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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客人你惹不起-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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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泽撕开卷轴,将使用者定位方妈以后,一个淡红色的菱形标记就出现在了方妈的额头上,随即很快的消失了下去。

    “然后呢。”方妈看着站在自己眼前的方泽说道,“儿子,你这套中二动作就没有一点灯光效果辅助吗,这样看起来也太劣质了吧。”

    “真正的力量,都是质朴而简单的。”方泽将撕开的卷轴随手扔进了垃圾桶说道,“妈从此以后你就容颜永驻了。”

    “哦。”方妈打了个哈欠,拍了拍方泽的肩膀然后说道,“妈要去睡觉了,你也记得早点睡会。对了,以后犯中二病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

    “等等,钱还没给我呢,即便打折也得给钱啊,一百块好不好!”

    第二天早上起来,方泽开始查看相关的医学资料和视频,特别是各类解剖视频,更是看了不少。

    将视频中的东西背熟以后,方泽给林云打了电话,让他有了在研究院名下的附属医院的手术室旁观手术的资格。

    “方医生,这边。”一个护士将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的方泽引到了手术室里面。

    换上了经过高温消毒的手术服,方泽进入手术室,这里正在举行的是一个肿瘤切除手术,患者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最近体检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的恶性肿瘤快接近晚期了,虽然手术难度大,但老人是一个到现在还坚持在科研第一线的科学家,有好几个重要的项目都离不开他,所以无论如何也得让老人再续命一段时间。

    手术室里的医生和护士都已经熟悉了方泽的存在,谁让他这两天除了吃饭,基本上都不停的换手术服,待在手术室里。

    老人身上的肿瘤所在的位置正巧在一个重要的器官旁边,如果一刀不慎,很容易误伤到器官。所以主刀医生的压力非常的大,额头上的汗珠一点一点的掉下来。

513章手术

    “还有一部分肿瘤挨在血管旁边,基本上已经合在一起了。”主刀医生开口说道,“手术没有办法进行,停止手术,等结束以后研究方案。”

    “明白了。”手术台旁边的几个医生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再进行手术实在是太危险了,老人的身份又比较敏感,没有把握,谁都不敢继续进行手术。

    “准备缝合伤口。”主刀医生的命令刚下达,就看见一直在旁边围观的方泽突然站在了患者的伤口前,手中握着一把一点儿也不像是金属打造的手术刀。

    “你在干什么?!”现场的医生全部呆住了,任谁也没有想到,这个默默在手术室看了两天手术的小伙子会突然做出这样举动。

    但这个时候方泽手中握着的手术刀已经深入到患者体内,即便在场的人想要阻拦也不敢拦了,毕竟方泽手里是握着手术刀的。

    “小伙子,你不要乱动。”主刀医生走到了方泽的身旁,虽然觉得方泽手里的手术刀有些奇怪,但是也顾不得这么许多了。“患者的肿瘤就压在血管上面,在不能确定位置的情况下,稍不注意,手术刀就会将血管切破。”

    “唔,没关系,我看到血管了。”方泽开口回了一句,然后手中的手术刀已经轻轻的一挥。

    这一刀无比的莽撞,和之前主刀医生小心翼翼的挥刀不同,方泽的手术刀在外人看来根本就是不管不顾,直接插入到了肿瘤内。

    “准备止血。”另一旁的一位医生立刻喊道,他确信方泽的这一刀下去,患者的血管一定会被割破的,只能提前准备止血。

    但这个医生想象中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

    方泽的手术刀在扯入到肿瘤之后,轻轻的一削,然后就奇迹般的将所有的肿瘤全部削了下来,里面的血管根本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无齿镊。”方泽对着一旁的护士伸手。

    护士下意识的将一旁早已消毒准备好的镊子递了过去,等方泽将镊子拿到了手里,这才反应过来,要镊子的不是主刀医生。

    将肿瘤夹了出来,方泽正想着装逼结束,自己也该走了,却听见旁边的主刀医生说道,“等等,这里还有两个肿瘤。”

    啊?

