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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里一首接一首,全是悲伤的音乐。我抱着一罐啤酒盘腿坐在沙发里,伸手推推他,
“诶,你说,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不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咯。”
我摇着头,“才不是!”然后指着自己,自嘲般地嚷嚷着,“我这种,能叫爱么?”
“怎么不能?”他反驳道,“至少你是爱他的,我知道。”
“嘿嘿,你知道……”我喃喃地,“不光你知道,他也知道。可是有什么用呢?”
“林梓晨,如果你真的想要,为什么不去试一试?毕竟那只是他的未婚妻,他还没有结婚不是么?”
我冷哼一声,拽着他的衣服把他拉过来,凑在他耳边说,“他是没结婚……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他要的那个人。如果我是,他就不会跟我说那句‘回头是岸’了……”
我们喝了一夜的酒,然后我晃晃悠悠爬上床,歪歪斜斜地睡了过去。
临睡前,我随意地摆了摆手,丢给杜亦书一句话,“兄弟,本姑娘允许你在我家打地铺了。”
醒来时,我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一转头,看见杜亦书睡在沙发边的地板上,只简单地铺了一条席子。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脑海中突然冒出一句词——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Chapter 3 我是毛豆
对于辛苦工作了一个星期的白领来说,周末存在的意义,就是补觉。
我在早晨延续生物钟效应的7点醒之后,在心里文艺了一把杨柳岸晓风残月,然后随意地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中午。朦胧中看见沙发边的地铺已经消失,视线上移,便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杜亦书。整个画面弥漫着一种“儒雅”的气息,我突然觉得要是在古代,他至少也是个秀才。
“诶,”我叫他,“你爸妈给你取这个名字,是不是想要你好好读书,读好多好多书,直到把你自己读成一本书?”
他转过头来,浅笑着把书放在茶几上,“我见你睡得香,就从你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随便看看罢了。”
我随手捞过一个枕头抱在怀里,侧过身子看着他,“那你现在不看书了?”
“你醒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突然兴致高昂地甩了枕头,“那我们出去玩儿吧!”
“好啊,你想去哪里玩?”他从沙发里站起来,一边把书插回到书架上,一边又说,“我们该吃点东西再出去,外面挺热的,我怕你中暑,哈哈。”
我坐起来,几乎不用思考地脱口而出,“巷口有家牛肉面很好吃,你陪我去吃好不好?”
“好啊。”他笑着点头应允。
巷口的河南牛肉面很出名,据说这对老夫妻已经在这里做了十年的牛肉面。生意好得不行,价格也一直很公道。还有一条很牛的规定,24小时营业,但是拒绝外卖。
我每每赖在家里不想出门,就会无比怨念这家店没有外卖服务,但是想到那鲜得不得了的牛肉汤,还是会很没骨气地咽咽口水,灰溜溜的乖乖出门吃面。
我们坐在不大的店面里,叫了两碗牛肉面。面一上桌,我立马抄起桌上的辣椒油,狠狠地淋了两大勺。杜亦书一边往自己的碗里舀一勺辣椒,一遍略带惊讶地问我,“你好像很能吃辣的样子……我印象中上海女孩子很少有这样吃辣的。”
我豪迈地搅拌着碗里的面,“这点辣,小意思~我小时候跟着爸妈走四川闯重庆游贵州,什么辣的没吃过?”然后我瞥了一眼他的碗,“你也能吃辣?”
他看看我的碗,又看看自己的,低调地说,“嗯……比你差一点点。”
我嘿嘿一笑,心想能比上我的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阵小得意,就开始稀里哗啦地吃面。
吃着吃着面我才想起,自己真的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好好地吃东西了,当然,除了昨晚那几个饺子。
杜亦书吃得想当含蓄,当我已经把面条消灭干净,开始捧着碗大口喝汤的时候,他碗里的面还剩下一小半。
我看着他斯文的样子,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个他,和那个每晚陪我大口喝酒的杜亦书联系起来。唯一的解释是,他可能不太喜欢吃面……
我放下汤碗,怯怯地问了一声,“那个……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吃牛肉面?”
