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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右边的三张照片,尸体右臂上的伤痕规规矩矩,长短几乎一样的,垂直相交,第一眼看还真像个十字。”
黑包公道:“本来就是模仿作案,不可能百分百相似。”
闫儒玉摇头,“经手过此案的警务人员,一定见过当年的伤痕,不会模仿成这样。
不,已经算不上模仿了,这更像是凶手听说过当年的案情,然后自己根据对叉这个形状的理解割出来的。
我的推论是:凶手听说过案件详情,却没有亲眼见过尸体或者案件照片。
现在有两个重点排查的方向,第一是与李奇关系密切的人,他有没有将自己的作案手法告诉别人?如果有,他都告诉谁了?
第二个方向是当年经手此案的警务人员,这些人中或许有人将案件细节透露出去了。不过,5年前的事儿了,就算真有人透露过,大概也不记得了,即便记得,这种违反保密规定的事儿,谁会承认?所以这个方向先放一放,暂时别在上头浪费人力。”
黑包公点头,“我们这就筛李奇的人际关系,看入狱前与他关系密切的人,还有在他入狱期间去探望过他的人。”
“或许,应该再去拜访一下这个李奇。”闫儒玉建议。
吴错点头,“我去吧,是我抓的他,5年了,也该去看看了。”
第二天清晨,市厅审讯室。
闫儒玉第一次见到李岚,她是个体型娇小的女人,走路昂首挺胸,气质很好。她的左眼很红,像得了病似的。
“眼睛怎么了?”闫儒玉问道。
“隐形眼镜,睡觉忘取了,过两天就好。”虽然境遇不佳,但她依然保持了礼貌,答话的时候微微眯着眼睛看人,近视得挺厉害。
“我听说你拒绝警方帮你通知家人,理由是……”
“不想让他们担心,父母年纪大了,孩子初三,过不了多久就该中考了。
说起来你们抓我的时候赶得挺巧,我最近离婚,心情不好,刚请了假打算出国旅游。
别人都以为我散心去了,呵,肯定想不到我被你们抓了,正好免得丢人。
再说了,归根结底我没杀人,你们弄错了。”
“可是凶器上有你的指纹,而你给不出解释。”
“我怎么解释?说我偷拿了医院的手术刀片?拿回家干什么?做手工吗?还是手术中违规操作,用手碰过刀片?无论怎么解释,将来都是麻烦。
没法解释就是没法解释,我总不能编个谎,那你们就更怀疑我了。
反正人不是我杀的,你们早晚得放了我。
因为你们的调查,我不能回去工作,也没法跟家人见面,这些损失我后头会跟你们算清楚,我会请最好的律师,咱们法庭上见!”
李岚的情绪已经开始激动,闫儒玉却依然淡定,“想告谁是你的自由,不过,眼下为了让你在拘留期间过得舒服一点,你至少应该通知一个朋友或者亲人,一些生活必需品可以给你送来,毕竟你只是重点嫌疑人,现在对你的处理也只是拘留。”
“不用!”李岚拒绝得很坚决。
“行,那说说你前夫吧,他对你有过家庭暴力吗?”
“警官,你们已经问过好几遍了,”李岚无奈地长出了一口气,努力忍住心中怒火,“拜托你们动动脑子!他在外面养小三诶!他还敢对我家暴?!我不家暴他就不错了!
你们打听打听我家谁说了算,他是开了个金店,也就在外头充充大尾巴狼,呵呵,金店谁给他开的?还不是我吗?回家他就是条狗!还得把尾巴夹着!
他家暴我?亏你们问得出来。”
进审讯室之前,小董好心提醒这个李岚不好接触。
此刻,闫儒玉算是领教了。
数落起人来真挺有领导派头。
不过在闫儒玉看来这是件好事,总比那些不开口的老闷要强。
只要嫌疑人肯开口,哪怕是骂娘,都有办法聊起来。
只要能聊起来,距离暴露破绽就不远了。
闫儒玉收回思绪继续道:“你早就知道他出轨的事儿吧?”
“是,这么多年夫妻,他那点花花肠子我能不清楚吗?”
“为什么忍着?”
