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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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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四法则(1)       
        序曲   
        和我们很多人一样,我认为父亲把毕生的精力花在了钻研一个他永远无法理解的故事上面。那个故事在我离家上大学前约五百年就开始了,而结尾则又是他过世多年以后的事了。 
        
        一四九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两名信使骑上马背,离开影影绰绰的梵蒂冈,去往罗马城外的圣洛伦佐教堂。那晚发生的事情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而我的父亲相信,他的命运可能由此出现变数。 
        
        我从来没把他的信念当回事。儿子是时间对男人许下的诺言,每个父亲准保会发觉,他所珍视的一切在某一天会被认作是愚不可及的东西,而这世上他最爱的那个人总也不能理解他的心思。但是我的父亲,身为一名专门研究文艺复兴的学者,却从来不羞于探讨轮回重生的可能性。他经常谈起这两名信使的故事,让我即使花费心思也忘不掉那些情节。我现在明白,他感觉出其中蕴藏着奥妙,一个我们最终都摆脱不掉的真理。 
        
        遣往圣洛伦佐的信使要替一位贵族递送一封信函,那贵族让他们以性命担保不会私自拆看。信函用黑色的蜡严实地密封,又盖了四次印鉴,据说其中隐匿着一个秘密,就是后来我父亲花费三十年光阴努力去破解的那个东西。但那时的罗马奸邪出没;她的荣光已经一去不返。西斯廷教堂的天花板上仍旧画着星光熠熠的苍穹,预示未来灾难的大雨却已经使台伯河洪水滔滔,老寡妇们声称在河岸边看见了女身驴头的怪兽。罗德里戈和多纳托这两个贪心的骑手并没有把主人的话放在心上。他们用蜡烛加热了封蜡,拆开信函,读了其中的内容。在动身去圣洛伦佐之前,他们妥帖地重新封好函件,仔仔细细地复制了贵族的印鉴,好让这擅自干下的勾当无从辨查。如果他们的主人不是个更有智慧的人,这两个送信人就肯定平安无事。 
        
        然而出卖罗德里戈和多纳托的并不是印鉴,而是承载着印鉴的那块大黑蜡。信使到达圣洛伦佐,见到了一个石匠,他知道蜡里的机密:那是从一种名叫颠茄的有毒药草中提炼出的汁水,只要熏到眼睛就会使瞳孔放大。如今,这种化合物在医药中得到了应用,但那时,意大利女人则把它当作化妆品,因为大瞳孔是漂亮的标志。这种做法给该植物挣得了一个别名:贝拉东纳,也就是“漂亮女人”的意思。当罗德里戈和多纳托把印鉴一个个熔了又化的时候,烫手的封蜡腾起了烟,烟又发挥了威力。他们一到圣洛伦佐,石匠领着他们来到圣坛边的枝状大烛台前。他们的瞳孔没有收缩,他知道了他们干的好事。虽然两人挣扎着想用散了神的眼睛看清石匠,但他按照吩咐下了手:他拔出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的主人说,这是一次信任测试,而信使们没有过关。 
        
        罗德里戈和多纳托不得善终的情况是父亲在临终前不久才在某篇史料中发现的。那工匠把他们的尸首伪装好,拖出教堂,用粗布和抹布吸干血迹。他把头颅装进坐骑两侧的跨袋,两具无头的尸身各自甩上罗德里戈和多纳托的马背,然后把那两匹马拴在自己的马后面。他在多纳托的口袋里找到信函烧掉,因为信根本就是伪造出来的,不存在什么真正的收信人。离开之前,他蹲在教堂前面忏悔,他为主人犯下了罪孽,这令他惊恐万状。圣洛伦佐门前的六根立柱在他眼里幻化成挡住去路的黑牙,淳朴的石匠毫不讳言自己见到此情此景颤抖不已,因为孩提时代,他就在寡妇们的膝头知晓了诗人但丁见到的地狱是何种模样,而那些罪孽最为深重的人会在“悲痛王国的皇帝”原文为意大利文。的颚间永世不得超生。 
        