“没有啊,我很喜欢吃。”
“那你怎么吃这么慢?”
“我才不像有些人……一个星期不吃饭,这会儿像个饿狼似得……”
我立刻噤声,得,一不小心又把矛头引到了自己身上。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只好又端起汤碗,咕噜咕噜喝起汤来。
鲜哪!!当我把碗里的汤喝到一点都不剩的时候,他的面吃完了,汤也喝了不少。
心满意足地结账,他不准我付钱,一直强调,两个人才十块钱,真是划算。我也不跟他计较。
我们站在马路边,等着对面的红灯闪成绿灯。他侧过脸来问我,“怎么样,想去哪里玩?”
我迟疑着回了一句,“没想好……”
他哈哈一笑,“那就交给我来安排吧!”然后顺势牵起我的手过马路。我脸不红心不跳地任由他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马路对面,他才放开。
走去公车站的路上,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刚才,是因为要过马路,我才牵了你的手……你不介意吧?”
我没心没肺地摆摆手,“不介意不介意~我从小就过马路疑难,没人带着,说不定能在路口站上十几分钟。”
他又笑起来,“看不出来,你身上奇怪的毛病还挺多!”
我们并排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靠窗的两个位置上,我这才发现,他还背着一个单反相机。
小心翼翼地捧过他的相机,印象中能玩得起单反的都是有钱人。不是有句话说么,“单反穷三代”……搞不好手上的这个东西,比我自己都贵。
他见我有兴趣,便解释道,“我喜欢拍照。这个相机前不久才刚买的,入门机而已。”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玩摄影的~”我摆弄着比我心里奢望的小数码卡片机高级了好多的佳能单反,在心里小小地膜拜了一下。
“现在器材是有了,”他顿了顿,“我就是少了个毛豆……”
“毛豆?”我听错了么?为什么脑子里闪过丝瓜,黄瓜之类的蔬菜?
“哦,我们都管model叫毛豆的。”他又一次对我解释。
我瞬间觉得自己很shallow,死乞白赖地申辩,“拜托,这位兄台,不要用专业术语欺负我这种门外汉好么?改明儿我也用古诗词跟你对话,好不好?”
“好好好……不过毛豆也不算什么专业术语……”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无比温柔地回敬了一句,“老天若不随人意,不会作天莫作天。”
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呆滞,我窃喜着把头转向窗外,想跟我斗!哼!
不料背后却传来一记快门的“咔嚓”声,然后我听见他说,“林梓晨,你愿意做我的毛豆么?”
我回过头去看他,我以为自己会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丝戏谑的神情,却不想,满是认真。
他一认真,我反而横不起来,“这个……那个……我不上照啦。”我推脱道。
“没关系,我会把你拍得很好看!”他怂恿着。
我不置可否,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反倒笑起来,“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啊!”
我和杜亦书第一次单独去的地方,陆家嘴正大广场,汤姆熊。
他去换代币的时候,我环顾四周,眼神毫无疑问地,落在投篮机上。
我一直觉得,到这样的地方来玩,放松身心是最重要的。所以上次莫然说要投篮的时候,我很乖的站在一边看着。我不习惯这种在休闲时刻还让自己流汗的运动,可是他喜欢。
他喜欢的东西,我都愿意试着去喜欢。即便不想尝试,也愿意陪着,看着。
不一会儿,杜亦书换了30个代币回来,见我的目光停留在投篮机上,便拱拱我,“怎么样?想投篮?”
我死命摇着头,“不想不想,投篮有什么好玩的。”
“那你想玩什么?”他问。
我冲他眨眨眼睛,“跟我来!”
