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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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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先生考虑了一下说道:“好吧,那你还是别往深处去了,安然返回更好。”

    李杜笑道:“我会谨慎一些的,不过要是遇到什么野兽,我想我也不会害怕,该害怕的是它们。”

    一个小老头拍拍他的肩膀赞赏的说道:“好小伙子,是个有勇气的好小伙子。”

    “谢谢夸奖。”

    双方交流了一会就分开了,汉斯探出头道:“我可以说话了吗?”

    “可以,不过没人听,哥斯拉,走,我们也出发啦!”他背上箭囊开始跋涉,阿喵和干脆面威风凛凛的伴随他左右。

    按照马丁先生的介绍,他们先去了森林里的小湖泊。

    水是动物的生命之源,有湖泊、有河流的地方,就能遇到动物。

    大家都明白这点,因此守候在湖泊周围的猎人挺多的,李杜看到还有人铺下了野餐布,这是打算直接野餐了。

    见此,他们摇摇头离开,沿着湖泊继续往森林深处走。

    路上他看到了一些野菜和山芹,就蹲下用军刀挖了起来。

    干脆面看到他挖野菜顿时来了精神,前爪快速翻动,将一棵棵野菜给刨了出来,速度那叫一个快。

    李杜从背包里拿了一枚圣女果递给它,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道:“干得好,干脆面,干的很棒。”

    干脆面骄傲的昂起长脸蛋,小爪子捏着圣女果做了几下浣洗的动作,然后塞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阿喵不屑的看了它一眼,这有什么牛鼻的?瞧本喵爷的,喵爷给你上上眼药,叫你知道谁才是丛林之王!

    虎猫利索的钻进灌木丛里,等到李杜挖完了野菜,它叼着一只斑斓山鸡钻了出来,气势汹汹、得意洋洋!

    这只山鸡长得胖胖的很可爱,大概二十多公分的长度,体态丰满矮胖,长有灰白色和棕色的羽毛。

    奇怪的是,它在头冠位置长有一个弯曲的黑色羽毛,好像头上挂了个鱼钩。

    看到后,李杜惊奇道:“这是什么鸟?”

    汉斯看了一眼道:“珠颈翎鹑,肉质很肥,烤着很好吃。”

    李杜道:“是不是保护性的?”

    美国法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很到位,也很严格,要是猎杀了保护性动物,轻者罚款,重者直接送进监狱去。

    汉斯摇头道:“不是,这鸟很能活,它们几乎能在任何环境下生存。因为这一点,很多地方对它进行了人工养殖。”

    听了这话,李杜放下心来,就将这只肥肥的珠颈翎鹑交给哥斯拉装了起来。

    他们继续往前走,阿喵在树上蹦蹦跳跳跟随着他们,走了一会它忽然又不见了,然后几分钟后它跑回来,嘴里又叼着一只山鸡。

    这次的鸟是山鸡,李杜认识,叫做披肩榛鸡,是榛鸡的一种,炖汤味道非常美,在美国山林中比较常见。

    他喂了阿喵一块小鱼干,又将榛鸡收了起来。

    这时候汉斯说道:“我们是不是傻?”

    李杜道:“你傻,但我们不傻。”

    哥斯拉点头。

    汉斯不屑的说道:“你比我还傻,起码我意识到了我们傻的地方。”

    “有话直说,有屁直放!”

    “我们干嘛辛辛苦苦的自己去寻找猎物?让阿喵带路不就行了?瞧,它这么短时间就抓到了两只野鸟!”

    听了汉斯的话,李杜不得不承认,他们有点傻。

    在阿喵的带领下,他们很快就看到了一片三齿嵩丛,在草堆里面,两只奇怪的野禽在寻找食物。

    这两只野禽长得很怪,屁股上好像长了刺,尾巴上的羽毛长而尖,就像并排着一系列钢针一样。

    此外,它们还有长长的羽毛,腹部羽毛耷拉下来能到脚趾,让它们行动看起来很笨拙。

    阿喵拔腿就扑上去,汉斯赶紧叫道:“阿喵,停下!”

