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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涵连忙跑去狗屋,一下子泄了气,披着被子呆立着,要是明敏带着狗出门散步了还好,要是明敏携狗私逃,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长绒棉也太没有义气了,难道就是看到昨天明敏钱包里面那点钱就动摇了?这样的话还真不如当年让它在新疆饿死!”
叽里咕噜地骂了一句,林涵睡眼朦胧地想继续回去睡觉,一般的毛贼应该不是长绒棉的对手,他不用担心。
林孟看到这个不争气儿子居然是这个态度,操起手中的水烟袋挥舞过去,不料林涵一个就地卧倒,灵巧地闪过了林孟的烟筒。
林孟想要继续打下去,却听到林涵发出微弱的鼾声,并且将被子掖了掖,这小子居然就地睡着了。于是他打来一盆水,掀开被子,照头淋了下去,林涵又一次跳了起来,大冷天在头上洒水的滋味当真不好受。
“老头子,你干什么啊!”
林孟丢掉盆,看看这个死不争气的儿子,有点语塞,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笨蛋啊,明敏多好的女孩子啊,你怎么就一点也不关心啊!”
“她有男朋友了,就是那个范启泽。”
林涵狂奔着找到毛巾,死命的擦着头,他运气好,要是平常老头子可能会用水烟筒里面的水,这样就完蛋了。
“范启泽,就是那个衰鬼?那太好了,你现在就追求明敏吧,那小子活不了几天,不成威胁。”
林涵愣了愣,问老爸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孟抽了口烟,沉吟半天说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按照经验,那小子活不了多久了。
“真的没有救的方法了吗?”
“趁着有时间,你救救自己吧,要是你不把明敏找回来,我就让你喝了这锅烟水。”
林涵冲出屋子,逃命一样跑向汽车,林孟在后面喊道:“知道去哪儿啊?”
“西山昌定河!”
实际上可以这么说,林涵真的不愿意去找明敏,以他的判断明敏有可能找不到地方,打车或者坐公交车的话只要有长绒棉在,就没办法上车,最坏的打算就是走过去,推算起来他们会在半小时车程后的高速辅路上面。
这是精密的科学运算,但是他还是不想去找她,因为这样自己就得载着明敏去找范启泽,这未免太过窝囊了。
一面开车,一面打通了明敏的电话,嘟嘟几声以后,转入了留言信箱,隔一会再打还是留言信箱。
不幸的是林涵低估了钱的力量,如果没有钱,长绒棉哪儿都进不了,但明敏出门不久就用百元大钞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连夜赶去范启泽的家,敲了半天门以后才无奈地走开,最后找了一家因为明敏的金卡而破例允许带宠物的二十四小时咖啡店呆了一晚,这个时候正在打瞌睡呢。
林涵还在沿着去西山的路寻找,不过他的天生直觉让他放心地继续前行,从小他就拥有了一种直觉的判断能力,而且十有八九还能猜对,这也就是林孟一直希望他继承家业的原因。可是性子倔强的林涵却一直都没有答应。
西山公园的大门口,林涵和明敏几乎是同时赶到,长绒棉看到林涵的时候,兴奋地叫了一声,猛地冲了过去,扑上去就猛舔,这个大家伙快把林涵给撞倒在地了。
林涵提着长绒棉的两个爪子,将它丢开,狠狠地瞪着它:“吃里扒外的东西,谁漂亮就跟谁走啊!今天晚上没肉吃,就猪油拌饭!”
长绒棉伸长了舌头,趴在地上咕噜着,倒像是在讽刺林涵,一会儿明敏也跟着跑了过来,对林涵说长绒棉可能进不了公园,就算给看门的再多钱都没有用。
“傻了吧,做我们这一行的还用买票,长绒棉!”
长绒棉被林涵这一叫马上就提起了精神,大屁股猛摇,这意味晚上可能不用吃可怕的猪油拌饭了。
“去,找个洞,我们钻进去!”
