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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鹰-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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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霞听毕,眼泪潸然而下,良久无语。我知道此时她心有感触,也不便多言,正起身准备离去,秋霞拽住我的衣服说:“丰哥,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请你说实话!……你……你喜欢我吗?”

  “你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女孩子,不过我只把你当妹妹看,我已经有心上人了,她还在念书!”

  秋霞听了我的话,心情好了许多,非让我把我的恋爱史讲给她听,我拗不过她,只好从命,听完我的恋爱故事,秋霞有些羞涩地对我说:“丰哥,你是我永远的偶像!”

  秋霞又恢复了活跃,可她对待我的态度和方式跟对待良子没什么区别。有一次良子略带醋意地对我说:“我感觉小霞是在和我们两个人谈恋爱,你等的那个小芳要是不出现,秋霞她未必会嫁给我,有你在丛林部落,女孩子的眼里看不见其他男人!”

  “这段时间你们不是相处得挺好的吗,秋霞知道我跟你是多年的兄弟,对我热情也在情理之中,你就放心大胆的追吧,不过也不要太心急,有我给你创造条件,秋霞早晚都是你的人!”所幸我诚恳的开导立即打消了良子的顾虑,要不然我还真担心他吃我的醋而伤了兄弟之间的和气。

  阮无瑕十一月底才搬来丛林部落,比她承诺的时间晚了刚好三个月,这期间周松去看了她好几次,每次都催她来丛林部落。其实阮无瑕也想早点过来,但那段时间超市收银员紧缺,暂时脱不开身,超市的经理对她特别照顾,在最需要人手时她不好意思离开,近期超市又招了三个收银员,她可以坦然地加入丛林部落了。

  阮无瑕过来时给我买了一套西服,还配了衬衫领带,她过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换上新衣之后出来亮相,正所谓盛情难却,我只好如她所愿。有道是人靠衣装,我换好后那帅气的程度我自己都有些惊讶,唯一的缺憾是我不会打领带,用小时侯打红领巾的手法挽出来的结不伦不类,但也不影响整体形象。

  我亮相之后,立即换来好评如潮,虽然周松有些妒忌,但所给的评价也是发自内心。阮无瑕看见我打的领带异常难看,就当着大伙儿的面上前来教我打领带的方法,在她示范时,我能感觉到她有意地将身子向前靠,把头往我脸上贴,我假装站不稳往后退,她就如影随形地往前逼,如果换成我是女的她是男的,这举动肯定有“吃豆腐”的嫌疑。这样的场面直叫周松眼红,秋霞郁闷,良子幸灾乐祸。

  我象撮合秋霞和陈贵良一样,竭力为周松和阮无瑕的结合创造条件,结果事与愿违,我越是撮合他们,阮无瑕越是故意和我接近,这样的情况让周松烦闷不已,甚至他都有些怀疑我是否真心为他创造条件了,他对我说:“无瑕跟我总找不到感觉,我看你就别再等你的小芳了,等下去也不知道是什么结果,还不如早日结束那无谓的寂寞,堂而皇之的跟无瑕走到一起得啦,免得辜负她对你的一片痴心!”

  周松的话让我觉得心里有些不痛快,其实我又不是弱智,就算他稍微旁敲侧击,我对他的意图也会洞若观火,结果他非要把措辞用得那么露骨,听他的意思,他真以为我是在打着撮合他们的旗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我开始觉得他有些好笑,甚至有些可怜。虽然我不想把他的举动定性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他确实是误解了我,而且说话的方式很不厚道。大家是在一起创业的难兄难弟,为了女孩子我们之间竟然产生了不和谐的音符。

  我不想让大家相互猜忌,影响团结,于是我做出了一个新的决定,我对周松说:“其实两个人的感觉是慢慢培养起来的,一见钟情往往只是出现在小说当中,秋霞和良子开始不是也没什么感觉吗,你看人家现在不是挺好的,你呀得多点耐心才行!我准备过几天回趟老家,到深山老林里去收集点兰花回来,别忘了我们最初的创业计划是经营兰花,我看现在是时候了,我这一去至少得三四个月才回得来,或者更久一点,我走后这儿就全靠你了,我相信你能把丛林部落打理得非常妥善!”

