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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人情世故大全-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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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时,他曾在易水边击筑送行。秦朝建立后,他刺杀秦始皇未遂,彼杀。
③庸保:受雇而被役使的人。
④宋子:县名。
⑤筑:古代弦乐器名,形如琴,十三弦。
⑥伎痒:谓有所擅长,遇机会即欲表现如痒难忍。伎,通技。
【评语】

书籍在传抄时(或其它原因)会发生失误,易导致以讹传讹,因此读书
务须慎重,既不可不信,亦不可全信,尽信书,不如不读书。

一五六、亦为妒不得言媚

《太史公》论英布曰①:“祸之兴自爱姬,生于妬媚,以至灭国②。”

又《汉书·外戚传》亦云:“成结宠妾妬媚之诛③。”此二“媚”并当作“ ”, 
亦妬也,义见《礼记》、《三苍》。
且《五宗世家》亦云:“常山宪王后妬。“王充《论衡》云:“妬夫
妇生,则忿怒斗讼。”
益知是妬之别名。原英布之诛为意贲赫耳。


不得言媚。


【译文】

《史记》中太史公评论英布说,“祸之兴自爱姬,生于妒媚,以至灭国。”
另外。《汉书·外戚传》也说:“成结宠妾女石媚之诛。”这两个“媚”字都

应当作“”字,也就是妬,这个字的含义见于《礼记》、《三苍》。况
且《史记·五宗世家》也说:“常山宪王后妬。”王充《论衡》说:“妬
夫妇生,则忿怒斗讼。”更可明白“”是“妬”是别名,推究英布被杀

的原因,是因为他怀疑贲赫,所以不能说成“媚”。

【注释】

①《太史公》:即《史记》。英布,汉初诸候王,六县(今安徽六安东
北)人,曾坐法黥面,故又称黥布,楚汉战争中,背楚归汉,立为淮南王,
汉初,以彭越、韩信相继为刘邦所杀,举兵反叛,战败被杀。
②以上三句,盖言英布谋反被诛的起因,英布欲反之时,其爱姬生病,
与中大夫责赫饮于医家。英布怀疑二人有染,欲捕贲赫。赫至长安告发英布
欲反之事。朝廷追查此事,英布遂反,终至兵败被诛,故《史记》谓“祸之
兴自爱姬”,妬,同“妒”。
③此言赵飞燕事。赵飞燕为汉成帝皇后,与其妹赵昭仪专宠十余年,皆
无子。成帝死后,司隶解光奏言赵氏杀后宫所产诸子,汉哀帝未子追究。平
帝即位,赵被废为庶人,遂自杀。
④ (mào 冒):男子嫉妒妻妾,也泛指嫉妒。
⑤常山宪王:即刘舜,汉景弟少子,立为常山王,卒谥宪。刘舜多幸姬,
引起王后妒忌,故刘舜病时,王后不常侍病。及刘舜死,此事被告发,汉朝
廷遂废王后。
⑥意:怀疑。《广雅·释言》:“意,疑也。”
【评语】

用字应知其含义,似是而非,草率行文,必然辞不达意,笔下有误,即
使智如太史公者,亦不例外。

一五七、世俗有误林应为状

《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海上。”
诸本皆作山林之“林”。开皇①二年五月,长安民掘得秦时铁称权②,旁有
铜涂③镌铭二所。其一所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④大安,
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⑤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凡四
十字。其一所曰:

“元年,制诏丞相斯⑥、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
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
此诏□左,使毋疑。”凡五十八字,一字磨灭,见有五十七字,了了分明。
其书兼为古隶⑦。余被⑧敕写读之,与内史令⑨李德林对,见此称权,今在
官库;其“丞相状”字,乃为状貌之“状”,爿旁作犬;则知俗作“隗林、,
非也,当为“隗状”耳。

【译文】

《史记·秦始皇本纪》说:“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
海上。”各种本子部写作山林的“林”字。隋文帝开皇二年五月,长安百姓
掘得一个秦代的铁称锤,旁边有镀铜的镌刻铭文二处,其一处说:“廿六年,


