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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阳哥,你就学电视上演的,到时候把这个茶杯往地上一摔,我们就冲出来砍人。”大头脑海中浮现出十分立体的画面感,还挥了挥手中的钢管,咧嘴说道。
“这么大个宾馆,我摔茶杯你们能听到不能?光想着拍电视了,快去休息吧,有事我喊你们。”蒲阳无语道。
“摔茶杯不是显得比较帅么,哈哈。”大头笑了笑,搂着力子的肩膀,带着其余兄弟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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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断指威胁
大头他们出去之后,房间里就剩下蒲阳、于冰、陈默、高学成还有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的金胜了。
看见帆布包里的刀具和钢管,金胜是真的害怕了,冷汗从脑门子上不停地往外冒,原本就白白胖胖的脸此时更加煞白煞白的。
“你……你们要干什么?蒲阳,咱俩之间的确是有矛盾,但是也还没到这个份上吧,你要是觉得兄弟我哪里做的不对,我给你道歉,这总行了吧?你不是给我磕过一个头吗?我给你磕三个,我加倍还给你。小梅,对了,还有小梅,你要是喜欢,我把她让给你就是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和那个贱货联系了,我祝、祝你们幸福。”金胜慌乱之下,口不择言的说道,丝毫没注意在听完他的话后,蒲阳眼中的杀意更浓了。
“我不需要你向我道歉,我要的是你的命。”蒲阳冷冷的说道。
“要我的命?哈哈,你疯了吗?我草你吗,杀人是犯法的,你敢杀老子,你自己也别想活!”金胜从蒲阳的眼神里看出来了,蒲阳是真的想杀了他,吓得腿都开始发抖了,只能通过声嘶力竭的喊叫,来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有气势一些。
“下跪?阳哥,你给这个王八蛋下跪了?”于冰鼻子一酸,心疼的看着蒲阳。
“杀人犯法?原来你也知道杀人犯法,你们父子俩害死红姨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过那是犯法?同样都是一条命,你都不怕,我怕什么?”蒲阳没有回答于冰,而是对金胜说道。
“你和我比?你他妈以为你是谁啊!老子能在宁县一手遮天,而你只不过是个从乡下来的土鳖,没钱没势,你凭什么和老子比?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自己是谁,就想和别人学杀人?傻比!你知道人该怎么杀吗?”金胜心里怕极了,只能通过不断的辱骂蒲阳,来释放心中的恐惧,表情看上去十分扭曲。
“不论杀人者是谁,人命都是不分贵贱的,我是从乡下来的没错,可你也只不过是个小县城里的纨绔少爷,在更多人的眼里,你同样连一只蝼蚁也不如,人不能老朝后看,不能老欺负比自己弱势的人,有种,你就朝前看,去把那些比你强的人踩在脚下。”蒲阳怜悯的看着金胜,一只青蛙在坐井观天的同时,还在欺负着和它一样身处井下的蚂蚁,这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事情。
“金胖子,凭你也敢说在宁县一手遮天?宁县这片天上的手印子多了去了,你们金家算哪一号?东边还是西边?南边还是北边?”陈默冷笑了一声,鄙夷的说道。
“你是谁?我想起来了,你他妈是和蒲阳一起的,你脑子里面进屎了吧,跟着这个傻比一起学绑架?你知道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吗?”金胜盯着陈默看了好大一会儿,喝骂道。
说来也真是可笑,同样是在宁县数一数二的富家公子,陈默清楚的知道金胜的底细,可金胜却连陈默认也不认识,做同学都一年了,居然不知道年级里还有这么一尊大神,这也就是金胜平日里目中无人惯了,而陈默又相对来说比较低调,再加上他也不愿意和金胜这样的人交往,所以竟落得个相对不相识。
“说别人脑子里进屎的人,通常自己才是装了满脑子的屎,你连自己到底是被谁绑架的都不知道,也配说自己在宁县只手遮天?成哥,我不想和这个傻比啰嗦了,给金占财打电话吧,让他来救人。”陈默掂了掂手中的开山刀,面色不善的盯着金胜说道。
高学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直接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开通了扬声器。
“我草你吗的你到底是谁?明人不做暗事,有种报上名来!”金胜到现在还没想明白陈默到底是谁呢。
“还没想明白?我也真是服了你了,你听着,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宁安宾馆,而这家宾馆,是我家开的,你知道我是谁了吗?”陈默问道。
“宁安,陈……你是陈克的儿子!你是陈默!”金胜恍然大悟,惊骇万分的吼道。
陈默给了金胜一个你总算还有一丁点儿智商的表情,没有说话,在宁县这一亩三分地,居然还有人不认识自己,而且不认识自己的这个人,还和自己属于为数不多的同一种人,陈默也是挺郁闷的,是我自带隐形功能,还是你他吗的强行看不见老子?
