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重型卡车离开后,雪球大战又持续的一段时间,直到林宛瑜精疲力尽的趴在雪堆上傻笑,才告一段落。
又过了大约半小时后,第一位客人的车终于出现在南山别墅之前。
车停稳后,一个胖乎乎、满面油光的中年人走出豪车,身后还牵着一位妙龄少女。
李逸风拉过林宛瑜,一边朝客人的方向走一边低声介绍说:“这位是北方煤炭公司的老总,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林宛瑜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罗邺一眼,罗邺只是坐在椅子上,并没有跟上了。她心底不免掠过一丝慌张,兴致也一落千丈。
中年男人笑呵呵的迎了过来,跟李逸风一阵寒暄。当听到李逸风介绍林宛瑜的身份时,这名领口残留着女人妖媚香水味道的老男人惊讶的望着林宛瑜,一双浑浊的眼球里写满了令人作呕的欲望。
林宛瑜不仅容貌倾城,她的身价更是让所有人垂涎欲滴,得到了林宛瑜,简直就等于得到了一个帝国。
林宛瑜客气的跟煤炭老总握手,然后费了不少劲儿才把手抽了回来。煤炭老总的手很白,跟他所经营的生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很显然,煤炭老总还想跟林宛瑜多聊几句,但他身后那个锥形下巴的女人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李逸风也没有要介绍那个年轻女人的打算,而是拉着林宛瑜告别了煤炭老总。
“那个女孩是谁?她女儿吗?”回来的时候,林宛瑜好奇的问。
李逸风无声的笑了笑,“女儿?如果他自己的女儿出来陪老男人的话,他估计早气的心脏病发作了。不,那不是他女儿,只是他的情妇而已,大家都心照不宣,所以没必要介绍。”
“可毕竟都是你的客人,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吧。”林宛瑜一脸真诚的提醒道。
李逸风走到罗邺身边,坐了下来,继续朝林宛瑜说:“她们可算不上客人,她们自己把自己当回事,实际上没人把她们当回事,就连她身边的男人都不会。如果一个男人蠢到把自己的情妇当回事的话,这个男人就离死不远了。罗兄,你同意我这个说法吗?”
罗邺大概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抿了一口酒,总结性的说道:“所以说成熟聪明的男人年轻时应该多泡妞,妞泡的多了,自然就能分辨出哪些是好女人,哪些是烂婊子。”
林宛瑜不服气的辩解说:“那按照你们俩的逻辑,女人也应该多交往男人喽?”
“那倒不是。”罗邺摇了摇头,“一个男人成熟需要经历很多女人,但一个女人想走向成熟,只需要找到一个成熟的男人即可。男人成熟后不容易被诱惑,而不成熟的男人经常会被欲望所动摇。因此,男人应该在年轻的时候多去泡妞,然后才知道怎么去全身心的爱一个人。”
“大男子主义。”林宛瑜哼了一声。她正想拿出大学里学到的女权理论来反驳罗邺时,又一辆车缓缓驶进了南山别墅。
李逸风对林宛瑜伸出了胳膊肘,“走吧,宛瑜表妹,又该我们登场亮相了。”
林宛瑜幽幽的叹了口气,挽着李逸风的胳膊,努力做出一副微笑的表情笑对从车上下来的客人。
豪车一辆接一辆的驶入,别墅前的停车场被停的满满当当。林宛瑜像只提线木偶一样,被表哥李逸风东扯一下,西扯一下。她被拉着见过了十几位颇有分量的重要客人,这些有头有脸的客人或胖或瘦,或高或矮,他们没有一个是带着老婆来的,身后跟着的都是十七八岁甚至还要稚嫩的小情妇。
她忍不住想,难道真是像罗邺说的那样,这群老家伙年轻时没有泡过妞吗?
