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且要联系到真实的陈述、属性以及“可能”一词被使用的其
他各种意义,来理解“可能”与“不可能”,因为在它们之中都
可获得同样的规则。再者,我们不要认为,“如果A存在,
则B 存在”就是说,只要确立“A存在”这样一个设定,则B
就存在;因为只确立一个设定,并不能必然地得出什么,至
少需要两个前提才行,亦即前提之间的联系与我们在关于三
段论时所说的一样。如果C述说D,D述说E,那么C
也必定述说E。此外,如果每个前提都是可能的,那么结论
也是可能的。因而,设定A代表前提,B代表结论,则可
以推出,不仅当A是必然的时,B是必然的,而且当A是
可能的时,B也是可能的。
作为这一证明的结果,可见,如果一个设定是虚假的,
但不是不可能的,那么通过这一设定达到的结果也是虚假
的,但不是不可能的。例如,如果A是虚假的,但不是不
可能的,并且如果A存在,则B也存在,那么B也将是虚
假的,但不是不可能的。我们已经证明,如果A存在时,B
也存在。所以当A是可能的时,B也是可能的;由于已经
确定A是可能的,所以B 也是可能的;如果它是不可能
的,那么同一件事就会同时既可能又不可能。
搞清了这些要点后,让我们设定A属于任何B,B可
能属于所有C,那么,必然地,A也可能属于所有C。设定
它不可能属于,让B从属于所有C(这是虚假的,但不是
不可能的)。然后,如果A不可能属于C,但B属于所有
C,那么A就不可能属于所有B。我们通过第三格获得了这
一三段论。但根据设定,A可能属于所有B。因而必然可以
推出,A可能属于所有C。从一个虽然不是不可能的但却是
虚假的设定中,所推得的结论是不可能的。
我们也能通过第一格,通过设定B属于C来证明不可
能性。如果B属于所有C,A可能属于所有B,那么A就
可能属于所有C。但我们已经设定,它不可能属于所有C。
我们必须明白,“属于全体”并不具有时间性(例如,“现
在”或“在这样一个时间里”),而是无条件的、总体的。我们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设定前提才建立三段论的。如果所设定的
前提与现在相关,那么三段论就不能成立。或许没有理由说
明为什么在某个时候,例如没有其他事物被运动时,人不能
属于一切被运动的事物;词项“被运动着的”可能属于所有
马,而人却不可能属于任何马。让我们设定,大词是“动
物”,中词是“被运动着的”,小词是“人”,则前提之间的联
系将如同上述,但结论是必然的,不是可能的,因为人必然
是一种动物。所以,很显然,全称前提必须在总体的意义上
被设定,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再者,设定AB是全称否定前提,设定A不属于任何
B,B可能属于所有C。由此必然可以推出,A不可能属于
任何C。让我们设定它不可能不属于任何C,设定B与上
面一样入属于所有C,则必然可得,A属于某些B。这
样,我们通过第三格得到了一个三段论。但这是不可能的。
因此A不属于任何C是可能的,通过确立一个虚假的(但
不是不可能的)设定,我们得到一个不可能的结论。这样,
这个三段论并没有产生一个在已规定的意义上来说是“可能”
的结论,而是证明了谓项不必然属于主项的全体,因为这跟
我们所确立的设定是矛盾的。我们确定A必然属于某个
C。三段论通过归谬法确立了相矛盾的论断。
再者,从词项的例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结论不是或然
的。让A表示“乌鸦”,B表示“理智”,C表示“人”。则A
不属于任何B;因为有理智的东西不会是乌鸦。B可能属于
所有C;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有理智。但A必然不属于任何
C。因而,结论就不是或然的。但是,它也并不总是必然
的。让A表示“被运动”,B表示“知识”,C表示“人”。这
