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谀抢铮抑缓锰嵝训溃骸袄习澹蹈黾郯桑懿荒芾鲜墙形业茸牛俊�
老板这才醒悟过来,按照行情,水系圣晶石的价值在1000万金币,只是近几十年没出过圣晶石,价格可能更高吧。虽然他在小城算是富裕的,但是也出不起这个价啊。只好道:“这位客人,实话实说,敝店出不起价啊,这块水系圣晶石价值1000万金币,恐怕全城没人出得起啊。”
靠啊,东西太好也未必是好事啊。早知如此,我就随便拣几个好了,郁闷。皱眉道:“你不能想想办法吗?找人借点,或直接找银行贷款。我要钱有急用。”
老板沉思片刻,道:“我试试吧,独占此物,我心里也没底,找人合作也好。我现在就去联系,圣晶石先还你,你明天再来如何?”郁闷,我还没钱住店呢。
只好问道:“老板你现在又有多少钱?”“300万金币。”他答道。
“那这样吧,我把圣晶石放你这里,你先给我300万,剩下的我明天来拿如何?”我用一个信得过你的眼神道。
“好,客人既然如此相信在下,我马上转帐给你。”老板激动道。
“不用急,我们先去趟银行吧,我原来的卡丢了,得先补办一张。”我道。
“好,我们一起去吧。”老板道。
去银行的路上,大家又聊了几句,互通了一下姓名。老板名叫霍华德。金涛,祖传的家业,打理得还算不错。大魔法师霍华德。怀特是本城魔法师工会的分会长,在这里土生土长,生活了几十年,算得上德高望重的前辈了。他们对我的圣晶石来源自然好奇万分,我就乱吹,说是在黑暗森林里拣的。毕竟大陆的十大高手也未必能杀掉圣兽,他们也没有想到这方面,只是不停感叹我的运气好。
不久就到了银行,因为本城的两位大人物在场,办事效率就是高,几分钟就办好了一张新卡。老板当即把钱划给了我,看着3000000金币我是一声长叹,钱TMD真是容易赚。老板要留下来和银行行长商量资金的问题,我就先行告辞了。
有钱就是爽,先去衣店逛了一圈,买了几件奢侈品。原来的衣服自然扔了,多买得几套衣服还得自己拿着,真实郁闷。在地球上时,我从来不亲自买东西,就是怕麻烦。看来得找几个跑腿的,我给钱,他们为我服务,没什么负罪感。反正钱多了也不好花啊,听说这里的普通人一年1000个金币的生活费就够了,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突然想到餐馆的那个小厮,够机灵,最重要的是我对他映像不错,现在去找他看看。看时间刚好可以吃顿晚餐,那里饭菜还不错。这回来到餐馆,那个看门的伙计一眼就认出了我。不过看我穿的衣服那么好,想到中午得罪了我有些害怕。我没理他,径直来到一张空桌,坐了下来。
一朝暴富,说得就是我,不过有钱了,自然多花点,难道留着进棺材。我叫来伙计,点了一大桌的菜,只挑贵的点。倒不是我刻意炫耀,只是对这些菜肴并不熟悉,贵的应该好吃点吧。饭菜对于我的意义,已经不是生存的必要条件了,我完全可以通过吸收天地元气补充能量。但是这样会让自己产生属于非人类的念头,更何况享享口腹之欲也不错。小厮对每盘菜都一一解说,什么材料、菜名的来历等都说得头头是道。我也是个好听众,为了融入这个世界,多了解点东西没坏处。
酒足饭饱之后,我才提起今天来这里的目的。问那个小厮道:“你在这里工作的工钱有多少?”他虽然有点奇怪,但还是回答道:“一个月大概有200金币吧。”我点头道:“我给你每月2000金币,你帮我做事如何?做得好的话以后随时加工钱,怎么样?”
“每月2000金币,要我帮你做什么?”看得出他很心动,但还是问道。不错,在巨大利益面前不丧失理智,是个可造之材。我说道:“也没什么大事,你也应该知道我身份不低,只想找个帮忙跑腿的罢了。见你挺机灵的,事情交给你办我也放心。”
见他尚在犹豫,加大砝码,道:“我可以先付给你10000金币,以后每月月初给你工钱,怎么样?”