    这会儿换到方泽愣住了,但是旁边的主刀医生却没有给方泽多愣神的机会,“这边的两个肿瘤,因为并不算太大,所以我们原本是准备等到下次手术的时候再切除的,但是现在一起做了吧。”

    作为一个不知道做了多少手术,经验十分老道的医生,主刀医生在方泽将肿瘤切除掉的一瞬间就判断出,方泽手里的那柄手术刀不是普通的手术刀。

    因为按照手法看,方泽的那一刀根本没有任何亮点,他带的几个学生任何一个都比方泽优秀。

    而且按照刚才那一刀的角度,无论如何,也是没有办法将那块肿瘤切下来的。

    但是方泽偏偏成功了,手术刀在一瞬间彷佛被施加了魔法,将肿瘤完整的剥离了出来,精确的就像有传说中的纳米机器人将肿瘤和血管分开了一般。

    “这里。”主刀医生根本没有给自己考虑方泽手里的手术刀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在手术室里,他所有的思考都是留给手术的。

    既然方泽能将肿瘤和血管分开,就能将另外两个肿瘤也毫不费力的切除。

    在主刀医生的指点下,方泽手握着查克拉手术刀,再次轻挥一刀,将肿瘤切了下来,然后主刀医生用无齿镊将肿瘤夹了出来。

    这块肿瘤从形状来看,至少需要三刀才能割下来,而方泽只用了一刀。

    这种让物理老师能从棺材板里跳出来撕书的事情发生在了所有人的眼前,但是没有人说话。

    在手术室这种地方,如果医生们都在聊天,说一些和手术无关的事情,那患者就可以将心放在肚子里了。

    这场手术保管没有什么难度,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但是如果是这种差之毫厘就会出人命的大手术,所有人都得保证精神极度集中,特别是手术台前的几人,他们根本没时间去想方泽为什么能做出这样反物理的操作出来。

    只要所有的肿瘤都能在现在被切掉,那么所有人今晚回去就能睡个好觉。

    查卡拉手术刀并不是一个实体,它可以在方泽的操控下,分裂为纳米级别,然后穿透肿瘤,到达肿瘤和正常器官的交界处,然后精准的将所有的肿瘤剥离出来。

    这是最理想的手术方法,但除非人类制造出纳米医疗机器人,否则谁也不可能完成。

    但方泽却用查克拉手术刀做到了,虽然他没有透视,但是分裂出去的查克拉手术刀却能自动分辨出肿瘤和其他器官的不同,然后在他的操控下完成操作。

    不过这样一来,使用查克拉手术刀需要耗费更多的精神。即便方泽有原力学徒的精神力打底,这会儿额头上也不自禁的留下了一滴汗。

    “别紧张。”旁边的主刀医生示意护士去给方泽擦汗,然后将这个肿瘤的详细情况说了出来,方便方泽处理。

    查克拉手术刀挥下,所有的肿瘤再次被切除了。

    主刀医生将肿瘤夹出,然后对其他医生点了点头,“开始缝合。”

    手术室里再次忙碌了起来,方泽退了一步,防止打扰到别人,查克拉手术刀也在他的手放到手术台下面的视线死角的时候,被他收了回去。

    “第一次做手术吧。”主刀医生看着方泽,用自己的肩膀蹭了蹭他的肩膀说道,“以后习惯就好了,第一次谁都会紧张。”

    “紧张倒没有,就是有一点成就感。”方泽呼出了一口气,然后将自己的手术服换了下来,走出了手术室。

    “秦医生问你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给他。”

    方泽换上了自己的白大褂以后,一个护士追了出来,对着方泽说。

    秦医生就是手术室里的主刀医生,方泽想了想,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了下来,然后转身离开了医院。

514章西周共和

    回到妖管局,一楼的大厅重新活蹦乱跳的壮壮正和苏洁在一起打游戏,和以前不同的是,他这次桌子旁边放着的是矿泉水,不见了往常喝的饮料。

    “你肾结石不是治好了吗,怎么还不敢喝饮料?”方泽上楼前笑着问了一句。

    “你要是尝过我那天疼的滋味,我给你说,你这辈子都不会再喝饮料了。”壮壮白了方泽一眼,然后接着问道,“对了,你这几天忙啥呢,一周多没见你了。”

