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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天下起雨来,陈可抬头,雨点打在她的脸上。她看看四周,只有一个电话亭。可是如果在电话亭里,他们会不会找不到自己,想到此,她只好呆在书报亭的小雨棚下躲雨。雨棚很小,水滴沿着棚布落在她身上。
真倒霉,刚才天气还好好的,怎么会一下了下起雨来,不会是霉运已经越过太平洋了到达美国了吧!陈可长叹一声:“倒霉。”她慢慢蹲下来,靠在书报亭边上。
“倒霉什么?”
一双鞋子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她慢慢往上看,看到沾着泥点的裤腿,上衣,肩。他撑着一把伞,遮到她的头挡住雨。
“江总。”陈可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对不起,我又跟住。”
“别让我听到你再道歉!”江凌宵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是我,我找到她了,我看我还是先回旅馆去,你准备好,我们明天就回去。”说完之后他挂了电话,伸出手,“你走不走。”
陈可拉住江凌宵手:“走的。”
江凌宵撑着伞,示意陈可可以靠得进一点近。陈可就往他身边靠了靠,江凌宵很自然地伸手搂住她的肩:“别让雨淋到。”
“嗯。”陈可点点头,“江总,你们去哪了。”
江凌宵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竖形小盒子:“送你的。”
“什么?”陈可拿到手里,看样子,应该是,“口红。”她不明白为什么江凌宵要送她口红,她打开盒子,拧出来。口红的颜色很漂亮,是玫瑰红色,不是很鲜艳。闻着有花香味。“谢谢。”
“向你道歉。”
“哪次?”陈可想也不想,要知道她认为江凌宵该向她道歉的事多勒去了。
江凌宵差点要吼了,他深吸一口气才说:“你撕我记录本那次,我骂你骂得很凶。”
什么呀,原来是那次。她早就忘了,没想到他还记在心上。这个人,有时还蛮可爱的。“江总,我收下了。”可,陈可仍有一个疑虑,要道歉送什么不好,为什么要送口红,是嫌她的嘴唇没有血色,很难看吗?陈可这个小妮子,误会了江凌宵的用意。陈可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干很难看吗?
就是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江凌宵看得气血上冲。她的舌头尖粉粉的,很温润的样子。不行,可是很想——“陈可。”江凌宵突然停住脚步,陈可跟着也停下来,她还没有想到他会说什么。他的脸就凑到她的眼前,那么的真切,随即她的嘴唇感到一股柔软的东西贴了上来。
什么,这是什么?陈可瞪大了眼睛,江凌宵吻了她。货真价实得吻了她。
唔,怎么办,要不要闭上眼睛。手呢,手要往哪里放。还是这样,算了吧……陈可闭上眼睛,随江凌宵想怎么吻就怎么吻。嘴里软的甜的腻味在一起,连心都快被融化。“江总……”好不容易陈可才能说上一句话,“为什么……”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晕眩,脚软得站不住,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撑着伞。
雨中只听到他说了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仍闭着眼睛,久久不愿离开她的嘴唇,他喜欢,他留恋,想拥有。
这个让她窒息的吻,才是她此次美国之行最大收获。
回来时,陈可没有坐在头等舱,而是坐在经济舱中间的位子。伴着波音747起飞时发出的巨大哄鸣声,再低头看一眼这座神奇的座市,灯光渐渐远去,该和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吧。她能带着最美好的回忆离开,不失为一件喜好,没想到她这个灾星也能遇到喜事。
当然,有件事得除外。
陈可看眼了身边这个叽叽呱呱正说着蹩脚中文的白人小伙子。他说他叫吉姆。陈可想,她竟然能听得懂他叫什么,大概是他的中文只是发音还算准吧。这位叫吉姆的小伙子,太热情了。或者说他对自己说的中文感到很自信,从飞机起飞之后就一直说个不停。他说他去中国是为了旅行,他为此特地打了半年的工,还学了中文。陈可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绕舌歌手,不然他怎么能讲那么多。
“嗨,你知道吗,可,你喜欢MJ吗?”
