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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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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摸了摸枕头,发现是湿的。眼睛也肿得睁不开了。
  
  我恨恨地想,真他妈的见鬼。
  
  顶着一头鸡窝一样的乱发,我有些暴躁地走进洗漱间。由于那个梦,我连刷牙的时候,都比平时来得用力,像是只要努力刷狠狠刷,就能像刷走牙齿上的污垢和舌头上的细菌一样,把那个人从我的脑海里给咔嚓掉。
  
  一旁柔柔弱弱的子人显得战战兢兢的,好像很恐慌地看着我:“木、木木,你没睡好吗?看、看着好像起床气很严重啊……”
  
  我一边吐着泡泡,一边拿眼乜斜着看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口齿不清地回到:“别烦我!”
  
  她更加一副受惊吓的表情:“……你表、表情,好、好狰狞……”
  
  大伙儿来说说,她好好的一姑娘家,怎么就结巴了呢!
  
  正刷着牙,我的手机又开始欢乐无比地唱小叮当了。我掏出手机贴在耳边,含着满嘴的泡沫“喂”了一声。
  
  那头奶妈的声音比小叮当还要欢乐几倍:“木婉静,我在车上了,赶紧的,准备接驾!”那语气我怎么听都像是大灰狼在对小白兔说:别怕,吃你的时候我会很温柔的,乖乖,把你的胡萝卜都拿出来!
  
  碍于现在说话受了限制,我只好再次用鼻子哼了一声,以表达我的不满。并且,暗暗地腹诽着:奶妈你这个祸害,等着瞧,早晚让广电总局和谐了你。
  
  匆匆地洗漱完毕,换上衣服我就冲出了门。路过林森他们楼下的时候,遇到了林森他们寝室浩浩荡荡一行人。他们全寝室一起出动,据我所知也就上次林森撞断肋骨住院那次。这次队伍这么整齐,想必又是有什么重要事情吧。
  
  我的脑袋飞速地转了几圈,忽然想到一个可能性:他们该不会要去集体相亲吧?
  
  亲娘啊,那可万万使不得啊,叫咱家老大可怎么办,最重要的是,我怎么办!谁跟我抢林森,那不是老寿星上吊,活腻味儿了么!
  
  我正想着,陆圻城就隔着远远的距离朝我喊话:“木婉静!”
  
  我脚步顿了顿,还是停了下来。眼看着他们六个走到我面前,我飞快地扫了他们一眼,脸上绽放一朵超大超灿烂的木式笑容,小手一挥,打了个招呼:“哈罗,好巧,几位是要相亲去么。”
  
  话音刚落,几个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大好看,笑容僵在那里,像吃了苍蝇还不幸噎住了似的。唯有林森,眼神以一种诡异的路线绕过我的身体,向着远处飘渺而去了。
  
  还是老四黄豆君先打破了尴尬又沉默的局面,呵呵笑了几声,说:“你想哪里去了,今天我们有篮球赛,你要不要来看?”
  
  暗暗插一句,最近我又给他换绰号了。以前总是习惯叫他老四,后来某一天我正在上网跟他聊QQ,忽然一眼瞥见了桌子右上角,电脑的旁边的那罐“海天牌黄豆酱”,于是我立马给他换了个“黄豆君”的名号。
  
  啊,看着他就想到了那罐酱,我又饿了……
  
  一听说有篮球赛,林森也要上场,我顿时两眼放着光,仿佛已经看到了林森运球、过人、投球、灌篮一连串帅得令人尖叫的动作和画面。可是,转瞬我又挫败地低下了头:激动个什么啊我,奶妈那杀千刀的黄世仁还在车站等着我去被剥削呢。
  
  于是,我千般不愿地摇了摇头:“不去,今天有事情。”
  
  陆圻城似乎很诧异,听到有林森的活动,我竟然也会拒绝参加。他不大置信地又问了一遍:“不去?林森也会上场哦。”
  
  我犹豫了一下,偷偷瞥了林森一眼,发现他还是那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我的脑海里突然跳出奶妈那张黑面门神的老脸,于是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我先走了,有人在等我呢。”说完冲他们挥了挥手,便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远,隐约听见陆圻城的喃喃自语:“奇怪,真奇怪……哎,我说林森,木婉静是不是移情别恋了啊?”
  
