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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若望 作者:玫瑰馨(晋江vip2013-03-03完结,天之骄子,异国情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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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若谦看着眼前这张明显不属于仰恩的陌生面孔,却只是点了点头。
  “发生了什么事?”司徒琳也没有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打算,直奔主题。
  曾若谦嘴角微翘,“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司徒琳耸耸肩,“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了。在台湾,你们曾家都摆不平的事情,一般来说,好像都跟我家有一点关系。”
  曾若谦垂下清冷眼眸,淡淡一笑,“鹤老,死了。”
  站在司徒琳背后的黑西装男子浑身一震。
  司徒琳皱起了眉头,“谁做的?”
  “翔龙帮。”
  “所以呢,有什么问题?”司徒琳扬了扬眉。
  “问题在于……你们家的人,要封锁这条消息。”
  司徒琳笑了笑,挥了挥手,“登吧,放心大胆地登,后遗症,我来收拾。”
  曾若谦淡笑着将手机贴近耳边,“把消息发出去。”
  “你们家和翔龙帮……是什么关系?”空旷的长阶上,黎扬轻声问道。
  司徒琳低下头,淡淡一笑。
  曾若谦回身朝礼堂内部走去。
  月光倾洒在大理石廊柱上,陈志燚紧闭着眼,一脸疲累地靠在石柱上。
  曾若谦的脚步微微一顿,陈志燚听到脚步声,睁开眼,见是他,涩涩一笑,又闭上了眼。
  没有再多做停留,曾若谦面无表情地,与他擦身而过。
  主席台上,连亦寒接过司徒清岚手中的信封拆开,拿出一张金色的卡片。
  台下的众人,不约而同地放轻了呼吸。
  连亦寒瞥了一眼卡片,抬眸笑道,“李司棋。”
  掌声响起,一个女生从人群里站了出来。
  “陈绍麒。”
  “唔?”陈绍麒微愕道,“我听错了么?”
  怎么好像,是他的名字?
  人群里一阵窃窃私语,显然,这个名字,和人们心里的想象不符。
  不远处,怀抱白色狐狸犬的尚真笑了笑,转身离开礼堂,“我都说了么,人数,够了。”
  “尉临风。”
  掌声再度响起,人群里,却毫无动静。
  连亦寒叹了一口气,“尉临风。”目光扫遍了整个大厅,却还是没有发现他的人影。
  张天浩抬手,凌空做了个行走的手势,用口型说道,“他带着那丫头,跑掉了。”
  连亦寒气极反笑,将卡片递给司徒清岚,捧起一杯香槟,举杯道,“为了这个难得的夜晚,Cheers!”
  “Cheers!”众人道。
  他啜饮了一口,将酒杯再度高举,“圣罗德见!”
  校园内一片宁静,只有高跟鞋踩在水泥地板上的“喀哒、喀哒”声音和轻柔的脚步声,在空旷的道路上寂寞回响。
  她蓦地停住脚步,“等……等一下!”
  “怎么了?”尉临风停下脚步。
  “太累了。”她弯下腰,喘着气道,“让我……让我,休息一下。”
  他的目光带着笑意,瞥向她提到膝盖的裙摆,和害得她走路七扭八拐的纤细鞋跟,“把鞋子脱掉吧。”
  “脱掉?”她睁大眼睛,“那我穿什么?”
  他忍俊不禁,“我的意思是,不要穿鞋子了。”
  “不穿?”她咬了咬唇,犹豫道,“可是,如果被人看到,好奇怪的。”
  他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弯腰脱掉自己的鞋子,赤脚踏上草坪。“你看。”他微笑着柔声诱惑道,“就算有人看到,也是我陪你一起丢脸。”
  心头一阵暖流滑过,她笑眯眯地弯腰除掉鞋子,拎在手中,脚趾痛快地上下左右活动了一番,惬意得叹了一口气,这才将另一只手,放入他温热的掌心,“我们走吧。”
  清冷的月光,如丝绸般倾斜而下,柔软地铺满了整个地面。
  望着蜷缩在窗前木椅上,满身月光的黑色精灵,尉临风的唇边,浮现温柔笑意。
  柔软贴身的黑色绸缎,勾勒出她渐显曼妙的身形。并不出色的五官,却有着干净剔透的气息。
  第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
  MUJ航空的飞机失事,因为莫名的突然离去,他们没有登上预订的那般前往巴黎的飞机。
  从小千杯不醉的曾若谦,却在喝醉酒之后按错了门铃。
  是了,他是在若谦家,看到了被若谦当作流浪猫捡回家的她。
  那时候的她,据说已经绝食了一段时间,瘦巴巴的,唯独那双眼睛,突兀地张大,满眼死灰,就像是一只面临着死亡威胁、在枪口下瑟瑟发抖的可怜小鹿。与如今一身华贵礼服、笑容纯粹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怎么会爱上她呢?
