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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上的资料来解读《述志令》,可以表明曹操并不是没有篡位称帝的野心,只是他认为时机还不成熟,现在篡位会在政治上造成麻烦,成为众矢之的,就像被放在炉火上烤一样。他已经成了实际上的皇帝,为什么非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不可呢。位还是要篡的,那就要留给儿子来干了。由此可见,曹操在《述志令》上说自己没有“不逊之志”乃是谎言,而且不是一般的谎言,乃是欺世盗名的弥天大谎!
例六:曹操马踏麦田,以发代首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这故事出自《曹瞒传》(《三国志· 武帝纪》裴注引)易书也引用过,是做为正面的例子来引用的,说曹操的法令不仅是约束士兵的,自己也在遵守。其实这也是在做秀,如果你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代叫“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精神,为什么不砍掉自己的脑袋?易中天认为:“其实割发在古代也是一种肉刑,叫髡(音昆)。后来曹操整崔琰,判的就是髡刑,可见也不完全是轻描淡写,装模作样。”(《品三国》114页)髡刑是全剃,周围留一圈,俗称“鬼剃头”,样子非常难看,以表示对人格的侮辱。而曹操割发,割多少?资料未提,但肯定不是“鬼剃头”,估计不过是割下几根,做做样子罢了。用今天的话来讲,不过是象征性的而已。《曹瞒传》作者(不知姓名)的结论是:“其酷虐变诈,皆此类也”。但他似乎说得有点重了。“以发代首”虽然不是“彻底革命”,但在古代将帅中还是很难得的。当时其他的将帅未必能做到,就是象征性的也未必能做到。但现在我们的节目不是“今日说法”或“法制在线”,我们讨论的是曹操是否常说真话?是否真实、本色?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说曹操是在作秀。
曹操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他也说真话,也在一定的场合,对一些特定的人,说一些肺腑之言。但不能因为他说过真话,而忽略他也说假话,而且有时还是弥天大谎。在易书中,曹操说真话的资料很丰富,几乎是搜罗殆尽。而对于曹操说假话、不本色、作秀的一面却忽略了。因此我补充了几个例子,反其道而行之,这样就比较全面了。在《三国志· 武帝纪》之末,陈寿有一篇评论,其中有“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的提法。什么叫“矫情任算”?就是克制自己的感情,充分运用自己的谋略。换句话说:他为了运用谋略,就要作秀;所谓“不念旧恶”,也是作秀。其本质不是真实的,而是虚伪的、造作的,绝非本色的。有实有虚,有真情有假意,有出自内心的,有徒具形式的;作为政治军事统帅的曹操,在三国那种极其复杂甚至万分残酷的环境中,不这样行吗?
标题: 6 曹操的复杂性格
内容: 关于曹操的性格,易中天说“
“他可能是历史上性格最复杂、形象最多样的。他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奸诈狡猾,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看来,曹操好像有好几张脸,但又都长在他身上,一点都不矛盾,这真是一个奇迹。”(《品三国》20页)其实,这也并不奇怪,也不神秘,人性中本来就有善与恶两种成分。用西方人的话来说,叫做“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不过易中天上面所概括的却更加生动有趣。
问题在于:只是把曹操的复杂性格,通过故事展现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反而会增加人们的困惑。重要的是:对于这种复杂的性格,应该怎样解释?它是怎样形成的?根源在哪里?易中天在书后附录《我的历史观》中说:
“我‘品三国’,讲到最后,将会回答这些问题。我在前期,是想把这段历史尽可能按照原貌先交待出来,结论是放在后面的。”(《品三国》224页)
可惜他的“品三国”下卷,现在还没有出版。对此我想先发表一些个人看法,与广大的读者(观众)共同思考,也许对易先生会有一些参考作用。
易中天在《我的历史观》里谈到了人性善恶的问题,我就以此为切入点,开始直抒己见。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在历史上争论了两千多年,毫无结果。直到近现代,由于资产阶级启蒙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出现,才使人的思维方式有所更新,另辟蹊径。但严格说来,这个问题也还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