“麻烦呗,又得打官司争财产,又得安抚女儿,女儿青春叛逆期,管都管不过来,再加上一个国家级的研究课题,忙,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后年。
呵呵,没想到,拖来拖去,最后倒是他提出的离婚,我让他给甩了!”李岚拍了一下桌子,“这是我最不满意的地方,但谁要是说我为了这个杀人,只能说明他脑子有病!”
“你好像一点都不担心你女儿。”闫儒玉突然转移了话题。
“什么?”李岚没跟上闫儒玉的思路。
“父母离婚,而且离婚理由是爸爸在外头又有孩子了,这是第一重打击,紧接着爸爸就死了,这是第二重打击,孩子肯定很难熬吧?
这种时候,你把孩子丢下独自出国旅游?有点说不过去吧?”
李岚摆摆手,“女儿从小在姥姥跟前长大的,我跟她爸没操什么心,她对我们感情一般。”
“那你对她的感情呢?总不至于也是一般吧?你刚刚也说了,孩子正是叛逆期,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儿,你就不担心她?”
这下,李岚沉默了。
她一沉默,咄咄逼人的气势就弱了些,而闫儒玉的气势开始凸显,两人有了不相上下的意思。
闫儒玉的问话适可而止,他拿起桌上的案宗,转身就走,走到门口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停下脚步道:“给你女儿打个电话吧,毕竟凶器上有你的指纹,除非出现决定性的能够证明你清白的证据,否则你可能还要被拘留挺长时间。”
“你们还没找到证据?”
这句话是李岚在精神放松的状态下脱口而出的。
闫儒玉的大脑却像过电似的意识到了什么。
不是“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证据?”也不是“万一你们找不到证据呢?”而是“你们还没找到证据?”
你们还没找到证据?
“我们难道应该找到什么?”闫儒玉直视着李岚的眼睛反问,“或者说,我们应该等到下一桩案件发生?”
第一四八章 模仿杀人(6)
李岚的瞳孔猛然收缩,因为太过诧异,她未能及时做出任何表情,甚至显得有些呆板。
她是个好演员,借坡下驴地用这种呆板掩饰了内心的波澜。
“什么?”她微微皱眉,像是没听清似的问道。
“没什么。”
闫儒玉已经走出了审讯室。
闪讯室外,监视玻璃旁。
黑包公清楚地看到了李岚的表情变化。
“铺垫半天,就为了最后一个问题吧?”黑包公问道,
闫儒玉擦了擦额头,“可不是,难死我了。不过现在她已经慌了,继续审,加大攻势,就要突破了。”
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室。
看到吴错,李奇一点都不觉得诧异。
“吴警官,来了?”
他像在家中客厅那般随意地坐下,与吴错打着招呼。
这是一个年近花甲的男人,医生,不仅仅是医生,完全可以冠上医学专家的名头。
要是没有锒铛入狱,他现在应该活得很风光,办公室里挂满在世华佗妙手回春的锦旗。
第一眼看到他时,吴错就觉得他眼中藏着一种只有最危险的野兽才有的凶狠。
或许野兽已经不能形容他,他是个魔鬼!
“听说抓住我之后,你就当上组长了,看来我为你升职做了些贡献。”
吴错沉默坐下,他想不明白,监狱生活为什么没在这个人身上留下印记?
他的躯壳苍老了些,头顶多了白发,脸上的皮肉也松弛了不少,可是躯壳内的灵魂似乎没有任何变化,看那双眼睛就知道。
5年,他的时间仿佛静止了。
“监狱真是个好地方,吴警官,我觉得每个人都该来监狱至少呆上一段时间。
比如我,在这里我可以卸下所有伪装,不用装作自己是个医生,也不用装作好丈夫、好父亲,跟那个喜欢杀人的我独处。
你也应该在监狱里呆一阵子,或许你会发现,咱们一样。”
“或许吧,”吴错不置可否,“但我更想知道,喜欢杀人的你被关在5平米不到的重刑犯牢房里,你甘心吗?”
