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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非常受美国华人的欢迎,而美国人却只是看个稀奇,并不怎么懂的这个故事。
按照美国的习惯,林子轩把片名改成“一只猴子挑战众神的故事”,但电影中的神明和美国人心目中的神反差太大,他们接受不了。
中国的神太过于人性化了,和人间的区别不大,没有神秘感和恐惧感。
美国人心目中的神是长着翅膀的天使和在地狱中的撒旦,这两者都不会举行蟠桃宴会,而是收割人的灵魂,这样才是神秘而强大的神灵。
他们不认为被一只猴子随便欺负的阎王爷是撒旦大魔王,反差太大了。
这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至于明星电影公司的其他电影,效果差不多,美国人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看中国电影,却没有文化上的认同感。
虽然赚了不少美元,但没有达到林子轩的预期,他主要是想传播中国文化。
按照彼得逊律师的说法,电影想要在美国获得成功,就要寻找两个国家文化的共同点。
他特意提到《上海假日》那部电影,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作为美国人的他也能看懂,还被深深的感动,这才是真正好的电影。
林子轩对此哭笑不得。
《上海假日》本来就是来自《罗马假日》,是按照美国人的思维习惯写的故事,自然能得到美国人的认同,看来还是要抄袭西方的经典电影才行。
他准备先打开欧美的电影市场,再来讲传播中国文化的事情。
他看到阮玲钰落寞的小模样,就想拍摄一部电影。
讲述一位名做李昂的上海滩职业杀手和一位叫做马蒂娜的十二岁女孩之间发生的故事。(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少女情怀总是诗
林子轩想到的是后世那部《这个杀手不太冷》,讲了一个杀手和小女孩之间朦胧的感情。
他当然不会作死的这么照抄,这个时代还接受不了这种“洛丽塔”式的故事,就算是在后世对这个情节也是非议不断。
或许只有法国人才敢这么大胆的处理,他们以艺术的名义敢做任何违背道德的事情。
林子轩会把杀手和小女孩的关系处理成父女间的依恋,这样更能被观众理解。
这部《杀手李昂》的重点讲的是“救赎”的话题。
李昂是一个孤僻而独特的杀手。
他杀人的手段娴熟高超,为人却非常孤僻,他喜欢喝牛奶,喜欢养一盆绿萝,喜欢一个人在戏院里看电影,过着孤独而简单的生活。
马蒂娜是女校的一名普通学生,她有一个乱糟糟的家庭,正处在叛逆的年纪,不喜欢上学,不喜欢这个家庭。
她的父亲是社会上的小混混,吞掉了老大的一笔大烟,被老大查出来,杀了他全家。
关键时刻,李昂出于善心,救了前来求助的马蒂娜,两人开始了一段共同的生活。
林子轩不会把警察当作反派,他要考虑租界巡捕房的影响力,如果他真的按照后世的剧本那么抹黑租界的巡捕,影片在租界被禁映的可能性很大。
虽然在这个时代的上海滩,巡捕的确**和滥用职权,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可你拍成电影就是自找麻烦了。
李昂和马蒂娜两个性格迥异的人生活在了一起,一个沉默木讷,一个活泼好动。
小女孩马蒂娜要为家里人报仇,李昂则教马蹄娜练习开枪。他们互相影响,逐渐改变,关系越来越密切,彼此牵绊。
最后,李昂死掉,而马蹄娜回到了女校继续上学。
“为什么两人没有都活下来?”看了剧本大纲的阮玲钰不解道。“观众不是都喜欢看大团圆的结局么?”
“因为悲剧更有打动人心的力量。”林子轩如此说道。
其实,他觉得这是法国人的矫情,法国人认为这样的结局够文艺,够有内涵。
如果是一位好莱坞导演拍摄这部影片,肯定是大团圆的结局,就算不是大团圆,也不会让男主角这么轻易的死掉。
这部《杀手李昂》要进行东方化,需要改动的地方很多,不少桥段和台词都要重新设计。既要符合东方人的保守观念,又要考虑到西方社会的接受程度。
林子轩要把剧本认真的打磨一番,还要不时的和阮玲钰商量。
她已经放假了,也算是给她找点事情做,她可以设计一些符合她这个年纪的台词。
至于影片的男主角,他决定自己来演,玩一次票。
这部电影的重点是打开欧美市场,可以利用他的知名度为电影打广告。
反正这个杀手比较冷酷。没什么面部表情,演绎的难度不大。主要还是看阮玲钰的表演。
对此阮玲钰非常高兴,积极的参与到剧本的创作中来,在林子轩提供的大纲基础上,想出了不少有意思的剧情,展现了她电影创作方面的才华。
她内心较为敏感,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
而且。阮玲钰觉得自己就像是剧本中的马蒂娜一样,被林子轩解救出来,对他产生了依恋的感情,这种感情她一直藏在心里,这次看到剧本才恍然发觉。
难道这只是类似父女之间的依恋么?
她的父亲早逝。母女相依为命,没有机会感受到父爱的温暖,一直都处在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之中,小心翼翼的生活着。
直到林子轩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有了林子轩为她遮风挡雨,她觉得心里踏实了。
或许真的只是依恋吧!
