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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光与影-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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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思,只是这种过于粉饰的文体着实令人怀疑斯宾塞的真情,仿佛他对文体的眷恋胜过他对罗瑟琳的眷恋。

  《牧人日历》发表的次年,即1580年,斯宾塞来到爱尔兰,定居在吉尔科尔蒙的住所。这是一个环境幽美静谧的场所,他在此间沉思、写作,并且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仙后》的开头几卷便写于此。另外还有数目可观的抒情短诗,例如那组很有特色的十四行诗《爱情小诗》,当然,也是爱情主题。爱情象是致幻剂,使斯宾塞仿佛看见世界成了一个花园,而伊丽莎白——诗中那位神秘女子——则在花丛中时隐时现。这里,大自然初次以清新而又富于同情的形象出现,从中可以预见两个世纪以后浪漫派的风格。拜伦和雪莱不仅重弹了“大自然”这个主题,而且用了斯宾塞式的诗体,足见斯宾塞对以后的浪漫主义诗歌的影响,反过来说,也可看出斯宾塞抒情诗的浪漫倾向。

  可是好景不长。那时,爱尔兰对于英格兰的征服以及奴役早已愤然于心。在爱尔兰,仇视英格兰人已经成为一种心理。这就使斯宾塞这个英格兰人处于他尚不自知的危险境地中。不久,爱尔兰人起义。因为民族情绪总是难以守住分寸,爱尔兰人对于英格兰奴役者的仇恨,旁及了居住在爱尔兰的普通英格兰人。他们焚毁了斯宾塞的住所,他的一个孩子葬身火海。斯宾塞携带家人逃到了伦敦,一家衣食尚无着落,更谈不上诗歌。他的朋友——锡德尼以及莱斯特——此时都已作古。当他陷入极端困境的时候,艾塞克斯伯爵——他失宠于伊丽莎白女王以后,图谋夺权,此时正在网罗各种力量。他的谋权生涯结束于伦敦塔的院中,他被斩首——派人送来二十块金币,被斯宾塞拒绝。这位忠于王位的诗人还要来人转达伯爵,说他已无福消受这些金币。斯宾塞便在饥病中离开人世。本·琼生记载说:“斯宾塞死于王家街家中,无隔宿之粮”。

  本·琼生这句话,透露了斯宾塞的一种不幸:他对王室万般忠诚,可是王室对他并无多少恩宠。我们来看一看斯宾塞最著名的诗篇《仙后》,从中了解这位具有贵族倾向的诗人的思想。《仙后》(THEFAERIE QUCENE)写于爱尔兰的吉尔科尔蒙住所,历时七年,诗稿险些焚于火中。这首长诗,最能显示诗人所受的教充,是各种传统的结合,既有阿里奥斯托和塔索的影子,又有中世纪的骑士传奇的痕迹,而其言语方式则有类似神学教义的说教色彩。

  斯宾塞找到了一个骑士形象,亚瑟。照亚里斯多德的某种说法,这样的骑士必须具备十二种品德,例如神圣、节制、贞洁、正义等等。斯宾塞力图以认文主义思想解释这十二种品德,并把它们赋予亚瑟。长诗以仙后的宫廷宴会开始,随后便是十二个骑士的历险。按照诗人的初意,十二骑士每人都有一篇故事,因此,全诗应有十二篇。然而,爱尔兰人的焚火以及随后在伦敦的饥苦岁月,使他没能完成后面六章。

  亚瑟以及那些骑士——他们都以一种品德命名,具有相应的寓意——被描写成巨人,他们具有巨大的力量,无所畏惧的冒险精神以及乐观的人生态度。斯宾塞在骑士们的历险中还加入了大量的对于自然的描写,足以显示他对自然的热情,而且他的想象力又夸大了这种热情。我们可以看到,这位“诗人的诗人”一旦触到抒情这个题目,便又回到《爱情小诗》或者《牧人日历》的风格上来,即以华美而又夸张的文体进行渲染。可是在《仙后》中,这种极尽能事的渲染又在某种类似禁欲主义的宗教说教的气氛中被约束,仿佛成了一种罪名。这正是斯宾塞的内在的焦虑。就其宗教信仰而言,斯宾塞倾向于严格禁欲主义的清教;就其本性而言,他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而又重情的诗人。这样,他的宗教观欲压抑住诗歌中的粉饰倾向,而他本性中的想象力又不时地想舒展一下翅膀。《仙后》正是一种想在两种倾向之间妥协可是没有成功的尝试。