  周松一听,顿时欣喜若狂,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喜悦,激动地对我说:“丰哥,你就放心走好了,有我在这儿,丛林部落的业务你就别担心了,我一定会把他经营好,你准备什么时候走?”看他着急的样子,好象巴不得我马上就在丛林部落消失,这样的表现多少让我有些伤感,原来的周松根本就不是这样子,为了一个阮无瑕,他的行为有些过头了,古人说“红颜祸水”就我们之间的经历来看,与其说是红颜祸水,还不如说是我们男人自己不争气!

  周松问完后马上觉得自己有些失态,还没等我回答,就心平气和地说:“当然,我们都希望你晚点走了,你把这儿安排得越清楚我们才会越省心,你走了我还真有些担心,万一经营上出了问题,这可是大家的心血,我也不好交代,到时候你要经常打电话回来,我们好向你汇报,大的主意还得由你来出。”

  这几句话虽然缺乏诚意,倒也颇为得体,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故作轻快地说“你和无瑕好好培养感情吧,有了重大进展后别忘了通知我,要不然,我就走得没意义了!”

  周松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我回家的初衷并非为了兰花,而是为了表明我撮合他跟阮无瑕结合的决心。周松声音有些哽咽地说:“丰哥,谢谢你,我现在才明白无瑕和秋霞为什么会迷上你,你什么都是先替别人着想,任何时候你都是想着帮助别人,你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连你我都怀疑,我真是个鼠肚鸡肠的混蛋!”

  周松这几句话的确是有感而发,我又感受到了朋友之间的真诚,心中觉得宽慰了许多。

  我给大伙说了我的打算,他们都很惊讶,雷强说:“我们的冬季花卉马上就要推向市场了,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你现在走不太合适吧,再说丛林部落没你在,我感觉不塌实,心里没底,你还是别回去了!”雷强的诚恳自然无庸质疑!

  “这边的事情我们已经有了上半年的经验,应该不会出什么差错,现在是采集兰草的最佳季节,我选择现在回去经过了认真的考虑,丛林部落要想形成气候,还得经营点有品位,有档次的玩意儿,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两个姑娘对我的暂时离开显得非常失望,秋霞只是把情绪写在了脸上,而阮无瑕快人快语,直接把她的想法说了出来,“丰哥你走了,这丛林部落还有什么意思,早知这样我就不来了!”这样的言语多少让周松有些伤心,看来只要我在丛林部落,就会成为他们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我做出回避的决定是比较明智的。

  我把我的存折给了良子,告诉他分了红利后就给我存上去,我带着绿卡在哪儿取都方便。良子提议用公款给我配个手机,方便向我汇报工作和接收我的指示,他们一致赞同这个想法,我想老家的崇山峻岭之间未必有信号,就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我答应他们经常打电话回去帮忙出主意,他们这才放下心来。

  我把丛林部落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依依不舍地和他们挥手道别后,孑然地离开了丛林部落。

  我要回家了!
第十八章  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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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嘴里哼着王杰《回家》的曲子,迈着欢快的步伐,踏上了返乡的归途。王杰是台湾著名的歌星,曲风忧郁,歌喉凄婉,在八十年代后期至九十年代红极一时,深受青少年的追捧。《回家》的曲调饱含了漂流异乡的游子对故土魂牵梦绕的深情,也抒发了游子颠沛的沧桑和漂泊的凄凉。虽然嘴里哼的曲子很悲戚,但回家的愿望却很迫切,最后变成了一股冲动,不断撞击着我的心扉,回家的感觉真是太好了!倒了几次车后,在番禺市我登上了广东直达常定的省际班车。

  从上次离开家到现在已有一年半时间,如果我不辍学打工,现在大学毕业都快半年了,可能已经在老家或者其它地方找了份正式的工作,端起了农村人最企盼的铁饭碗,而现在我依然是以农民工的身份回家去挖兰草,虽然我并不觉得我现在的处境有什么不好,甚至还为目前的发展状况感到庆幸,可我现在所走的道路已经违背了父母最初的意愿,不过我相信,父母应该能够理解并且支持我做出的选择。

  车窗外飕飕地刮着寒风,萧瑟的冬景幻灯片似的一幕幕往后退,车里很闷,发动机的单调轰鸣让人恹恹欲睡。长途客车开到广东北部边境时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在一个名叫公牛岭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车前方有一群人站在路中央激烈地争吵,有几个人之间还你推我攘,好象要发生群殴,尽管汽车不停地鸣笛,但这些人充而不闻,打斗也越演越烈,司机无奈,只好将车靠边停了下来。人群中有两个人在相互追打,此时被追的是一个矮个子,只见他慌不择路,朝我们的客车这边跑了过来,等他靠近车身时,我才感觉到情势不妙,可已经为时晚矣!