        也许,圣劳伦斯最终从坟墓里抬起眼睛,看见了这个可怜人手上的鲜血,并宽恕了他。又也许根本就没必要给什么宽恕,像现今的圣人和烈士一样,劳伦斯莫测高深地三缄其口。夜深了,石匠遵照主人的命令,把罗德里戈和多纳托的尸体给了屠夫。最好还是不要去猜测这些人肉的去向。我希望他们的尸块会被随手弃于路边,然后由垃圾车收去,或者被野狗吃掉,而不是做成肉馅烤成馅饼。 
            
      
      第2节:四法则(2)       
        不过,屠夫为两个脑袋找到了其他的用途。城里有个面包师,肚子里长着一副坏心肠,他从屠夫手里买下脑袋,在晚上收工的时候把它们放进了烤炉。那时候有个风俗,当地的寡妇会在天黑之后来借用面包师的烤炉,再利用一下当天余烬的热力;女人们来了,一看见炉里的东西就尖叫起来,差点儿昏过去。 
        
        起先,这仿佛只是一种晦气的、用来捉弄干瘪丑老太婆的道具罢了。不过我想,给多纳托和罗德里戈带来更大名气的是他们的死法,而不是他们生前的作为。寡妇们不管在哪种文明里生活,都会留存长久的记忆,而那些在面包师烤炉里发现人头的女人们肯定忘记不了。即便面包师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寡妇们一定仍一遍又一遍地向罗马的小孩们讲述她们的发现,这一代人就像记住台伯河咳嗽吐出的怪兽一样,牢牢地记住了那两个不寻常的人头,情境逼真得仿佛亲眼所见。 
        
        虽然两信使的故事最终会被遗忘,但一件事情却毫无疑问地流传下来。石匠出色地完成了他的任务。不管他的主人有什么样的秘密,它从没有离开过圣洛伦佐教堂。多纳托和罗德里戈被谋杀的第二天早上,当清运垃圾的人扫起秽物和内脏,装进他们的手推车时,两人的死并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注意。壮美与衰败之间周而复始的缓慢进程继续着,罪恶的鲜血仿佛卡德摩斯卡德摩斯系腓尼基王子。据神话,他杀死的是龙,而非蛇。他将其牙齿撒开去,牙齿撒到的地方突然出现一队人马,互相攻打,直到仅有五人幸存方才罢休。卡德摩斯同这五个人一起建立了底比斯城。撒下的巨蛇牙齿,浇灌了罗马的土地,产生了轮回与重生。五百年光阴流逝,没有人发现真相。而当这五个世纪过去,死亡重新找到一对信使的时候,我正在普林斯顿大学,即将结束自己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 
        
        1   
        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你越是缺乏它,它的分量就越重。没有哪件东西比落在年轻肩膀上的世界更加轻微;它让你感觉一切都有可能实现,这很具有诱惑力,你由此明白,比起为考试挑灯苦读来,一定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可做。 
        
        我现在才算明白,一切都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的。我躺在宿舍的红色旧沙发里,一边琢磨自己那本心理学入门书里巴甫洛夫和他那些狗是怎么回事,一边思量自己为什么没在大一的时候像其他人一样拿满理科学分。面前的咖啡桌上摆着两封信,每封里面都藏着我来年可能投身的一种前途。耶稣受难节的夜晚已经降临,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四月天有点冷,大学生活只剩下一个月,我和一九九九级的其他学生没什么差别:正在烦心未来的去向。 
        
        查理坐在小冰箱旁边的地板上,玩上个礼拜某人留在我们寝室的“魅力莎士比亚磁性贴条”。他要写151W英文课的期终论文,应该好好看菲茨杰拉德小说的,可如今那本书翻开了摊在地板上,书脊断了,像被人踩了一脚的蝴蝶,他不断地摆弄着磁性贴条,把那些莎翁的名句拼了又拼。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不读菲茨杰拉德,他会哼哼唧唧地说那东西没啥意思。按他的看法,文学就是受过教育的人玩藏豆子,大学生赌三张牌藏豆子是一种通常涉及赌博的游戏,一个人将一个小物体藏在三个坚果壳或三个茶杯中的一个里,然后当旁观者试图猜测物体的最终位置时,这个人在平坦表面上移动果壳或茶杯以变戏法。三张牌也是一种赌博游戏,发牌者拿三张牌先让人看,然后把三张牌翻过来并来回挪动它们,由赌者猜某张牌是在什么位置。:你看到的永远不是你会得到的。对像查理这样有科学头脑的小伙子来说,这就意味着堕落。他正在为秋天去上医学院奋发图强,但我们则听说他在三月份的英文课期中考试时得了个C 
      的成绩。       