李奇抱臂,好奇地打量着吴错。
突然他笑了一下,“你变化可真大,我记得,你以前不会拐弯抹角地说话。”
吴错也笑,“五年了,谁还不能有点变化。”
“刻意展现出变化,让我因为猜不透你而紧张,这样你就能在询问中占优势,我没说错吧?”
吴错有些铁青的脸色已经说明了答案。
李奇又笑了,笑得很狡黠,“我已经在牢里了,还能让吴警官花这么多心思,荣幸,荣幸啊!”
吴错干脆开门见山道:“有人在模仿你当年的犯罪手法。”
“不稀奇,你肯在我身上花心思,说明我比别的罪犯厉害,自然就值得他们模仿。”
“有道理,那你知不知道哪个崇拜者在模仿你?”
“哦,所以你是来问我这个的,有意思。”李奇突然转移话题道:“你知道当年为什么能抓住我吗?”
“警察抓凶手,需要原因吗?”
李奇摇摇头,“因为你知道了当年的事,凡事有因才有果,你找到了原因,也就知道了结果。
你去过我老家,在我大嫂临死之前见了她一面,没错吧?”
“没错。”
“她把一切都告诉你了?”
“是。”
“难以想象,癌症晚期,医疗条件又差,她还能撑那么久。”
“你是大夫,却不肯把她接到京北来接受更好的治疗,因为你觉得她有罪。
还有你父亲,常年瘫痪,生活拮据,你不仅不去看望,连经济资助都没有,因为他也有罪。
你大哥心梗突然死亡,和你父亲死的时候一样,你连家都没回。
当年的旧事让你耿耿于怀,你不认他们,不见他们,你自己也被那件事彻底改变了。”
李奇苦笑了一下,“谁看见吃人的事儿,吃的还是自己的妈,都会耿耿于怀吧。”
“我10岁那年赶上自然灾害,眼看着村里一半人都饿死了,我大哥18岁,刚结婚,成天饿得眼睛发青。
我大嫂娘家是在城里开粮店的,灾荒刚开始的时候还能从娘家拿回来点米接济家里,后来过了一帮流民。
说是流民,其实跟土匪差不多,逃难的,见吃的就抢,为了一口吃的动手杀人成了家常便饭,你肯定没见过那种景象吧?
大嫂娘家的粮店被流民洗劫一空,娘家父母也被打死了。
没吃的,草根树叶什么都没有,地上一点绿色都见不到,就到了这种程度。
有天早晨,我妈蹲在院门口扒土正儿八经的田地早就让人翻了个遍,她觉得家门口的土里兴许还能刨出来点草根吃。
我爸从院里抄起一把镰刀,走到院门口,抬手就照我妈头上砍过去。
你们见过粉红色的血吗?
人好多天不吃饭,光靠喝水维持,血液稀得连红色都算不上了。
我妈脑袋上流出来的就是那种粉红色的血。
我爸把她拖进院子,当着我的面儿一刀一刀砍成块儿放锅里煮。
我家的锅从没有煮过那么多肉,也从没煮过那么大块的肉。
我爸叫我进屋,把门窗都关紧,他害怕肉香味招来附近的饿鬼,怕锅里的肉被饿鬼抢走。
肉还没煮熟,我大哥和大嫂就从外面回来了,他们去外面找吃的,一开始还能带回来几块树皮,几坨草根,可是连着有半个月了,不仅带不回来吃的,我大哥还为了一块草根跟人大打出手,眼睛差点被人抠瞎。
这一天,两个人还是空手而归。
他们不是走回来的,而是挪回来的,每挪一步都要停下休息半天。
过不了一天,他们再想出门就只能爬着了。
可是刚一进院子,他们就来了精神,眼睛都泛起了光。
闻到肉香味了!
我大哥踉跄着快挪几步进了屋,进屋就去掀锅盖,掀开锅盖,也顾不得烫,伸手掐起来一块肉就吃。
烫得他直翻白眼,嘴巴却一点都不停。
我大嫂也吃,就着凉水,这样就不怕烫了。
最后,两个人干脆把捞出来的肉直接扔到水缸里,从凉水缸里再捞起来的时候就不烫了。
我爸也凑过去吃,那大概是他吃过的最香的东西,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嘴里发出来的声音。
我哥让我也过去吃,我就问他,哥,你知道这是啥肉不?”
