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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兰-跨过十一年单恋暗河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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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其实没有用的,被爱情所困的女人,借她再多的理智也没有用。
或许真是前世欠下他的,今世,我加倍偿还。
我的新同桌叫刘卓艳,是姜老师特意安排来拯救我的天使,因为她在物理学科展示出了非凡的领悟力。
我的物理真的很差,虽然我可以把物理分数考得很高,。
我至今还是不会修电灯,我只是把物理当作数学来学,所以我的分数波动振幅很大。
我很崇拜物理很好的人,如果再是个女人,足以让我五体投地了。
所以,我对刘卓艳五体投地。
她对我说,其实她原名叫刘艳,但是她觉得难听,强烈要求改名。于是十二岁的时候,刘妈妈以及小刘艳的一大堆姑妈姨妈想了很多字,让她自己选一个夹在中间。
她选了“卓”字。
真会选,原本俗不可耐的名字立刻熠熠生辉。
卓绝、卓然、卓越……卓艳
多磅礴的气势啊。
能够有卓艳作我的同桌,实在三生有幸,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快乐。
她说话很逗,常常一句话就能让我们周围几个女生笑得天花乱坠,然后她还虎着脸骂我们抗笑能力差。
卓艳的男朋友黄涛和无极同班,所以每次她提到黄涛他们班的事,或多或少会提到无极,毕竟无极已是那个班级的精神领袖。
可我并没有告诉卓艳我的心事,因为她没有问。
她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性,懂得尊重别人的隐私和自由空间,不像天真的小女生叽叽喳喳探听别人的小秘密。她不会问我我心里的那个人是谁,她以为当我想要让她知道的时候我自然会讲,其实也不尽然,有时候她不问我会以为是她没有兴趣知道,又或者,我没有主动去讲的勇气,但只要她问,我就会滔滔不绝。
到底,人与人的交流无法总是随心所欲。
其实我很佩服《一吻定情》里面的琴子,我若有她的大胆勇敢坚韧度,我肯定早把无极追到手了。
但我不是琴子,我已决定把无极埋入心底,对我而言,如今能够时常见到他就已足够。
我很珍惜到楼上办公室交作业的机会,我总能在经过高三五班教室的时候看无极一眼。
他有时候埋在书里沉思,有时候会自己一个人笑,有时候和周围同学谈笑风生。
我总能一眼定出他的坐标,第二眼就走人,谁也不知道我曾看过他,连他自己也难以发现。
以前我看他,其实是希望他也看见我的,这样,我们眉来眼去,或许会擦出爱火花。
但是,时间久了,我累了,也许我的秋波频律和他能感应到的频律不在同一个波段,所以我放弃了,不再希冀,甚至刻意掩饰。
只是,眼光还是那么轻易的捕捉到他的身影,完完全全的自然反射。
寒冬到了,学校举行庆祝“一二九运动”歌舞晚会。
苹果带着我们班几个女生跳起了民族舞蹈。苹果学艺术体操学了十年,所以舞蹈对她来说已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此自然而没有难度。
她立在宽阔的舞台上,白晃晃的灯光下,着藏族服饰,五颜六色的裙,大红的腰带,长长的靴。她一动,头上的银铃发出阵阵碎响,她再动,手里的红色绸带狂乱飞扬,在舞台中央织出一个铺天盖地的红色世界。
身后别的女孩与她跳着同样的舞姿,但偏偏,风采全由她夺去。有她在前,那几人的舞根本不能称之为舞。
舞曲欢快激昂,苹果的动作时而热情强劲,时而娇弱柔媚,黑色的眼眸顾盼生辉,她完全是这舞台的主宰者,她是舞台的灵魂。
不久之后,冯惜晨上台,她和她的同伴们穿着黑色健美服,紧身的衣服勾勒出青春少女的傲人曲线,野性十足。
背景乐是韩国一个少女组合的走红歌曲,而那时,我未曾听说过有那样一个组合,因为我的追星范围仍然没有超出中国的版图。
冯惜晨不像苹果那样经过专业的训练,但她的舞姿却流畅自然,那是最原始的一种表现方式,把她的激情把她的青春肆意燃放,舞姿狂放而动人。
冯惜晨一头瀑布般的黑色长发流泻肩头,偶尔抚上眼角眉梢,那又是一种迷人风情,她的眼睛涂着浓浓的紫色眼影,勾出细长的眼线,好像猫的眼睛,直直看着你,勾走你的魂。
十三在哪里呀,十三在哪里?(注意了,我是用“春天在哪里”的调在心里唱的。)
我忽然很想看看十三失魂的模样。
然而十三没找见,我却直端端望进了无极幽黑的眼眸,我知道他们高三五班的方阵就在我们高一五班的隔壁,但他什么时候在我身边坐下的,我一无所知。
他看见我,像见到熟人那样公事化地笑:“Hi”
“Hi”我笑得不自然。我突然希望自己也长袖善舞,在台上去释放光彩,可惜,我不是苹果,也不是冯惜晨,我的腰板笔直僵硬,一弯就要骨折。
“刚才跳舞的是你们班的姚子茗?”