      第3节:四法则(3)       
        吉尔瞥了我们一眼,笑了。他一直假模假式地准备经济学考试,不过电视里正在放《蒂凡尼的早餐》,吉尔很迷老电影,特别是那些有奥黛丽?赫本出演的片子。他给查理的建议很简单:如果你不想读那本书,就去租有关的电影碟片看,反正没人会知道真相。他说的也许没错,只是查理觉得其中有作弊成分,可不管怎么说,这么做他就不用再悲叹什么文学阴谋了,于是我们撇开黛西?布坎南,把霍莉?戈莱特利黛西?布坎南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女主角,霍莉?戈莱特利则是《蒂凡尼的早餐》的女主角。又看了一遍。 
        
        我弯下腰,重新拼查理的那些词条,冰箱上的第一排句子成了失败或成功:这是个问题。查理抬起头,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他坐在地下,却基本上和坐在沙发上的我一般高。如果我们并肩站,那他看起来就像黑人版奥赛罗,重达二百五十磅,身高六英尺半,摸得到天花板。我呢,穿着鞋才只有五英尺七。查理喜欢称呼我们俩是红巨星和白矮星,因为红巨星的大小和亮度都非比寻常,而白矮星则又小又暗沉。我提醒他,拿破仑还只有五英尺二呢,实际上,如保罗所说,如果把法国英尺换算成英制单位,那位皇帝的身量还被拔高了呢。 
        
        保罗是目前惟一不在寝室的人。他一大早就没了踪影,还没人见着他呢。在过去几个月里,我跟他之间有点磕磕碰碰,最近他肩上的学术压力也重,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常春藤学习,那是个餐饮俱乐部,他和吉尔都是那里的会员。他在写四年级论文,所有普林斯顿本科生为了毕业都要写那玩意儿。查理、吉尔和我也要写,只不过我们各自系里规定交论文的截稿时间已经过了。查理在特定神经元信号路径上识别出一种新的蛋白质反应;吉尔就统一税率带来的后果写了点东西。我则在各种申请和面试当中见缝插针,于最后时刻搞定了自己的文章,而且确信有关《弗兰肯斯坦》的学术研究不会因这篇论文起什么波澜。 
        
        几乎每个人都看不上四年级论文这种制度。校友们谈起他们的论文时总带着神往的表情,仿佛在一边写长达一百页的论文,一边上课并选择自己未来职业之外,他们再想不起其他更加令人愉悦的事情了。而在现实生活中,四年级论文是一件苦差,让人写到腰酸腿疼的活计。有一回,一位社会学教授对我和查理说,论文是成人生活的开场白,他说这话的腔调很惹人嫌,教授们在授课结束后继续教训人的时候总是这口气:这是要担起卸不掉的大担子啊。这叫责任,他说。试试看尺寸合不合。而其实他本人只是在一个名叫金?西尔弗曼的可爱女生身上试过尺寸,那也是他指导论文的一个学生。论文的确是一种责任。不过我更赞同查理当时所说的:如果金?西尔弗曼就是成年人卸不掉的担子,那我也签个字当成年人好了。否则,我还是不长大算了。 
        
        保罗是我们当中最后完成论文的,毫无疑问,他的论文会是我们这堆人中最好的。实际上,他的论文可能在我们历史系或其他什么系的整个毕业班里也要算最出色的。保罗智力超常的法宝是他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更有耐心,有了这耐心,他就可以跟难题耗到底。他曾经对我说,以一秒钟一颗的速度数上一百万颗星星听起来像是人耗尽一生也完不成的任务。但实际上,只要花三年就够了。关键是集中精力,不受外物的干扰。这就是保罗的天赋:天生就晓得愚公移山的道理。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对他的论文寄予厚望的原因——他们知道他在三年里能数出多少颗星星,而他在论文上差不多已经花了四年的时间。普通学生都在大四的秋季学期里想出一个研究题目并于次年春季完工,保罗则从大一开始就孜孜不倦地做论文了。我们的第一个秋季学期开始没几个月,他就决定集中精力研究一部题为《寻爱绮梦》的文艺复兴时期珍稀文献,我能读出这拗口的题名多亏了我的父亲,他身为文艺复兴史学家,将其大部分科研时间都倾注在那个文本上面。三年半之后,在最后截稿前二十四小时,保罗有充足的材料让最最专僻的研究题目化出洋洋洒洒的口水文字。 
            