看来是这样的,这个国家信奉的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落后就要挨打”,恰恰相反,他们心里真正信奉的是:“努力奋斗,就能打人”。在这样的思想下,很多人不是怨恨社会的天平不公正,而是怨恨为什么站在天平顶端的人不是自己。
那群腰缠万贯,如今已经抢先一步站在天平顶端的人,根本不在乎天平的另一头已经倾斜成什么角度,他们只想自己能够站得更高一点,再高一点。他们把美好的青春全部赌进了权力的天平上,年轻时自然没有精力和时间像正常人一样去恋爱、去泡妞,去痛苦,去迷惘,去思索。他们的成功中错过了青春的疼痛,也找不到任何美好的回忆,他们不停的钻营,不停的踩倒挡在前面的人,终于功成名就之后,他们才开始追忆逝去的年华,开始想念那些年某个女同学的模样,然后开始用自己已经拥有的金钱和地位来抢走其他年轻男人的恋人。
他们毁掉了自己那一代的青春,又要毁掉下一代人的青春。
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正在毁灭一个民族之魂,他们还管这叫——成功。
林宛瑜突然觉得好累,假笑比打雪仗要累上何止千万倍。
李逸风还在为她介绍某某公司的董事长,林宛瑜没有等他说完,就直接转身离开,走向罗邺,留下李逸风和客人尴尬的楞在原地。
“你的礼貌哪里去了?”罗邺满眼含笑的询问道,他的声音里没有半分责怪。
林宛瑜轻松的叹了一口气,“自从遇到了你,我想我是坏掉了。”
罗邺端起手中的酒杯,“你没有坏,你只是身处在一堆垃圾之中。”他将酒杯移向唇边。
林宛瑜看到李逸风急匆匆的走来,脸上还带着几分不满。她急忙伸手抢过酒杯,想来个“一醉方休”,当她大口的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时,浓烈的酒味让她大声的咳嗽了出来。
“真不明白,你们男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喝酒。”
“不是我喝酒,是酒喝我。”
第八十一章风雪
李逸风急匆匆的走回来,困惑不解的望着林宛瑜,“宛瑜表妹,你没事吧?刚才你突然转身离开真是吓了我一大跳。”
在李逸风的心目中,林宛瑜一直是个乖乖女,聪颖、乖巧,注重礼节,他完全没想到林宛瑜会转身离开。
林宛瑜满怀歉意的说道:“逸风表哥,真是对不起,刚才我只是突然觉得好累。”她的脸色因为刚刚喝过酒而染上一抹红晕,整个人都显得娇弱无力。
李逸风宽心的笑了笑,“我能理解。你应该还不习惯这种应酬的场合,不过要想在圈子里立足,这些派对交际应酬是很必要的。”他已经不去责怪林宛瑜的过激行为了,只是希望能让林宛瑜尽快的熟悉整个社交圈子。
林宛瑜皱了皱眉头,“那让我歇一会儿再说吧。”
李逸风看了看一言不发的罗邺,最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还是我自己去应付吧,你刚刚回国,还不熟悉这里的人情世故,或许循序渐进一些更适合你。”
林宛瑜感激的望着李逸风,“谢谢你,逸风表哥。”
李逸风轻松的耸了耸肩,“其实我也讨厌应付那些老家伙,但每次开派对不请他们的话又不好,唉,谁叫我是这场派对的主人呢?”说“主人”一词的时候,他的声音里丝毫没有自豪感。
正聊着,一辆狂野十足的路虎揽胜越野车停在别墅前,车身上全是风雪的痕迹,轮胎上还加了细细的防滑铁链。
看样子,进入南山庄园的路已经非常难走的。
揽胜车上的客人粗鲁的摁了几下喇叭,然后朝李逸风和罗邺这边挥了挥手。
李逸风哈哈一笑,“这个客人我就不用去迎接了。”
林宛瑜好奇的问:“为什么?”酒精余威还是让她晕乎乎的站不起身来,只能老老实实的坐在罗邺身旁。
“有罗兄在,他们会自动过来拜见我们的——”李逸风指了指从车里走出的两个年轻男人:王新麦和曹成。
王新麦一副雪人打扮,厚厚的冲锋衣加上滑雪帽、手套、雪地靴、雪地镜,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仿佛他不是来参加什么美女如云的雪花派对,而是来南极探险的。
曹成也差不多这副打扮,从凝固在看他脸上的无奈表情不难看出,肯定是王新麦对他软硬兼施,才逼得这个专业保镖穿的像个南极企鹅一样可笑。
王新麦一下车就朝罗邺的方向走来。他眼里带着笑意,脸上却故意冲李逸风做出愠怒之色。“逸风兄,干嘛在这么个鬼天气时办派对?”