样,A不属于任何B,但B可能属于所有C,结论不是必
然的。“没有人在被运动”,这并不是必然的;“有些人在被运
动”,这也不是必然的。因此,结论清楚地证明,谓项不必
然属于主项的全体。但我们必须更好地选择词项。
如果小前提是否定的,并且表示可能的意义,那么从上
述前提中得不出任何三段论。但当或然前提转换时,三段论
就能成立,就像上面的例子一样。设定A属于任何B;B
可能不属于任何C;则从如此联系的词项中得不出必然的结
论。如果前提BC可换位,设定B可能属于任何C;那我
们就能得到一个与以前一样的三段论。因为词项的排列是
一样的。如果两个陈述都是否定的,AB是实然否定的,
BC是可能否定的,则情况亦相同。因为通过这样的设定根
本得不到必然的推论;但如若将可能前提转换,三段论就能
成立。让我们设定A不属于任何B,B可能不属于任何
C。从这样的设定中得不出必然的结论。但如果设定B可能
属于所有C;而且它是真的,同时前提AB保持不变,那么
我们再次获得了同样的三段论③。但如果所设定的不是B不
可能属于任何C;而是B不属于任何C;那么无论如何也
得不到三段论,无论前提AB是否定的还是肯定的。对这两
种情况都适用并且可以表示谓项与主项间肯定必然联系的词
项是:白色的…一动物一一雪;表示否定必然联系的是:白
色的一一动物一一黑漆。
因此,十分显然,如果前提是全称的,一个前提是实然
的,另一个前提是或然的,当小前提是或然的时,三段论总
能够成立,有时是从原来的设定中,有时是从所述前提的转
换中。我们已经说明,它们各在什么条件下出现以及为什么
原因而出现。
但是,如果一个命题是全称的,另一个命题是特称的,
当大前提是全称可能的(无论是否定的还是肯定的),特称
前提是实然肯定的时,就能得到完善的三段论,正如当前提
都为全称时的情况一样。证明的方式与以前相同。当大前
提是全称的,但却是实然的而不是或然的,另一个前提是特
称或然的,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或者都是肯定的,或
者一个为肯定,一个为否定时,在上述各种情况下,都可以
得到一个不完善的三段论。但有些通过归谬法得到证明,有
些通过或然前提的换位得到证明,正如在以前的例子中一
样。
当全称大前提为肯定实然或否定实然,特称前提为否定
或然时,我们通过换位也能得到一个三段论。例如,如果
A属于或不属于所有B;B可能不属于有些C;当BC换位
时,我们就能得到一个或然的三段论。但当特称前提是实然
的和否定的时,三段论就不能成立。可说明谓项属于主项的
词项例证是:白色的动物一一雪;可说明谓项不属于主
项的词项例子是:白色的一一动物一一黑漆。证明必定是从
特称前提的不定性质中得到的。
如果小前提是全称的,大前提是特称的,无论前提是肯
定的还是否定的,是或然的还是实然的,在各种情况下,三
段论都不可能成立。如果前提是特称的或不定的,无论两个
都是或然的,或都是实然的;或一个是或然的,另一个是实
然的,在这些情况下也不可能有三段论。证明方式与以前的
论证一样。当谓项必然属于主项时,可说明所有这些情况
的词项例证是:动物一一白色的一一人;当谓项不可能属于
主项时,词项例证是:动物一一白色的一一衣服。
可见,当大前提是全称的时,三段论总是能够成立;但
当小前提是全称的时,任何种类的三段论都不能成立。
【16】 如果一个前提是必然的,另一个前提是可能
的,如果词项之间的联系方式与以前一样;那么三段论就
能成立,并且当小前提是必然的时,三段论就是完善的。如
果前提是肯定的,则不论它们是全称的还是非全称的,结论
就将是或然的而不是实然的。如果一个前提是肯定的,另一
个前提是否定的,当肯定前提是必然的时,结论将是或然的
而不是实然否定的。当否定前提是必然的时,那就既会有或
然的也会有实然的否定结论,无论前提是全称的还是非全称
的。结论中“或然”的含义必须跟以前作同样的理解。任何
三段论的结论都不会是“谓项必然不属于主项”。“不必然属
于”与“必然不属于”是不一样的。
可见,如果前提是肯定的,那么我们所得到的结论就不