陈可托着下巴,敢情他把她当成一个发音练习对象。“呃,还好吧。我听过惠特妮,知道吗?《保镖》。”陈可无心说话。
“噢——”然后是叽哩咕噜一长串英文,吉姆激动地说,“我有她的签名……”
陈可叹气,怎么不管说什么都能引起他的话题。问题是她已经很困了,可是他还要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陈可都不好意思打个哈欠。
这时一个人走到小伙子身边,讲了一串英文之后,小伙子却用中文说:“你可以讲肿文,我听的东。”
“能用我的头等舱位子和你交换吗?”他很客气地说。
“OH,NO~”小伙子怪叫,“我布邀。”
陈可摇摇头:“听着,吉姆,你还是听他的话吧。OK?”她抬头看着那位,江凌宵先生。他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如果这个吉姆再说下去,极有可能会导致飞机迫降。“那边有一位先生,很愿意和你谈天说地。你懂这个词的意思吗,就是说你可能和他说任何事。”
吉姆这才同意和江凌宵换了一个位子。江凌宵坐下之后一声不吭,陈可却忍着不笑。她终于明白了,这个说话难听的家伙,其实内心的感情并不如表现上看到的那么冰冷。至少她能感受到,他的热情如火,但他不善于表达。
☆、马桶问题
回到祖国的土地,陈可感到好极了,还有那个家伙——陈可偷偷看了眼江凌宵。他正和张博衍说着什么,陈可看他时,他也看到了陈可,看了眼之后他马上转过头。
出来时,陈可又遇到了吉姆,这次吉姆很干脆,要了陈可的电话,说:“你们中国有句话,在家靠腐木,处门靠盆友。嗨,盆友!”他伸手与陈可激了个掌,看样子,他把陈可当成了在中国的朋友。
陈可心想应该不会再有机会见到吉姆了吧。
**
天再次见到天悦时陈可有种亲切感。糟了,她这才想起来,什么也没给孙尧带,他知道了会不会说她没情没意。不过当务之急,她需要先回家休息,把时差倒过来。
江凌宵准了她的假,让她回家倒时差。
外面再好,也没有自己家好。虽然在美国住的是五星的威斯汀,但她是个睡沙发的料,沙发再大,也没有床睡着舒服。陈可回家洗衣了个澡,身子一沾到床单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因为时差的原因让她睡了很久,醒来之后已是晚上了,她迷糊地想着这是几月几号的晚上呢就听到外面传一阵敲门声。难道又是上次那个疯子?陈可突然惊醒,前段时间就有一个人,不知为什么隔几天就会深更半夜来敲门。陈可没给他开过门,他说他要找他的女朋友。陈可说这里没有他的朋友,她想想可能是以前住在这里的人,现在应该搬走了吧。
那个人不死心,经常会在半夜里来敲门。你说他来就来,为什么一定要在半夜敲门,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这次陈可睡眠充足,人底气也足。气乎乎的她冲到门前,咣一下拉开门,当然外面还有一扇防盗门铁栏门。她要骂口大骂:“你神经病啊,每次都这个时候来敲门,都告诉你,你的女朋友没住在这里,你怎么就是不信——”陈可骂完才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张博衍。
“对不起,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意思是,我家——你怎么会,知道的?”陈可惊讶万分,“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家在这里?”
张博衍笑着说:“慢慢说,你总会想起你要说的话。”他又站了一会儿,“不给我开门吗?”
“请,请进。”陈可打开门,“我这里很小,别见怪。”
“不会见怪。”张博衍进门一眼就看到一样在风水上很不好的东西,放在房间东南角的位子,怪不得江凌宵也说她是个倒霉,这样放能不倒霉吗?
陈可倒了杯茶:“我这里,只有白开水,没什么好招待的。”她有些手足无措的说,“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不是和江总在一起吗?”