……
一个小时后,我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莫然在选择游戏这方面做出的决定,还是很理智,很正确的。
他玩投篮,流的是汗;我玩牧羊人大作战推币机,流的是血。
当杜亦书第N次跑去柜台换代币的时候,我望着他的背影想,今天真是大出血啊……
而我们一个多小时的战果,不过1500多张汤姆票,连个鼠标垫都换不到。
我又一次抬眼,怯怯地看向杜亦书,“我们一共玩了多少钱啊?等下我给你。”
他看都不看我一眼,拉起我的手走出了汤姆熊,“你玩得真high,我看得一身汗,你陪我去喝点冰的。”
KFC。两杯雪顶咖啡。
我看着杜亦书大口大口地喝着咖啡,自己拿着小勺子,舀浮在咖啡上的冰激淋吃。
“你饿不饿?”他问我。
我抓过手机看了下时间,不过下午四点。明明一点多才吃了牛肉面,怎么这会儿已经有点饿了呢?
罢了,既然觉得饿,就要吃东西,难得我今天有食欲。我抢在他开口之前说,“晚餐吃什么?我请客!”
他笑笑,直接对我的后半句忽略不计。“你想吃什么?中餐还是西餐?”
“我想吃辣的……”我撇撇嘴。
“这里有家川菜味道不错,口碑也挺好的。怎么样?”
“好呀好呀!”我连声应允,想起川菜的水煮鱼、口水蛙、毛血旺什么的,便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他又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我的额头,我真怀疑再下去这个动作是不是就会变成他的习惯动作,“瞧你的样子,小馋猫!”
“切~”我别过头去不理他。
十分钟后,我们坐在了他所说的那家很有名的川菜馆。
真的是很有名啊!!我翻翻菜单,这里的菜价,比我经常混迹的两家也很有名的川菜馆,差不多翻了一番!
我不禁咋舌,有名归有名,可也不能这样乱开价啊!可是转头看看坐在周围的食客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又在心里鄙视了一把自己的小家子气。
说好这顿我请的,再怎么样也得感谢他这一个多礼拜天天陪着我喝酒不是!我把菜单递给杜亦书,“看看,想吃什么随便点!”
他把菜单推回来给我,“应该是你看看想吃什么,随便点。”
我一听苗头不对,“说好这顿我请的。”
“是么?”他一撇嘴,“我可没答应!”
“你……你怎么这样呢?总是花你的钱,我怎么好意思?”
“你不是才答应了要给我当毛豆么?你可不是白吃的!以后我要拍照,你可要随传随到!”他狡辩完,又催促我,“快点快点,你不饿啊?”
我默默地埋下头去,继续翻看菜单,虽然不是我付钱,可是这菜价……我是真心下不了手啊!
服务员从我们身边走过两次,每次都被杜亦书礼貌的微笑送走,“我们再看看。”
而我终于鼓起勇气从菜单里抬起头来对他说,“那个,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怎么了?不合胃口?”他诧异地问。
“不是……太贵了……”我说完,又把头埋了下去。
他一愣,随即哈哈笑起来, “傻瓜,你想换就换呗~”
下一秒,他已经再次牵起我的手,非常淡定的,离座,走出用餐区,然后一路小跑,出了餐厅。
明明是我们不想吃了而已,为什么跑出来的时候,我会有一种吃了霸王餐逃单的感觉?
☆、Chapter 4 是错过;还是过错
虽然不吃川菜了,但是饭总还是要吃的。思忖再三,围着正大的美食楼层转了三圈之后,我们选择了一家意式餐厅,名字叫做“季诺”。
我曾经来过一次,跟妈妈一起。所以这回轮到我熟门熟路地向杜亦书介绍,“这里的西西里海鲜意面最好吃!”
“你不是想吃辣的么?”他笑着看看我,又翻翻菜单,“那我点一份泰式羊肉咖喱饭好了,虽然不是同一种辣,总归还是有点辣的,你想吃的话也可以尝尝。”
点单,下单,一气呵成。我摸摸肚子,经过刚才这一顿折腾,我更饿了。
在等餐点的时间里,杜亦书架起相机,拍了好几张照片。桌上大厨模样的调料瓶,服务生细心排列好的餐具,餐厅里的吊灯,还有身边镜子里反射的我们……直到他把镜头对着我,我才惊觉,我这个毛豆竟然已经上岗了……
一顿晚餐吃的无比欢乐,我一边吃一边感叹,“单反到底是单反啊,怎么能把菜拍得这么好看,怎么能把我拍得这么好看!”