  尉临风自己都想不明白。
  张雅薇背对着落地窗,随手将鞋子甩开,蜷着腿,神情慵懒地坐在木头长椅上。
  尉临风的修长十指,轻柔地将黑白琴键按下。
  她眼眸微黯,眼角,有隐隐泪光。
  无论听多少遍,都不会厌倦,隐藏在那简单旋律之下的,浓浓深情。
  轻柔,而低沉,是即使走在大街小巷,也能轻易听到的耳熟旋律,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然而这首曲子对于她来说,却有别样意义。
  是十四岁生日时,爹地弹给自己的听的曲子。
  初相识时,三哥亦是在无意间弹了这首曲子,打破了她沉默的坚冰。
  她是被五哥拐回家的。
  五哥会说法语,因为想听他说法语,所以他牵着她的手,说要带她回家,她就想也不想地乖乖跟着他走。
  那时候的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怎么吃过东西了。
  其实,她不是故意要绝食的,只是随着幻觉的出现,她开始吃什么就吐什么,只要一吃东西,就吐得昏天暗地。
  所以,她干脆什么都不吃。
  刚开始的时候,因为热量的骤然减少,大热天的,她却浑身发冷得像是呆在20摄氏度的空调房里,后来习惯了,也就好了,口渴的时候喝喝水,然后就继续跑到角落里蹲着,微笑地看着爹地和妈咪的幻影,很快乐的满屋子乱跑。
  可是跟着五哥去了他家,每到吃饭时间,五哥就捧着个碗,低声下气地哄她,一筷子一筷子地喂她。
  她吃不下,真的吃不下,他脸上的哀戚神情,却让她不忍拂逆他的好意。
  她勉强着自己吞下,可是只要吃多了一点点,就又会吐出来。
  她一天一天地变瘦,五哥也跟着变瘦,初见时,光芒耀眼的他,一日日地憔悴下去。
  不应该这样的,她想。却没有什么办法。
  其他人出现了,用看一只宠物的眼神漠视着她,她缩到角落,躲避他们,他们却趁着五哥出门,把她抓了起来,她极力反抗,却敌不过几个人的力气,他们把她绑在床头,强行给她静脉注射,灌了好几瓶的营养液。
  明白了他们想干什么之后,她放弃了挣扎,她知道,他们是为了五哥,为了让他不要再继续担心她,所以,即使无数的葡萄糖液涌进她的血管,将她的手臂肌肉都撑得酸麻,她也没有反抗。
  回到家的五哥,却和其他人,大吵了一架。
  “你们看不出来吗?她是想自杀!”他说道,“我要她活下去!而不是活着!”
  从法国来的遗产律师,曾经站在她的面前,低声地念着父母的遗嘱。
  “活下去,不论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勇敢地,活下去。”
  五哥说,如果你死了,我就陪你死。
  他们说,如果若谦死了,我们也不活了。
  “你们不要吵了。”她抬起头,哭着道,“我会活下去。”
  用力地,活下去。
  五哥宽了心,开始恢复体重。
  他们轮流照顾她,名为照顾,实为监视,却没有五哥的好耐性,可以轻声细语哄她,只是让用人直接将一日三餐端给她,守在旁边,盯着她一口一口吃完。
  她不想说话,他们就说笑话给她听,放电影给她看,弹琴给她听。
  一直一直地,陪着她。
  他们的家里,永远留有她的房间。
  她的地位,从“若谦家的那只宠物”,慢慢地上升到“我们的妹妹”。
  尉临风轻柔地擦掉她的满脸泪痕,叹了口气,“怎么还是这么爱哭?”他捧住她的脸,“再哭下去,就要成小花猫了。”
  她吸了吸鼻子,仰头冲他笑了笑。
  轻盈凉滑的绸缎布料,垂坠在她的脚面,脚板底下,是刺刺的青草。
  她的左手搭着他的宽厚肩膀,右手被他握在掌心。
  扶在她肩胛骨处的手微微用力,她跟随着他的手势,轻轻旋转。
  浓密的树荫,围出了一片幽静的草坪,她拉着他的手,旋身,裙摆飞扬。
  华尔兹,是一种优雅的舞蹈。
  馨教她舞步的时候,曾经说过,学华尔兹,和跟张三丰学太极一样,都是要先学会所有招式舞步,而后,再全部遗忘。
  从第一个姿势开始,将手臂的重量,交给对方承担。
  一个好的舞伴,会带领着你,告诉你,何时该前进,何时该后退,何时该旋转。
  所以,忘掉舞步罢,忘记一切,只要相信对方,就好。