“嗯。”我点头,看见他眼里闪烁的光彩,心里忽然有些嫉妒。
苹果,牵动了他的目光,就这一点,足以让我嫉妒欲狂了。
还没来得及继续交流,我看到冯惜晨从人群中的缝隙向这边走来,脸色不佳。
我知情识趣地站起身,甚至把我的小座椅让给了冯惜晨。
我为自己这种行为感到可悲和可耻,我真是大度得很啊,无极就在我身旁,我却好心的把这个交谈的机会让给了女主角,自己躲到一边去,继续暗恋。
我不知道自己这种反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为什么会变得那样卑微,我那睥睨天下的气度都藏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在他面前,我会觉得自己很小很小,小得像一粒尘埃。
不过,无极并没有和冯惜晨交谈太久就起身离去了。
我看到无极的眼神里,有不加掩饰的冷意。
我早说过,冯惜晨不是无极中意的那种类型,我的直觉,就是那样准。
后来,公布舞蹈的名次,夺冠的是初中部的一个班,人家跳的是《大刀进行曲》,主旋律对嘛,冯惜晨她们名落孙山,我真心实意的替她感到可惜。
她就在我身边,我觉得我总应该表示点什么:“其实你们跳得很好,真的。”
她一抬眼,对我说:“你是在同情我吗?我最不需要别人同情。”
我有点愣,她的反应是不是太过敏锐了?这句话怎么会让她理解成同情?又或者,她只是为了说她那句有个性的台词。
她不需要同情,我记住了,其实我也是。
晚会过后是个周五,连带着周末一起放假,大家都敲锣打鼓地回家享受这难得的三天长假。
一群初中同学相约着去唱卡拉ok。其实初中时大家未必多么多么熟识,但一旦分开了,好像每个人都是兄弟姐妹。大家的路已经各不相同了,大多数人如我一样,准备过高考的独木桥,但也有人读了中专技校,甚至有人早早出去工作。
我这几天始终心绪不宁,我常常想起无极提到苹果时放着光彩的眼神,然后心情发灰,像要腐烂似的灰。
没有人夸过我唱歌好听,但我自己认为我唱得很好听。那一天,我几乎是抱着话筒不放,一首接一首的唱。
我纵容自己像个疯子似的扯着嗓子喊:
“……
我是如此爱你
却只能沉默站在原地
像一个迷失孩子般遗落在人群
我是如此爱你
明知道得不到你的回应
心情像失群的孤雁飞在黄昏里”
我是个不爱哭的女孩,因为我觉得自己哭起来很丑。做不到无声落泪,我总是眼泪鼻涕一起流,情况严重时还会连带打嗝。
但唱完那首歌扔掉话筒,我发现自己已在不觉中泪流满面。
或许那一次,我是哭得很美的,带着凄凉的绝望的沉沦的美。
不久以后,我们年级举行演讲比赛。
高三也稀稀落落的有人来观看,无极在其中,我心里有种猜想,我想无极或许是为了苹果而来。
苹果演讲同样具有天赋,她声音甜美,大珠小珠落玉盘;她表情生动,一双秋水双眸摄人心魂;她气质卓然,姿态语言都极富感染力。
虽然她抽签抽到不具优势的第一个出场,却阻挡不了她摘下桂冠。
我虽也参赛,却只拿到优胜奖作心理安慰,我并不在乎这个,这对我毫无意义。
但我看见无极对着苹果微笑,一双眼漾着动人的赞许的光辉,后来,他们站在一起谈话,很是投契的样子,真是金童玉女佳偶天成。
对于苹果,一切只是无心,她曾经的对无极的爱恋早就被埋在心底,此刻或许被唤醒了,对无极不免流露温柔。
而我,穷极所有,换不回无极的回眸一顾。
苹果——十三——冯惜晨——无极,我曾经画过的关系图还历历在目,无极还真是争气,果然连成个封闭曲线给我看。
我知道我和苹果之间的那个裂隙只会越来越大了,我还曾想着一定要弥补那缝,现在我知道,我是没有能力去补了。
我再怎样的大度和执着,也无法对苹果心无芥蒂。
