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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醒了吗?”
徐行二进门,继续道:“火灾现场那个死者!你们绝对猜不到他是谁!”
“是袁志杰吗?19年前销声匿迹的银行保安。”闫儒玉问道。
不必等徐行二的回答,只要看他的表情,众人就知道,闫儒玉又猜对了。
第一七九章 咬耳朵(11)
“你……你怎么……”
吴错拍了拍徐行二的肩膀,示意他镇定,习惯就好。
“既然小闫已经知道了,我就简单点说吧。
袁志杰,曾在中国银行当过保安队长,98年的特大金库盗窃案重要嫌疑人。
当年案发后,袁志杰就销声匿迹了。
好在当年办案的警方很很有前瞻性,在袁志杰家找到了他的头发做为样本保留下来,这才给我们的dna检测创造了条件。
已经将死者与当年袁志杰的头发进行dna比对,确定是同一人,死者就是袁志杰!
这还不算什么,我接下来要说的才是重点。”
徐行二扫视一圈,放慢语速,继续道:“这个袁志杰并不是烧死的!而是被人拿刀捅死的!”
“什么?!”
吴错上前一步,接过徐行二手中的尸检报告,仔细翻看起来。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袁志杰的烧伤主要集中的双手、小臂。
这一点闫儒玉和吴错预想得到,两人趁着他向下倒汽油的时候点火,目的就是要将他烧退。
徐行二继续道:“尸体身上有大量尘土,这说明,被火烧身的时候,袁志杰仍算得上冷静,他曾经和吴错一样在地上打滚,试图扑灭身上的火自救。
从手上的烧伤来看,他的自救取得了一定成效。
真正的致命伤是后背的刀伤,刀伤共三道,其中一道刺穿肋骨,伤到了心脏。”
“跟之前的死者就是学生张祥和张玉飞身上的刀伤一致吗?是不是同一把刀?”闫儒玉问道。
“是同一把刀。”
闫儒玉和吴错对视一眼,两人都是心有余悸,幸好当时有火海相隔,否则两人恐怕也要变成刀下之鬼。
“哦,对了,”徐行二继续道,“之前那半片耳朵是袁志杰的,尸体抬回去的时候,我发现他一侧的耳朵有残缺,而且伤口已经有几天了,就做了dna比对。”
“现在已经可以坐实袁志杰及其同伙杀害三名学生的犯罪事实,可惜袁志杰也死了,关键就在于他那个同伙了。”吴错道。
“嗯,”闫儒玉分析道:“我们之前低估了这个神秘的同伙,他力气不大,却心狠手辣,视人命为草芥。
当他发现同伙袁志杰重伤,很可能被我们抓住,就毫不犹豫地杀死了他。”
“这样的人最危险,可惜我们还对他一无所知,通缉令都没法发。”吴错懊恼地一砸拳头。
吴错又问金子多道:“犯罪现场附近的监控看了吗?”
“没用,那片棚户区监控很少,有监控的出入口我都看过了,没有可疑人员。”
“走访呢?有发现吗?”闫儒玉也问道。
金子多道:“把你俩救回来以后,小白和明辉就一直在带人走访,有好几个小时了,应该是没什么收获,不然电话早就来了。”
还没有任何进展!