  与节奏欢快的探戈、桑巴相比,看起来缓慢且毫无技术含量的华尔兹,所求的,其实只有默契,还有心意相通。
  所以,华尔兹被誉为舞蹈之王,被称为“属于恋人的舞蹈”。
  所以,但凡能将华尔兹跳到极致的,不是兄妹,便是夫妻。
  她抬头瞥了三哥一眼,看见他的唇边,有温柔笑意。
  他撑高了她的手臂,手掌用力,让她贴紧他,而后脚跟轻旋,转一个小圆,再用他们的脚步,画一个大圆。
  她仰起头,微微地沉醉在漫天月光下。
  “我们回家吧。”
  “好。”
  她牵住他的手,十指紧扣,肩并着肩,穿过茂密树丛,却在踏上水泥地面时,双双停住脚步。
  “我把鞋子扔在琴室了。”她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瞥了他一眼。
  “再回去一趟吧。”他无奈地笑了笑,道。
  “好。”她点点头。
  横穿过另一片草坪,灰色的砖墙就在眼前,一双高跟鞋孤伶伶地站在二楼的木椅上,在明亮月光下,清晰可见。
  楼下的落地窗里,却隐约有人影闪动。
  是谁在那里?
  她好奇心发作,牵了牵他的手,猫腰躲进落地窗前的灌木丛里。
  “偷窥不太好吧?”他懒洋洋地说了一声,却还是纵容地跟了上来。
  “嘘!”她竖指道,“你不好奇吗?又不开灯,躲在那里面干嘛?”她惊喘了一声,“难道是小偷?”
  他啼笑皆非地看了她一眼,“那里是击剑社的练习室,没什么好东西可以偷。”
  白色衬衫,黑色长裤,连亦寒手中的击剑,在月光下闪烁着寒光。
  穆颜抬手挡开他的攻击,一个旋身,反攻回去,及膝的裙摆,飞扬开来。
  连亦寒的手腕一翻,缠上她手中的剑,用力挑飞,大踏步上前,搂住了她的腰。
  “你输了。”他凝视着她的眼睛,沉声道。
  穆颜点点头,双手撑住他的胸膛。
  连亦寒嘴角微翘,俯下身,吻了她。
  尉临风飞快地捂住了她的双眼。
  醒悟了自己居然真的看到不该看的画面,她的脸上,红霞渐起,却还是不甘心地嘀咕道,“干嘛啊……”
  他低笑着俯身在她耳边,“未成年不宜。”
  ……好吧,她沉默地想,我的确,还是十五岁的未成年少女。


☆、第十一章

  白色冥堂后方的小屋,停放着一具棺材。
  辛惠玲的双手紧握成拳,一步一步,艰难地靠近,“爸——!”她猛地扑了上去,扶住棺材,痛哭失声。
  辛野的双手插在口袋里,一点点地靠近。
  花白的头发,花白眉毛,躺在棺材里的人,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如果,去掉
  额头上的那个黑黝黝的空洞。
  洞孔的边缘,焦黑的皮肉向外翻出,还凝结着干涸的黑色血块。
  这样的弹伤,分明是被人用枪顶着额头,一枪毙命。
  他愕然地瞪大了眼。
  “谁干的!”辛惠玲显然也看出了伤口的不寻常,一拳垂下,满室惧惊。
  站在棺材对面的黑衣男子抬起了头;敞开的衬衫领口处,露出一方鹰形白玉,“玲姐,请节哀。”
  安东尼在佣人的带领下穿过幽深长廊,停在一扇紧闭的门扉外。
  “您请稍等。”佣人有礼地示意他后退一步,上前小心翼翼地敲门,“奎克先生,安东尼先生来了。”
  一阵静默之后,房内传出奎克的声音,“让他进来。”
  安东尼对着佣人微微地一颌首,毫不客气地推门而入。
  房内,书桌背后,奎克仰靠着椅背,修长指间,一张灰色景物照片不停翻飞。
  “你在做什么?”安东尼将一袋厚厚的牛皮纸袋放在桌面上,纯正的法语发音,带着少见的卷舌语调。
  奎克淡淡抬眸,拈住照片一角,向安东尼展示着手中的照片,“珀利斯堡。”
  充满历史沧桑的古旧城堡,坚固岩石构筑而成的灰色城墙,将堡内与堡外,隔绝成两个世界。
  安东尼的目光在照片上停驻了片刻,双眸微黯。他伸手将牛皮纸袋推到奎克的面前,“我在来的路上,看到一个很熟悉的招牌。安德鲁斯……已经把爪子,伸到台湾来了。”
  辛野走出冥堂,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胸臆处堵塞的沉重感,却仍旧挥之不去。
  “你,就是辛野?”