阮玲钰躺在床上,想着剧本中的故事,期盼着早日开始拍摄,虽然是假的,可只要能和林子轩一起演上一遍,她就心满意足了。
这样想着,她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她成了马蒂娜,生活在闸北区的华界,有一个不讲理的姐姐,和一个可爱的弟弟,因为是女儿,经常受到父母的打骂,她对生活非常失望,不想上学。
她的邻居是个奇怪的男人,总是独来独来,不苟言笑。
马蒂娜对这个邻居很好奇,总想知道这个男人的秘密,直到有一天,她的家庭发生巨变,她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了一起。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和剧本差别很大。
阮玲钰从睡梦中醒来,还大概记得梦中的情景,不由得有点羞涩。
这是她第一次做这样的梦,有点心慌,有点好奇,有点不知所措,只是依恋的关系,她这样提醒着自己。
在林子轩和阮玲钰交流剧本的时候,向警宇领导的丝厂女工罢工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按照约定,万象书局旗下的杂志刊登了宣传文章,林子轩也出声支援。
只是仅此而已了,他不能做的更多,林家同样是上海的大资本家。
林家旗下没有丝厂,但从事纺织行业,纱厂的女工更多,这一次是丝厂女工罢工,下一次或许就轮到纱厂了。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就算是罢工取得成功,也难免工厂主秋后算账。
他们可以通过寻找听话的新工人来逐渐替换掉这些罢工的女工,在这个时代,没有工作的人太多了,包工头出去一趟,就能从各地带回来大量的女工。
罢工只能解决暂时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丁灵自然是参与丝厂女工罢工的活动去了,她是个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还参加上海大学在纱厂的补习学校,和女工打成一片。
或许是受到向警宇的影响,她极为热衷女性解放的事业。
林子轩没有说什么,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道路要走,这是各人的选择,强求不得。
他只是嘱咐丁灵多写一些文章,不要生疏了。
不过这位爱折腾的文艺女青年也有自己的感情烦恼,她对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主任瞿秋百颇有好感,只是瞿秋百却娶了她的好朋友王剪虹。
最郁闷的是她还要和这两人住在一起,天天看着两人秀恩爱。
这谁受得了啊,没过多久,丁灵就返回湖南老家了,随后登上了前往北平的火车,开始了她不靠谱却精彩纷呈的一生。(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一个英雄的诞生
1924年7月7日,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上第一次刊登了一位中国人的照片,林子轩也成为第一位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中国人。
在封面的介绍上,有一句简短的话:来自中国的大文豪。
杂志里面有对林子轩的专访,杂志社写了选择林子轩作为封面人物的理由。
“这位年轻的文学家在那个东方的古老国度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他引领了一场文学革命,发起了思想界的大变革,走在了整个时代的文化前沿,与此同时,他还了解和亲近西方文化,在西方文化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他是中国文化界在西方的代表,他是沟通东西方不同文化的使者。”
林子轩曾经向西方记者介绍了新文学,讲起了中国正在发生的巨大变革,他有幸参与其中,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这位西方记者在北平采访吴佩浮的时候,见证了林子轩和中国文化界的那一场大论战。
他其实不是很了解实际的情况,不过根据翻译知道了林子轩在中国思想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他并不知道这种论战在中国经常发生,没什么稀奇,只是这一次因为泰戈尔的来访闹的有点大,他想当然的认为这是林子轩一个人引起的。
一个人和整个社会的思想界抗衡,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时代周刊》的记者觉得自己抓住了这篇专访的核心,在这个古老的国度,一个具有大无畏精神的年轻人和整个腐朽老旧的思想界进行抗争。
以一人之力反抗全世界。西方读者最喜欢这种个人英雄主义的事迹。
他把林子轩塑造成了中国文学界和思想界的英雄人物和革新派。
想想看,一个受到西方教育的年轻人回到自己的国家。试图用文学的手段改变这个国家的思想,却遭到了保守势力的疯狂打压。
这位带有悲**彩的英雄一定会被美国的读者认可和欢迎。
这样以来。林子轩的形象瞬间高大丰满起来。
在专访中,西方记者先是重点讲述了林子轩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经历,这样可以得到美国读者的认同,然后介绍了林子轩回国后取得的一系列成就。
比如作为诗人革新了中国诗歌,在戏剧和小说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创办了出版社和电影公司,还有唱片公司和广播电台。
这些都是林子轩亲近西方文化的证据,他把西方文化引入中国,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习惯,让中国人接受新鲜的事物和思想。