人性是善还是恶?我认为:人作为一种动物(尽管是高级动物),最初并没有社会学意义上的善恶,而只有本能,这种本能和其它动物是没有区别的,其目的是维护本身的生存和种的繁衍延续。老虎吃羊,对于羊来说不是好事,是残暴、是恶(姑且借用这些名词),而对于老虎来说,是本能的需要,最正常不过了,无所谓善恶。原始人吃鱼、吃动物,甚至在原始社会对同类的以强凌弱,都是本能,都是生存的需要,无所谓善恶。原生态的本能(包括人和兽)有什么特点?那就是:自私、个人主义(顶多是亲族主义)和生存竞争,这不是恶,也不是善,是维护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孟子把“赤子之心”作为善的开端,不是的。所谓“赤子之心”反映的就是本能,是自私的、个人主义的。把几个一两岁的孩子放在一起,在他们都饥饿的时候,你扔下一块点心,保证他们会抢夺起来,而且还有可能打起来。这就是本能。所谓孔融四岁让梨,如果真有这件事,那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已经不是原生态的“赤子之心”了。
但人与其它动物不同,是社会的动物,为了更好地生存和繁衍下去,人们组成了社会(氏族、部落乃至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协调人们的相互关系,保障全社会的利益,就产生了本能以外的社会规范(习俗、制度、道德、法律),人的本能受到了限制。当人们服膺于社会规范,自觉地抑制本能、抑制个人主义膨胀的行为,就叫做善,反之就叫做恶。自从人类社会产生那一天起,直到目前为止,人们虽然创造了许多社会规范,使人的本能受到了限制,本能意识逐渐让位于社会意识,但本能中的恶的一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并没有消失,在很多情况下,大公无私实为大公有私。试问:有多少人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收入、工资、职称、行政级别、汽车、房子的?个人主义和自私之心谁都有,但发展严重了就成为恶的根源。本能的自私心理和社会规范的矛盾,是人性中的主要矛盾。有的人完全(或基本上)克服了人性之恶,做到“从心所欲不逾距”,便是圣人;有的人虽然仍有自私之心,但能以社会规范为先,便是君子;能保持社会规范的底线,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便是常人;无视社会规范,我行我素,损人利己,便是小人。圣人和小人毕竟是少数,真正称得起君子的,人数也不算太多,大多数人是常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性中有善有恶。既矛盾,又统一;既一分为二,又合二而一。
归结到曹操,在他的复杂的性格中,便体现了善与恶两种因素的矛盾与统一。而由于他的性格是敏感型,开放型的,地位又比较特殊(易中天说他是准皇帝,我看他是太上皇,比皇帝还皇帝),处于一种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地位;而他的政治利益(主要是争夺地盘、篡权窃国),又经常面临着严竣的、激烈的挑战,就使他的恶发展到相当的程度,而随着权势的不断膨胀,愈往后便愈恶。从另外的方面看,他读了很多书,是个学识渊博的人,诗文写得很好,颇有才华,也很富于感情。所以他人性中的那个天使,出场时光彩焕发,极富魅力,往往非常动人;而他人性中的那个魔鬼,显现时又异常狰狞,其坏无比,常常令人发指。这既是人性上的问题,也是制度上的问题,当然,制度后面还有更深的根源。因篇幅关系,不便展开讨论。
曹操为什么有时善,有时恶?对什么人善?对什么人恶?有时似乎很难理解,其实是有踪迹可寻的。大体上有这么几种情况:一个是对自己有害的;一个是对自己有益的;一个是出于策略上的需要;一个是由于感情的冲动。
曹操对于保皇派很残酷,心黑手辣,剪草除根。如对所谓“衣带诏”一案的处理,对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一案的处理,都充分显示其恶。对于杨修,说杀就杀,绝不手软,这是因为怕以后干预曹丕和曹植之间的嗣位之争。许攸和荀彧 都对自己有大功,但曹操竟也翻脸无情,除掉了他们。这都是认为对自己有害的,那就对不起,“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了。
陈琳替袁绍作檄文,把曹操骂了个狗血喷头。但曹操却没有杀陈琳,还让他进了自己的写作班子。这是因为陈琳有才,对自己有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宽恕陈琳一事作秀,让冀州人看到;像陈琳这样的人我都不杀,你们还怕什么?不管你为袁绍干了什么,我都可以许可他重新做人(与之更始)。可见这也是策略上的需要。当然,这有一个前提:要认定陈琳是无害的,秀才造反,三年不成,量陈琳也不会兴风作浪。
