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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安宁+番外 作者:陌小七(晋江vip2012-03-02完结)-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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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默化、不知不觉的就陷在里面。第一个拉她手的男生是她,第一次背她的男生是她,甚至于她第一次来大姨妈也是用他的校服做的遮掩,这么多的第一次,那些琐碎是亲情也罢,是爱情也好,总归这样“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两小无猜只有他们才明白当中的细细滋味。哪怕最终她不是牵着他的手走向终点,他也绝对相信他骆宁在她安小离心里肯定会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人生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既然他想明白了,他必然就去寻求一个答案。

       当然倘若让他当着安小离的面说出这些,还不如直接一刀结果了他更痛快。他忽然想起今天帮林峥递的情书,虽然鸿雁传书是老土了一点,但很多话还是写下来比较容易表达,他完全相信,如果安小离在听完他的一席话还是那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之后自己恐怕真的会羞怒地冲上去和她同归于尽!于是为了避免见光死的惨剧发生,语文功底原本就薄弱的骆宁在抓耳挠腮了一夜后,总算凑成了一封他自认为还不错的自白书。(他坚持那不是情书,只是想要简明的阐述一下自己近期一些莫名其妙的心绪。)

       S市一直秉持着教育为先的宗旨,所以尽管教育部明文禁止,还是有很多学校从高一开始就设立了晚自习制度,骆宁和安小离所在的锦江中学自然也不例外。第二天下了晚自习,骆宁便早早地来到了安小离班的门口。高一的学生当然不像他们高考生那么紧张,很多学生在晚自习的时候都是各玩各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比较用功的学生还是会趁此机会多做几道习题,这一部分人里面怎么也不会缺了安小离。等班上的同学走了大半,安小离才开始慢吞吞的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以往这个时候骆宁大致会皱着眉站在一旁,不满的看着安小离蜗牛似的动作,不耐烦的时候还会催促两句,无非是类似于“你活在地球的背面吧,地球自转丝毫影响不到你吧?”,又或是“乌龟见到你都得活活羞死”,安小离一向都是他说他的,她自己继续自己的速度。今天奇怪的是骆宁虽然一直面露焦虑不安的神色,但一个字都没有多说,目光在接触到她时甚至还会不自然的闪躲过去。

       回去的一路上难得的沉闷,直到骆宁提醒安小离背包的搭扣没有扣好气氛才被打破。今天的骆宁是格外殷勤,竟然主动背过身去要帮她拉好包,安小离心里疑惑却还是由他去了。回到家之后进房放下了包便去浴室洗澡了,不想有一个人今晚却忐忑不安了一夜。

       骆宁隔天顶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去了学校,心疼儿子的方慕云还以为他是挑灯夜战了一宿。他想安小离只要不是眼瞎就一定能看到那封信,她会怎么办?嘲笑自己,还是她也和他一样?应该不会吧,安小离对他的态度从来都是不冷不热的。如果她以后拿这个作为笑柄笑他一辈子怎么办?该死!他真是脑子烧糊涂了,怎么这么冲动就把信偷偷放进了她的背包里!至少也该先探探她的口风啊!

       后悔已是不及,骆宁就怀着这样的心情在课堂上游魂了一上午,直到下课铃响了同桌用手肘捅了捅他他才回到人间。“那边有人好像是找你的。”胖胖的男生指了指外面小声的嘀咕。骆宁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没想到看到的却是安妈妈。

       当安妈妈把那个熟悉的白色信封拿出来时,骆宁脑子里“轰”的一声炸开了。他想过一千一万种可能,但从未想过这封信竟然会落到安妈妈手里。

       “倪阿姨我”他有些狼狈的把手背到了后面,手心里满是汗,他已经可以预料到接下来会有怎样更难堪的需要面对。

       “宁宁啊。”安妈妈还是那么慈爱的看着他,目光柔和,“这封信是你的吧?”

