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亚里斯多德全集-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众有定限即为数,如长有定限则为线,阔为面,深为立体。 
又,有些事物因其本性而称为“量 ” ,有些则因其属性; 
例如线之为量由于本性,而文明之为量则由于属性。由于本 
性而为 “ 量 ” 的,有些得之于本体,例如线(某些本体的定 
义就含有量元〈每一段线的定义与全线的定义是一样的〉);有 
些则得之于本体的某些秉赋与状态,例如多少、长短、阔狭、 
深浅、重轻以及其它。 “ 大与小 ” 和 “ 较大与较小 ” ,在它们 
本身和相互间,原本是量性事物的特质,但这些名词也移用 
到其它事物。由于属性而为 “ 量 ” 的,如 “ 文明 ” 与 “ 白 ” , 
因为那具有文明的事物与白色的事物本身具有量性,因而它 
们也得了量性;有些则是在运动与时间上得其量性,因为运 
动与时间一类的事物原应是一类量元,凡以运动与时间为属 
性的总是延续而可区分的。这里我不是指那被运动的事物,而 
是指那在其中运动的空间;因为空间是一个量元,所以运动 
亦当是一 “ 量元 ” ;又因为空间是一量元所以时间亦当是一量 
元。 
  
章十四 
   “ 质 ” 〈素质〉的命意(一)是本体的差异,例如人是具 
有某些素质的动物,因为他是两脚的,马也是具有某些素质 
的动物,因为它是四脚的;圆是一个具有特质的图形,因为 
这是没有角的, —— 这些显示主要差异的就是质。这是质的 
一义。(二)其第二义应用于数理上的不动变对象,列数各有 
某些素质,例如不止一向度的组合数,若平面〈两向〉与立 
体〈三向〉就是二次与三次数的抄本;一般地说数的本体, 
除其所固有的量性外,还各有素质;每一本体是指那事物之 
一成不变者,例如六是二的倍数、三的倍数等,这不是六的 
本体,六之一成为六,而不复变为非六者,才是六的本体。 
(三)能动变本体之一切秉赋有所变化(例如冷与热,黑 
与白,重与轻和其它类此的)而物体也跟着演变者,这些秉 
赋亦称素质。(四)各种品德之称为 “ 素质 ” 者,通常就指善 
与恶。 
   这样, “ 质 ” 实际有两类含义,其中之一应为本义。 
“ 质 ” 的第一义就是本体的差异,列数的素质就具有这类基本 
差异,这些差异有关事物的怎是,但这些限于不在动变中,或 
不作动变论的事物。第二义是事物在动变中所起的质变与动 
变差异。品德的善恶属于这类;质变为这些动变表明了差异, 
有些活动良好,有些活动卑劣;在一方向的活动可以成德达 
善的,在另一相对的方向活动,就堕德济恶了。以善恶为素 
质的,尤于生物为然,于生物中,尤以有意旨的生物为然。 
  