闫儒玉已经一马当先冲出了病房。
这还是他第一次对一桩案件产生棘手的感觉。
闫儒玉开车,吴错坐在副驾位置上,两人都沉默着,都在心里发着狠。
争分夺秒,案发后的前12小时最为宝贵,尤其是火场,消防员的救火行为会破坏一些现场痕迹。
明火扑灭以后,为了预防隐患,消防官兵还会对火场进行一次清理式的扑救,以免死灰复燃。
等彻底清理完,现场基本就剩不下什么痕迹了。
两人焦急地往火场赶,就是要去勘察现场。
“只要嫌疑人来过,就一定会留下来过的证据。”这是痕检专业最常说的话。
“就怕证据遭到人为破坏。”吴错觉得应该再补上一句。
“你的烧伤,没事吗?”闫儒玉开口问道。
吴错腰上缠着一圈绷带,坐进车里以后始终没敢往椅背上靠,显然是后腰处有伤。
“小意思。”他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闫儒玉又踩了一脚油门,总觉得肺里憋着一团火。
的确,这样的伤吴错并不放在眼里,闫儒玉记得,从警7年来,吴错脑袋上有三道刀伤被头发盖住,不太明显而已。
骨折了3回,肩胛骨上到现在还打着钢钉。
受过一次枪伤那次执行任务,与吴错配合的刑警被歹徒夺了枪,歹徒二话不说就给了吴错一枪。
子弹擦着心脏打穿了他的胸膛。
除了这些,吴错身上的小伤就没断过,要不是他从小练散打,身体底子好,恐怕早就垮了。
闫儒玉扪心自问,这些伤单独拿出哪个来放自己身上,恐怕都挺不过来。
这次,他又眼睁睁看着吴错冲在前头。
扔出打火机的是吴错,被火烧伤的是吴错,在地道里给他递上“湿毛巾”的还是吴错。
我干了什么?拖后腿而已!一想到这个,闫儒玉就懊恼气愤得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呦,干嘛呀老闫?”吴错发现了闫儒玉的异常,“哦,我知道了,嫌自己拖后腿啊?啧啧啧,闫自恋还会嫌弃自己?百年不遇啊,我得好好瞧瞧。”
闫儒玉真想给他一拳,不该聪明的时候瞎聪明个什么劲儿?
吴错却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哎,你别多想,身体什么时候嫌大脑拖后腿的?”
“身体和大脑,这是什么比喻。”闫儒玉嗤之以鼻。
“反正我一直都觉得你就像大脑一样,有时候我也乐得少想点事情,难题都交给你,多好,需要出力的事儿我来。”吴错将脸向前凑了凑,“哎,这可是很高的评价了,别绷着了,想笑就笑出来呗,我知道,你心中肯定正在暗爽。”
“我都成脑花了,爽个毛线!”闫儒玉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有了笑意。
火灾现场。
消防官兵已经撤走,居住在棚户区的闲人都冒了出来,将火场围了个水泄不通,人们带着看好戏的心情热烈讨论,气氛洋溢,这可是他们生活中为数不多的新鲜事。
好在有协警维护秩序,这些人无法踏足火灾现场。
凶宅后院全是灭火留下的白色干粉,遇水,干粉都和了稀泥。
吴错套上鞋套,提着勘验箱进了现场。
“开始勘验!”
重回遇险故地,加上这地方可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难勘验的现场之一,这四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第一八十章 咬耳朵(12)
吴错没急着进后院,而是先绕到前院正门。
火主要集中在后院,院子当中蝙蝠聚集的房屋也受到了波及,前院的痕迹保存相对完好。
吴错蹲在大门口,仔细观察着门上的灰尘形态。
除了被自己和闫儒玉进门时刮蹭到的地方,并未发现新的痕迹。
他进门,走进西厢房。
西厢房地上明显多了一道拖拽的痕迹,痕迹从门口一直延伸到窗户,约莫50厘米宽,将地面上原有的脚印蹭花了。
这是新痕迹!
吴错记得很清楚,他和闫儒玉检查完窗户走出西厢房时,地面上绝对没有这种痕迹。
有人从这里拖走了什么东西?
不,痕迹呈现左右扫动的纹理,更像是为了消除脚印而留下的!
是凶手!
凶手从窗户进入凶宅,杀死袁志杰后又跳窗离开,离开时不忘消除自己的脚印。
吴错立即去观察窗口,他瞪大了眼睛,一厘米一厘米地看过去。
若是某处灰尘上有了一星半点的缺失刮蹭,都会引得他的注意。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吴错眼睛瞪得发干,却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发现。
出西厢房,来到堂屋门口。
地上的蝙蝠粪便被火一烤,更加难闻了,小风带过来一股气味,直令人作呕。
蝙蝠粪便成了天然的脚印模具,消防官兵穿着统一的制式消防靴,鞋底的花纹也都一致。
连通前后院的过道上全是这样的鞋印,十分清晰,闫儒玉和吴错之前留下的脚印已经被覆盖,完全看不见了。
凶手想要进入后院杀死袁志杰,就一定会经过这里,能否在这条凌乱的通道上找到一星半点痕迹?