       “是。”他的头低得不能再低了。

       “呵呵。”安妈妈语气平常的似乎在谈论天气一样,“你真是粗心,信都掉到小离包里了呢。宁宁啊,你快高考了,好好学习。”说完,还鼓励性的拍了拍他的肩才缓缓离去。

       直到安妈妈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骆宁才失魂落魄的回到座位上,手里还仅仅地攥着那封信。这算是什么?安妈妈已经给足了他面子,什么都没有点破,甚至没有给他半点难堪。可是为什么信会到安妈妈手里?答案很明显不是吗。自嘲和羞辱感侵袭而来,骆宁一直攥紧的右手狠狠的打向了座位旁的墙壁,同桌被他吓了一跳,惊疑不定的看着他。雪白色的信封慢慢从手里滑落,掉到了地上,同桌好心地想帮他捡起来,谁知被他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一吓,信封又向地面滑去。

       他冷笑着自己捡起了信,随后便卯足劲跑出了教室,刚去完厕所的安向阳都差点被他撞飞。“这是怎么了?”安向阳走到骆宁的座位前问他同桌。

       “谁知道,跟演电影似地,那情绪咦,你去厕所怎么那么久。”

       安向阳又想到了刚刚在厕所遇到的那出乌龙,郁闷的仰头长啸:“我怎么那么倒霉,上个厕所被人看光光,走着回教室都能遇上交通事故”

       ※●※●※●※●※●※●※●※●※●※●※●※●※●

       羞恼、愤懑、失落一股脑涌上心头,骆宁略带放纵的绕着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筋疲力尽才翻身躺在草地上。安小离,我真应该感谢你,至少你没有直接把信扔给老头子,否则临考之前发春老头子肯定能打的我二次投胎。难怪老妈总说她有七窍玲珑心,才多大一个女孩,就知道借安妈妈的嘴来拒绝他。思及此,骆宁越加郁结于心,站起身,狠狠地将一个滚到脚边的足球向外踢去。

       “啊——”也不知道是缘分还是幸运,骆宁这次误伤的人竟然是上次那个女孩,魏央。因为上一次的机缘巧合,两个人没少被身边的同学起哄,所以现在彼此也算是认识。

       “怎么样,你没事吧?”毕竟球撞到了人家的腿,尽管骆宁心里面此刻烦躁,出于礼貌还是上前看了看伤势。那一脚力道不轻,魏央白皙的膝盖很快就红肿起来。“我扶你去医务室吧。”骆宁内疚地提议道。

       谁知看似瓷娃娃似的魏央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放下翻到膝盖处的衣裤,还作势原地跳了两下:“这么一小块算什么,没两天就红了,我又不是玻璃做的,碰一下就碎了。”骆宁顿时对这个率直的女孩产生了好感,带有江南女孩特有的吴侬口音,魏央魏央,人如其名,站在那儿就像一幅画。

       一来二去,两人的相熟是水到聚成的事。魏央外表矜持素雅,性子却是豁达通透。高中毕业的时候,魏央适时的提出了对他的好感,女生都如此大方,更何况再怎么比较,魏央胜之安小离,都不是一点点。自从那件事之后,骆宁就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着安小离,加上老头子事业的上升,很快骆家就搬出了小区,转移到现在的那所市郊别墅。有时候学校里面碰到,看着安小离欲言又止的样子,骆宁也只是倨傲地撇过头去,装作看不到她。骆宁原本就是高三,半年后就毕业离开了学校,以优异的成绩被A大工商管理系录取了。

       后来骆宁掐指粗粗一算,他和安小离的平行关系竟然维持了大半年之久。毕竟还是年少气盛的年纪,小小的一巴掌都能让彼此久久不能介怀。

       再次见到安小离是在A大的新生开学典礼上。以全省文科状元的身份考入A大的安小离穿着棉布裙从容自在的站在主席台上发言,从大礼堂门口路过的骆宁鬼使神差的偷瞄了一眼便看到了那个阴魂不散的身影。事过境迁,第一次被拒的难忘经历虽然给了骆宁无限的难堪和愤懑,伴随着失落和沮丧,岁岁月月,也终究释然了。做不成恋人好歹也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在,骆宁不想给人那么小气的印象,从安向阳那里要来了电话,主动邀请安小离共进晚餐。