  我走得稳稳的脚步刹那间踉跄了一下。
  
  还没稳住身体,陆圻城就又嗷嗷地怪叫起来:“死林森,你少耍点酷会死啊,跟你说话都不理人,算什么回事嘛!难怪木婉静也不要你了!”
  
  我的牙齿咬得更狠了,脚步也加快了。事实告诉我,还是快快远离是非之地为妙,不然再听下去,我会忍不住冲回去,对他用尽满清十大酷刑,然后埋进土里当肥料!
                      
作者有话要说:  




☆、16。一别经年

  到达车站的时候,车子还没有来。我试着拨奶妈的电话,却听见一个机械的女声叨咕着那句已经听烂了的台词:“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是车厢内信号太差?还是那厮竟然给我关机了?
  
  我一边碎碎念地问候着他,一边踮起脚尖眺望着远方。
  
  大约过了二十来分钟,车子终于缓缓地驶来了。车门打开,一波又一波的人往外涌,一直不见奶妈的踪影。我有点急了,左顾右盼,在一堆人脑袋里寻找我熟悉的那一颗。
  
  就在这个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一回头就看到了奶妈那张我又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他的五官还是老样子。陌生是因为,这厮居然,居然变成小白脸了!而且,他瘦了!虽然还是很健壮,比起从前,块头显然缩水了不少。他这一白,一瘦,顿时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而且是变好看了。
  
  太可怕了,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一个潘安版现代奶油小生的奶妈!我的小心脏实在是没有那个足够的容量来容纳这么让人骇然的发现。我几乎就要承受不住,白眼一翻厥过去。
  
  他及时地伸出他的狗爪子,抓住我往他胸前一拉,我就跟一不倒翁似的倒进了他怀里,鼻子重重地砸在他硬得跟石头一样的肌肉上。
  
  我挣扎着从他胸口逃脱,捂着鼻子哇哇大叫起来:“一见面你就毁我容,你是何居心,是何居心!你赔我高挺的鼻梁,你赔我你快赔我!不然就给我赔钱!”我顾不得旁人异样的目光,自得其乐地撒泼耍赖着。
  
  “噗……”身后传来一个人的笑声。
  
  一边疑惑着除了奶妈谁还敢吃了雄心豹子胆来嘲笑我,一边骂着“谁他妈的发出这种放屁一样的声音”,我转过了身。
  
  跳入眼帘的,是项楚那张千年不变的流氓脸,连脸上那副得瑟无耻笑得无比诱惑的表情都没有任何变化。
  
  他笑嘻嘻地看着我说:“哈罗。”
  
  我看着他,我以为我会哭。可是,我没有。
  
  脑子里非常应景又文艺地想起一句话:“我以为我害怕的,是告别的时刻,原来,我同样害怕重逢。”
  
  过去的情节非常不听话地从心里那个坟墓里爬了出来,齐齐朝我摇旗呐喊:你看你看,木婉静,你活该,你根本就躲不开他,他就是一阴魂,一影子,到哪儿都能缠上你,弄死你,让你火里来水里去,不得安生。
  
  万幸的是,时间足够久,久到我已经找回了丢失许久的勇气,久到我已经修炼到比从前高了好几个等级。我再不是那个怯懦胆小自卑,什么都惟他是从的傻瓜了。万幸,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
  
  若无其事地收回视线,挠着头皮扭头对奶妈说:“好奇怪啊,最近年纪好像大了,老是幻听了呢。”扯了扯他的衣袖,我异常无耻地说:“出来没带钱包,你请我吃中饭吧。”
  
  奶妈为难地在我和某人之间扫了几眼,欲言又止。
  
  我暗暗地咬牙,臭小子,还没跟你算账呢,他会出现在这里,竟然不通知我,敢情你被他收买了,跟他串通好的是吧!
  