魏种是曹操最信任的人,但他却去投了张邈。曹操非常恨他,声言不会饶了他。但魏种被俘后,曹操说:“惟其才也。”(他是个人才啊)“释其缚而用之”。别驾毕谌因为母亲、弟弟、妻子都被张邈劫持,逃到张邈那里去。后来被俘,曹操因为他是个孝子而宽恕了他,还用他做了鲁国相。因为他们都是老部下,原来对曹操很忠诚,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投了张邈,现在张邈已经一败涂地,不会再起来了,魏种和毕谌对曹操都是无害的,宽恕了他们既可为自己所用,又可以使自己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在策略上是大有好处的。至于边让的被杀,是因为他有才不为曹操所用,留他只能便宜了别人。
曹操屠徐州,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最黑暗的一页,也是他的魔鬼的嘴脸暴露得最为淋漓尽致的一个例子。他打着“复仇东征”的旗号,颇有血亲复仇的色彩,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争夺地盘的需要。不发生曹嵩一家被杀事件,曹操也是要争徐州的,不过是这件事使他找到了借口而已。他屠徐州,当然和感情冲动有关,但这恐怕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原因应该是:这时曹操既要对付吕布,又要争夺徐州,他的兵力和物力都比较紧张,屠徐州是为了削弱陶谦的人力物力(因为徐州百姓既是兵源、役源,又是赋税的来源),然而他却因此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善,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恶。善恶有凭,功过昭然。曹操的复杂性格其实也不难理解。
像曹操这样心黑手辣的人,竟然在《遗令》中不谈军国大事,写出“分香卖履”那样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话来,这是为后人所难以理解的。然而宋代史学家司马光却发现了其中的奥秘。据明人孙能传《剡溪漫笔》记载:司马光对他弟子刘元城(刘安世,号元城)说:
“昨看《三国志》,识破一事。曹操身后事,孰有大于禅代(汉朝皇帝把天下禅让给曹氏)?遗令谆谆百言,下至分香卖履,家人婢妾,无不处置详尽,而无一语及禅代事。是实以天下遗子孙,而身享汉臣之名。”
标题: 6 曹操的复杂性格(3)
内容: 司马光的意思是:曹操故意这样做,其实是把天下遗留给子孙,自己则享有“汉臣”的名声。这样看来,如果司马光的发现是对的,那么曹操的《遗令》不过是虚晃一招,用婆婆妈妈、儿女情长的闲言碎语转移人们的视线而已,可谓欺世盗名了。哪里还有什么真实?怎么能算是“说实话”?
标题: 7 能臣·英雄·奸雄·奸贼
内容: 曹操去见汝南“月旦评”的坛主许劭,大约是在他十八九岁的时候。曹操想让许劭给自己下一个评语,以便炒作,在当时的官僚士大夫阶层中取得一些名声。但许劭一开始不想给曹操下评语,由于曹操威胁他(用什么手段威胁,今已不详),他便只好开口了。这个评语传留至今的,有三个版本:
1。 孙盛《异同杂语》:“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2。 《后汉书》:“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
3。 《世说新语》:“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
这三个版本,实际上是两个版本,《后汉书》和《世说新语》基本相同。它们何者为真,后人看法各异。张作耀先生认为《后汉书》为准,易中天则认为《异同杂语》较胜。我个人也认为《异同杂语》应为正版,因为我们可以设身处地为曹操想一下,在治世做个“能臣”固然很好,在乱世做个“奸雄”也没有什么不好。乱世嘛,你不“奸”也雄不起来。何况“奸雄”和“英雄”也没有什么泾渭之分,人嘴两扇皮,怎么说的都有。失败了,可以落个“奸雄”之名;成功了,谁又能说他不是“英雄”?曹操大约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听许劭说完后,便大笑而去。
这评语的本意应该是:处在治世,就是“能臣”;处在乱世,就是“奸雄”。但易中天还有另外的理解:
“也可以理解为:“治理天下的能臣,扰乱天下的奸雄”。……至于是成为能臣还是成为奸雄,则要看他是处在治世还是乱世,或者要看他想治理天下还是想扰乱天下。”(《品三国》25页)
我觉得后一种理解是与文势不合的。这三个版本虽属传闻异词,但文势是一样的。如果“治世之能臣”可说成“治理天下的能臣”,那么“清平之奸贼”能说成“清平天下的奸贼”吗?“治理”是一种动作,“清平”是一种状态。而且“想扰乱天下”云云也不合理,只能有人要治理天下,哪有人要扰乱天下的?就是有人真的在扰乱天下,他也不会公开承认是在扰乱天下啊。
在我看来,能臣、英雄、奸雄、奸贼等四个概念,在曹操的身上是可以相通的,这恰恰是他的复杂性格的具体体现。
曹操是“能臣”吗?