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
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共四十字。其另一处说:“元年,制诏丞相斯、
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
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左,使毋疑。”共五十
八字,有一个字磨灭,可见者五十七字,了了分明。它的字体全部是古隶。
我受皇帝的命令摹写认读它,并与内史令李德林进行核对,见到这两个称锤,
现在官库里面;那上面“丞相状”的“状”字,乃是状貌的“状”,爿旁加
犬;由此知道世俗写作“隗林”,是不对的,应当写作“隗状”。

【注释】

①开皇:隋文帝年号。开皇二年为公元582 年。
②权:称锤。
③铜涂(dù度)镌铭:镀铜的镌刻铭文。涂:以金饰物,后写作“镀”。
所:量词。相当于“处”。
④黔首:百姓。
⑤状、绾:即前《史记》文中丞相隗林,玉绾。“啉”在此铭文中作、
状”。
⑥法:规范,用如动词;则:准则,用如动词;壹:统一。歉疑:“歉”
应作“嫌”。
⑦斯:李斯。时为秦左丞相。去疾:即冯去疾,时为秦右丞相。
古隶:指秦汉隶书。与三国后盛行的今隶(楷书)对称。兼;全部;整
个。

⑧被:受。敕:皇帝的诏书。
⑨内史令:职官名。
【评语】

历史文物对考证文字,了解历史原貌具有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历史的
见证,爱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罪不容赦。

一五八、禔字非提字书为证

《汉书》云:“中外禔福。”字当从示,禔,安也,音是匙匕之匙,义
见《苍》、《雅》①、《方言》。河北学士皆云如此。而江南书本,多误从
手,属文者对耦,并为提挈之意,恐为误也。

【译文】

《汉书》说:”中外禔福。”“禔”“字应当从“礻”。禔,安的意思,
发音是匙匕的“匙”,其含义见于《三苍》、《尔雅》、《方言》。河北的
学士都说应该如此,而江南的写本中,多误从手,撰写文章的人写对偶句时,
都把它当成提挈的意思,恐怕是不对的。

【注释】

①《苍》、《雅》:指《三苍》和《尔雅》。古代字书。《方言》:我
国最早的一部方言词典。汉代杨雄撰。
误:无实义。

【评语】

象形文字形状复杂,含义丰富,书写务必谨慎,稍不留意,便会“差之
毫厘,谬以千里。”读书之人,当以此为戒。


一五九、皇后避讳以省代禁

或问:“《汉书注》:‘为元后父名禁,故禁中为省中①。’何故以‘省’
代‘禁’?”答曰:

“案:《周礼·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糺禁。’郑注云:‘糺犹割也,
察也。’李登云:‘省,察也②。’张揖云:‘省,今省詧也③。’然则小
井‘,所领二反④,并得训察。其处既常有禁卫省察,故以‘省’代‘窘’。
詧,古察字也。”

【译文】

有人问:“《汉书·昭帝纪》的注文说:‘因为孝元皇后的父亲名禁,
所以把禁中改称省中。’为什么要用‘省’字代替‘禁’字呢?”我回答说:
“案:《周礼·宫正》上说:“掌王宫之戒令糺禁。’郑玄的注说:‘糺,
犹割也,察也。’李登说:‘省,察也。’张揖说:‘省,今省詧也。’那
么小井,所领二个反切音的省字,都可以训察,禁中那种地方既然经常有禁
卫军省察,所以就用‘省’来代替‘禁’。詧,就是古代的察字。”

【注释】

①禁中、省中:均指宫禁之中。
②此句出李登《声类》。李登,三国魏左校令。
③此句出张揖《古今字诂》,此书已佚。
④小井、所领二反:指“省”字有小井、所领两个反切。
【评语】

汉字语义丰富深奥,古人用字颇为考究,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字是打开
知识之门的钥匙,遇有疑问,从文字入手,追根溯源,往往水落石出。如若
不信,不妨试试看。

一六○、四姓小侯各有所见

《汉明帝纪》①:为四姓小侯立学②。”按:桓加元服③,又赐四姓及
梁、邓小侯帛,是知外戚也④。明帝时,外戚有樊氏、郭氏、阴氏、马氏为
四姓。谓之小侯者,或以年小获封,故须立学耳。或以侍祠猥朝⑤,侯非列
侯⑥,故曰小侯⑦,《礼》云:“庶方小侯⑧。”则其义也。