长绒棉飞也似的沿着墙根跑开,林涵得意地介绍:公园嘛,总有猫啊狗啊刨出的洞子,自己以前就是这样进去公园,一毛钱都不用花。
明敏傻在一边,真没想到林涵除了是个穷光蛋意外还是个留门爬墙的吝啬鬼。
林涵看了看明敏,道出了他的心声:“穷是穷点,但是我这是反对公园乱收费啊!你不用鄙视我。”
不一会儿,长绒棉就屁颠屁颠地回来,带着两人往一处无人的地方走去,不远处一个墙角真的有一个洞,大小刚好够人穿过,三人都钻了进去,往林孟说的不系舟方向寻去。
范启泽将那尾锦鲤放进水中,看着它钻进了水里甩尾离开的时候,他真的算松了口气,实际上一切可能还没有改观,但是单单完成了这一件事情,就足够让精神紧张的他暂时缓下心跳。兰汶侧头看着专注的范启泽,眼中不知怎么居然饱含泪光。与这个眼神一相对,让范启泽奇怪地打了个寒战,这才想到自己的决定,必须要离开,如果继续这样呆着,天知道兰汶会不会也死掉。
范启泽结结巴巴地编了个理由,就此告辞,兰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范启泽见状连忙走掉,一会就消失在人群中。
兰汶站在湖边,像是一颗孤独的兰草,美艳动人,可范启泽不敢回头看,下一步怎么走,脑子里面完全没有头绪,只是顺着人流走着。
水面里一条红色锦鲤悄然翻着鱼肚白,浮上水面,兰汶也不见了踪影。
明敏和林涵在人群中无头苍蝇一样寻找着范启泽的身影,看到明敏着急的样子,林涵心里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这是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一直自我感觉冷漠淡定的寻尸人却在这里被人牵着鼻子走,说出去绝对被业内人笑话。
“啊,他在那儿!”
明敏突然发现了人群中的范启泽,连忙想要冲过去,没错,这种忧郁的、高个的、英俊的男人的确有点像黑暗的萤火虫,很是引人注目。
林涵在后面一把抓住明敏,低声说道:“不要过去,有点不对劲儿!”
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林涵范启泽昨晚上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这样让明敏过去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明敏挣不掉林涵的手,只能跺脚瞪着林涵,远远看着范启泽游魂一般行走着。
突然身后一个人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脖子,而后一阵并不浓烈但是直钻鼻子的香风划过,一个漂亮女人从身后出来,以极快的速度走上前去。
那是一只冰冷的手,猛地触及林涵的皮肤让人极为难受,林涵收紧了脖子,打量这个冒失的女人,从背影看上去就是可以原谅的美女,她行色匆匆,不知在找什么。
那个女人就是兰汶,她从林涵身后冲出,然后直接迎上范启泽,拥抱着来了个法式热吻,这时候明敏愣在一边,而林涵完全傻了,没想到演了这么一出激情戏码。
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侧目,部分好事者开始鼓掌,就像电影场景一样,范启泽被这一下弄糊涂了,猛地将自己从热吻中拔出来,看清了兰汶的脸,连忙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绒棉远远地开始嚎叫,巨大的叫声传到范启泽耳中,他看到了林涵和明敏就在不远处站着,身后还有那只恶狗,它正不安地盯着自己,这种气氛很不好。
林涵感觉明敏快要哭了,连忙想安慰几句,不料明敏却甩开他的手,直接冲了过去。
兰汶将手勾上范启泽的肩膀,附在他耳朵边上说了句:
“你不是不想她再缠着你吗?我帮你。”
说着眼神还不断的往明敏和林涵这边飘去,像是在欣赏明敏被自己气炸的过程,范启泽斜眼瞧瞧一旁,顺势一拉,和兰汶往公园门口走去。
明敏眼中似乎像有什么转动着,这种感觉最近一直在纠缠着她,看着那两个人离开,自己却没有没有力气追上去,好像被下了判决书一样,而且是终审判决。范启泽对她已经全然没有了一点感情,这出激情戏就是最好的说明。
林涵上前拉了拉,没有动静,对她说什么她不也不理,于是干脆买了两杯奶茶和一根烤肠,和长绒棉一边吃一边等着明敏恢复神智。
范启泽稀里糊涂地跟着兰汶走,上了出租车,最后停在他家楼下的时候才算缓过神来,绝对不能就这样上去,昨天晚上的事情还没有弄清楚,现在屋里面肯定有警察等着自己,就这样上去无异自投罗网。
“我不能回家,不能……”
兰汶看了一下范启泽的脑袋,昨天晚上的伤口早已不再流血,但是那条劾人的疤痕还在,边上的头发被血凝结在一块,真搞不懂他到底是怎么不顾别人眼光跑去公园的。
“你头上的伤需要包扎,要不然可能感染!”