    “忙着学习。“方泽伸了个懒腰,没有再说话就上楼了。

    方泽刚踏上二楼,这周的客人也如约到来了。

    “您好。”方泽看着眼前这个皮肤略黑,又高又胖的客人打招呼。

    “房东先生好。”这个客人对着方泽略一拱手,然后说道,“在下曹,字梦阮,不知道房东先生怎么称呼。”

    “叫我方泽就行。”方泽说着话,头稍微偏了一下,就看到了这个曹留着的如同猪尾巴一样的辫子,顿时明白他是谁了。

    大名鼎鼎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

    这可的确是个大文人,单单一部红楼梦,养活了多少红学专家。

    有人说曹雪芹真实的长相和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差不多,都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真实的曹雪芹是不是这样样子,后人无从得知的,但此时站在方泽眼前的这个曹,长得的确是不怎么帅气,只是一个普通的,年龄偏老的大叔。

    不过这也倒正常,曹雪芹长再怎么帅,也会被时间磨平,更别说曹家没落之后,曹雪芹需要每天为衣食奔波,就算是再帅的人,也会慢慢变丑变老,就如同第一版红楼梦中饰演贾宝玉的演员一样,当年的确很帅,但搜一下近照,保管你会喊出一句卧槽这是谁。

    “据送我来的神仙说,现在已经是距离我所在的年份,数百年之后了?”曹接着问道。

    “嗯。”方泽点头,接着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大清已经亡了。”

    方泽的话并没有让曹有多吃惊,他只是冷漠的点了点头说道,“毕竟数百年过去了,也该亡了。”

    看着曹的表情,方泽刚开始略有不解,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曹家虽然是旗人,但其实不是满族,而是汉军旗,祖籍在山东。清朝的灭亡,在他看来,和当年自己家族突然没落是一样的,不过都是历史的轮回。

    “看你的发式,不知中华如今是被哪一族统治?”

    “中华民族。”方泽听到曹的问题,笑了一下答道,“短发是为了方便,如今不论是哪个民族,人人都是短发。”

    “这倒也是,当年为了活命能剃了头发留辫子,现今为了方便剪了辫子留短发也没有什么差错。这样还比辫子好看点。”

    “您这发式现今没人留了,出门会被围观的,我要不给您找顶帽子戴。”方泽一边说着,一边将二楼柜子上不知道是谁放下的一个鸭舌帽拿了起来。

    之前方泽说曹后面留着的是猪尾巴,这倒真没有多少侮辱的成分在里面,在清朝前期,辫子的确像猪尾巴一样。

    别看那些演清朝的电视剧里面,什么阿哥大臣,都有一头又黑又亮的长辫子,其实都是假的,真正的清朝辫子又被成为金钱鼠尾,前面,上面都要剃光,只能留下后脑勺的一点,所以辫子根本不会太长,看着和鼠尾,猪尾差不了太多,所以才会有这个称号。

    在清朝前期,剃发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谁敢留大辫子,直接就是砍头的下场。

    因为满族人之所以留这种辫子,其实是因为避免在马上作战的时候,头发遮挡眼前的视线或者干扰射箭,头发过长这对骑射民族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而且当时女真族生活在东北,冬天在野外渔猎的时候,带着棉帽子,如果留头发出汗会结成冰,帽子与头发黏在一起,摘帽子会把头皮撕下来,使得头部热量迅速流失,最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所以剃发本来是为了实用性,并不美观,不过久而久之,这东西就变成习俗了。

    不过同样作为骑射民族,消失在历史中的契丹人也是不留长头发的,不过他们也没留辫子,而是留了髡发。也就是将头顶剃光,四周只留一小圈头发,梳小辫子,还是留长剃短,都可以随意。

    不过有趣的是,清朝规定普通的百姓和大臣剃发,皇帝自己却并不剃成金钱鼠尾。在乾隆以前的所有皇帝的画像中,都可以明显的看到帽子下的两边有头发。

    而在一些雕像中,满族的先祖也是长发,比如传说中的清朝皇帝祖先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的雕像,形象基本和汉族无疑,也是一头长发。