“好吧,我答应你,以后我叫你什么?”小厮答道。
“就叫我公子吧,你叫什么名字?家中还有何人?”我问。
“回公子,小人名叫威利。雷恩,父母尚在,家住东城区。”他答道。
“你先去和这里的老板说清楚,明天早上来对门的旅馆找我就行。先给你10000金币吧,也好和家里有个交待。”
见我如此体谅下人,雷恩也是非常高兴,替人做事的找个好老板最重要。
告别之后,我就去对面的旅馆订了个房间住下。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来了,来到院子里打了趟太极拳。并非练拳,只是用来体悟自然,太极是最合适修心养性的功法了。还没打完一趟拳,威利。雷恩就过来了。见我慢腾腾地不知道在干什么,却没打扰我,只是站在一边等着。打完一趟拳后,我问他道:“你吃饭了没?”见他摇头,我说道:“跟我一起去吃饭,吃饭后就有事要做了。”
我们在对面餐馆吃过早餐,又来到银行,叫他另开了一张晶卡。当然钱是我付的,又存进去了100万金币,吓得他不敢接。只好瞪起眼睛道:“我叫你做的事多着呢,没钱怎么帮我办事?”我倒不怕他携款潜逃,若是他敢起贼心,只怕是没命花。他也是个聪明人,一定不会干傻事的。
该是去收钱的时候了,我们来到了昨天的魔晶石店,发现老板已经早早地等在那里。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三人,估计是共同的买家。霍华德。金涛给我分别地介绍了一下他们,都是做魔晶石收购生意的,几人都是识货之人,自然知道这次他们肯定能大赚一笔,欣然同意。我也没管他们怎么分配利益,钱到手就行。还有700万金币,他们每人出了两三百万金币,我一一收钱。我急着见小雨,自然不肯多说,马上告辞走人。
吩咐雷恩去打听谁有卖一幢大点的宅子,然后在旅馆等我。我下午再去陪他看看,合适就买。我要去泡妞,带个灯泡不是影响发挥吗?
今天出来好好地整理了一下,一身雪白,再加上我本来就潇洒出尘的不凡气质,肩上又有银亮的小光作陪衬,吸引了一路的眼球。可惜没有漂亮MM,否则心情就更好了。
第一部 林之帝国篇 第九章 买房安家
来到光辉佣兵团驻地,由于昨天来过,所以没人拦我。来到客厅等了一会小雨就出来了,兴奋得就要来抢小光。今天她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小光不停地在大厅乱窜,就是不让她抓到。气得她眼泪就要留下来,赶紧使眼色,小光屈服在我的淫威下,乖乖的不敢反抗了。这时小雨才高兴起来,问我找她有什么事。
晕,看来小雨根本不把我当回事,郁闷。我只好回答:“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你昨天还叫我来玩,原来根本没当真,真是伤心。”我努力摆出一副很受伤的样子。
小雨赶紧道:“我当然希望天龙哥来陪我玩了,只是怕你有事,像我哥哥就只顾着团里的事,都不陪我玩的。”顿了顿又道,“咦,天龙哥,你换衣服了,真漂亮。”
吐血三升,竟然刚刚注意到,我的魅力值还真低。看来她只是觉得我年龄和她差不多,又有小光借她玩,所以才喜欢和我在一起。真是失败,没想到我也有自作多情的一天,记忆中好像有许多女生喜欢我。自己第一次追求别人就闹了个灰头土脸的,真是没脸见江东父老啊。
尽量不把丧气的表情摆在脸上,道:“我昨天不是跟你说过吗?其实我是个落难王子,现在你信了吧。”
“真的?”小雨又将我从头到脚仔细地看了一遍,说出了一句令我绝倒的话,“原来王子真的都是这么帅的,怪不得我的同学们整天想着白马王子呢。”
晕,天真过头了吧,我不禁问道:“小雨,你几岁了?”
“16了啊,怎么啦?”