范启泽这才意识到自己昨晚受了伤,碰了碰伤口,痛得呲牙咧嘴,这几个小时来一直处在一种亢奋状态中,他已经麻木了。
可他还是坚持不上去,如果警察抓到自己,那就完蛋了。
“去你那儿!行吗?”
范启泽捂着脑袋,用一种待宰的动物的眼神看着兰汶,一张原本帅气的脸配合着血污,还有语气中不可掩饰的恐惧,让兰汶直接笑出了声,两人重新坐上车,往兰汶的住所开去。
兰汶的住所十分简单,一切都是素色的,灯光温柔,所有东西规整得井井有条,范启泽喘着粗气躺倒在沙发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天花板。
兰汶去打水,找药,准备给范启泽处理伤口,范启泽突然坐起身子,四下找着电视或者电脑,看到没有,索性站起来满屋乱绕。
他想看看到底翼翼的事情有什么发展,只要警察找到了自己是车子的主人,或者宾馆闭路电视会的录像,那么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更糟的情况是——范启泽在内心的深处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是不是自己开车去杀了她?因为车钥匙在自己手里,车停在哪儿自己知道,更关键的是,自己丢失了那一段记忆,最后出现在地铁站里面。
和前几次一样自己昏睡过去,出现在另一个地方,然后就有事情发生,他由此才想到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其实就是自己杀了他们,因为在很多年前,他就知道自己有梦游的情况,尽管只有一次,但是这足以说明自己有这个可能。
想到这里,范启泽有点手足无措,在屋子里面团团转地找电视,兰汶看到他这个情形连忙上来,问他在找什么,然后将一台尘封许久的小电视从角落中弄出来。
电视画面有点闪烁,但是范启泽还是聚精会神地看起来,将手中的遥控器哆哆嗦嗦一阵乱按,而兰汶在他头上洗洗擦擦,他一点也没有察觉的意思。
“你想看什么?”
兰汶仔细地处理着范启泽的伤口,漫不经心地问起,范启泽答应了一声,却不回答,直到看到地方台在播出的新闻,就是那个车祸现场,一个胖警察乱七八糟的发表了一些官方说辞,大意就是怀疑车辆被盗,肇事者撞伤了人逃逸,伤者不知所踪。
“混蛋!一定是骗人!他们应该开始抓我了,这下彻底完蛋了!”
范启泽恶狠狠地盯着电视屏幕,眼神想要透过胖警察的身子去看看车祸现场,翼翼可能已经死了,在画面一角隐约露出的血痕,让人不忍多看。
兰汶包扎完毕,递给范启泽一面镜子,问他觉得自己手艺如何,范启泽看到自己的头包成了一个印度阿三,自己的眼睛红得像兔子。
“挺好的,我该走了。”说罢起身要走,被兰汶挡在门口,说什么都不让他走。
“我没事的,还有一些事情要办,下次见吧。”
范启泽心身疲惫,而且他在不确定问题到底出在哪儿的情况下,真的不敢和兰汶待在一起,这样太过危险。
兰汶眼睛一转,目光落在了电视上面,直截了当地问道:“是不是这个事情?”
范启泽慌忙否认,可兰汶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劲头,一把将他拉回房间,相当彪悍地对着他说了句:“你就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睡觉!”
面对这种强大的气场,范启泽有点语塞,随后老老实实接过扔过来的被子,窝在了床上。
而后传来了重重的摔门声音,看样子兰汶出了门,范启泽眨了眨红红的眼睛,什么时候她变得这么严厉了,自己倒像个傻小子凭她摆动,这时候头上的伤开始发作,加上止痛片的威力,他躺在床上没到三分钟,就彻底睡了下去。
等他在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到周围软绵绵的被褥,又神经反射一样弹起来,仔细看看才想起来之前发生的一切,所幸自己还是在兰汶家中,而屋子里面漫溢着饭菜的香味让他如同重回人间。
兰汶开门,倚着门槛盯着范启泽,对他说从那天中午开始,他已经昏睡了两天一夜,像一头猪一样。
“吃饭吧,要是再睡下去我估计得叫救护车了。”
范启泽感觉到自己的胃已经绞在一起了,连忙爬起来跑到饭桌那里,桌上摆着土豆片炒肉,还有一些小菜。
范启泽举着筷子却没有下手,只是在空中晃着圈,不知道兰汶为什么这么钟情这个土豆炒肉,莫非想唤起一段久远的回忆,还是单单的喜欢淀粉类食物加上肉?