“天蓝蓝,秋草香,是梦中的天堂,我用思念化一双翅膀……”
号码拨出去之后,高学成的电话里传来了凤凰传奇的洗脑神曲,透露出浓浓的农业重金属的味道,这是金占财手机的彩铃。
宁县新华街的一家夜总会里,一名体型肥胖的男子仰面朝天,平躺在床上,嘴里叼着一支烟,吞云吐雾,肥胖男子的身边,坐着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子,染成栗子色的长头发垂在身后,面色潮红,还有些微微的娇喘。
那肥胖男子,自然就是金胜的老爹金占财了,人送外号金地主,的确是能在宁县一手遮天的人物。
而那个女人,正是关林包养了好几年的马子,一个无情无义的表子。
和关林闹翻之后,金占财一不做二不休,和这个女人打的更加火热了,夜夜笙歌,颠鸾倒凤,好不畅快。
嗡嗡嗡,嗡嗡嗡
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微微震动,金占财顺手按下了接听键,看也没看来电人,就把电话放在了耳边。
“喂,我是金占财,你说话。”熟悉金占财的人都知道,这货接电话的时候,永远都是这一句。
“金老大,最近日子过的很爽吧?”宁安宾馆内,高学成恰好也是轻轻松松的躺在床上,顺手点燃了一支烟。
“你他吗是谁,老子不认识你,老子自从生下来,就没有一天是过的不爽的,傻比。”金占财骂了一声,就想挂电话。
“金老大,千万别急着挂电话,您是贵人多忘事,记不起来我是谁了,咱俩可是经常见面呢,我叫高学成,金老大有没有印象?”高学成也不着急,优哉游哉的说道。
“高学成?你是陈克的手下夜猫子?”金占财猛地一推身旁的女人,坐直了身子,那女人幽怨的看了金占财一眼,转身下床,朝洗手间走去。。
“不错,我就是夜猫子。”高学成笑了笑,说道。
“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有什么事情,叫你老大给我打电话。”金占财说道。
“金老大,我要是你的话,现在就从床上起来,麻溜的穿裤子,你那宝贝儿子在我手里,你要是还想救他呢,我们就接着聊,你要是不想救,那就等着给他收尸。”高学成不慌不忙的说道。
此时,站在金胜对面的陈默,突然举起手中的开山刀,毫不留情的砍在了金胜白白胖胖的身体上,瞬间在他胸前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金胜吃痛,不由得惨叫一声。
“我草你吗的夜猫子,你别耍花样,咱们有事好商量,你要是敢动我儿子一根指头,老子杀你全家!”对于金胜的声音,金占财是再熟悉不过了,心脏猛地一缩,从床上跳了起来。
“赵红燕,别他妈在厕所里墨迹了,快点出来给老子穿衣服!”金占财朝着洗手间的方向大喊了一声。
“金老大,实在是不好意思,你提的要求,我是做不到了,从现在开始,每过三分钟,我就砍掉你儿子一根指头,指头砍完了,我就剁手跺脚,手脚没了,我就断腿断臂,直到金老大你出现为止,小默,先给金老大提个醒。”高学成把手机举了起来。
陈默会意,点了点头,一把抓起金胜的右手,开山刀的刀刃往虎口处一架,没见他怎么用力,金胜的右手大拇指,就飞了出去,伴随着一道血箭喷射而出。
“嘶啊!陈默,我草你吗啊!爸,快来救我,你快来救我啊!他们要杀了我!”金胜这辈子哪里受过这等苦,浑身青筋都快爆出来了,大声向金占财呼救。
“夜猫子,你他吗有种,我草你吗的给老子说地址,说地址啊我草你吗的!”金占财双眼通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血丝,疯了一样的吼道,把赵红燕吓的浑身直哆嗦一个纽扣子咋系都系不上。
“在一中附近,我们宁安帮在这一片儿,就只开了那一家宾馆,金老大一定能够找到的,但是要快,晚来三分钟,你儿子就得少一根指头,道上的规矩,就不用我和金老大多说了吧。”高学成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成哥,这里交给你,我去外面望风,你等我电话,阳哥,一会儿你和于冰也小心点儿。”陈默经验老道的说道。
“你给人杰打个电话,让他通知一中的兄弟也出来帮忙,家伙自带。”蒲阳安顿道。
“好,我知道了。”陈默点了点头,转身出门。
“咦?你在一中还有兄弟?”这事儿高学成倒是还不知道。