吴错狠下心来,弯腰弓背仔细去观察蝙蝠粪便上的脚印。
弯腰的瞬间他已屏住了呼吸。
所以,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辣眼睛”。
“老吴,用这个!”
闫儒玉丢给他一套防护服就是法医解剖高度腐烂的尸体时用的防护服,外表看起来有点像宇航员的航天服,有一个封闭的头套,一定程度上能够阻隔气味。
“我靠,人才啊,你还随身带着这个呢?!”
“车里常备一套,应付紧急情况。”
有了防护服,吴错几乎是跪在地上,一寸寸将地面上的脚印筛查了一遍。
“哎!”
筛查到最后,吴错已被防护服捂出了一身臭汗。
后腰的伤口被汗水一淹,疼痛难忍。
一疼,出汗更多了。
他陷入了恶性循环,整个人都水淋淋的,冲了澡一般。
身体上的痛苦尚且可以忍受,难忍的是随着勘察的继续,这条留有清晰脚印的路越来越短,发现有用痕迹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对痕检刑警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煎熬。
“嗯?”
就在即将勘验到尽头的时候,一个几不可察的痕迹引起了吴错注意。
在消防靴印的边缘,有一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马蹄形印记。
印记太小,还被消防靴印踩下去了一半,若不是像吴错这样一寸寸地筛查过来,根本不可能发现。
虽然小,那印记却很深,比消防靴印深了约莫半厘米。
“高跟鞋印!老闫!这他娘的是高跟鞋印!凶手是女人!”吴错大声吼了一句。
这发现实在得来不易,吴错心中百感交集,唯有大吼能够抒发他的情绪。
闫儒玉灰头土脸地从地道里钻出来,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我真是低估了火灾的威力,墙和地都是烫的,整个儿一蒸笼,我都快熟了。”
“你跑那里面干什么?赶紧过来看,有重大发现!”
“我听见了,高跟鞋鞋印,是吧?”闫儒玉一边朝着吴错所在的地方走,一边以双手为扇子,不断冲自己的脑袋扇着风。
“真他娘的怪!”吴错道。
“是啊,真怪!”闫儒玉也道:“这女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手很差,力量也不怎么样,来杀人还穿着高跟鞋,这是闹哪样?”
吴错耸耸肩,表示自己不是很理解女人这种生物。
接下来的现场勘察耗费了整整半天时间,最后小白和明辉也加入了现场勘察,却再也没有任何收获。
凶手是个女人,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
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只有这一条。
第二天中午时分,闫儒玉突然道:“这样不行,我们钻牛角尖了。”
吴错小白明辉停手,闫儒玉继续道:“这个现场已经没有继续挖掘下去的价值了,该换换思路了。袁志杰的住处找到了吗?我觉得可以从那儿入手。”
小白摇头,“这个人行踪隐蔽得很,加上他刻意隐藏过身份,没有找到住处。”
明辉一边皱眉思索一边道:“我有一个想法。”
“说说看。”吴错向她投去鼓励的目光。
“这两次凶案赶得太巧了。三名学生深夜来凶宅探险,正好就在这儿碰见凶手了,这是巧合吗?还有组长和闫哥,你们前脚刚下地道,凶手后脚就到了,连续两次,这绝不是巧合!”
“我明白了!”小白道:“袁志杰和他的同伙应该就住在附近!即便不是住在这里,也肯定有一个窝点,他们好像……好像是在监视这这里,只要发现了密道的人,他们都要杀死。”
“附近荒废的空房子!搜!”吴错第一个冲了出去。
明辉第一次在案件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一下子变得干劲十足。
半小时后,三人收到小白发来的位置信息。
找到袁志杰的住处了!
脏!他的住处真脏!
用几根木条钉成的床,床腿歪歪扭扭。
油腻腻的已经看不出本色的被子掉在地上,枕头也凌乱地扔在门口。
七八个泡面盒堆在墙角,里面没喝完的泡面汤已经发霉长毛。
老坛酸菜味儿的,真酸爽!