“凌宵那个家伙,见色忘义。”
这话是什么意思?陈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到我这里来。”
“他请我来,竟然想让我住在天悦。你知道吗,我不喜欢住宾馆。我说我能自己找个家,当然,是在风水最好的地方,钱我不在乎。”陈可忘了张博衍这个家伙是个精通风水的人,不管是找个地方住还是其他什么,都有一定的讲究。“我为什么在华尔街,因为那里是全美国风水最好的地方。”
“你不会说我这里的风水很好,你想住在这里吧?”
“当然不是,我只是找人一起吃饭,你有空吗?”张博衍说话做事很直接,是美国人的作风。“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你们是不是把这个时间叫做吃夜宵。我对这里还不熟,你能推荐一个好地方吗?”
陈可点点头,正好她感到饿了。
两个正要出门时,张博衍叫住她:“你考虑重新找个地方住吗?”
“我正在考虑,可是这里的房租不是一般的贵,就这间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陈可说。
“下次你找房子时,记得千万不要找一间开门看到马桶的房间。在风水上很这忌讳,很不吉利。可以说的霉运皆因此而起。”张博衍说着神乎奇神,陈可听着一愣一愣的,虽然她进门看到马桶总归不怎么好看,可是她家平时也没太在意。“你不信,要知道我给人看风水,可是按字数收费的。”
“那好吧,谢谢你的提点,今天的饭我请了。大师。”陈可正要关上防盗门,听到楼递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一回头,看到孙尧出现在她面前。
孙尧喘着气说:“你这个人,这几天跑到哪去了,我找你电话你都打不通。怎么了,你是出国去环游世界了吗?”
“我去了一趟美国。出差,和——江总。”
“江总?”孙尧的目光慢慢聚集到一边的张博衍身上,他认为这个人,是陈可的老板,天悦的总裁,江不知道什么人来着的人。“是你吗?”孙尧很不客气地靠近张博衍。这两个人相比起来,还是孙尧比较有优势,至少在身高和体形上。他对江什么总没有任何好感,只因听陈可说了太多关于江什么总的抱怨话。
陈可知道孙尧是误会了,连忙上前阻止:“不是,孙尧,你误会了,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叫张博衍。他是个很有名的——”陈可看了眼自信满满的张博衍,“他是个风水师,你有没有看过他写的书《听大师说风水》,说不定你可以请他去你家看看风水呢。”陈可半开玩笑地说着,可她看孙尧一点也没表现出好笑的样子,“我们正要出去吃夜宵,一起去吗?”
孙尧用凌利的目光打量着张博衍,而张博衍则轻昂着下巴,高贵的接受孙尧带着敌意的审视目光。半晌之后孙尧才说:“去哪?”
最后去的地方,还是孙尧指定的地方,因为他有车。
孙尧的车子停在一家经营夜宵生意的餐馆边,三个人在进去之前,孙尧问了张博衍。因为陈可说张博衍是从美国来的华人,孙尧说:“华人?”
于是三个人来到这餐川菜馆,据说里面的川菜非常的“正宗”。
“你是客,你要多吃。”孙尧很客气地夹菜往张博衍碗里送,“我们这里呢就是这样的,不像美国,一个一个盘子吃东西,我们都是在一个盘子里吃菜,像我这样。”孙尧故意拿筷子在一盘菜里挑来挑去,这双筷子他刚刚夹着菜吃过,还带着他的口水。显然,他对张博衍没什么好感。
陈可想笑又笑不出来,因为张博衍的脸色确实不怎么好看,也许是因为他有点洁癖,而孙尧的行为让他忍受到了极点。“我朋友,很热情。”
张博衍望着自己碗里的菜,说:“是很热情。”
陈可只能无奈地笑。
“陈可,你必须听我的意见,搬家。”
“嗯,我会考虑的。”
孙尧听到了说:“你要搬家?”
“对。”陈可说,“那里住着不怎么安全,我家还进过贼不是吗?他说我家里进门就看到马桶是件非常不好的事。是我霉运产生的原因。我想我改变不了马桶的位子,只好改变自己,去找个新房子租。”陈可说话时看着张博衍。
孙尧皱了皱眉,这个陌生人的出现让他有很强的敌意。他的位子被这个人抢了。以前陈可有什么事都会找他商量,可是现在她却对他言听计从。“咳,我说,陈可,我以前不就说过让你搬到我家吗?”