“一中二中都是我兄弟的地盘,但是靠不靠得住我不知道。”蒲阳说道。
“不管怎么样,有总比没有强,凑凑人数壮个声势也行啊。”高学成笑道,正说着,一刀下去,又砍了金胜一根手指。
“人不能言而无信,三分钟到了。”高学成看了一眼蒲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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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妇人之仁
两根断指随意的滚落在地上,金胜肥胖的身子佝偻在一起,豆大的汗珠接连不断的往外冒,在他脚下,已经汇成了一滩血迹。
突然,金胜的身子筛糠一样的抖了抖,旋即,一股尿骚味儿在房间里弥漫开来,金胜吓尿了,尿水透过裤裆,滴答滴答的滴落在地上。
原本还能装装好汉的金胜彻底崩溃了,估计你要是一枪崩了他,他倒还不怕,可你这样折磨他就不行了,他怕疼啊。
“成哥,阳哥,冰姐,我求求你们了,放了我,我给你们磕头,我给你们当牛做马,我再也不敢嚣张了,我求求你们,放了我吧,呜呜。”
金胜鼻涕、眼泪、口水一起流了出来,剧烈的晃动着身子,突然咣的一声椅子倒了,金胜也摔在了地上,他顾不得疼痛,只想尽力的调整姿势,给房间内的三人跪下,嘴里不停的说着:我求求你们,我求求你们。
蒲阳扭过头没有看金胜,其实他挺反感这种场面的,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必要这么折磨呢,用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说,就是他还只是个孩子。
蒲阳做梦都想杀了金胜,这没错,可当他真的看到金胜被一根一根的砍断指头,哭的死爹死妈的可怜样子的时候,他又于心不忍了。
“你现在知道求饶了?你也知道下跪了?可你派人撞死我妈的时候,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吗?做坏事是要遭报应的,金胜,这就是你的报应!”于冰怨毒的盯着金胜,冷冷的说道,眼中竟是闪烁着些许兴奋的神芒,心中弥漫着一种报复的快感。
“冰姐,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饶了我。”金胜已经疼的有点儿神志不清了,除了开口求饶,什么都不知道。
“成哥,让我来!”眼看着高学成又准备动刀砍金胜的手指,于冰跃跃欲试的说道。
“你敢!”蒲阳突然暴喝一声,扭脸过来,一把把于冰拽到身后,与此同时,高学成好像料到了蒲阳会爆发,毫不迟疑的出刀,又砍掉了金胜一根手指。
“出去,去找大头和力子他们,在其他房间里待着,别进来!”蒲阳指着门口说道。
“我偏不!我就是要眼睁睁看着这个狗日的被活生生的折磨死!你一个大男人,你怎么这么怂啊,你他吗是不是还会晕血啊?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你就是个怂比!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有什么不对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没听说过吗?亏你成绩那么好,你书都白读了!”于冰很少见的坚决的违抗了蒲阳的命令,倔强的咬牙盯着蒲阳,破口大骂,身子一动不动。
“死的是我妈,不是你妈。”说完,于冰蹲下身子,抱着膝盖,开始低声的抽泣,哭的梨花带雨。
蒲阳愣住了,他没想到于冰的反应会这么激烈,蒲阳突然发现其实一直以来,他对于冰都挺**,挺蛮横的,他说什么,于冰就必须要做什么,而且一般情况下,于冰都不会去违抗他的意思,在他面前永远都是一副大大咧咧,笑嘻嘻的模样,以至于他都忽略了其实于冰自己是有感情的。
也许于冰说的是对的,死的是我妈,不是你妈,人和人之间,永远不可能感同身受,如果换做是有人杀了蒲建国,那蒲阳也会像疯子一样的,把那个人千刀万剐吧,而不是在这里大发慈悲,动恻隐之心。
蒲阳蹲下身子,将于冰搂到了自己怀里,于冰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顺从的把头靠在蒲阳的肩膀上,默默的流泪。