    听到声音,两只野鸟吓得拔脚狂奔,不过速度不快,笨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憨态可掬。

    汉斯说道:“这是艾草松鸡,在加拿大已经灭绝了,美国也很罕见了,没想到我们碰上了,这是严禁猎杀的鸟类。”

    李杜摁住阿喵,这让阿喵很不满,趴在地上开始打滚撒泼,嘴里还呜呜咆哮不已。

    没办法,他只好给阿喵吃了一块小鱼干,然后各种抚摸亲吻,夸奖它是个好宝贝之后,阿喵才满意的爬起来。

    阿喵带着他们继续前行,它脚步轻盈,爬山上树钻灌木无所不能,所以走在了前面,其他人走在后面。

    汉斯身体素质不行,在山路上走了一会累了,气喘吁吁的说道:“该死,我不行了,我的肺要爆炸了,让阿喵停下。”

    李杜刚要唤回阿喵,结果他一抬头,看到阿喵夹着尾巴往后狂奔。

    汉斯也看到了这一幕,笑道:“哈,这家伙真是懂事,它听到我的话了?”

    李杜则大惊,道:“不对,阿喵是碰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了!”

    果然,几秒钟后,一堆灌木丛被推开,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猪奔跑了出来,然后脑袋转了转,很快发现了李杜等人!

    见此刚坐在地上的汉斯一把跳了起来,叫道:“狗屎,怎么碰上这家伙了?我们运气太好了,快跑啊!”

    李杜叫道:“跑个屁,干掉它!我们跑的再快能跑的过野猪吗?”

    这可是荒郊野外,他们行走起来都麻烦,何况要在上面奔跑?所以将背部暴露给野猪是最差的选择。

    可是李杜这会要反击也很难,他的弩箭安装的是弹匣,里面是钢珠,杀伤力有限。

    毕竟,他们现在还在森林外围,他们以为遇到的会是野鸡野兔这种小型野兽,哪知道会遇到大野猪!

    (未完待续。。)

293。跟我干吧(月票38+)

    李杜这边准备反击,哥斯拉毫不犹豫举起枪来,而汉斯那货则爬起来拔脚就跑……

    刚刚还在喊肺都要爆炸了,可这会他跑起来那叫一个利索,脚底生风、连蹦带跳,看的李先生叹为观止!

    李杜觉得现在逃跑没用,不过既然汉斯跑了那他也不想跟野猪正面冲突了,便喊道:“哥斯拉,上树!”

    喊声落下,他立马使用时间放缓的能力,野猪奔跑速度、哥斯拉爬树速度、甚至风吹树叶摇动的速度,立马变得缓慢起来。

    这样,李先生三下五除二就爬上了身边山毛榉的树身上。

    见此阿喵反应神速,跑过来后凌空一个飞扑,四肢贴着树来了个飞檐走壁,几秒钟钻进了他怀里。

    不远处汉斯傻眼了,叫道:“救我!”

    这野猪看起来很可怕,獠牙粗壮锋利、眼神凶悍、一身皮毛沾满了石子砂砾,四肢粗短而有力,估计得有三四百斤,说它跟一台小车一样有点夸张,不过绝对是头勐兽。

    但这勐兽只是从正面看凶勐,李杜爬上树后才发现,这野猪后腰中枪了,正有鲜血淋漓流出。

    而且野猪不是冲他们来的,跑过来后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继续往前跑。

    此外他站得高看得远,看到一条壮汉追在后面……

    “卧槽!”李先生下意识惊叹了一句。

    壮汉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光头、戴墨镜,一张大脸横肉遍布,手里提着猎枪,身躯魁梧、气势凶悍,比这野猪还勐兽!

    等到壮汉靠近,他看清具体容貌后便认出了大汉的身份,这不是那个强壮的黑人清洁工吗?

    见此他赶忙大叫:“嗨,大奥?奥奎因,伙计,伙计!”

    大奥气喘吁吁跑过来,抬头看着他摘下眼镜,然后就露出了标志性的三角眼和阴鸷眼神。

    不过他声音一如既往的平和:“哦,李先生,你怎么爬上树了?稍等我一下,我在追一头野猪。”

    李杜指着下面道:“往前面跑了,你喊一声‘福老大’,哪里有声音你往哪里追,野猪就在那里。”

    哥斯拉在旁边树上说道:“老板,一起干它!”

    李杜一愣,对啊,他们这么多人这么多枪,一起追杀那野猪啊。

    毫不犹豫的跳下树,他对哥斯拉道:“走,去干它,不过你那是什么爬树姿势?老树盘根?”