章十五 
   事物之 “ 关系 ” 〈相关〉,(一)如倍与半,三倍与三分 
之一,一般说来,就是那些相互以倍数或分数为函受的事物 
以及那些相互为超过或被超过的事物;(二)如那些能热的与 
能受热的事物,那些能剪切的与能被剪切的事物,一般说来, 
就是主动者与被动者;(三)如计量与可计量的事物,认识与 
可认识的事物,感觉与可感觉的事物。 
   (一)第一类的关系辞有因 “ 数与数 ” 及 “ 数与一 ” 的有 
定或未定的关系而言者,如 “ 倍与一 ” 是已定的数关系,至 
于说 “ 若干倍大 ” ,虽则也是一个数关系而它与一的关系则未 
完。说这是某物的一半大,这是一个已定的数关系;说这是 
某物的n+1 
   n倍则对另一物是未定的数关系,犹如若干倍大 
与一的数关系未定一样。那些超过与那些被超过的,在数关 
系上是未定的;因为数总是可计算的,数不能用来说明不可 
计算的事物,可是那些超过与被超过的关系只是多了些,或 
少了些;这多些或少些是未定数;因为从那另一事物的相等 
数起,凡以上或以下所有不等数都可以说是超过与被超过。所 
有这些关系,用数来说明,又用数来决定。这些在另一路径 
上想就是 “ 相等 ” 、 “ 相似”以及 “ 相同 ” 。因为所有的数都以 
一为比照,凡本体是一的即相同;凡素质是一的即相似;在 
量上是一的即相等。一者数之始,数之准,所有这些关系虽 
路径不同,而必有数存于其间。 
   (二)凡活动的事物相应有一主动或被动的潜能与这些潜 
能的实现;例如能热与能被热的相关,因为这个 “ 能 ” 使那 
个热;而这个热与那个被热的相关,以及这个剪切与那个被 
剪切的相关,是因为它们正在实现着这些事情。但数关系的 
实现只见于某一特殊意义,这已在别处讲起;在动变的意义 
上,数并无实现。能的关系,有些是相应于某一段时间的,例 
如曾经制造的与已被制造的事物,以及将要制造与将被制造 
的事物之间是有所相关的。一父亲被称为是这一小孩的父亲, 
就是曾经主动与受动的关系〈即过去的关系〉。又,有些相关 
辞的涵义指能的褫夺,即 “ 无能 ” 一类的名辟,例如 “ 不能 
见 ” 。 
   所以包涵 “ 数 ” 与 “ 能 ” 的关系辞,都是因为它们的本 
体包涵着别事物的关系,并不是别事物联系上它们的怎是。可 
是(三)涉及可计量或可认识或可思想的事物之被称为 “ 相 
关 ” ,则是因为别事物联系到它的怎是。我们说那些可想到的 
就指有一个思想想到那事物,但这思想与那个因彼而成其为 
所思想的原物则不必相关;要是那样,我们就得一事物作两 
回说了。思想是想到某些事物;相似地,视觉是视见某些事 
物,这并不指那个 “ 因彼而成其为所视见的 ” (虽则这样说也 
是真确的);实际上,这只是与颜色或类此的〈引起视觉的〉 
关系。若照另一方式来讲,同一事物就得作两回说了, —— 
“视觉是视见那个被视见的 ” 〈颜色〉。 
   事物之因它们的本性而被称为 “ 相关 ” 的,有时就如上 
述这些含义,有时是因为包括它们的科属是一个关系辞,所 
以它们也成为相关;例如学术是关系辞,因此学术中的一门, 
医学也成为一个关系名辞。还有些事物因为它们所具有的品 
质而被称为 “ 相关 ” ,例如相等性是相关的,因为 “ 等 ” 是两 
事物间的关系,相似性也如此,因为 “ 似 ” 是两事物的关系。 
另有些事物因属性而 “ 相关 ” ,例如一人与某物相关,只因他 
碰巧是某物的一倍,而倍是一个关系辞;又或白之成为一关 
系辞,只因碰巧那一物既是某物的倍而又是白的。 
  
章十六 
   凡被称为 “ 完全 ” 的(一)是在这以外,再找不到它的 
部分,一个零件也找不到;例如每一个事物的 “ 全期 ” 就是 
说在这时期以外,你再也找不到旁的时间属于此期。(二)是 
这事物的优越没有可被超过的;例如说我们有一个 “ 完全 
的 ” 医师,或一个 “ 完全的 ” 笛师,他们精湛于各自的本行, 
是无以复加的了。转到坏的一方面,我们说一个 “ 完全的 ” 流 
氓或一个完全的窃贼;有时我们竟也说他们 “ 好 ” ,如 “ 好一 
个窃贼 ” , “ 好一个流氓 ” 。优越是完全;每一事物,每一实质, 
所擅的形式苟已无复任何自然的缺陷,它们就是 “ 完全的 ” 了。 
(三)是事物之已臻至善者,被称为完全,善终即是完全。如 
将以终为极的意义转到坏的方面说,一事物已被 “ 完全 ” 搞 
坏了, “ 完全 ” 毁灭了,就意味着已毁到一点子也不剩。因此 
辞藻上就以死为终;死与终均为事物的结束。最后目的也是 
一个终点。 —— 这样,事物在它们的本性上被称为 “ 完全 ” 就 
是这些含义;有些是因为它们已属全善而无复缺陷,无复遗 
漏,亦莫能超越;另一些是因为它们优于品级,一切齐备,不 
待外求;再有些是依于上述两项的 “ 完全 ” ,或持有其义,或 
分沾其旨,或附丽其事,或联类相及,也因而被称为 “ 完 
全 ” 。 
  
章十七 
   限〈定限〉的命意(一)是每一事物的末点,在这一点 
以外,再不能找到这事物的任何部分,在这一点以内,能找 
到这事物的每一部分;(二)是占有空间量度各物的外形; 
(三)是每一事物之终极(极是事物活动之所指向,不是活动 
之所出发;但有时也可包括两者,〈以始点为初限,终点为末 
限〉);(四)是每一事物的本体与其怎是;因为这是认识之定 
限,既是认识之定限,亦即事物之定限。所以,明显地, 
“ 限 ” 有 “ 始 ” 的各义而更有其它含义; “ 始 ” 是 “ 限 ” 的一 
端,而每个 “ 限 ” 并不都是 “ 始 ” 。 
  