       也许是为了挑衅,但更多是为了给自己增加底气,骆宁带上了魏央。两年里没有安小离的存在,骆宁和魏央的感情也不见得多么牢不可破。如果你有一个朋友叫做魏央,毫无疑问你是幸运的,她的豁达通透能给你很多好的人生建议,然而做女朋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魏央就像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你困惑的时候她能引你走出那个困住你的死胡同,你迷茫的时候她能一针见血的给你指出一条光明大道,她通常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那一面,犹记得那年开始风靡《喜洋洋和灰太狼》,连歌里面唱的都是嫁人要嫁灰太狼,可魏央说:“女人总羡慕红太狼有那么爱她的灰太狼,却忘记了多年来灰太狼一直没有让红太狼吃到羊,红太狼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所以骆宁离不开这样一个晶莹剔透的女子。但是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少了一点情动,骆宁发现身边缺了那么一个热爱挑衅自己的人是一件多么不习惯的事,他也尝试着找魏央斗法,无奈刚准备挑刺才发现一无所获,这么一个温和纤细的女子你只要想说出一句重话都显得那么罪不可恕。

       程樾说骆宁就是犯贱。

       人都有点犯贱,明明从前习以为常的,现在反倒觉得弥足珍贵。 
  

曾经适合铭记的、忘记的


       安小离看到那十指相扣的一对璧人时,眼神有些破碎。三个月之后便答应了建筑系大才子阮少塘的追求,阮少塘对她有多少真心,她岂会不知。

       他求的,是一个借口;

       而她求的,不过是一个寄托。两个人在一起各取所需,有何不可?

       才子佳人,岂非良偶?

       只是骆宁在听说这件事之后,却再也淡定不鸟了。他以为她安小离这辈子冰肌玉骨,绝世清高,原来也是食人间烟火的。她可以和一个认识不足一月的男人在一起,却唯独不肯给他机会,甚至选择最决绝的方式令他狼狈不堪。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骆宁宁愿选择就此和安小离擦肩而过,也不愿再想起那天下午的刻骨记忆。如果不是他脚贱,如果不是那天下午他非要跑去安小离家找她,也许有些事情他永远不会知道,他宁可永远都不知道!他忘不了那一幕,曾经他那么敬重的两个人以最原始不堪的姿势交缠在一起,他的心情已经不足以用震惊来形容了,伴随着还有羞耻和恶心。呵,多可笑,当他凭着满腔的怒火一口气冲进了骆氏大楼,见到了他威严的父亲时,他那些想要宣泄的话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骆浩天看着满头大汗的儿子,疑惑道:“这个时候你来公司干嘛?”

       骆宁的十指几乎都嵌进了肉里,他分明能感觉到嘴唇的颤抖,甚至他的全身都在颤抖,他又想起刚刚见到的那一幕。他平日里看起来高高在上的父亲茫然不知的样子既可笑又可怜,他失控地笑着,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却还是不可抑制。

       “骆宁,你发什么疯。”老爸自从他过了十岁,就不再和老妈那样叫自己宁宁了,他说男子汉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成长的第一节课就是要学会对自己负责,他要记住他是骆宁,不再仅仅是家人眼里的宁宁了,亲人会包容着你,可是别人不会,以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他都必须用“骆宁”这两个字负责。

       可笑的是,教他做人的老爸竟然还不知道自己人生的失败,他应该告诉他吗?一个男人被自己儿子告知这样的事情会怎样?骆宁竟然发现他不敢想象。

       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从前圆满美好的家将不复存在了。当然同样后果的也会是另一个家庭。

       “爸,没事,我回学校了。”他安安静静的说完这句话,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骆氏,这个刚刚建立还不到一年的帝国——一个男人的梦想。

       当丑陋不顾一切的掀翻在你面前,你该怎样措手不及骆宁觉得他的脑海里似乎想了很多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想,他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坐在市中心广场的石凳上,看人来人往。

       有女生一脸幸福的牵着男友的手走进了旁边的KFC,或许他们正在热恋中;

       有男人沮丧的拿着手机翻来覆去懊恼不已,也许他的股市跌了,又或者他刚丢了工作;

       有孩童泪水涟涟的拉着母亲的衣角,吵闹着要隔壁街的气球

       原来这个世界有这么多人,他们也在上演着和我们类似的悲欢离合,又或者赶赴下一场阴晴圆缺。骆宁想到了那张看似淡漠却眼神执着的脸,她知道这一切吗?他应该告诉她吗?不,她会恨他的。她大概和他一样,宁可浑然不知。身边人总说她早慧,倘若她先知道会如何,会比他处理的更好吗?