王新麦似乎不太喜欢雪,每当有雪花飘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总要抖一抖。与其说他是一路走过来的,不如说他是一路抖过来的。
“哼,要不是听说我罗兄弟也来参加,我根本就不会来。”他走进帐篷中,拍掉身上残余的雪花。
曹成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双手交握,丝毫不在意身上的雪花。看到罗邺时,他微微点头致意,既不过分热情,又不有意疏远。这里不是闲庭酒店,在这种比较公共的场合里,他还是得恢复成保镖的身份。
李逸风对王新麦的抱怨毫不介意,“你要是不来,我打猎时倒是少了一个累赘。上次要不是你乱动踩断了一根树枝,那只雪狐早就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了。”
王新麦一脸不屑的撇了撇嘴,不打算继续跟李逸风纠缠下去,他几步走到罗邺的面前,咧着嘴笑道:“罗兄,厉害啊!这么快又换妞了。”他进帐篷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罗邺身边的这个穿桃红色冲锋衣的女孩。
罗邺抬了抬眉毛,替王新麦倒了一杯酒。“你看这个新妞怎么样?”
李逸风哈哈一笑,明知道林宛瑜的身份,却不急着给王新麦介绍。
林宛瑜脸色一红,看到王新麦正煞有介事的盯着她的脸看。作为豪门千金,她还不习惯被人当面品头论足。
王新麦认认真真的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做出了评价,“相貌举止都在那位杨小姐之上,罗兄,你究竟是在哪里找到这样的女孩的?就连我这样的…人都有些妒忌你了。”他意识到这里不是闲庭酒店,自己必须注意形象。
身后曹成稍稍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林宛瑜觉得有些被冒犯,既然没人介绍,她就自己站起来介绍说:“这位先生,我是林宛瑜,鼎新公司的总裁,李逸风的表妹,罗邺的雇主。”
王新麦张大的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一双圆圆的眼睛惊骇的望向罗邺和李逸风。
李逸风嘿笑着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就是我的表妹。”他举起手指保证道:“如假包换。”
王新麦猛然想起上次在唐琬庄园中,李逸风曾经着他的面邀请过罗邺,似乎确实有提过他表妹一句。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位身家二百多个亿的总裁,居然会这样随意安然的坐在罗邺身边。
“实在对不起,林、林小姐。我看你跟罗兄坐在一起,没有什么主、主仆之分,还以为你们是、是那种关系……”他一激动就稍稍有些结巴,“这都是他们、他们故意不提醒我,还误导我——”他摘下手套,擦了擦手上的汗,“我是王新麦,闲庭酒店的总经理。”这是个虚衔,具体工作还掌握在他母亲的手里。他有一个过于强势的母亲,导致他的性格稍稍有些软弱。
林宛瑜宽容的笑了笑,泰然的跟王新麦握手。“没关系,王先生,久仰京华公子的大名,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她对王新麦的印象并不坏,至少这个年轻人不像其他来参加派对的老家伙那样左拥右抱。更重要的是,虽然有些被冒犯的感觉,但王新麦的评价却让她心中暗喜,尤其是那句“相貌举止都在杨小姐之上”。
“岂敢岂敢!”王新麦抓起酒杯,“这样吧,为了表示心中的歉意,我先自罚一杯!”说着一饮而尽,又拿起酒瓶自顾自的倒上。
“一杯怎么够?”李逸风不失时机的调侃说:“起码得一瓶吧?”
王新麦白了李逸风一眼,“喝醉了你背我啊?”
李逸风指了指他身后的曹成,一脸调侃的说:“那可轮不到我。”
曹成腼腆的一笑,没有说话。拿他和王新麦开玩笑,他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林宛瑜还没有完全明白这个玩笑的笑点在哪里,一脸迷茫的望向罗邺。
罗邺轻轻一笑,“男同性恋的好处就是,不管是哪一人喝醉了,另一个人都能把对方背回去。”
男…同性恋!?林宛瑜大吃一惊,这样隐私敏感的话题就从罗邺的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了!她简直不敢去看王新麦和曹成脸上的变化。
周围的客人全都射来异样的眼光。堂堂闲庭集团的接班人居然是同性恋?
这样的消息一旦传到王新麦的母亲耳朵里,他一定会被那个强硬的老女人剥夺掉一切的。
想到这里,他皱起了眉头,轻轻的说道:“罗兄,你可真爱开玩笑。”——他否认掉了。
罗邺看着他,眼里毫无笑意。
王新麦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只能低着头,垂着眼皮佯装喝酒。
曹成却是一脸坦然。
从曹成的角度来看,事实就是如此,他和王新麦就是真心相爱,不参杂任何其他因素,是纯净的如同秋日天空的真爱。
罗邺只是说出了谁都不敢说出的实话,他给王新麦和曹成一个勇敢宣布真爱的机会,曹成期待王新麦能够有所表示,可王新麦就坐在哪里,不声不响的喝着酒。
天很阴沉,吹着一股似乎永无止歇的寒风。寒风夹杂着大雪猛刮了进来。还好有头顶的房檐做保护,不然的王新麦又要抖衣服了。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后,停车场方向忽然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一个尖锐的男性声音似乎在大声叫嚷着什么。
李逸风皱了皱眉头。敢在南山庄园里惹事的人没几个,他觉得有必要去处理一下。
他刚站起身来,王新麦就伸手拉住了他。“你干嘛去?”