我曾说过我嫉妒欲狂,如今,我已然疯狂。
我以一种冷静的方式疯狂。
我封闭了自己的心,断绝和无极有关的一切联系,我试图将他遗忘。
我每天按部就班的学习,生活,我比芃芃更像个修女,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要修的是我的学业。
我知道我的付出终会有所回报的,因为我真的很有应试的天赋。
语文老师上课时闲聊,谈起海明威、谈起三毛、谈起介川龙之芥,他们都是自杀而死,所为何事,永远是个谜,我们站在局外,永远只能揣度而无法确定。老师说,海明威自杀,是因为发现自己永远无法超越自己。我觉得这是一种有趣的解释,传奇的人,死也应当具有传奇性,不要说他是为情所困或是为病痛所折磨,那样过于平淡。
后来有一次开玩笑,我对卓艳说:生命了无生趣,不如自杀算了。
卓艳抖着肩膀笑:你如果自杀了,肯定会被人理解成无法超越自己的那种。
我也笑,心里偷偷的开心。
我是需要被认同的,当无极不能给我以肯定,我需要从别处得到安慰。
其实我知道,在班上同学的眼中,我已是一个神话。
呆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其实很好,我又开始了简单的生活。
每天晚上趁着吃夜宵的时间,我还是赖在妈妈身边看tvb的剧集。
第一次看古天乐版的《神雕侠侣》,对那个白白净净的帅哥没太多感觉,对李姑娘扮演的小龙女也没有惊艳。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爱上晒成黑炭头的古天乐,也没有预想到自己会把这版《神雕侠侣》翻来覆去的看。
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只为这一份长情,我彻彻底底的喜欢他。
可是几年之后,在OICQ上和无极聊起这个,他却不赞同。
言:杨过那样长情,是个女生都会心动的罗。
极;换作是别人,未必不能做到。
言:你在嘴上说当然轻松,可是我觉得现实中不会有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等十六年的
极:说这话的人其实是不自信,不相信有人会为自己等16年
我在那里顿住。
也许是把,我是不自信的,不相信别人会为了我等十六年。
可是我,却是可以为别人那样等候的。
无极或许不知道,只要他给我稍许肯定,我就可以为了他,永永远远等下去。
那一阵子,任贤齐很红。
随时有人在唱他的歌:“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或是唱:“一波还来不及,一波早就过去,一生一世如梦初醒,深深太平洋底深深伤心……”
唱得我一阵一阵发冷,心底荡过一阵一阵忧伤。
其实仔细想想,流传甚广的歌,大多都是悲情的。因为欢快总会被很快遗忘,但伤感却是烙刻每个人心底深处的,需要很久方能止住那隐隐的痛,然而又是那么容易引起共鸣,只要一句话一首歌,那些如烟如尘的事又开始浮上来,所有灰色情绪再度泛滥。
所以,我在任贤齐的呓语中,默默舔噬自己的悲哀。
就在我以为无极快要走出我生活的时候,突然听说他踢足球踢得腓骨骨折。
真的吗?我再一次没骨气的为他揪心起来。
卓艳说着从黄涛那里听来的消息:打上石膏了但是没有住院,想想他们高三都快一诊考试了,哪有时间住院?
我看似无意的问:那可惨了,会影响恢复的吧?
卓艳说:应该没什么大碍,听说只要好好休养就没事。
我松了一口气,心却还是疼。伤筋断骨一百天,会不会影响了他的高考冲刺?