“我说过要亲手给你炒一次的,现在就是这个了。”
范启泽有点尴尬,这几年来他试图忘了对兰汶的记忆,但是现在她将这些东西一一提了出来,撕开掰碎铺陈在他面前。
他怔怔地将嘴巴填满,因为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土豆有点酸酸的,有些许辣鼻子。
第六章 前尘
〔“日记本?而且是这种造型的,可真是罕见啊!”范启泽将日记本拿出来,随手翻开扉页,一行秀丽的字体映入眼帘——为有牺牲多壮志,署名却是范黎东。
范黎东,范启泽老爸的名字,而他已经死去快三年了,这本日记本怎么来的?真的又一件奇怪事。〕
林涵握着方向盘看着明敏,心头有点乱,他的敏锐直觉在这个时候有点多余。他看着明敏的眼睛一点点地开始布满血丝,通过一个有些散开的瞳孔他脑子里面开始酝酿着她该怎么哭,会发生什么不可理喻的女人该做的疯狂事情,天!
这可能就是林涵除了职业原因之外另一个不招女孩子喜欢的原因了。即使他喜欢眼前这个明敏,但是他又不可抑制地用自己的理性去判断女人的麻烦。此外还有他让人咂舌的穿着品味。
明敏继续睁大了眼睛,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转过头来看到一脸惶恐的林涵,他傻愣愣地死盯着自己看,鼻孔翕动着,一副憋着气的感觉,倒像是他先要哭出来了,爱搞笑的她一下子泄了气,反而笑了出来。
林涵僵硬的表情一下子恢复正常,看来再敏锐的感知力也没法确切地理解女人到底会做什么了。
“我们走吧,离开这里,我请你去喝酒。”
明敏振奋了一下精神,这个时候最好去找点事情分散一下精力。
“好吧,前提是,你请客。”
而林涵始终还是个穷鬼。
白天的酒吧是不营业的,但是明敏大小姐硬是用钱砸开了大门,一个偌大的吧台,就两个人和一个脸色很难看的酒保苦脸相对,她要了两瓶龙舌兰,加上一小瓶盐和柠檬片,再给了酒保一笔小费,一瞬间,酒保消失了。
林涵对明敏这种花钱方式有点耿耿于怀,即使他拿到了GOV公司的酬金,最多考虑给自己的老爷车搞个大修,给长绒棉买点正儿八经的狗罐头。
明敏止住了林涵的啰嗦,打开了一瓶Olmeca,倒在酒杯中,金黄色的酒液折射着酒吧中暧昧的灯光,在手上沾了些盐,舔了些,然后一口吞下,这般豪迈让林涵明白之前在车上没有爆发的一切要在这里发生了。
林涵陪着她喝下了这一杯,然后就有第二杯、第三杯,两人很快就把一瓶酒喝完了,明敏开始胡说八道,她说她是用爸爸的压力才让范启泽和她一起的,包括结婚,这是一场游戏,一场范启泽心不甘情不愿的游戏。
说到动情处,干脆拍着桌子说着和范启泽一些往事,带着哭腔说着:“这就是貌合神离啊!天啊!”
林涵知道明敏是可能是喝得有点多了,局促地陪着她说话,没想到范启泽还有这般魅力,惹得明敏这个大小姐一往情深,而且不妙的是,酒精的力量让明敏有点失控,自己不知道该怎么继续才好,还有一瓶酒,再喝下去可能还有难以想象的事情发生。
拧开第二瓶酒,明敏迷离的眼神在林涵脸上扫来扫去,然后手里抓了一小把盐,另一只手沾上一点酒,将酒抹上自己的脖子,然后再把盐沾了上去。
林涵不知道她耍的什么招数,她已经喝醉到不省人事了,且听到明敏大喊一声继续喝,再将一杯倒得满满的酒递给自己。
“干杯。”林涵举起杯子比划了一下,这杯酒将被他顺着脖子往后倒掉。
“停!听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