心情大好,食欲大振,我解决了自己面前的一大份意面,还时不时地把勺子伸到杜亦书的碗里挖几勺咖喱饭。然后心满意足地把下巴架在桌子边缘,开始怀疑照这么个吃法,我是不是没过几天就会肥死。
吃过晚饭,我们伴着夏日夜晚若有似无的丝丝暖风,朝滨江大道走去。
滨江的人,还是一如既往得多。我们倚在高处的栏杆上往下望去,对面的万国建筑群,在昏黄灯光的映衬下,美的不像尘世间。而这边的滨江道,满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仿佛一旦混迹其中,便会失散了自己。
杜亦书问我,“要不要下去,沿着江边走一走?”
我摇摇头,“不必了,就在这里看看吧。”
他明显地感觉到我情绪的变化,便很配合地不再出声。
我想他应该还记得,在我喝醉酒神志不清的时候曾经告诉过他,这里,是我和莫然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那个春末夜晚的滨江道,也有着如今天这般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和莫然肩并肩走在人群中,他的手,不知不觉,便握住了我的。
那是莫然第一次牵起我的手,我感觉到自己的心正在加速跳动,我不敢抬眼看他的脸,生怕我一脸绯红的样子,会暴露自己隐藏了那么久的暗恋。
那天的莫然,并不像平日在办公室里那般,浑身上下散发着精英的气质,他只是简单地穿着休闲的灰色套头运动衫,和一条水洗蓝的牛仔裤。
说来也好笑,其实那一天我们之所以会约在一起,只是因为他突然想起要去取订做的西服却没有时间,才拜托我帮忙。而我也是到了店里才知道,那套西服,是他特地为婚礼订做的。
老板娘看到我,自然而然地误会了我的身份,一边取衣服,一边笑着调侃我,“男朋友没空所以帮他来拿么?”
我羞红着脸低下了头,有点开心,还有点难过。
取了西服,我按照之前的约定,到了离公司不远的路口,不一会儿,他就开着车来了。
他接过西服,小心地放在后座上,然后对我说,“梓晨,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大周末的还要找你帮忙。”
“没关系没关系。”我冲他摆手,“我应该做的。我才知道这是你的结婚礼服,还没恭喜你呢。”
他笑笑,没再说话,转身回到车里,摇下车窗问我,“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我想我站在路边一个劲儿摆手的样子,一定很可笑。
他不由分说地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不让我送你回家,至少让我请你吃顿饭吧。”
我不好意思再推脱,不过就是上司、学长想答谢我帮了他的忙,请我吃顿饭而已,我这样矫情,实在是很尴尬。便整整心情,上了他的车。
他带我去了一家吃粤菜的餐厅,不知道是因为我不太习惯粤菜的口味,还是因为有他在场,我吃得小心翼翼,低调含蓄,一门心思想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淑女。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心思,我以为吃完饭就会各回各家的,谁知他又提议,“这么好的天气,不如我们去江边走走吧。”
我不是不想拒绝,可是我的心告诉我,她拒绝不了。
于是,我们便到了滨江。穿梭在人来人往中,走着走着,他便牵起了我的手。
“林梓晨,我从来没有想过还能再遇见你。你知道么……你给我送的胃药的盒子,我还留着。”
我低着头,眼眶里有湿湿的东西涌出来,他竟然,还留着药盒子……为什么?
我们坐在江边的长椅上,看对岸璀璨的灯火。他一直把我的手,紧紧地攥在他的手心里。
他说,他大四的时候,就开始注意我,甚至连他的好兄弟都发现,只要有他的公众场合,必定会有我的身影。起初他还跟他们解释,“你们没看见人家脖子上挂着新闻站的记者证么?人家是来工作的!”可是日子长了,他也有了怀疑。因为我的出现太过诡异,每一次又总是拿着相机,对着他的方向。
用他的话说,我和他之间,仿佛有着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正如他的每一次公开活动,我都会去,可是在那个不大的校园里,我们却从来没有遇见过。
直到,他的告别辩论会,那突如其来的一次胃痛,让他终于醒悟,这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