是必然的。设定A必然属于所有B;B可能属于所有C;
那么就会产生一个不完善的三段论,结论是,A可能属于
所有C。从证明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是不完善的;证明可
按与以前相同的方式进行。再者,设定A可能属于所有
B,B必然属于所有C,则三段论成立。结论是,A可能属
于所有C,而不是A属于所有C。这个三段论是完善的,
不是不完善的,因为它的结论是直接从原来的前提得出的。
如果前提在质上不相同,让我们首先设定前提是必然
的:设定A不可能属于任何B,B可能属于所有C,那么
必然可以推出,A不属于任何C。设定它属于所有或某个
C,它不可能属于所有B。由于否定前提可以换位,所以B
也不可能属于任何A。但已经设定A属于所有或某个C,
所以B不可能属于任何或所有C。但我们原来设定它可能
属于所有C③。
很清楚,我们能得到一个否定或然式的三段论,因为我
们也有一个否定实然式的三段论。现在设定肯定前提是必然
的,A可能不属于任何B,B必然属于所有C。这样,三段
论就是完善的,但它不是否定实然式的,而是否定或然式
的,因为与大词项相联系的前提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被设定
的;我们不能运用归谬法。如果我们设定A属于某些C,
但仍可能不属于任何B,那么从这些设定中不可能得出不可
能的结论。但是,如果小前提是否定的,当它表示可能时,
三段论就可以通过换位而成立,与以前的例子一样,当它
不表示可能时,三段论就不能成立;当两个前提都是否定
的,小前提不是可能的时,三段论也不能成立。可作例证的
词项与以前相同,当谓项属于主项时是:白色的一一动物
一一雪;当谓项不属于主项时是:白色的一一动物一一黑
漆。
同样的规则亦适用于特称三段论。当否定前提为必然
时,结论在形式上是否定实然的。例如,如果A属于任何
B不可能,B可能属于某些C,那么必然可以推出,A不属
于某个C。如果A属于所有C,但不可能属于任何B,则
B也不可能属于任何A;所以,如果A属于所有C,则B
不可能属于任何C。但已经设定它可能属于某些C。
当否定三段论中的特称肯定前提(即BC),或者肯定
三段论中的全称前提(即AB)为必然时,则三段论不是实
然的。证明的方式与以前相同。如果小前提是全称可能的
(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而大前提是特称必然的,则三
段论不成立。可说明谓项必然属于主项的词项是:动物一一
白色的一一人;能说明谓项不可能属于主项的词项是:动物
白色的一一衣服。当全称前提是必然的、特称前提是可
能的时,如果全称前提是否定的,则可说明谓项属于主项的
词项是:动物白色的乌鸦;能说明谓项不属于主项
的词项是:动物白色的一一黑漆。如果全称前提是肯定
的,则可说明谓项属于主项的词项是:动物白色的
天鹅;能说明谓项不可能属于主项的词项是:动物白色
的一一雪。
当前提是不定的、或者两个都是特称的时,三段论也不
能成立。当谓项属于主项时,适用于上述全部情况的词项
是:动物白色的一一人;当谓项不属于主项时,适用的
词项是:动物白色的一一无生物。动物属于某些白的事
物,白色的属于某些无生物,这既是必然的,又是不可能
的。如果联系是可能的,情况亦同样;所以这些词项在所有
情况下都是适用的。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实然或必然的前提
中,三段论从同样的词项联系中生成或不生成。此外,如果
否定前提被设定为是实然的,则结论就是可能的;如果否定
前提被设定为是必然的,则三段论既是可能的,又是实然否
定的(同样清楚的是,所有的三段论都是不完善的,是通过
已经论述过的格而完成的)。
【17】在第二格中,当两个前提都为或然时,无论它
们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全称的还是特称的,三段论都不能