有一天上学的路上,我竟然在楼梯上碰到拄着拐杖费力往上走的无极。
我在他屁股后面跟着,舍不得走到他前面去。那一刻,我好想化身作他的拐杖,让他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我。
不知走了多久,前面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你怎么不跑快点,快要迟到了。”
“啊?”我惊惶,前后左右张望了一圈没见到熟人,才相信这的确是无极在对我说话。真像是天籁阿,我感动得不知所云,连忙扶了扶眼镜,跳上两极台阶,在他西南方向60度角仰头对他说:“还有三分钟。”
他终于也回过头来,对我微笑,温柔的宠爱的笑。
我受到了鼓励,对他说:我帮你提书包吧。
真的,我看不得他两手扶拐杖手里还抓着个书包的艰难模样。
“Thank you!”他把书包递到我手上,无意中甩了一下挡住眼帘的发,我又花痴了,那优雅气质果真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举手抬足间都散发淡淡风华。
我和他并肩而行,内心很满足。
地震吧,我突然想,这样,我就可以和他永远在一起了。
到了他教室门口,他接过书包,又是一句“谢谢”,我没有说“不客气”,因为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根本不该有这些客套话。
看着他费力的走到教室门口,有同学上前搀扶,我松了口气,傻笑着呆立在楼梯拐角处。
“要迟到了。”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有人从身边走过。
“哦。”我下意识的回答,然后下意识的想看看好心人是谁。
居然是胖子,他无缘无故干吗要提醒我?
莫名其妙!
我忘恩负义的骂他一句,随后飞快冲下楼去,蹋着第一节早自习的铃声回到座位上。
后来到高三填报志愿,我当然要打听清楚无极填报的院系,黄涛所知甚少,从卓艳那里探不到口风,我只好从老爸身上寻找突破口。
“老爸啊,今年高三报志愿情况怎么样啊,报北大清华的多吗?”
爸爸从报纸后面探出脑袋,认真回答:“不多,四五个吧。估计最后最多能走三个人,吴籍是最有把握的,其他几个都有点悬。”
呵呵,鱼儿自动上钩。
“那你也要指导好人家,不要全填成热门专业。”
爸爸中计,道:“那是自然的,就一个生物工程比较热门。”
“你知不知道今年的行情啊,有些专业以前不热说不定今年就变热门了。”
爸爸又中计,道:“这不可能!其他两个志愿是数学系和城环系,那都是很稳的专业。”
“也不一定噢,今年爆冷也不一定。就怕他上了分数线也走不了。”
爸爸再中计,道:“只要上了分数线,一定走的!那孩子填了服从分配的。”
我心里美滋滋的,一张志愿表已经在我心里呼之欲出了。
两年之后,我必定把心里这张表原封不动的抄一遍,那就是我最确定的志愿。
黑色七月终于来临,考场仍设在另一个学校。
那三天,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像一种不祥的预兆,让人心情灰暗。
我很想陪着无极去那个陌生的考场,我想在考场外的梧桐树下等他,这当然是我的痴人说梦了,我没有任何立场。
想起前几日,无极总和苹果一起去食堂吃饭,也许,他需要苹果笑容作为鼓励,或许他会为那笑容而战,就像征战前的王子对自己的爱妃说:我要打一个天下,为了你。
我呆在自己的书房里,看着墙上的时钟无忧无虑的走,自己默默在心中数秒。
窗外的雨一滴又一滴,不知愁滋味,它在我的心湖落下一个又一个涟漪,水纹一圈圈荡漾开去,无休无止的样子。
在那一刻,我希望冥冥中有神灵的存在,保佑无极吧,不管他是为谁而战,都请保佑他胜利。如果可以的话,请给与他足够的好运,甚至把我身上这一份也都给他吧,只愿他能够凯旋而归。
然而,命运是残酷的,无极输了这场仗,一败涂地。
他和北大是无缘了,只能去第二志愿,他的第二志愿是什么呢?我发现自己压根不知道,因为在我心里,从不曾设想过这样的可能性。
爸爸也天天在家里为他叹息:“可惜了啊,这孩子,去南京理工大学真的是可惜了。哎,如果他肯补习一年,省状元肯定是他的。”
我一句话也听不进去,只是为他心痛而已。
他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呢?一向傲视群雄的他,如何承担这样一次重击?
虽然人们总是说,挫折让人成长,可我总是想,我宁可不要成长,也不愿接受那挫折。
无极,我心里永远不败的无极,如何去面对这一切?
再看到他时,是在八月的公车上,我正准备去书市买些参考书。
在此之前我从不买参考书,学校定的那些已经足够了,我不相信人有那么多精力,能把什么书都涉猎。可是,那时,我觉得我应该为高考做点什么,所以,我决定去书市买书。
公车上人好多,我闻到夏天的味道——汗味。身后那些民工身上发出重重的汗水味道,甚至有些发馊,我愁眉苦脸的挤在他们中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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