是的。在年轻时做雒阳北部尉,执法如山,不避权贵。任济南相时“国有十余县,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奏免其八。”“奸宄逃窜,郡界肃然。”(《三国志·武帝纪》)好厉害呀,这是说济南国十几个县的县令,县长(汉制:大县为令,小县为长),因为阿附贵戚,贪污腐化的,被曹操奏报朝廷,罢免了八个。济南国的不法之徒,纷纷外逃,境内的秩序非常良好。
曹操在朝廷中任司空,加强法制,广招人才,兴屯田,通河渠,使朝廷的直辖区(畿辅)秩序井然。
曹操不是“能臣”是什么?
曹操是“奸雄”吗?
是的。按照易中天的解释,“奸雄”是“奸”而“雄”者。曹操用尽奸谋独揽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消灭了二袁、吕布等军阀,当然算是又“奸”又“雄”了。
曹操是英雄吗?
是的。自己吾起兵直到病逝雒阳,三十多年来,南征北战,统一北方。当然算是英雄了。
曹操是奸贼吗?
是的。他挟持了天子,专断了朝政,在汉室老臣的眼中,是一个窃国大盗。据《后汉书·伏皇后纪》说:
“自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其余内外,多见诛戮。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愤,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曹操失色,俯仰求出。旧仪“三公领兵朝见,令虎贲执刃挟之。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自后不敢复朝请。”
现在解释一下:自从献帝随曹操定都许县以后,仅仅守着那个皇帝的虚位,毫无实权。宿卫宫殿的禁军,都是曹操的党羽和亲戚。议郎赵彦,曾经向皇帝陈述时策,曹操犯忌把他杀了。其余内外之人,被杀的很多。后来曹操有事到殿中朝见献帝,献帝不胜愤怒地说:“你若能辅佐我,就应该待我宽厚一些,不然的话,请你开恩舍弃了我吧。”曹操闻言大惊失色,没过多大一会就告退了。按照汉朝的老规矩,三公领兵来朝见皇帝,要由禁军架成刀阵,朝见者从下面穿过。曹操钻出了刀阵,看了看左右,已是汗流浃背。从此以后,便不敢再朝见皇帝了。
从这里可以看到:曹操挟持皇帝,皇帝有如囚徒,他实在受不了啦,便请求曹操“垂恩相舍”。但那像匪徒劫持人质一样,岂能轻易放你?在《述志令》中,曹操说自己并无“不逊之志”,仅此一例,就足以说明问题,更不用说杀死有身孕的董贵人以及害死伏皇后时,连她所生的两个皇子也被杀死了。
曹操最残暴的行为是以报父仇为名血洗徐州。此案共杀了多少人?史书记载不一。《三国志·武帝纪》说是“多所残灭”来个障眼法,显然是有意回护。《三国志·陶谦传》说是“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水经注·泗水注》说:“屠其男女十万,泗水为之不流。由是数县人无行迹。” 《后汉书》说是杀了数十万人。《资治通鉴》参考了《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