李逸风朝停车场方向扬了扬下巴,“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王新麦挥了挥手,“让曹成去看看就行,你坐下来陪我们喝酒。”
曹成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处。
王新麦紧锁眉头,扭过头来说道:“曹成,你没有听见吗?”似乎是为了当众证明他不是同性恋,他说话的态度很是粗鲁,尤其是最后几个字,语气中的烦躁显而易见。
曹成嘴唇翕动了一下。如果我离开,谁替你从身后遮挡你所厌恶的雪花呢?
这句话他硬生生的咽了回去,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走出了帐篷。
曹成离开的时候,冷风灌进王新麦的脖颈中,他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抄起桌上的酒杯——
罗邺势如闪电,突然出手将酒杯按回到吧台上。他的手很有劲,王新麦根本挣脱不了。
“罗兄?”王新麦干笑了一声,“连杯酒都不给我喝了吗?”
“不给。”罗邺直截了当的说道。
第八十二章杯酒释人心
一阵由震惊产生的沉默。
一杯酒算不了什么,何况两人也算是老相识,王新麦完全没有想到罗邺会突然按住酒杯,不让他喝酒。
罗邺的眼神如同碎玻璃般尖锐,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王新麦不由得一阵胆寒,感觉自己已经被罗邺排除在朋友名单之外了。
林宛瑜轻轻拉一下罗邺的衣服,却不敢说话。她知道,罗邺可不是那种能被随便拉住袖子的人。
李逸风显然被惊到了。毕竟再怎么说,王新麦都算是赫赫有名的京华四公子之一,罗邺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他——同为京华公子,他暗忖罗邺对他的态度真算是很不错了。
王新麦不舍得将手从酒杯上撤回。这当然不是为了那口酒,而是为了跟罗邺之间的交情。他佩服罗邺的为人,不想失去这样的朋友。他哑哑的说道:“罗兄,是我哪里对不起你吗?还是因为刚才我无礼的评价林小姐?”
“没有,”罗邺淡淡的说:“你没有对不起我,也没有对不起鱼碗,你对不起的是曹成的感情,我的酒不给无情之人喝。”
你不也是无情之人吗?林宛瑜抿了抿嘴唇。这句话险些脱口而出,最后化作一声轻柔的叹气。
王新麦顿了顿,好像在谨慎的掂量字句。他放低了声音说:“罗兄,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有我的难处,如果公开了跟曹成的关系,我那个极端强势的妈一定会让我一无所有的。”
他苦笑了一声,自我嘲讽的说道:“你看到我们开来的那辆路虎了吗?曹成喜欢,我可以买上十辆送给他,可一旦我一无所有了,像我这样的纨绔公子又能给他什么呢?我连个火都不会生,连个菜都不会烧,我只是成为他的累赘。”
他的神情黯淡下来,“所以,我宁可保持现状,也不敢改变。但不管你怎么想,我对他的感情是真的。”
李逸风完全没想到王新麦会直接说出肺腑之言。作为中间人,李逸风也不希望事情闹僵,他借势打圆场说:“罗兄,我了解新麦,他向来心高气傲,从来没这么低声下气的对人说话,一杯酒而已,可不要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王新麦祈盼的点了点头。一阵寒风从背后吹起,拂乱了他的头发,将头顶蒙着的防雪帆布吹的绷紧了片刻。
罗邺轻轻一笑,缓缓的将手挪开。
王新麦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发现自己握住酒杯的手正控制不住的颤抖着。
“小心,”罗邺平缓的语气中带着警告的意味,“不要把酒洒出来。”
这句话一语双关。王新麦听明白了话中的含义,罗邺说的不仅仅是酒,更是在说他跟曹成的关系。
他屏住呼吸,将整整一杯威士忌一饮而尽。咽下的第一口酒像火一样炙烤着他的嘴,第二口的感觉就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