章十八 
   “ 由彼 ” 〈由何〉有几种命意;(一)是每一事物的通式 
或本体,例如说 “ 人之善也由彼 ” ,这 “ 彼 ” 就是 “ 善 ” 性, 
(二)是由以找到物性所在的近层,例如颜色由表面上找到。 
这样 “ 由彼 ” 的基本含意是事物的通式,次级含义是物质与 
其切身底层。一般说来 “ 由彼 ” 与 “ 原因 ” 有一样多的含义。 
我们常不经意地说(三) “ 他何所为而来 ” ,或说他 “ 由何 ” 目 
的而来?以及(四)他 “ 由何 ” 而相涉,或 “ 由何 ” 而误涉? 
或其相涉或误涉的 “ 原因 ” 何在?又(五) “ 由彼 ” 应用于位 
置,例如说他 “ 由彼 ” 而立〈他 “ 为了 ” 那个立场站住〉或 
他 “ 由彼 ” 而行〈他 “ 缘着 ” 那个走〉,所有这些短语都指位 
置与地点。 
   因此 “ 由己 ” 也应有相似的几种命意。事物之属于 “ 由 
己 ” 者如下:(一)每一事物的怎是,例如今日加里亚之为加 
里亚者 “ 由己 ” ,昔之加里亚亦然;(二)凡 “ 什么 ” 之中,都 
有 “ 由己 ” 者存在,例如,加里亚之为一动物者必 “ 由己 ” , 
因为动物就存在于他自己的定义;加里亚是动物中的一个。 
   (三)凡事物之任何质性直接得之于己,或部分受之于己皆称 
“由己 ” ;例如一个表面的白色是 “ 由于自性 ” 发白;一个人 
活着是 “ 由己 ” 而活着,因为生命所直接寄托的灵魂是人的 
一个部分。(四)那些事物除了于它自身外,找不到其它缘因 
的亦称 “ 由己 ” ;一人有多种缘因, —— 如动物,如两脚动物 
—— 但人总是 “ 由己 ” 而为人。(五)一切质性之专属于一事 
物者,或分离于自性之外而可当作是专属的质性也可称 “ 由 
己 ” 。 
  
章十九 
   “安排 ” 的命意是指那些从部分合成的事物,各因其地 
位、能力、种类而加以安置;各个部分自有其应处的部位, 
“ 第亚色茜 ” (διαθ E σι I )这字的原义就是使事物各得其所。 
  
章二十 
   “ 有 ” 〈持有过程〉的命意(一)是持有者与其所有物的 
一种活动,类如一个动作或动变。因为一个制造与一个被制 
造之间,应有一个 “ 制造过程 ” ;这样在那个有一衣服,与他 
所有的衣服之间应有一个 “ 希克雪斯 ” ( E ξι I )〈持有过程〉。实 
际上,这一类的 “ 有 ” 显然是不能有的;因为,如果容许这 
样的 “ 有 ” , “ 有 ” 将累进至于无尽。(二) “ 有 ” 或 “ 固有 ” 
〈习惯或常态〉的含义就是安排,从安排来解释,有的安排得 
好,有的安排得不好,有的作内部安排,有的是依外物为参 
考而安排;例如健康是一个 “ 常态 ” ,也是如此的一个安排。 
(三)假如只是如此安排的一部分,我们也说是一个 “ 希克雪 
斯 ” 〈常态〉;因为部分的好处亦必为整体所 “ 固有 ” 。 
  
章二十一 
   秉赋〈感受〉的含义(一)是一些素质,对于这些素质, 
一事物能被变改,例如白与黑,甜与苦,重与轻,以及其它 
类此者。(二)是这些变改的实现 —— 已实现了的上述诸变改。 
(三)以之专指有害的变改与活动,尤其是惨痛的损伤。 
(四)不幸的遭遇与惨痛的经验,其钜大者被称为 “ 巴淑斯 ” 
(π H θ H s)。 
  