第一四九章 模仿杀人(7)
“你猜我哥怎么着?他不说话,只是吃。
其实他早就知道锅里的是我妈,等他吃到半饱,身体上舒坦了,心里才开始难受。
他流眼泪了,嘴里发出来哇哇的哭声,却还是没停下嚼肉。
这么一来,嘴里的肉糜就掉在地上一点。
我爸把掉在地上的那点肉捡起来,放进嘴里,抬手就去打我大哥,说他是败家玩意就跟以前打我妈的时候一模一样。
好在,三个人虽然吃饱了,有了一点力气,却不愿把宝贵的力气用在打架上。
我大哥哭哭啼啼地跟我大嫂进屋了,我爸冲我吼,看啥?瞪着眼看啥?想吃就过来!粮食是让你看的?
原来我妈是粮食。
我躺在床上想,这么说其实也对,小时候我妈的**可不就是我的粮食,我爸常说我妈那么瘦就是被我吃的了。
现在我妈被他们吃了,可我不能吃,我妈说过,人死了是有魂的,她的魂一定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我要是吃了,等我饿死的时候,我还有什么脸见她?
这个家里只有我跟她最亲,我爸天天打她,我哥把她陪嫁过来的首饰一样样骗走,都戴在了我嫂子身上,我嫂子压根没拿正眼瞧过她。
他们都不拿她当人,要是连我也吃她,那就太可怜了。
我躺在床上,饿得迷迷糊糊,胡思乱想,一会儿觉得身子轻飘飘的,好像快死了,一会儿又看见个虚影,像是我妈的鬼魂。
也不知道躺了多长时间,我迷迷糊糊的时候,有个白影又晃到了我眼前,白影掀开我的眼皮看了看,又掰开我的嘴,给我灌了几口水。
我原本还不想喝,都快死了,不用喝水了。
过了一会儿才品过味儿来。
甜的!
是糖水!
妈呀!我都多长时间没喝过糖水了?不,应该说自打我记事起,只有我妈偷偷给我冲过两次糖水。
有糖水,我就大口大口地喝,也顾不得那个白影是谁,顾不得我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那白影用勺子喂我糖水,我记得好清楚,白色的搪瓷勺子,只恨那勺子太小,他喂的速度还没我咽的速度快。
后来他就不喂了,又扒开我的眼睛看了看,说是人已经救回来了,得缓缓,等会儿喂点稀饭。
我好高兴,还有稀饭!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穿白大褂的人是乡里派来的大夫,他跟着救济队一块来的,带来了红糖、粮食。
虽然物资少得可怜,可是对于饿红了眼的人来说,有一口就足够撑一天了。
第二天我就下地了,我看了看锅里,一点骨头渣儿都没剩下。
上面来登记死亡人口的时候,我爸、我哥还有我大嫂都说我妈是饿死的,还给她立了坟。
或许吃剩的骨头真的埋进坟里了吧,我也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对他们一直就不太亲,他们自己清楚原因,也不能说我什么。
后来我考上大学,去了外地,自己勤工俭学,再没要过家里的钱。
再后来,看到有人家庭暴力,打老婆什么的,我就受不了了。
我记得那次是在医院里,一个男人打怀不上孩子的老婆。两个人直接在妇科门诊的候诊区打得在地上乱滚。”
吴错道:“我记得,这个男人就是你的第一个下手对象。”
“是,我跟踪他,到了他们的住处,趁着男人晚上喝酒回来的时候把他杀了。
杀完人还不过瘾,既然他用那双脏手打过女人,我就把他的脏手解剖了,看看跟正常人有什么不一样。
对了,我还在他另一只手上打了个叉,这种烂人,死了就应该带着烂人的标记。”
讲述告一段落,两人沉默了片刻。
吴错掏出烟来,问道:“来一根?”
“我戒了。”
吴错苦笑,看来进监狱还真有点好处。
“我从你大嫂那儿听来的故事却有点不同,你想听听吗?”
“那个女人,只会胡说八道!”
“以前或许是吧,可是一个垂死之人,好像也没什么理由骗我。我一说,你一听,权当聊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