    哥斯拉一条壮汉跟考拉似的抱着树干,双臂双腿都盘在树干上,要是体毛在茂盛一些,那跟树袋熊就很像了。

    三人一猫一浣熊追向野猪,李杜一边跑一边喊道:“福老大,你坚持住,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刚落下,一声枪响出现在侧前方。

    他们心里大惊,循着枪声跑过去后,看到汉斯正坐在野猪身上一个劲喘粗气。

    先前凶悍残暴的野猪这会没气了,它躺在一处下坡位置,身下鲜血跟泉水一样流淌。

    看到他们三人,汉斯没好气的说道:“你们干什么?一头野猪吓成这样?福老大一枪搞定了它。”

    大奥遗憾的耸耸肩,道:“你干掉了它,它属于你了。”

    李杜过去看了看,野猪的脑门上多了个枪眼,不用说这是汉斯刚才开枪的结果,野猪确实是被他干掉的。

    看他靠近,汉斯冷笑道:“伙计,你不是说要反击吗?就是这么反击的?让它跑到我跟前?”

    李杜不耐道:“刚才要不是你落荒而逃,我们早撂翻它了。”

    “我落荒而逃?”汉斯做出夸张的反问动作,“我,野猪猎杀者,旗杆市枪王之王,野外之王……”

    “行了别吹了,你瞧你的两条腿还在抖动呢,怎么了,老年痴呆了?”李杜打断他的话揶揄道。

    汉斯讪笑,刚才他跑了一段路看到李杜两人上了树顿时气急,不过他再上树来不及了,野猪冲他而来。

    他不知道这野猪是被大奥追的逃命,还以为处于绝境中了,抬起枪瞄准后来了个绝地反击。

    野猪隔着他很近,被他一枪击中要害给弄死了。

    大奥将野猪用绳子捆绑起来,说道:“这个送下山给森林管理局,可以换五百块钱呢。”

    李杜问道:“你追杀这野猪,就是为了赚钱?”

    大奥咧嘴一笑,道:“是的,狩猎季开始,我就想猎杀野猪来赚点钱。”

    野猪不是保护动物,而是必须猎杀动物,这东西并非国家森林公园的原住民,它们是从牧场农场跑出来的家猪返祖的产物。

    如果是纯正野山猪,那一个人根本收拾不了它们,这种返祖的野猪只是看起来凶悍,实际上战斗力一般。

    不过对于生态环境,它们破坏力就很强大了,因为它们属于杂食性动物,什么都吃,鸟蛋、野兽幼畜还有花草树皮,因此会破坏环境。

    而且野猪繁殖能力很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很多州为了保护环境,会由官方组织相关猎杀活动。

    汉斯看不上这五百块,他也没力气将野猪扛下去,就挥挥手道:“这野猪给你了,还是你去赚这五百块吧。”

    大奥摇头道:“不,这是你的猎物,我不能鸠占鹊巢。”

    李杜道:“他懒的赚这点钱,福老大不想费力气。”

    大奥惊讶道:“这是五百块呀。”

    汉斯道:“我管它多少,让我拖一头野猪下山?哦上帝,还是饶了我吧。”

    见此大奥喜悦的说道:“那好,伙计,这头野猪属于我了?”

    “耶,你的了。”汉斯不在意的挥挥手道。

    大奥将野猪吊起到树上,一番忙碌后,他说道:“待会一起送下山,今天收获不错,再猎杀一头,我可以攒齐三千块先还给你。”

    李杜给他借过钱,他还没有还上。

    听了这话,李杜便摇头道:“我的钱不着急,你今天不上班?”

    清洁工可没有周末,他们是轮休制。

    大奥道:“哦,我一般早起将社区和街道的活干完,晚上再去一趟进行收尾,这样白天时间都是自己的。”

    李杜满意的点头道:“你真是勤劳。”

    大奥咧嘴笑道:“为了生活,不是吗?”

    李杜道:“是的,我们在为了生活而奋斗,可你付出这么多收获太少了,伙计,我再度向你发出邀请,跟我干吧。”

    (未完待续。。)

294。失手(月票39+)

    ps:明天继续爆发哈,这个周末让弹壳稍微休息一下,说真的,弹壳没什么存稿了,这几天都在努力码字努力攒稿,简单说明一下,弹壳不是来叫苦叫累的。****

    听到李杜的邀请,大奥迟疑起来。

    汉斯则有些吃惊,问道:“你想招募他?”