  就斯宾塞的清教倾向而言,他不该忠诚于伊丽莎白一世这样一个徒有新教之名的宫廷,这个宫廷对于戏剧以及任何浓香弥漫的东西的喜爱正和清教的禁欲原则格格不入。而他居然又以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的诗人”的美称留世,足见他在光与影之间徘徊不定。他是带着以后那个短暂的禁欲主义时代的精神留恋地回顾着人文主义时代的种种辉煌的景致,而他又以华丽的文字夸张地记载过这个时代的情感。

  斯宾塞体无疑给英语诗歌带来了一种音乐效果。“斯宾塞式的诗体”日后成为诗歌史上的一个派别,具有特殊的意义。这种诗歌形式的押韵方式如下:ababbcbcc,前面八行都是十个音节,最后一行是十二个音节,韵律为抑扬格。换韵过多虽使诗歌的音乐感强,却也使得写诗成为一种技艺,一种不怎么容易掌握好的技艺。

  十九、培根

  前面谈到伊丽莎白一世的时候,曾提到她的一员辅弼大臣,威廉·塞西尔爵士,也即后来的柏立勋爵。有趣的是,这位勋爵竟是伊丽莎白的掌玺大臣尼可拉斯·培根爵士的联襟,也即弗朗西斯·培根的姨母。弗朗西斯·培根的显赫的门楣使他很早就萌生了对于政治的热情。他的父亲尼可拉斯博学多识,深得女王宠爱。他和数年前的莫尔爵士不同,信奉英国国教,对于罗马教皇的教权欲望颇为不满。他的夫人在宗教上与他观点相近。这位男爵出身的才女对于丈夫以及家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她是那时伦敦三位著名妇女之一。后来她渐渐倾向于清教,可是并无多少禁欲主义的色彩。这是那个时代令人羡慕不已的一对夫妻。他们常在一起讨论各种学术问题。

  弗兰西斯最初的教育得自博学的父母的言传身教。这个体弱多病的孩子具有一种早熟的气质,性格内向,酷爱沉思。不过,这仅仅是这个未来学者性格的一个方面。因为自小就是在国事的氛围中长大,他对政治的热情也象他对学术的热情一样潜滋暗长。伊丽莎白一世有一次见到这个在王室里玩耍的孩子,亲热地称他为“小掌玺大臣”。几十年后,“小掌玺大臣”终于成了货真价实的“掌玺大臣”,不过不是伊丽莎白的掌玺大臣。

  弗兰西斯在剑桥大学呆了一段时间后,便以驻法大使阿斯·鲍莱的随员身份前往法国。那时的法国正是人本主义的法国,弗兰西斯在那里接触到了很多使他耳目一新的思想。

  他的法国之行因老培根的病逝而中断。培根返回英国奔丧。培根虽是名门之后,尼可拉斯却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遗产。为了找到维持生计的手段,培根开始攻读法律。这是那个时代青年人的一条从政途径。培根勤奋好学,不久便获得了律师资格,二十三岁上,就已经是下院的议员,并且成了艾塞克斯伯爵的顾问。尽管培根的仕途之初一帆风顺,似乎预示着不可限量的前途,然而,这一时期,他的政治生涯仅仅止于下议员这样一个职位。这位老成之士似乎颇受他的姨父的嫉妒,因而受到皇室的冷落。掌玺大臣之子的培根在仕途上的迟迟不迁,引起当时某些人士的惊异。其实,那个在他幼时曾亲切地称他“朕的小掌玺大臣”的伊丽莎白女王,对培根在下院的一些言行颇不满意。冒冒失失的培根居然在议会上拥护民权,攻击朝廷强迫上下两院直接会商筹款问题的企图,以至不怀好意的塞西尔父子向女王称培根“目无朝廷”。亲戚的暗中媒蘖使得培根决意不再谋求亲戚的提携。而转附于艾塞克斯伯爵。

  年轻显贵而又意气飞扬的艾塞克斯十分欣赏培根的才能,他以自己煊赫的声势和女王的宠信,多次在女王面前替培根谋求高职,伊丽莎白一世对于培根早已厌倦于心,当然不会答应。艾塞克斯甚至还将自已的部分财产赠予培根,足见他们两人的交情。

  在这之前不久,也即培根在下院慷慨陈词的年头,他曾写过一本《论说文集》,共五十篇。这是培根对于人生及社会的思考,采取的形式则是格言以及警句,从中可以看出培根的思想倾向。根据各篇论文处理的主题,可分为三类:第一,人与世界及人群的关系;第二,人与自已的关系;第三,人与上帝的关系。