16岁,不知道这个大陆的女生都这样还是就她特殊,郁闷,突然想到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小雨太纯真了点,刚开始我还想测试一下自己的魅力的说,没想到她这么单纯。在地球上时,这种女生早已绝种,我可不忍心伤害她。以后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疼爱她,保护她。或许一个男人的一生都在找一个值得自己保护的女人,而我这么容易找到了,上天待我不薄啊。
“小雨,我带你上街买点东西,你喜欢什么我就买给你,当是哥哥的见面礼。”我大方地道。
“真的,太好了,我最喜欢逛街了。天龙哥真是太好了,我每次叫哥哥陪我上街,他总是推三阻四的。”小雨高兴地跳了起来,拉着我的手就走。
“我哥哥昨天打赢了威力。山顿,过几天就要当团长了,我正想买件礼物给他呢,天龙哥来得真及时,我正好借花献佛,原先还怕没钱买礼物呢。”路上小雨高兴地说。
“噢,真的?那我也要买件礼物送他,不过你的礼物也不能拉下。放心,现在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呵呵,你尽管买就是。”见他还不大相信,我只好拿晶卡给她看。当她数清楚我卡里的数字后面的0的位数时,顿时惊呆了。“哇,6个0,是900万金币,天哪,那得多少时间才花得完?”小雨惊叫道。
呵呵,果然是我好妹妹,想问题的方式都是一模一样的。我宠腻地道:“所以今天你能花多少就花多少,花得越多越好。我真的怕这些钱烂在我手里呢。”
小雨拼命点头,道:“花不完的,我以前最多一天只花100个金币,哥哥说佣兵是拿命挣钱的,一直教我不要浪费。我一辈子也花不完这么多钱的。”
“没关系,今天是帮我花钱,你知道哥哥我以前是做王子的,不用工作就会有钱拿,所以不用心疼,使劲地花,花完我才高兴呢。”我道。
“那我多花点,不过你不要告诉我哥哥,否则他会骂我的。”小雨道。
以前在地球上常听人说陪女生逛街是种天大的折磨,我偏要去试试,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看看这又看看哪,偏偏又不买,逛了这家再换另一家,往往买件东西要讨价半个小时,经历一次后,我立刻改变方针,道:“小雨,你只要告诉我你喜欢哪件就行,我全都买下,哥哥的钱是不劳而获,没必要省。那些店家每天辛苦就挣几个钱,我就当行善积德好了,怎么样?”
“有道理,他们是挺辛苦的,你的钱来得容易多了,好吧,我不跟他们还价了,天龙哥真是个大好人。”小雨想想道。
嘿嘿,小雨哪知道我在想什么。
经过几个小时的折磨,终于逛遍了小城的各个商铺,还好城小这里的商铺不多啊。尽管我叫她多买几件衣服,可是她还是没多要。我总不能逼她买吧,只要她高兴就好。快到中午了,才想起下午有事要做。小雨给她哥哥买了件盔甲,防御度不怎么样,样子倒还行,几乎可以肯定会被她哥哥列为陈列品。
送小雨回佣兵团驻地之后,我赶回了旅馆。雷恩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自然先去吃饭了。餐桌上,他给我介绍了几家不错的地方,各处的优点也详细地说给我听。
我买宅子的目的可不是要自己住,这里是离村子最近的一个城市。对青峰村里出来的人来说,这里就是最先接触这个世界的地方。如果不好好适应一下外面的生活,搞不好就会生存不下去。强大的力量可以带来别人的尊敬,也可能带来别人的恐惧与伤害。我不希望村里的人出去以后仗势欺人,所以我在这半年内时时教导他们武德的培养。我不奢望他们每个都成为英雄,但是绝对不能变成屠夫。武功是用来保护值得保护的人或事,不是用来欺凌弱小的。他们对我有着强烈的崇拜心态,自然听得进去。但是社会是个大染缸,环境对人的影响不言而喻。特别是在他们刚接触这个全新的世界时,随时可能受到影响而腐化堕落。考虑到这一点,我要求刚出来的人先来这里生活一段时间,并且在此期间不准使用武力。先当好一个平凡人,做好一份工作,交几个合得来的朋友,才能真正离开这里。
这件事每人都要完成,否则就得回村子,村长负责审核大家的情况。通过之后大家才能展翅高飞,去迎接他们向往的生活。每隔一段时间可以寄个信回来报平安,有事也容易联系,否则在那偏僻的村子谁能收到信。宅子就是将来他们住的地方,反正钱多,干脆买个大点的,每人都有一个房间。