       骆宁简单了二十多年的人生顷刻间变得高深莫测起来。也许他正在做一个梦,只是掐掐自己,却还是会感觉到痛。一个人痛总比大家一起痛容易得多吧。他冲动了一辈子,却没想到第一次学会淡定竟然是在撞破了母亲的婚外恋之后。

       所以说,人生从来都不缺乏狗血,他又何必顾忌被狗血泼了一身呢。

       家丑不可外扬,更何况这件事情还和另一个家庭有关,他可以佯装浑然不知,却做不到无动于衷。他担心自己忍不住去质问那个高贵端庄的母亲,索性连家都不回了。他在本市的南边原本就有套公寓,剩下的日子里几乎都是在那里度过的。魏央找到他的时候,眼神里的心痛那么明显:“骆宁,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推开她,兀自窝在墙角,任酒气围绕左右不散,神经被麻痹的感觉真的很好。

       “骆宁,我要走了。”魏央失落的看着他,见他不为所动的继续酗酒,目光里的期盼一点点熄灭,“你不能挽留我一下?装装样子都不行吗?”

       原来感觉到他们之间有问题的不只是他一个,这样也好。“你有好的前程,我干嘛阻止。”说完,他还很不应景的打了个酒嗝,自己竟然都差点被逗笑了。魏央被美国驻华的一家模特公司看中,凭她的条件留在国内的前景自然远远不如国外,机会不是每天都有的。倘若他很爱她,他或许会留住她。

       可是他爱的那个人呢?他再也没有勇气面对了。

       “骆宁,我也有我的骄傲。”魏央细致的眉眼拢上了一层化不开的哀伤,半晌又淡淡的笑了。她是个知情识趣的女子,不会让自己钻进死胡同里撞得头破血流也不出来。容易释然,也容易落寞。

       ※●※●※●※●※●※●※●※●※●※●※●※●※●

       魏央走了,抱着她的理想,弃下她的失望,头也不回的走了。

       诚然,她爱骆宁,可当她在他身上找不到她想要的那种东西后,她也只能选择放手。他们之间就像一根橡皮筋,如果她不率先松开手,那么等到骆宁放手时,反弹打中的也只会是她,痛的也只会是她。

       她爱骆宁,可她更爱自己。这样的女子适合铭记在议论文里,却不适合出现在言情小说中。

       魏央走了,再也没人来烦骆宁了。林峥和程樾都没留在S市上大学,骆宁才发现,最害怕孤单的人反而更容易孑然一身。他翻着手机电话簿,却发现一个可联系的人都没有,他的手指最终停留在安小离的名字上。他迟疑着按了绿色通话键,不到一秒却又飞速的按下了隔壁的红色键。他犹记得那天下午她在那个男生身边笑的有多幸福,他早就失去了站在她身边的立场。

       仰头,又是一杯,辛辣的红色液体悉数灌进,迷糊间,他听到熟悉的呼唤由远而近。

       待他稍微恢复些意识时,只觉得头痛欲裂,眼神涣散的他抱着一个温热的躯体,本能驱使着他去做什么。这个城市从来都不缺寂寞的男男女女,何不让一切就此沉沦。怀中的女人刚开始有些小小的反抗,呵,欲迎还羞?都能把他抬来酒店了,还装什么装,女人怎么都这样。世界上能有几个安小离,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看看,一下子就把他拒之千里。

       “安小离她又离开我了我是真的爱她,为什么她还是要离开我”

       第二天醒来时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骆宁摸了摸额头,床单上的斑斑血迹还印证着昨晚的温存。他有些懊恼地拍拍脑袋,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这么荒唐了,难怪别人都说男人喝酒之前是衣冠禽兽,酒虫上脑之后就是活生生的禽兽了。那个女人是谁呢?无奈怎么甩头都想不起来,甚至于连面孔都没有记住。大学毕业之前还能好运的和一个干净的女孩一夜情,说出去谁信。

       一夜的放纵,筋疲力尽。人家女生完事后都可以潇洒的拍拍屁股就走了,他又何必再去纠结对方是谁。也许她也和他一样,有些后悔,但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懊恼没有用,沮丧也没有用。就好像他所见到的那一幕,不管他怎么逃避,怎么想要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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