握拳透爪,彻夜难眠,对金啸风、唐怀玉,甚至段娉婷,她都没有恨的能耐,因缘已尽,世道已惯,回首风景依然,她却万念俱灰。
一直这样地跪坐,姿势永远不改,腿也麻木了,心也麻木了。屋子里的钟,竟然又停了。
她跪在尸体旁,让昏黑吞噬。
她的第一个男人。他那样爱过她!
脸颊上痒痒的,是一串不知底蕴的泪水。她没来由地,开口唱了。
“柳叶儿尖上尖唉,
柳叶儿遮满了天。
……
想起我那情郎哥哥有情的人唉,
情郎唉,
小妹妹一心只有你唉。
一夜唉夫妻唉,
百呀百夜恩……”
丹丹细细地唱着,没有一个字清晰,所以到了很久以后,她才恍然,原来所唱着的,是一首湮远而又凄迷的“窑调”。
姑娘儿们最爱唱了。窑调。
她吃了一惊。什么时候,她沦为妓女?她一直不肯给金啸风唱一个,一直不肯。到得肯了,唱的是那盘古初开、无意地烙在心底的一首窑调——切糕哥教过她的。一俟他唱完,还身在北平,胭脂胡同。怀玉正色:“我们三个不管将来怎么样,大家都不要变!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说着把手伸出来,让三人互握着,彼此促狭地故意用尽力气,把对方的都握痛了。要是把中间的一段岁月都抽掉了,今儿个晚上,把日子紧凑地过。卡一下,把中间剪去,电影都是这样,那剪掉的胶卷,信手一扔,情节又可以一气呵成。要是像电影……
或者她不过打了个盹,睁开惺忪的眼,呀,是个不可理喻的梦——不是噩梦,不必填命。一觉醒来,在北平、天桥、雍和宫、广和楼、东安市场、陶然亭。
然而她已经卖掉她的光阴。其实一觉醒来,被抽掉的却是北平的日子,她花般的日子。
冻月在夜空中走尽了。
空气异常的凉薄,一室都是灰青,仿佛还有尸臭,那是嗅觉上的失常。
丹丹挣扎着下地,把整瓶的“调料”,倾在自来火上刚热好的面上。她一箸一箸地稀里呼噜,鳝糊不糊了,只是老了,老去的鱼有种很乏味的粗笨,她把面吃光把汤喝光。
……后来,史仲明来了,她已经倒在他怀中不动。
史仲明狂唤她:“丹丹!丹丹!丹丹!丹丹!丹丹!丹丹!”
生死桥 '捌'(1)
民国廿四年·秋·北平
“好,现在考考你,什么是‘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志高手长脚长地蹲在小木板凳子上,一边用一个豆包布剪裁缝制而成的漏斗形大网去捞动小金鱼儿,一边笑嘻嘻地在想。
“你别躲懒,快回答老师的问题,别动!我这是‘烫尾’的!病了,别打扰它。”
小姑娘一手抢回那个扯子,便再逼问:
“快说!背都不会背,难道解也不会解?”
“哦,这个我明白。美人跟英雄都是一个样儿的,就是不可以让他们有花白花白的头发,这时是给双妹墨染发油卖广告——用了双妹墨,不许见白头。”
“你怎么乱来?”小姑娘信手一掀手中那纸本,正想再问,志高岔开了:“哪儿来的破书?”
“前年在琉璃厂书摊上买的,正月里厂甸庙会,也照样出摊,我爹见地摊子好寒伧,只有这本书还登样——”
“前年?前年我还不认得你们呐。”
“再问你:‘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呢?”
“那是说,看到花开得好,非摘它几朵,来晚了,让人家给摘了去,只得折枝去做帚子用。”
“哎,你看你,一点学问都没有,狗改不了吃屎,爹还说要我管你念唐诗。”
“我是狗,那有什么?好,我是狗,你是水泡眼。”
“水泡眼才值钱!你看我这几个水泡眼,我还舍不得卖出去,名贵着呢。”
志高看着那副小小的担子,木盆中盛了半盆清水,用十字木片隔成四格,一格是大金鱼,一格是小金鱼,一格是黝黝泼泼的蝌蚪,一格是翠绿的水藻,边上挂了个她刚夺去的扯子。真的,崇文门外西南的“金鱼池”,就数这龙家小姑娘的最宝。
她是个圆滚滚的小个子,很爽气。有双圆滚滚的眼睛,微微地凸出,就像金鱼中的水泡眼。小姑娘专卖的是龙睛和水泡。她本姓龙,唤龙小翘,也许爹娘没想着到底会成了卖金鱼的,要不也会改个名儿“小睛”,龙小睛,比较好听。她不喜欢“小翘”,翘是“翘辫子”的翘,十分的不吉利。
龙睛是金鱼中的代表鱼,绒球类,双球结实膨大对称挺立,是为上品。当不了龙睛,只好当水泡。
水泡也不错了,它顶上有两个柔软而半透明的漂动的泡泡,个儿圆,身长尾大,游动时尾巴摆动,像朵大开的花;静止时尾巴下垂,便如悬挂着的绫罗。有一种唤“朱砂水泡”,是通身银白,惟独两个大水泡是橙红色的,因此,她也爱穿黄花幽幽的衣裤。
远看近看,不外是尾小金鱼。
志高促狭地调侃她:“喂,水泡眼,把你扔进河里,怎么个游法?”
她闪闪那圆眼睛,不答。
“像这‘烫尾’的吧?一烂了就不好了,没辙。”
“会好的,你别瞧不上,等它脱色了,又养在老水里,过一阵,更好看。”
“啧啧啧,可惜你不是它。”
话还未了,水泡眼劈劈啪啪地洒了志高一脸水。志高逃之夭夭。
小翘见他走了,无事可做,继续吆喝:“吱——大金鱼儿——小金鱼儿来——哎——”
招来一些贪玩的小孩围着看。
正埋首捞着尾橘红的翻鳃,便听得一个亮堂的嗓子在为她助威了:“哎——来看了——大金鱼儿——小金鱼儿——水泡眼——卖不出去的水泡眼——”
小翘一扔扯子就追打去。志高在警告:“小摊子坍了,鱼给偷了——”吓得她又撒手往回走。
志高与一个人撞个满怀。
“志高,什么时候上得了广和楼?净跟师妹耍,还是那样没长性?”
“快了快了,唐叔叔,怀玉信来了没有?”
“信没来,钱倒是汇来了。够了,用不完。我也不图,孩子还是待在身边的好。你听说过什么?”
“没。也没听说再有什么电影了。不过也许是一两年才一部的那种大片子,红不赤的就好。钱在人在嘛。”
真的,怀玉的消息淡了,连丹丹的消息也淡了,志高只信尽管那里岔道儿多,谁进去谁迷门儿,发生了么什么事,也不过是拍电影的余韵。有声电影,有声的世界,就比他强多了,他也很放心。
不是说不必相濡以沫的鱼儿,相忘于江湖么?那是各有高就,值得称庆。
上海离得远,消息被刻意封锁了,很久很久,都不被揭发。大城市也有它的力量。
志高跟的师父姓龙,原是名旦福老板的一位琴师,他跟他操琴,算起来已是二十六年了。福老板有条宽亮嗓子,音色优美明净清纯,一度是民初顶尖旦角,谁知这条嗓子,太好了,往往不易长久,到了中年,已经“塌中”,音闷了,人也退出梨园。
龙师父流落北平市井,只仗卖金鱼儿。后来,到得广和楼重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