  我的座位就在司机的背后,对前面发生的情况看得比较真切,这矮个子刚靠近车头,就以飞快的速度掏出一把手枪,隔着窗玻璃瞄准了司机,冲司机大声喊:“快把车门打开,不然老子毙了你!”话音未落,矮个子朝天“啪”地就是一枪。遭到如此震慑,司机岂敢违抗命令,只好乖乖地打开了车门。刚才争吵打闹的一群人早已如潮水般涌了过来,将车门紧紧围住,等车门一开,就争先恐后地往车上挤。

  我虽然没有尉迟刚那种过目不忘的本事,但刚才拔枪那矮个子给我的印象却足以让我没齿难忘,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黑色的胎记,胎记上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毛,就凭这一点,我就马上认出,这家伙正是一年前在广西野马坡对我们实施抢劫的那帮劫匪中的老大!我居然又遇上他们了!

  真是冤家路窄呀!

  上次他们是让一个人躺在路中间装死,摆出急需救援的架势将车拦下,而这次装成在路中央群殴,拦车手法虽然大同小异,但这两出戏演得都非常逼真。从劫匪的阵容和装备可以看出,这段时间他们的业务发展得很顺利。上次只有七人,这次一共十二个;上次这矮个子老大拿的是一把短刀,这次却换成了手枪!上次逼我翻自己行李的是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家伙,这人给我的印象也特别深刻,车门打开后他第一个挤了上来,他脸上的痘痘依然颗粒饱满,光泽圆润,发型也非常前卫,手指上还戴了个硕大的黄金戒指,这气派绝非昔日可比。

  我此刻的心情实在是难以描述,愤怒与恐惧交织,抱怨与自鄙混杂,屈辱与羞愧共存。我就算说得再清楚明白,亲爱的读者您也未必能够体会,因为你没有遭受过两次被同一拨劫匪抢劫的经历,因为你不是黑鹰,因为你不象我这么倒霉。

  我抱怨上天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非要让我两次遭受这帮恶徒的欺凌;我抱怨自己为什么只是凡胎肉体,而不是神功盖世、刀枪不入;我愤怒为什么警方要姑息养奸,而不让这些人渣锒铛入狱,遭受法办;我鄙弃自己一见刀枪就腿脚发软、心惊胆战而不是义无反顾、处之泰然。一年前的遭遇,犹如一根毒刺深埋在了我的心底,今天他们就象是把这根毒刺拔了出来,再换一个地方重新扎进去!我的心在破裂,在疼痛,在滴血!

  这帮人上车后就非常熟练、非常有秩序地开始抢劫,有的人搜身,有的人翻包裹,有几人留在车下面放哨把风。矮个子老大握着手枪也上车了,眼睛机警地扫视着车内的动静,还敦促手下人动作快一点。一个染红头发的少年左手拿刀,右手在我兜里乱翻,抢走了我身的上三百多元现金,连我手上几十圆一块的石英表也不放过,当他搜出我随身携带的黑鹰名片时,神情异常惊讶,情不自禁地大声尖叫起来“黑鹰!老大,你看,这是黑鹰!”

  车内立刻静了下来,一滴水掉到地上都能被听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我这边。矮个子用枪瞄准我慢腾腾地走了过来,瞟了一眼红头发手里拿着的黑鹰名片,然后冷冷地瞪着我说:“小子,你是黑鹰?”

  “我……我……我不是。”

  “那你身上怎么会有这破玩意儿”

  “我是黑鹰的崇拜者,觉得收集这东西好玩。”

  “看你这熊样也不象黑鹰,如果真是,老子今天就给你卵子上来一枪,让你变成废鹰!虎仔,你把这小子看好了,他要不老实就放他的血!”