  辛野的脊背一僵,徐徐回身,门边的花圃旁,黑衣男子长身而立,面目,居然与方才冥堂内戴着鹰形白玉的男子有七八分相似。
  “你的爷爷,托我将一件东西,转交给你。”
  辛野的瞳孔缩了一缩,“什么东西?”
  黑衣男子淡淡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深蓝色的小盒,“我常常过来,陪他老人家下下棋,前段时间,他突然托付给我这个东西,现在想来……也许,他早料到自己,要出事情。”黑衣男子将深蓝小盒,轻轻放在他的掌心,讪然一笑,“这个珠宝的牌子,叫做‘依凡尼’,听说,还是当季的限量新品。”
  辛野捏开盒盖,盒底铺就细致柔滑的白色丝绸,其上躺着一片圆润的四叶草,完美切割的钻石镶作的露珠,在白金底座上熠熠生辉。
  白色的盒盖背后,用黑色的墨笔,写了三个字,“要幸福。”
  四叶草……
  他喉间微酸。
  传说,每十万片三叶草之中,才能长出一片四叶草。
  “你,是谁?”辛野抬起头。
  “我?”黑衣男子淡淡一笑,仰头看向天空,“我叫黎扬。”
  照片上的少年,脸上带着懒洋洋的神情,长长的额发,黑框眼镜,严严实实地挡着他的双眼。
  “辛野……”
  奎克低声呢喃,将照片反扣于桌面。
  “小姐的这个同学,居然是黑帮老大的孙子。”安东尼感叹道,“虽然听说他母亲已经脱离帮派很久,但是这种背景……”
  奎克的嘴角微微一动,闭上了双眼。
  “达基!”
  “塔尼莎!”
  无数画面,在他的脑海里交错。
  黑黝黝的枪口,迸出火星,鲜血飞溅,九岁的幼童瑟缩着身体,躲在衣橱背后的暗室,听着一声又一声的枪响,熬过漫漫长夜。
  全家二十三口人,除了辈分最小的他,和年方五岁的妹妹,在叔叔的婚礼上,齐齐殒命。
  而起因,不过是因为,他的叔叔,娶了黑手党大佬想娶的女人。
  他带着妹妹沿路乞讨,想要逃出意大利,边境线上,捏着用硬币买回的打折面包,站在街角的他,目睹自己的妹妹,死在杀手的枪口下。
  四年的流浪与逃亡生涯,直到十三岁的他在法国巴黎郊外的一座城堡前饿到晕倒,失去意识前,看见那一头灿烂金发。
  “转学?”食指抵在唇边,曾若谦的眼神微讶。
  “是的,少爷。”奎克漠然地躬着身,“这,也是为雅薇小姐的安全着想。”
  “转学?”她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讶异地睁大了眼。
  尉临风靠着沙发,微笑着点点头。
  转学?
  她咬住下唇,脑海里忽地闪现一个懒洋洋的笑容。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他凝视着她的双眼,“与尔同销,万古愁!”
  压抑住开始紊乱的心跳,她垂下双眸,“我在英奇呆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转学?”
  带着笑意的嗓音飘进她的耳朵,“来仰恩陪我们,不好吗?”
  她眨了眨眼,移开目光,“我……不喜欢仰恩。”
  尉临风的瞳孔微微一缩,忽地贴近她,凝视着她的双眸。
  “怎……怎么了?”她开始结巴。
  他微微一笑,淡淡地垂下目光,“没什么。”
  黑暗琴室里,烟雾缭绕。
  尉临风斜靠在钢琴旁,用来弹琴的修长手指间,夹着一支被点燃的香烟。
  “薇薇怎么说?”
  尉临风涩涩一笑,“她说,不。”
  突然有点怀念,当初因为一曲《致爱丽丝》,整天屁颠颠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唯唯诺诺的小丫头。
  是他看错了么?她说“不”时,那一闪即逝的游移目光。
  为什么,会让他有如此强烈的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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