成立;但当一个前提是实然的,另一个前提是或然的时,如
果肯定前提是实然的,则三段论永远不能成立;而如果全称
否定前提是实然的,则三段论总能成立。当我们设定一个前
提是必然的,另一个是或然的时,情况也相同。我们必须明
白,在所有这些情况中,结论中“可能”的意义与以前相同。
首先必须指出,可能否定前提是不能转换的;例如,如
果A不可能属于任何B,则不能必然推出,B不可能属于
任何A。让我们设定B不可能属于任何A。由于可能意义
上的肯定能转换成它们的否定(无论是矛盾的还是反对的),由
于B不可能属于任何A,所以很明显,B也可能属于所有
A。但这是虚假的。如果一个词项可能属于另一词项的全
体,并不必然可以从此推出,后者也必然属于前者的全体。
因而否定的(可能)陈述是不能转换的。
再者,没有什么阻止A可能不属于任何B,尽管B必
然不属于某个A。例如,白色的可能不属于所有人(因为
它也可能属于某个人),但说人可能不属于任何白色的事物
则是不真实的,因为人必然不属于许多白色的事物,并且
“必然”不是“可能”。
但是,这类陈述不可能通过归谬法被证明是可转换的。
例如,如果一个人认为,B不可能属于任何A是假的,那
么,它不可能不属于A是真的(因为后一个论断与前一个
相矛盾);如果情况是这样的,那么B必定属于某个A是真
实的;所以,A也必定属于某个B;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
从“B不可能不属于任何A”推不出“它必定属于某个A”。我
们在两种意义上说谓项不可能不属于主项,即“它必然属于
主项的某些部分”以及“它必然不属于主项的某些部分”。说
“必然不属于某个A”的东西可能不属于任何A,这是不真
实的。正如说“必然属于某个”不等于说“可能属于全部”一
样。如果有人声称,由于C不可能属于任何D,那它必然
不属于某个D,那么这一断定就是虚假的;它属于全体,
但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它必然属于,所以我们说它不可能属于
全体。“A可能属于所有B”这一命题不仅与“A必然不属于
某个B”相对立,而且与“A必然属于某个B”相对立。“A可
能不属于任何B”这一命题的情况亦同样。
因此,十分清楚,与我们原来所定义的“可能”与“不
可能”相反的,不仅是“必然属于某个”,而且是“必然不属于
某个”。作了这样的理解后(在前面的例子中),就得不出不
可能的结论,因而三段论也不能成立。由上述可见,可能否
定前提是不能转换的。
证明了这一点之后,让我们设定,A可能不属于任何
B,但属于所有C。这样,通过换位就得不到三段论。因为
已经说过,这样一个前提(即大前提AB)是不能转换的。
再者,通过归谬法也得不到三段论。因为已经设定,B可能
属于所有C,而不产生虚假的结论,因为A可能既属于所
有C,又可能不属于任何C。一般地说,如果从这些前提中
可得出一个三段论,那么,它就显然是或然的(因为没有一
个前提被设定为是实然的);这个三段论或者是肯定的,或
者是否定的。但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成立;如果设定它是肯定
的,则通过具体词项可以证明,谓项不可能属于主项。如果
设定它是否定的,那么,结论就不是可能的而是必然的。让
A表示“白色的”,B表示“人”,C表示“马”。则A(白色
的)可能属于另一个的全体,也可能不属于另一个的任何部
分;但B不可能属于或者不属于C。很显然,它不可能属
于C,因为没有任何马是人;它也不可能不属于,因为没有
马是人,这是必然的。“必然”不是“可能”,所以三段论不
能成立。
如果设定否定前提可以倒转,或者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
或否定的,那么也可以得到同样的证明。因为它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