  本来我想趁这家伙靠近我时,出奇不意,把他的枪夺过来将其扣为人质,但矮个子还没靠近我就停了下来,红毛又站在我和矮个子中间,这样的距离和位置都不适合实施这个极为冒险的计划,矮个子还谨慎地让红毛专门监视我,我根本没有任何下手的机会,看来只有乖乖地让他们再羞辱一次了。

  十来分钟过去了,打劫完毕,这帮人陆续下了车,红毛把黑鹰名片砸在我身上,尾随其他人扬长而去,我急忙收拾好我的黑鹰名片,因为里面还夹了一张邮政绿卡,虽然心情糟糕得一塌糊涂,但日子还得过,只要绿卡还在,吃饭就有了保障。

  车里乱成了一团,有人在哭,有人在骂,有人在叹气……,我身后有个中年男子说:“要是黑鹰真在这车上就好了,这帮狗日的一个也跑不了,哎,可惜只有阴河才有黑鹰!”

  “我们常定县城还有蒙面怪侠呢!要是他老人家在这儿,这些家伙死得更难看,咱们中国这么多人,为什么就不多出几个黑鹰和蒙面怪侠这样的人呢,罪犯倒是越来越多,老天爷真是瞎眼了!”另一个男子也在旁边跟着愤怒地抱怨。

  听了他们的对话,我心里难过到了极点。在他们的心中,黑鹰能力超凡,无所不能,黑鹰不是平常人,黑鹰就象是小说中的大侠,身怀绝技,神功盖世,都快成救苦救难的神灵了!如此缺乏常识的想法表达了他们对侠客的仰慕和对罪犯的憎恨,也反映出他们对黑鹰寄予了非同一般的厚望!

  然而,真正的黑鹰就龟缩在这里,和他们一样乖乖地配合犯罪份子的抢劫,甚至在犯罪分子面前连自己的身份都不敢承认!难到这就是黑鹰的本来面目,难道黑鹰就是这样的狗屁玩意儿?!

  我越想越不是滋味,越想越怒不可遏,提起挎包对司机喊道:“停一下,我要下车!”司机说:“你要干吗?快一点啦,别让大家等你太久!”

  “不用等我了,你们走吧!”

  我下车后,远远的看见那伙劫匪正翻过一道山梁。我决定跟踪他们,找机会把他们全部干掉(由于正在气头上,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甚至还想把他们千刀万剐、碎尸万段以解我心头之恨)不把胸中的这口恶气怨气窝囊气出掉,我这一辈子恐怕都要深受煎熬。

  跟踪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们到了一个名叫泉台的小镇,这镇就一条长长的独街,街上人来人往,街边店铺林立,嘈杂的人声和店铺里飘出的音乐张显着小镇的繁华。我无暇它顾,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的猎物,在人多的地方进行跟踪,更不容易暴露目标,于是我大胆地缩短了和他们之间的距离,看见他们走进了一家名为“君再来”的饭店,我终于松了口气,跟踪的任务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我在那饭店附近转了一下,在一个垃圾堆里找到一把废弃的拖把,我将它踩断后得到一根二尺来长的短棍,这棍子质地坚硬,长短正合我意,我把棍子操在手里,随意舞了两下,感觉非常顺手。有了这么一件如意的兵器,我如获至宝,将短棍藏于身后,心中胆气倍增。

  “君再来”饭馆斜对面有一棵碗口粗的蓉树,我背靠着树干耐心地注视着店门口的动静,树旁边就是街灯,我刚好站在树的影子下面,很难被人看清面目。

  时间慢慢过去了,我的肚子叫了起来,身上也感觉冷飕飕的。我的现金被他们搜得一分不剩,小镇上又没有自动取款机,想吃东西也只有沿街乞讨了。不过饥饿现在对我来说还在其次,我胸中的愤怒还在等待着发泄,也不知道待会儿结局如何,要是败在了他们的手里,我就只能作饿死鬼了!

  又过了不知多久,街上几乎没有了行人,我的耐心正在慢慢地消失,饥饿和寒冷越来越让我心浮气燥。根据我的观察,这家饭馆既无后门可走,也不能容纳十二个人住宿,因为它就是一间普通的饭馆而不是旅馆,按理说他们迟早是要出来的,可是都这么晚了,这帮人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难道是因为我太心急,时间才显得如此漫长?



  他们终于出来了!其中有几个人走路东倒西歪,显然喝了不少酒。见此情景我心中大喜,同时还有几分紧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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