我在备选的名单上挑了两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准备实地考察一下再决定。雷恩显然早有准备,头前带路。两处宅子相距甚远,只好先去近的看看。
首先到的那处宅子还挂着“爵士府”的牌匾,听说是某个男爵曾经的住宅。大陆上有统一的爵位制度,从低到高,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是最低等的爵位,所以一般情况下,男爵只自称爵士。有爵位的人属于贵族阶层,拥有某些特权,爵位世袭。爵位的获得一般要对国家有天大的功劳,由国王亲赐。
虽然说男爵是最小的爵位,但是比起一般人自是富裕的多。看他的爵士府占地百亩有余,前院,大厅,后院还有居住区划分得仅仅有条,几十间屋子严格按照对称结构建造。后院甚至还有一个方形的人工湖,被中间的小桥一分为二,还真有点意思。可惜这里虽然偏僻,但是周围的邻居非富则贵,外部环境差了点,只好去另一个地方看看。
另一个地方挺远,绕了半个城才到。宅子的门开在一个深巷里,上一任的主人就是因此才决定卖的。外部环境也合适,宅子原先的主人是个商人,发达后就去另一个城市生活了,宅子紧急间卖不出去,就委托商会卖。可是由于这里实在偏僻,一直卖不出去,价钱降到很低也不行。这次听说我们有意买下,商会特意派来个代表,使劲地吹这房子有多好多好。进去看过后还算不错,里面大部分屋子都有点旧了,看起来宅子有些年头了,有些屋子新一点,明显是后来再建的。虽然整体布局差了点,屋子排列也不合理,不过那些都不重要。最后谈定价钱,花了20万金币,拿到了房契和地契。
既然有地方住了,自然不再住旅馆,叫雷恩找些人来收拾一下就准备住进去。但是叫我一个人住这么大一个地方,即使是暂时的,也有点受不了。叫住正要去找人的雷恩,道:“雷恩,反正我这里空房多,你把父母也接过来住吧。你得留下给我当管家,把你父母接过来你也安心。”
雷恩见我如此待他,也是感激万分,道:“多谢公子,雷恩必定全心以报。”
见他如此激动,我倒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点头,道:“你快去吧,我还想晚上就住进去呢。”
乔迁之喜,不过我考虑到买宅子的主要用途,就忍了下来没做什么庆祝。搞得雷恩一家都有点奇怪,不过雷恩还在考察期,或许以后我会告诉他原因,但现在早的很。我不可能在这里等上一两年,这座宅子还是需要有人看着的。
出村时和村长约好了花3天时间准备一切,我买好房子他得先来看看,否则我走了之后,两边的人都不认识,以后怎么住进来。明天他就要过来了,得先去和他碰个面。既然有外人住在宅子里,自然得商量商量身份问题。
第一部 林之帝国篇 第十章 神刀屠龙
第二天我支开了雷恩,一早来到城门口等村长。不久就看到了他的身影,现在的他虽然须发皆白,却奇特的红光满面,精神抖擞。我还没告诉他们,若是打通任督二脉,一般情况下回复到壮年时候的容貌毫无问题,就怕这里的人不一样才没说明,免得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我迎了过去,先带他来到一家餐馆坐下。村长是白峰村唯一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虽然也是好久才出来一趟,但好歹不会土得掉渣。
点了些小菜,我就跟他谈起了房子的问题,商量了半天,他才接受了我的主意。我称呼他为义父,就说他曾救过我一命,我感激他才认他做我义父。义父是乡下人,我接他来城里住,房子是买给他的。
说好之后,我带他去看了一下宅子,现在改名为“青府”。先是介绍了一下身份,雷恩听说村长是我的义父,也尊敬万分。义父(我是真心认他做义父的)在这里住了2天,终于决定回村去,毕竟有点不放心。反正目的已达到,我也不强留了,雷恩一家已经记住了义父,这就够了。告诫雷恩,以后我义父来,就是这里的主人身份,一定要伺候好。
这2天一直陪着义父,我也没时间陪小雨玩,有点想她了。明天是他大哥接任光辉佣兵团团长的好日子,我一直想不出什么好礼物给他。突然灵机一动,那几把从白虎那里拿到的武器还放在村子里呢,正好陪义父回去一趟。在外面混说不定就要用到它们,上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