    所以可以判定的是,早期的满族贵族都是留长发的,毕竟看着美观。而清朝的皇帝中,直到乾隆开始,才两髡没有长发。到广受某些清穿女喜爱的四阿哥雍正,从他那儿开始清朝的皇帝们就也剃成金钱鼠尾了。

    不过这个习惯也没持续多久,到末代皇帝溥仪的时候,溥仪一直都是西洋发型,压根儿不留辫子。所以现在一些追着认祖先,号称是爱新觉罗多少代后人的一些人,留辫子都留不对,还敢说自己姓爱新觉罗。

    将帽子戴上,曹很满意的站在镜子前面看了看,然后坐在沙发上,感觉沙发一场舒服,情不自禁的挪了挪屁股。

    “现在是哪家当皇帝啊。”

    “没皇帝了,清朝最后一位皇帝退位以后,中华就没皇帝了。”

    “没皇帝了?!”曹惊讶的抬起头。

    “嗯,没啦。”方泽说道,“您知道周朝时的共和吗?就是厉王被驱,大臣们共商国是的那一时期。现在和那个时候差不多一样。”

    “懂了。”方泽一说典故,曹立刻明白了现在是怎样一个执政方法。

    虽然西周的共和和现代的共和有本质上的差别,但是不详细追究的话,大致上是差不多的。

    都是没有皇帝,国内各个世家协商治国。

515章接着编故事

    让古人适合现代生活是很困难的,就比如即便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风流少年公子哥的曹走到大街上,看着各种露胳膊露腿的少女们,吃惊的转头问方泽这里是不是花柳街。

    女***这种东西需要打破从小培养到大的固有思维的事情,解释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不过好在曹在来这里之前,作为一个常年为衣食奔波的人,自然知道什么是度。

    别人的事情,在自己没有资格管之前,还是少说为妙。

    特别是方泽给他讲了新中国成立之后,那些还有顽固观念的地主土豪,是怎样的下场以后,曹就闭嘴了。

    作为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自然知道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大清都亡了,遗老遗少们能保条命已经不容易了,还想将自己以前的那一套拿到现在来要求,怕是忘记了当年清朝入关之后,是怎么对付那些拒绝剃发易服的明朝人的。

    因为鸭舌帽带着不是很舒适,方泽就陪着曹出门买了一个里面加绒的帽子。虽然这种帽子一般都是老人带的,不过曹雪芹虽然此时只有小四十岁,但是因为常年的奔波,已经让他看着和五六十岁的老人差不多。

    虽然不能确定曹雪芹一共活了多少岁,但是有史书记载他是‘年未五旬而卒’和‘四十萧然太瘦生’,所以此时的曹雪芹其实已经身体快不行了。

    这是因为生活上的困苦而带来的毛病,唯一治疗的方法就是慢慢调理,方泽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带他先去吃顿好的。

    进了包厢,曹将帽子脱下,坐在了椅子上,看着一盘一盘丰盛的菜肴端了上来,不禁有些咋舌。

    “这些,得多少银子?”

    “多少银子不好说,不过您老出去随便找个工地干两天活,就能吃得起了。”

    “盛世啊。”

    “对于您那个时候的人来说,现在是盛世,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的人来说,还远远未到,顶多算是盛世的开端。”

    曹听了方泽的话之后,半晌不知道说些什么,待到酒足饭饱之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

    “文人所求,不过是千古留名,梦阮虽然不才,但是也曾写过一部小说,不知道现今还有没有人听过。”

    “听过,实在是太听过了。”方泽听了曹的话,立刻说道,“这都百年过去了,如今还有不少人靠您这本书活着呢。”

    “靠我那本书活着?”曹听了方泽的话,有点不相信的说道,“我当初写的那本书叫《石头记》。小哥可别搞错人了。”

    “错不了,是石头记,不过我们现在一般叫做红楼梦。”方泽拉着曹起身说道,“走,我们去书店看看。”

    方泽倒是想立刻拉着曹去书店看看他写的那本红楼梦现在的版本,不过可惜的是晚上书店已经关门了,于是方泽只能先带着曹回去,等明天再去书店。

    妖管局的二楼上虽然被方泽改造的极为舒服,但毕竟不是住人的地方,所以方泽将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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