陈可愣了一下,笑着说:“孙尧,你又在开玩笑了。”
孙尧只好无奈地叹气,“当我没说。”他又看了眼张博衍,“那么,马桶怎么了?”
“他说我住的地方,风水还不错的。就在是最重要的位子放了一只马桶,马桶是污秽之物,却占了一个好的位置,把我的好运气都给冲走了。不过,可不可以,不要在吃饭的时间讨论这个问题了。”
不是孙尧疑神疑鬼,而是直觉。孙尧自认为自己的直觉蛮准的,这个陈可去了趟美国,回来之后给人的感和她去之前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还不明显,但可以肯定一点,确实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好像一个开关被打开。她变得开朗了,瞠有了新朋友。要知道以前陈可的朋友也都是孙尧的朋友。现在这个人,是陈可的朋友,却不是他孙尧的,这让孙尧感到很不爽。
“我不吃了,我要回去了。”孙尧放下筷子站起来,连声再见也不说,径直走了出去。
“你的朋友怎么了?”张博衍说,“他好像不喜欢我。”
“不会啊,他是很好相处的人。”陈可对孙尧的离开也感到莫明其妙,孙尧这是怎么了?
☆、大明星?前女友?
艾薇看到陈可从面前经过时,笑着叫住她:“小可,回来了?”她笑嘻嘻的样子让陈可想到一句老话:笑嘻嘻笑嘻嘻不是好东西。因为她的笑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好像她要套话似的。她阴阳怪气地问了句。江凌宵回了,她陈可能不回来吗?
陈可说:“昨天就回来了,倒时差让我不舒服。”陈可想,会不会是艾薇会以为她会从美国带东西来而故意来套话呢?还是艾薇妒忌只有她跟江凌宵去美国?想想又不可能,艾薇不会是这种人。
“这样,昨天有位来找江总的客人——”艾薇故意说到这里闭上嘴,“哎呀,我说太多了,江总的客人我跟你说干什么。”
陈可不解地回到自己的办公桌边。她前脚才走进,张博衍拿着个笔记本后脚就跟了进来。“早。”
陈可一回头,看就张博衍的笑脸,她也随之一笑:“早上好。早餐吃了吗?如果没有,一起去餐厅吃点什么。”她发现张博衍没有听她说话,而是自故自地看起了四周的摆设。然后闷头走进江凌宵的办公室,又阴着脸色出来。“有什么问题吗?”
张博衍像变脸似的,从一张阴沉的脸瞬间换了标准笑脸:“没有问题。正好我饿了,去吃早餐吧。他还没来?”
陈可摇了摇头:“以往这个时间江总应该来了吧。也许是昨天有什么事。”
张博衍惹有所思地想着什么:“你吃了吗?”
“我在员工餐厅吃过了。”自多上次江凌宵食物过敏之后,她每天上班都是在员工餐厅里吃的饭。在那里吃饭倒是蛮轻松的,遇上陶晶晶时还能聊上几句。
“走吧,我跟你去餐厅。”张博衍拉起陈可的手。陈可很见外,不过张博衍是个外国人,行事说话的作风都比较开放。她只好随他拉着。
两个人走进电梯时,张博衍问她:“小可,你知道江总办公室的那盏吊灯是谁装的。”
这个问题难倒了陈可:“我不知道。你也觉得吊灯很漂亮吗?也许我可能到工程部去问问。”
张博衍摇摇头,示意不用麻烦去问了:“我随便问问。”
张博衍说要不陪他一起吃,陈可说不用了,她说江凌宵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不喜欢别人打破他定下的规律。“你真的不陪我?”张博衍这个人,有很好的韧性。见陈可执意要拿早餐上去,他只好说,“那好,等我一下。”他拿了个三明治,和陈可一起离开。
“如果你只吃这个,你可以说一声,我会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