  尽管 《论说文集》因其文字的凝炼以及哲理的直呈可能要比他日后的另一些著作——例,《广学论》《新工具》等等——拥有更多的读者,可是,就其思想而言,它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系统。《论说文集》多少时代以来都以片言只语的形式在读者中流传,成了类似箴言的言语,因而它的影响巨大。“一个自身无德的人见别人有德必怀嫉妒。”“过度的求权力的欲望使天使们堕落;过度的求知的欲望使人类堕落;但是为善的欲望是不会过度的,无论是人或天使,也不会因为它而冒危险的。”谈到公道的时候,他说:“谁也不可以愚蠢地认为公平的法律和真正的治术是不相侔的,因为这两样东西就好象一个人的精神和筋肉一样,是同时并行的。”他初次显示了他在使用语言上的巨大力量。这本集子一版再版,深受读者喜爱;而且,因其议论常常是就“人性”而发,因而,深受所有的时代的喜爱。

  培根的文名似乎无助于他的仕途。尽管他在艾塞克斯伯爵门下颇受器重,可是为时不长。不久远征爱尔兰的艾塞克斯伯爵发动政变,率一部分军队回击伦敦。这场兵变最终成了一个历史笑话,因为,当伯爵振臂一挥时,他的士兵不仅没有奋勇出击,甚至溜进了人群中。艾塞克斯伯爵被俘,囚于伦敦塔中。培根参加了对伯爵的审判,似乎还很卖力。这是培根在道德上为人诟病的原因。据说他是为了保命而反戈一击的。当然,他是艾塞克斯伯爵的门人,不免受到牵连。可是,另外一种说法也许具有更多的可信之处:尽管培根自已没有仰受多少皇恩,可是由于家族的忠君传统,他对皇室仍很忠诚,这就使他对叛逆者的艾塞克斯伯爵顿时失去怜惘之情。问题在于,这种说法并不总是站得住脚。培根日后曾因受贿而被拘于伦敦塔中,从此身败名裂,足见这位未来的掌玺大臣在道德上并非无可指谪。

  艾塞克斯在伦敦塔的院子里被处决后两年,伊丽莎白一世驾崩。见斥于前朝的培根以敏感的政治嗅觉感到了机会的来临。继位的詹姆士一世重视学识。培根于他登基的第二年便向新主献上了自已的《广学论》,而得到了他盼望已久的副检察长之职。这时培根已有四十四岁。两年以后,培根娶了漂亮的阿丽丝·巴南为妻,她是一位富有的参议员的女儿,陪嫁可观。日后培根不时地以重金结交高官名宦以求升迁,其中部分的钱物想必出自妻子的嫁资。大约从1613年起,培根的仕途才如日中天,从首席检察官升到枢密顾问官,接着获得了其父原来的掌玺大臣的职位,不久,又被提升为大法官,这是仅次于詹姆士一世王位的重职。

  他在仕途上得意的时期,也是他在学术上取得巨大进展的时期。《新工具》集中表现了他这一时期的思想成果。

  《新工具》是由亚里斯多德的《工具篇》而得名的。麦考莱曾谈到培根对亚里斯多德的看法:“(他)对亚里斯多德的学者虚耗精力于其上的‘学问’有一种应有的渺视,对亚斯多德本人亦没有多大的尊敬。”培根对于经院哲学的渺视是因这种学具有“空谈”的性质,他象一个典型的早期资产阶级一样,重视实用经验,提倡实验科学。他是近代哲学史上首先提出经验论原则的哲学家。他还提出一种经验归纳的方法,也即大量占有感性资料,运用理性的归纳方法,从中得出公理。

  培根还分析了导致缪误的种种原因,他用“幻象”一词称呼这些原因,归纳起来,共有四大幻象:种族幻象是人性中固有的幻象,洞窟幻象是个别研究者的私人成见,市场幻象是语言虐制人心,心意难以摆脱话语影响的幻象,剧场幻象关乎与公认的思想体系有关的幻象。由此可见培根哲学的一般方式,也即经验归纳的方法。哲学史上以“现代实验科学的始祖”一名誉赞他对哲学以及科学的贡献。

  培根在大法官的职位只呆了三年。他被指控有贪污受贿的罪行,法院审讯他时,他对所犯的罪供认不讳。培根被免去了一切公职,且一度被囚于伦敦塔。他在身败名裂之中过了将近五年。一个早春的日子,身届六十五岁的培根驱车郊游,途中心血来潮,做了一项往鸡肚子里填雪从而检验一下冷热原理的试验,不幸中了风寒,不久以后病逝。