“这是袁志杰的住处?你确定?”吴错不敢相信,一个曾经偷过中行金条的江洋大盗会住在这种地方。
“身份证,在褥子底下找到的。”
小白将一张身份证递给吴错。
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袁小虎,照片却是袁志杰的。
袁小虎,原来这就是他的新身份。
一直沉默打量周围的闫儒玉指着地上的被子和枕头对小白道:“这是你扔地上的?”
小白摇头,“没,我进来的时候就这样了。”
“就算再邋遢的人,也没必要吧枕头被子往地上扔吧?有人先我们一步到这儿,还把这儿翻了个底朝天。问题是,她究竟在找什么?”
第一八一章 咬耳朵(13)
黄昏,残阳如血。
早烧阴,晚烧晴。看天上的火烧云就知道,接下来的三天又要在炙热中度过了。
郭巧燕踩着她仅有的鞋子一双高跟鞋离开了位于棚户区的住处。
她在棚户区的一间发廊工作。
既没有理发师傅,也没有理发手艺,只有几个姑娘的那种发廊。
郭巧燕就是其中一个姑娘。
郭巧燕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高中读了一半就偷偷从家里跑出来了,和所有半途而废的孩子一样,她的理由是“不想”。
不想高考,不想上大学,不想走别人的老路,不想当个普通人。
明眼人一下就能看穿的说辞。
不想?呵呵,是无能吧?
没好好学习,知道自己考不上,所以不想上了。
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八成不会半道离家出走。
这理由虽然骗不了别人,却骗过了郭巧燕自己。
她坚信自己选了一条另类的道路,将来一定跟那些普通姑娘不同。
她也的确与发廊里的其她姑娘不太一样。
别人等生意的时候,总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聊闲天,她则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书。
她喜欢看古龙,赚来的钱除了吃饭和买生活必需品,几乎全买了古龙的小说。
古龙笔下有许多出彩的妓女,他将她们描写得深明大义心地善良果敢智慧,每每看到妓女与大侠相爱浪迹天涯的故事,郭巧燕就会产生深深的共鸣,觉得那故事就是为她写的。
终有一天她也会找到自己的大侠。
这种盲目的自信给郭巧燕增添了一种脱俗冷艳之感,客人总是能一眼注意到默默坐在角落的郭巧燕,倒是给她的生意带来了好处。
不久,郭巧燕就成了发廊的招牌,她在棚户区这一片也算是小有名气,想要让她陪一次,价钱倒也不算贵毕竟棚户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有限就是得看她有没有时间。
有人捧着,郭巧燕就颐指气使起来,她最常对发廊里的姐妹说的一句话是:
谁说我们卖的是肉?不!我们卖的是时间。
姐妹们虽不喜欢郭巧燕,却觉得她这句话很有道理。
肚子里有墨水就是不一样,经她这么一说,为人不齿的职业也变得高端大气起来。
她已成了一方“名妓”,如今,只缺一个大侠了。
不久,一个客人真的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个名叫袁小虎的男人,除了年纪有点大,几乎符合她所有的想象。
与没见过世面的棚户区居民不同,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沧桑感。
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搬来的,为什么搬到这儿来,没人注意他。
只有郭巧燕隐约觉得,这个男人并不属于这里,早晚有一天,他会离开棚户区,风风光光地离开。
郭巧燕开始偷偷留意袁小虎。
出门买东西的时候,郭巧燕总会绕个远,故意从他的门口路过。
有时与男人偶遇,她友好地把买回来的零食分一点给男人。
男人应该是真没钱吃饭了,并不拒绝她的好意。
一来二去两人熟络了些,有时候男人有钱了也会去找她“消费”,男人没钱的时候,她曾提议让他先欠着。
“还是算了吧,什么债都能欠,赌债嫖债不能欠。”
男人的原话她一直记得,这是个有规矩的男人。
能给自己立规矩,能守住规矩,这样的人才能干大事。郭巧燕越发沉迷这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