  可表面上我还是表现得异常淡定:“走了,吃饭去!”然后转身先走。
  
  可是刚刚动了动脚步,身体就已经被人一个一百八十度转了回去。项楚本来满是坏笑的脸此刻显得很不满,不满我对他的无视。
  
  我知道,从小到大他最受不了就是被人忽视,更受不了热脸贴冷屁股。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从上幼儿园开始,他就常常做出一些很出挑很高调很诡异的事情。捉弄女生什么都是小意思。偷亲偷摸漂亮的小朋友,不让他偷亲偷摸的他就使用暴力。从这一方面来看他从小就是一小流氓,天生采花贼的命。
  
  长大以后,什么单挑打群架,都是家常便饭。换女朋友就跟换衣服一样勤快。如果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真的很想诅咒他一辈子都七手八脚地裸奔。
  
  青春叛逆期的时候,他更是奇装异服,以变态为时尚,以扭曲为骄傲。穿耳洞,戴很多的耳钉,胸口挂奇奇怪怪的金属吊坠,身上的衣服总是镶着各种亮闪闪的金属亮片,还要印着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在正常人看来,真是低俗到了极点,恐怕只有最低级的小混混才会做这样的打扮。
  
  如果你当时在我们校园里看到一个浑身叮叮当当的破铜烂铁,还自以为像加勒比海盗一样有型的男人,不用怀疑,那就是项神经。
  
  走路总是一摇一摆的,见了美女就乱吹口哨,乱抛媚眼。到处拈花惹草,万花丛中过,惹得一身骚。
  
  这样一个变态到人人退避的男人,那时候我却迷得要死要活,喜欢得恨不能变出千千万万个自己来,一起用汪洋大海一样的爱来包围他。现在看来,我当年根本就是被他毒害,变成了“想神经”。
  
  我突然很质疑当年我的审美眼光,怎么会差到这样的地步,就算瞎了眼也不至于找上这样一只死耗子。就算他那张脸长得再怎么祸国殃民楚楚动人,我也不应该这样没原则啊。
  
  年轻时候,果然很天真,天真到毫无道理可言。
  
  因为知道他的爆发点,充分了解他若是笑脸跟人家说话,人家却把他当一团透明的空气的话,他绝对会神志失常,然后因为过度抓狂而做出令人侧目、令人发指总之人神共愤的事情。所以,我立马显得很警惕。
  
  在我目光如炬的注视下,他却很正经地跟我打招呼道:“木婉静,三年了,我们又见面了。”
  
  我心想:人果然都会长大的,看,这个小流氓也会有讲礼貌的一天。
  
  于是我看着他,笑得异常灿烂:“玛丽隔壁的你能松手吗。”
  
  他听了我的话,先是惊讶了一下,随即便笑得开了花,似乎心情变得异常地好。他抬起一只手,在我脸上摸了一把,然后在我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之前,闪电般地俯下了身,在我唇上蜻蜓点水般地吻了一下。
  
  他很满意地摸了摸我的头发,自言自语道:“头发剪了?还是以前长头发好,显得淑女。不过模样倒是长好看了。唔,水桶腰没有了,大象腿也没有了。”他像是终于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一边毛手毛脚地在我身上摸来摸去,一边一脸惊讶地叫道,“你瘦了这么多?我记得以前你有一百多斤的,照这手感,你现在是不是九十斤上下?”他就像是屠夫估摸着牲口的净重一样,用他阅人无数的经验揣摩着我的体重问题。
  
  我终于从震惊到石化的状态中回过神来。再把他当空气我真不知道接下来他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真后悔了,后悔刚刚对他有的那一点点好印象。他变了?狗屁!他这辈子就是一淫贼,我稍稍一松懈,他就在我身上揩尽了油,吃尽了豆腐,耍足了流氓。
  
  我默默地退后了一步,目测了一下距离,很好,非常合适。动了动手指关节,“握力冠军”的称号得了这么久,我还没有实战过,今天就来开开荤。
  
  看着他的眼睛,我微微一笑:“是啊,三年了。这两年我一直觉得有什么事情忘了做。今天见到你,我终于想起来了。”
  
  他挑了挑无比好看的眉毛:“哦,什么事情?”
  
  “把一份迟到的生日礼物送给某人。”
  
  我龇了龇牙,露出狰狞的小虎牙,然后将汇聚了全身力气的右手甩到他这些年一直都很欠抽的脸上。
  
  那一巴掌真的很重。重到他一高高大大的男生都受不住,连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然后脸颊迅速红肿了起来,上面有五个鲜红的手指印。
  
  他不可置信地望着我,似乎不敢相信我居然会打他。
  
  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被我这一巴掌吸引了,纷纷驻足围观。
  
  一旁从刚才项楚偷亲我开始就一直处于被点穴状态的奶妈,还是没有从极度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站在围观群众之中,冒充路人甲。
  
  我拍了拍手,吐了口唾沫,然后大力扯了奶妈一把,恶狠狠地说:“走了!”
  