  哈维谈到培根时说:“他像个大法官似的写哲学。”这是一句含讥带讽的贬词。意指培根对于功名利禄的过分热心,也指培根著作的那种不可置疑的文风。培根的品行虽然使他常常为后人诟病,只是这些指谪往往拘于一事一物,因而不能加诸培根的一切领域,他对科学的热情——他是“知识就是力量”这句箴言的作者——他的严谨的文体,他对哲学的贡献,足以在后世人心中投下一个巨大的身影。十七世纪的诗人阿布拉罕·考莱曾把培根比作把迷途者领出沙漠的“摩西”:培根,有如摩西,终于把我们领出

  二十、大学才子

  大约在1588年到1594年间,英国文坛上出现了一群号称“大学才子”(University Wits)的文人,他们在创作上比威廉·莎士比亚出名得早(那时,刚从斯特拉福镇这个小地方出走到伦敦的莎士比亚,为了挣口饭吃,正勉强担任着雇佣演员),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了莎士比亚这个更伟大的后来者的先驱。

  正象“大学才子”这个绰号所指明的,这些才子都有正规的大学教育背景,毕业于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

  约翰·李雷(John Lyly)是“大学才子”中年纪最大的一个,曾一度担任过宫廷的娱乐总管。伊丽莎白一世一直没怎么留心他。他在郁郁不得志的沮丧中写下了这样的话:“千种希望,空无所有,万种允诺,仍是虚无。”足见他当时的失意。他最初是创作剧本,可是他的剧本没有宏大的结构,失之柔弱,这与伊丽莎白时代的自信精神以及向上热情很不谐调。这些剧本的可取之处仍是语言风格,空灵而又柔和。因为在写剧上的不才,他便改写小说。

  《尤菲绮斯或智慧的剖析》及其续篇《尤菲绮斯和他的英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是描写理想绅士的教育小说。他的小说正如他的剧本一样,缺乏结构,而对一个天才的作家来说,结构才是根本。李雷小说的风格也和剧本一样,显示出过分的才气,这就是说,失去了对才气掌握的分寸,因而显得浮夸,矫柔造作,这种文体风格得到了“尤菲绮斯体”这样一个称号,可见它对当时的影响,甚至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也染上了这种风格的痕迹。当然,同一个问题的另一面却是:过分的修饰对于那时尚且粗糙的英语不无雅驯的好处。李雷死于1606年,享年五十三岁,是短命才子中寿命最长的一个。

  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虽是李雷的模仿者,却无多少贵族气息。他的气质颇象吉卜赛人,自由散漫,没有固定住所,常从一个地方迁到另一个地方,当然,也时常挨饿。这种浪漫流浪生涯肯定不会使他滋生对伊丽莎白王室的好感。格林当时的名声不佳,虽然挣钱不易,他却把刚挣来的每一个铜子全都花光,尽情放荡一番。可是这个放荡汉却有一些罕见的天才,他曾写过各种体裁的作品。包括诗歌、小说、政治册子以及戏剧,尤其是以戏剧为主。他留给后世人的几个剧本是 《僧人培根与僧人班格》及《乔治·格林,威克菲家尔德的看守人》等。这些剧本没有一点宫廷味,它是地地道道民间的精神。平民的骄傲——例如看守人拒绝国王授与的贵族头衔——以及平民的智慧,在此得到抒写。这位“大学才子”并不象他的同伴们一样在官廷或社会上有所发迹,他的放荡恶习损坏了他的健康,尽管晚年稍有忏侮之意,但已为时晚矣。三十四岁时,他病死在一家旅店里,甚至没有留下钱来为自己购置一个棺材。当他还卧病在床的时候,他对“大学才子”的其他几位同伴谈到刚在剧场上初露头角的莎士比亚——其实,他曾和莎士比亚合写过几个剧本——,用词十分恶毒:“有一只用我们的羽毛装饰起来的风头十足的乌鸦,在他演员的外皮下包藏着豺狼之心,他以为象你们的能手一样也会写一手素体诗,而且俨然万能博士似的、自封为国内独一无二的 ‘擅场’人物。”这段文人相轻的话里有一个绝对正确的预示,即一位“擅场”的人物行将成为戏剧的骄傲;然而,它的偏狭之处也是随处可拾的。假若“大学才子”仅是色彩绚丽的羽毛 (格林的这个比喻非常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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