     
      第4节:四法则(4)       
        问题的症结在于,他认为我也应当喜欢干这件值得大肆炫耀的事情。冬天的时候,我们俩一起研究过那部书,而且作为一个小组,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只是那时候,我明白了我的母亲曾经说过的话:我们家的男人都可能像迷恋某些女人一样爱上某些书本。《寻爱绮梦》可能永远不会有多少外露的魅力,但是丑妇人会说花言巧语,它用内在的神秘气质拽着你,让你慢慢上瘾。当我发觉自己像父亲一样就要陷进去的时候,便主动抽身认输,没让那本书毁了自己与女朋友之间的关系,她是个值得好好珍惜的女人。从那时起,保罗和我之间就不对劲了。比尔?斯泰因是保罗认识的一个研究生,我请求退出之后,他就帮他继续研究。现在,论文截稿时间日益临近,保罗表现出一种古怪的谨慎。一般来说,他很愿意谈自己的研究工作,可上礼拜,他不但对我爱理不理,连查理和吉尔都不太理睬了,对任何人都只字不提自己的进展。 
        
        “那你倾向于选哪条路呢,汤姆?”吉尔问。   
        查理从冰箱上抬起眼睛。“哦哟,”他说,“我们现在统统都吊在拉幅钩上呢。”   
        吉尔和我“嘘”了一声。拉幅钩是查理在期中考试的时候失误的一个词。他觉得这个词出自《大白鲸》,而非托比亚斯?斯摩莱特的《蓝登传》,因为它听上去更像一种钓鱼的工具,而不是一个表示犹豫不决的词语。现在,他可要抓住机会表现一下。 
        
        “别提这茬儿了。”吉尔说。   
        “说,有哪个医生知道拉幅钩是什么东西?”查理说。   
        我们俩没应声,我和保罗的卧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只穿着拳击短裤和T恤衫的保罗站在了门口,出现在我们面前。   
        “只要说一个就可以啦?”他一边揉着眼睛一边问,“托比亚斯?斯摩莱特。他是一名外科医生。”   
        查理回头瞥了一眼磁性贴条。“不出所料。”   
        吉尔吃吃地笑起来,可没说什么。   
        “我们以为你去常春藤了呢。”查理打破了刚才有点让人发窘的静默。   
        保罗摇了摇头,回到房里拿他的笔记本,脑袋一边的淡黄色头发压塌了,脸上还留着枕头的压痕。“那里私密度不够,”他说,“我又在床上干活。结果睡过去了。” 
        
        他基本上两晚没合眼了,也许还不止。保罗的论文导师文森特?塔夫特博士压迫他,要他每个礼拜都拿出更多更多的参考资料——塔夫特从一开始就在保罗背后指手画脚,而大多数论文导师则乐于让四年级学生根据自己的期望值完成论文。 
        
        “那么,汤姆,你打算怎么办?”吉尔打破沉默,“你决定了吗?”   
        我从桌子上抬起眼睛。他在说我面前的信,我每看书里的一个句子就会去瞅它们一眼。第一封信是芝加哥大学寄来的,接收我学习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课程。我是爱书的,就像查理爱医学院一样,而且芝加哥的博士学位会很适合我。然而,虽然我内心愿意去读书,可又不得不对这封接收函做一番思想斗争,这不仅因为我在普林斯顿的学习成绩只算中等,主要是我并不确切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而一个好的研究所能嗅出人的优柔寡断,就像狗能嗅出人的畏惧心慌一样。 
        
        “把钱拿了再说。”吉尔说,眼睛一刻不离奥黛丽?赫本。   
        吉尔是曼哈顿银行家的儿子。普林斯顿从来就不是他的目标,不过是靠着窗看得见风景的座儿,通向华尔街路途上的歇脚地罢了。他在这方面也挺能自嘲的,每当我们拿这事儿窘他的时候,他总能露个笑容出来。我们知道,他会一路微笑着走进银行;即便查理,这个通过当大夫肯定能聚点财富的家伙,也没有机会拿根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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