和蒲阳结实的身板比起来,于冰要弱小的多了,十六岁的她,发育还没有健全,楚楚可怜,令人心疼。
“你说过要帮我杀了他的,可他现在只不过是掉了几根手指头,流了点血,你就受不了了,开始大发慈悲了,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今天不把他彻底的治死,等他有了翻身的机会,倒霉就是我们了,如果换个角色,现在被绑架的是我们,你觉得金胜会对我们仁慈吗?坏人是不讲人性的,他们只知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你胸膛再热,热到能孵化鸡蛋,可你暖不热一颗石头的,石头永远是石头。”于冰呜咽着说道。
“我知道了,你说得对,刚才是我错了,我不该时时处处都替你做主,我太霸道太蛮横了,对不起。”蒲阳向于冰道歉道。
“我不怕你对我霸道,不怕你对我蛮横,我真的不怕,我喜欢你替我做主,从我爸爸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替我做主了,你是第一个,我喜欢你替我做主,真的。
可你别凶我,金胜和他爹是杀人犯,是地痞流氓,他们死有余辜,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同情心不应该乱用,你别凶我。”于冰把脑袋靠在蒲阳胸膛上一蹭一蹭的,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蒲阳感慨万千。
蒲阳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四个字:妇人之仁,浮现出了一个名字:西楚霸王,项羽。
对敌人的妇人之仁,最后很可能会伤透了自己人的心,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的立场,坚定不移的立场,亲就是亲,敌就是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如果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中庸持重的态度,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古往今来,妇人之仁从来只会被人诟病,被人耻笑,绝不会被人讴歌,被人赞颂。
高学成饶有兴致的看着蒲阳和于冰二人,他是过来人了,对于蒲阳和于冰的表现他都能理解,没有谁天生就是杀人狂魔,没有谁会无缘无故的冷血无情,凡是都有个成长的过程。
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绝对的对,或者绝对的错,就拿杀人来说吧,杀人犯会杀人,而那些负责执行枪决的当兵的每天也在杀人。
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一个是犯法,一个是执法,可从这个事情本身,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夺取了他人的生命。
当金胜的左手已经变得光秃秃,浑身已经被汗水浸湿,变成个落汤鸡的时候,高学成的电话终于响了。
“成哥,金占财的车已经过路口了,还有三分钟就会到宾馆门前,五辆桑塔纳,车胎都压扁了,估计起码不下五十人。”陈默冷静的说道。
“好,我知道了,你别进来了,就在外面守着,见机行事。”高学成挂了电话。
宾馆门口,金占财从一辆奔驰车上下来,担任司机的,正是开车撞死红姨的那个染了红色头发的长毛。
五辆桑塔纳面包车的车门齐齐打开,从车里呼啦啦涌出来几十号人,西装革履的,手里都拿着钢管和刀具。
“八大金刚跟我来,其他人在门外守着,十分钟之内我要是还不出来,你们就冲进去,给我砸了这家宾馆!草他妈了个比的夜猫子,敢跟老子玩这手,老子今天非劈了他不可!”金占财凶神恶煞的说道。
金胜手下的旺财帮,也被人称为“财神狗”,其中最猛的就是八大金刚,而那红毛子,就是八大金刚之首,外号就叫红毛。
“妈了个比的夜猫子,老子已经到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