  奶妈木木地点点头,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开始往车站出口处走去。
  
  “木婉静,你疯了吗?”身后是项楚快要拿刀砍人的咬牙切齿的语气。
  
  我决定在他追上前来之前,赶紧溜之大吉。一把抓住奶妈宽厚的大手掌,拔腿就开始狂奔。不知道跑了多久,我只知道肯定跑得足够远,项楚那厮绝对追不上我们,我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停了下来,半蹲着身子,吐着舌头学小狗喘气。
  
  奶妈却忽然笑得异常开心,跟一傻子似的,紧拽着我的一只手摇了两摇:“婉静,我真希望,牵着你的手一直这样跑下去。”
  
  我翻了个白眼,迅速打断他怀春少男不切实际的幻想:“得了吧,我跑八百米都从没及格过,跑一辈子就更甭想了。我劝你还是现实一点,实在不济就去找个运动女健将吧,人家铁定能陪你跑一辈子马拉松。作为你铁哥们,我一定带着我家相公儿女,挥着小手绢,来给你们助威呐喊。”
  
  奶妈的手猛地握紧,痛得我从地上一蹦三尺高。还没来得及骂他,他就已经松开了手,默默地别开了头。
  
  他那表情很怵然,我一句“你要死啊”硬是活活地噎在了喉咙里,没敢爆发出来。
  
  我动了动嘴角,很努力地调节了一下脸部肌肉,这才弄出一个非常灿烂非常谄媚的笑容来。我像朵向日葵一样面朝太阳般的奶妈,用自己最动听的声音说到:“奶妈,我们去吃饭,我请你。”
  
  伸手摸了摸干瘪的钱包,默默流泪。钱包小闺女,委屈你了,最近,你又瘦了!
  
  奶妈看着我,半晌,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似是非常无奈:“木婉静,你说,我到底要拿你怎么办才好呢?”
  
  我一看他脸色大为好转,就知道他向来吃软不吃硬,最受不得我跟他嬉皮笑脸了。于是,为了能够“千金散尽还复来”,我赶紧趁热打铁,企图扭转乾坤:“那什么,我突然想起来我好像钱没带够,要不,要不这次就你先垫着呗。”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终于笑了:“你啊,永远都这样,让人又爱又恨。”
  
  我蹭了蹭他的胳膊,认真地摇了摇头:“那不好,恨这东西使不得,使不得!哪天你突然对我起了杀心怎么办,我对你连防备心都没有的。”
  
  他又毛手毛脚地在我脸上扭了一把,然后扯过我的胳膊,说了句“走”,就把我塞进了一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在旁边的出租车里。
                      
作者有话要说:  




☆、17。酒局之上

作者有话要说:  
                    
  坐进车里他才转头问我:“想去哪里吃?”
  
  我默默算了一算钱包里的粉红张数,于是含泪望着他:“车钱我付,饭钱你付成么?”
  
  他终于抓狂了:“都我付!赶紧决定去哪里吃!给你三秒钟考虑,三二一,说!”
  
  一听到“都我付”那句话,我心头一块石头落下,顿时笑逐颜开:“去我们校门口的思川香吧,那家菜特好吃!”
  
  “好,那师傅,麻烦你,去Z大。”
  
  话音刚落,那司机师傅已经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就跟玩漂移似的“嗖”一声窜出去了。一路上都是绿灯,而本车就跟鬼见愁一样,秒杀一切人类车类爬行类,沿着通畅无比的马路一路狂飙。
  
  最后车在我们校门口“吱”一声停下。而我因为突如其来的巨大惯性作用力,而像印度飞饼一样飞了起来,重重砸在前面的座椅背上。
  
  这平时要用一个小时才能到达的路程,此司机大叔竟然用了半小时都不到。我敢打赌,他以前一定是搞赛车的。我更可以肯定,这一路上过来,他肯定被电子眼抓拍了N多张超速照片,我几乎可以望见交警叔叔挥着手里的罚单在远处召唤着大叔……
  
  果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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