章二十二 
   我们说 “ 阙失 ” 〈褫夺〉,(一)倘一事物原应有的属性, 
它却没有(生来就没有;或以后失去);例如一植物说是 “ 阙 
失 ” 眼睛。(二)倘一事物,本身或其同族〈科属〉原应有 
的质性,它却没有;例如一个盲人与一鼹鼠虽同为失明而其 
义两异;以鼹鼠而论,动物皆能视而彼独失明,以盲人而论, 
则他原本有眼能视,以后失明。(三)倘一事物原应有的质性, 
在那原应有这质性的时间内,它却没有;例如盲是一个 “ 阙 
失 ” ,可是人不一定一生全盲,他只应在能见的年龄内而不能 
见才被称为失明。相似地,有盲于介体的,有盲于机能的, 
有盲于对象的,有盲于环境的,相应于这些,只在他原应能 
见的情况中而不能见时,才谓之 “ 失 ” 明。(四)用强力取去 
任何事物被称为〈阙失〉 “ 褫夺 ” 。 
   实际,我们有多少个 “ 不 ” (α-)〈或 “ 无 ” 〉的字头就 
该有多少种 “ 阙失 ” ;例如一事物说是 “ 不等 ” 就因失去了相 
等性,而那相等性它原应是有的;又如说 “ 不可见 ” ,当是因 
为它全没有色,或只有不明显的色,又如说 “ 无脚 ” 当是因 
为它全没有脚,或是只有不健全的脚。一个 “ 阙失 ” 辞可应 
用于虽有其属性而不良好的,例如 “ 无核 ” ;或应用于虽有其 
属性而不顺适的,例如一事物缺乏可切削性,这可以说它全 
切不动,也可以说它很难切削。 “ 阙失 ” 词也可应用于全无此 
物的;这样,我们所称为盲人应指那双目失明的,不是指那 
独眼的人。所以,这不是每个人非 “ 善 ” 即 “ 恶 ” ,或 “ 义 ” 
或 “ 不义 ” ,人也有在中间状态的。 
  
章二十三 
   “ 有 ” 〈 “ 持有”〉〈爱希音〉的含义甚多;(一)依自己 
的性情或意向来处理一事物;这么,疾病 “ 有 ” 其身,暴君 
“ 有 ” 其城,人民 “ 有 ” 他所穿的衣。(二)事物之能接受而 
持存之者亦称 “ 有 ” ,如青铜 “ 有 ” 雕象的形状,以及身 
“有 ” 疾病。(三)事物之能容受而持存之者;例如我们说瓶 
“ 有 ” 水,城 “ 有 ” 人,船 “ 有 ” 水手;全体之 “ 持有 ” 其部 
分也如此。(四)阻止别一事物依自己的意向而活动亦称为 
“ 持有 ” ,如柱持有屋顶的重压;又如诗人有亚特拉斯 “ 持 ” 
〈有〉天之说,否则天就要塌落,有些自然哲学家也这样说 
的。推广 “ 持有 ” 的含义,凡使事物结合而不致因各自的冲 
动而分散者也称为 “ 持有 ” 那个所结合的事物。 
“ 存在于某事物 ” 具有相似与相符于 “ 持有 ” 的命意。 
  
章二十四 
   “ 从所来 ” 的含义(一)是从某些事物来,如从物质来, 
可有两类,或从于最高科属或从于最低品种;其前一义有如 
可熔之物均从水来,而另一义则如雕象从青铜来。(二)是从 
第一动因来;例如打架从何来?从吵嘴来,因为吵嘴是打架 
的起源。(三)从物与形的综合体来,如部分从全体来,诗句 
从 “ 伊里埃 ” 来,石块从房屋来(所有这些,其整体总是物 
与形的综合;因为形是终极,凡物能达其终极者方为完全)。 
(四)从部分来的通式,例如人从 “ 两脚 ” 动物来,音节从音 
注来,这与雕象从青铜来的含义有别;因综合实体从可感觉 
物质来,而通式则是从通式材料来的。有些事物从别些事物 
来,就是这样。(五)另有一些事物是从其它事物中的一部分 
来的;例如小孩从父与母来,植物从大地来,它们只是 
“ 从 ” 父母与大地中的一部分 “ 来 ” 的。(六)另有些 “ 从所 
来 ” 是时间上在一事物之后,例如黑夜从白日来,风暴从晴 
朗来,因为一事物跟在别一事物之后。关于这些,有的象上 
所引两例指示先后的变化;有些则仅是时间相衔接而已,例 
如 “ 从 ” 春分开航,意即航程始于春分之后; “ 从 ” 第雄尼西 
〈酒神〉节日 “ 来 ” 了柴琪里〈初果〉节日,因为初果节是 
在酒神节之后。 
  
章二十五 
   “ 部分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