    李杜点头道:“是的,我想扩大生意了,哥斯拉一个人忙活不过来。”

    哥斯拉挺起胸膛道:“老板,没问题。”

    李杜便改了种说法:“我们不能让哥斯拉这么累。”

    哥斯拉抽抽鼻子道:“谢谢老板。”

    大奥犹豫的看着李杜说道:“我很感激您的认可,李先生,可是我有房贷,我需要社保,我有……”

    汉斯说道:“多简单的事,我们注册一家公司,然后给你缴纳保险,这不就行了?至于薪水,我们给你薪水翻倍,怎么样?”

    大奥依然犹豫,道:“实际上,我不只是赚一点清洁工的薪水,我之所以做清洁工,是因为白天有空闲自己安排,可以打零工,比如装修、商场搬运……”

    汉斯道:“跟着我们同样可以,我们每个月工作时间最多一周时间,其他时间不光白天,早上和晚上也属于你。”

    听到这待遇,大奥明显意动了。

    李杜补了一句:“欠我的钱不用你还了,就当给你第一个月的分红,以后你和哥斯拉一样,跟着我们有分红。”

    哥斯拉本来没有分红,但是在几次冲突中,他都表现的很勇勐,从不将自己置身事外。

    这点让李杜很满意,就开始给他分红,每个月都至少能拿到一万块,现在他也小有身家了。

    哥斯拉只是寡言少语,实际上他是个很机灵的家伙。

    他猜出了李杜招募大奥的原因,不光是搬运工,还因为这家伙适合做保镖,冲突的时候带在身边,这就是一条人形恶犬。

    于是,他想帮李杜一把,就凑到大奥耳边低声说了两句话。

    大奥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道:“这么多?”

    哥斯拉耸耸肩道:“跟着老板,准没错!我跟过很多老板,没人比得上现在的老板!”

    李杜对哥斯拉竖起大拇指,这是个好马仔,为了帮他招募手下,这次多说了不少话呢。

    大奥不再犹豫,痛快的说道:“好,老板,那我跟着你干了。”

    李杜满意的笑了起来,这次狩猎可是有了大收获,终于将大奥这个震慑性核武器给纳入麾下。

    这样,他拍拍手道:“好了,我们继续狩猎吧,现在我们队伍扩大了,我们收获肯定会更多。”

    有阿喵领路,他们寻找猎物很简单。

    沿着山路又走了几分钟,在一处山溪的拐弯处,阿喵找到了一群驯鹿。

    驯鹿又叫角鹿,头上长角分枝繁复,有时超过30叉,是非常好的猎物装饰品。

    他们发现的是个鹿群,有大鹿和小鹿,总共超过十头。

    其中最大的一头鹿,鹿角得有20叉,体长一米五、身高一米二,肌肉发达、眼神警惕,一看就是一头老鹿。

    李杜看向汉斯,汉斯明白他的意思,低声道:“可以猎杀,驯鹿是好猎物。”

    他们举起了枪和弩箭,李杜将弹匣换成了箭匣,这样杀伤力更强。

    见他们要动手,大奥伸手摁住了汉斯的枪,然后低声道:“别猎杀那头大鹿,它是怀孕的母鹿。”

    汉斯惊讶道:“你确定?它们发情季是九月和十月,妊娠季是四月和五月,这时候怎么会还有怀孕小鹿?”

    大奥笃定的点头,道:“它绝对怀孕了。”

    李杜换了目标,瞄准了第二大的一头鹿,鹿角也有十几个叉。

    瞄准之后,他左手托着弩体稳住瞄准镜,右手轻柔而有力的扣动了扳机:“唰!”

    一声脆响,弩箭消失!

    不过这支箭却没有命中目标……

    黑曼巴…c1是好弩,它采用了直轨技术,使弩的拉力在和同类差不多的情况下,依靠加粗的钢丝和德国进口的合金弩片来增加威力。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弩的射速太快,弹道不好稳定,李杜是瞄准了,可弩箭射出瞬间因为弩身抖动,它就脱靶了。

    好在弩箭射出无声,它飞行速度快、威力大,一下子射入了一滩烂泥里,因此鹿群没有听到声音,没有逃跑。

    只是怀孕的头鹿很警惕,它听到了弩箭射出的声音,显然它以前听过,就昂起头仔细的搜索四周。

    一看这情况,汉斯将枪往树上一搁,眼睛凑到瞄准镜前就扣动扳机来了一枪。

    清脆的枪声过后,鹿群闻声而逃,越过溪水就钻进了繁茂的顺林中,鹿毛都没有留下一根。

    李杜怒道:“你枪法怎么这么臭?”

    汉斯叫道:“你还有脸指责我?兄弟,你的箭法又好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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