这里特别提到了林子轩和赛珍珠的友谊。赛珍珠是货真价实的美国人,还是传教士的女儿,虔诚的基督徒,很容易获得美国读者的好感。
专访中出现了一**子轩的全家福。
西方记者称赞林子轩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遵守一夫一妻的法律准则,不像这个国家的其他成功者有无数个妻子和情人。
《时代周刊》的记者有意把林子轩刻画成美国中产阶级的形象。
富裕的家庭,良好的教养,非凡的成就,美满的生活。典型美国梦的代表。
接下来是一张握手的照片,一位是林子轩,一位是印度诗人泰戈尔。
两位东方大文豪一见如故,倾心相交。
这位记者知道泰戈尔在中国受到了抵制。而林子轩曾经写文章支持泰戈尔,于是他就认为两人的关系非常好。
他以为林子轩是新月社的创始人,而新月社支持泰戈尔。他不知道新月社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群思想各异的人组成的文学圈子。
专访的最后。还有一首林子轩写的诗歌。
这是《时代周刊》的记者采访吴佩浮的时候,吴佩浮亲手写出来送给他的。
吴佩浮不仅是一位军阀。还精通中国的传统文化,曾经中过秀才,算是一位儒将。
他得知这位美国记者在上海采访了林子轩后,亲手写了林子轩的那首《沁园春》作为礼物送给了美国记者。
林子轩在北平写的《沁园春》在中国文化界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却在政界受到了热捧。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无论是北平的吴佩浮,还是天津的段祺睿,亦或者东北的张座霖,还有其他有志于这个天下的枭雄人物,看到这首词都心有所感。
可以说,这首词写出了他们的心声。
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谁才是真正的风流人物,谁才能力挽狂澜,一统江山。
《时代周刊》的记者拿到这首诗歌后请懂得汉语的美国人翻译成了英文。
然而,这一翻译完全失去了这首诗歌的气势。
“中国北方的冬天,到处都飘着雪,长城附近,都是冰雪,黄河结冰,山上还是冰,远处的高原上仍然是冰,这些冰雪像是蟒蛇和大象在奔跑一样。天晴的时候,看着太阳照在冰雪上,非常漂亮。”
“这个世界如此美丽,让无数英雄向往。可惜秦朝的皇帝和汉朝的皇帝没有文化,唐朝的皇帝和宋朝的皇帝太差劲,那个被称为英雄的铁木真,只知道射箭。这些人都死去了,真正风光的还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
由此可见,找一位好翻译真的很重要。
当然,这不能怪那位翻译的美国人,中国的诗词本来就难懂,他也不精通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按照字面上的意思翻译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管怎么说,《沁园春》的第一个英译版本就这么出现了。
这一期的《时代周刊》在美国社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特别是在华人社区。
这毕竟是美国主流媒体第一次把一位中国人当作主角进行大篇幅的报道。
中国在美国的使馆注意到了这个情况,发电报回国,说明了林子轩在美国的影响力。
正在伯克利家中修养的张康仁看了《时代周刊》后给林子轩发了电报,想知道那首《沁园春》的原文,他不相信林子轩写的诗词会如此粗俗。
当看到《沁园春》原文的时候,他不由得摇头苦笑,翻译糟蹋了一首好诗词。
因为《乱世佳人》和《麦田里的守望者》造成的阅读热潮,美国人对林子轩颇有兴趣,他们看了《时代周刊》,然后被美国记者塑造出来的英雄林子轩所打动。
他们认为林子轩是一个孤胆英雄,在那个古老的国度进行着一场悲情的思想战争。
所以说,英雄从来不是天生的,而是被人为塑造出来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中国文坛的怪现状
《时代周刊》把林子轩的专访先发出来是想试探美国读者的反应,如果读者能够接受中国人作为封面人物,那么再刊登吴佩浮的专访就有了底气。
此时的《时代周刊》还没有后世那么强势,也要为了销量迁就读者的阅读兴趣。
如果这一期的销量下降,就说明大多数美国读者对于来自中国的消息漠不关心,如果这一期的销量大增,意味着读者对那个古老国度怀有好奇。
如此《时代周刊》以后就可以多报道一些来自中国的消息。
这一期《时代周刊》的销量很不错,虽然没有暴涨,却也有着明显的增幅。
杂志社经过调查发现增长的销量来自于生活在美国的华人,这些华人看到有中国人进入美国的主流媒体,都比较激动。
这从侧面反映了华人在美国严峻的生存状况,那就是不被美国的主流社会所接纳。
这篇有关林子轩的专访在美国华人中传播很广,林子轩被认为是中国人的骄傲,当然,那首英译版的《沁园春》被很多华人吐槽。
张康任把原版的《沁园春》写出来,刊登在华人社区的中文小报上,才为这首词正名。
在美国的华人看了这篇报道和这首《沁园春》不由得感慨万千,他们想象着祖国的壮丽山河,希望中国能够早日统一,强大起来。
和美国华人的激动不同,在中国,这篇专访引起了轩然大波,特别是在文化界和思想界。
因为这是中国人在美国主流媒体上的首次亮相,中国的媒体非常重视。
在美国的中国记者用电报把《时代周刊》专访的全文发回了国内。
两日后,包括上海的《申报》和《新闻报》。天津的《大公报》和北平的《晨报》等中国的主流媒体都转载了这篇对林子轩的专访。
普通读者认为林子轩为国争光,这是好事,纷纷为林子轩点赞。
但在文化界和思想界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因为这篇专访把林子轩塑造成了思想界的斗士,而他们成了专访中的反派人物。
没有人喜欢成为反派人物,所以他们认为这是林子轩对西方媒体说谎了。
他们有证据证明林子轩所言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