【译文】

《后汉书·明帝纪》说:”为四姓小侯立学。”按:汉桓帝行冠礼,又
赐给四姓及梁、邓小侯丝帛,由此知道他们都是外戚。汉明帝的时候,外戚
有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这四姓。把他们称为小侯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年
纪尚小就获得封爵,所以还须立学。有人以为他们属侍祠侯猥朝侯,这些个
侯不是封爵,所以还须立学。有人以为他们属侍祠猥朝侯,这些个侯不是封
于王子之列的诸候,所以叫做小侯,《礼记》说:“庶方小侯。”就是它的
涵义。

【注释】

①此应为《后汉书·明帝纪》。赵曦明曰:“‘汉’上当有‘后’字。”
是。
②小侯:旧明称功臣子孙或外戚子弟之封侯者为小侯。李贤注引袁宏《后

纪》曰:“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弟立学。号四姓小候,置
‘五经’师。以非列侯,故曰小侯。”立学;设置学校。

③元服:指冠。古称行冠礼为加元服。
④外戚:指帝王的母族、妻族。前述四姓及梁、邓,均为外戚。
⑤侍祠:侍祠侯。应劭《汉官典职》有四姓侍祠侯。猥朝:猥朝侯;亦
即猥诸侯。汉代,王子封为侯者称诸侯:群臣异姓以功封者称彻候。在长安
者。皆奉朝请。其有赐特进者,位在三公下,称朝侯。位次九卿以下者,但
侍祠而无朝位,称侍词候。其非朝侯侍祠,而以下土小国或以肺腑宿亲,若
公主子孙,或奉先侯坟墓在京师者,随时会见,称猥诸侯。
⑥列侯:诸侯。指王子封为侯者。
⑦此说本袁宏,见注②。
⑧《礼记·曲礼下》:“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
称曰孤。”
【评语】

中国封建社会有其严格的等级秩序,各种职官名目繁多,古人有时也不
甚了解,今人更是所知甚少,遇到此类问题,务必谨填,切忌张冠李戴,随
意称谓。

一六一、音同形异不可擅借

《后汉书》云:“鹳雀衔三鳝鱼①。”多假借为鳣鲔之鳣②;俗之学士,
因谓之为鳣鱼。案:

魏武《四时食制》:“鳣鱼大如五斗奁③,长一丈。”郭璞注《尔雅》:
“鳣长二三丈。”安有鹳省能胜一者,况三乎?鳣又纯灰色,无文章也。

鳝鱼长者不过三尺,大者不过三指,黄地黑文,故都讲云④:“蛇鳝,
卿大夫服之象也⑤。”《续汉书》及《搜神记》亦说此事⑥,皆作“鳝”字。

孙卿云:“鱼鳖䲡鳣⑦。”及《韩非》、《说苑》皆曰:“鳣似蛇,蚕
似蠋⑧。”并作“鳣”字。假“鳣”为“鳝”,其来久矣。

【译文】

《后汉书》说:“鹳省衔三条鳝鱼。”这个鳝字大多假借为鳣、鲔的“鳣”
字。那些世俗的学者,因此而称呼它为鳣鱼。按:魏武《四时食制》说:”
鳣鱼大如五斗奁,长度为一丈。”郭璞在《尔雅》注文中说:“鳣鱼长度为
二三丈。”哪里会有鹳雀能够衔得起一条鳝鱼的,何况足三条呢?而且鳣鱼
是纯灰色,身上没有花纹。鳣鱼长的不过三尺。大的精细不超过三指,黄的
底色黑的花纹,所以都讲说:“蛇鳝是卿大夫衣服的征象。”《续汉书》及
《搜神记》也说到此事,都写作“鳝”字。荀卿说:”鱼鳖鳅。”以及《韩
非子》、《说苑》都说:“鳣像蛇,蚕像蠋。”都写作“鳣”字。假“鳣”
作“鳝”、由来已久了。

【注释】

①鳝:黄鳝。
②鳣(zhān 粘):鱼名。鲔(wěi 伟):即鲟鱼。
③奁(lián 帘):古代盛放梳妆用品的器具,作圆形、长方形或多边形。
④都讲:门弟子中成绩优良者。
⑤象:征像。

⑥《续汉书》:晋秘书监司马彪撰。《搜神记》:志怪之书。晋干宝撰。
⑦孙卿:即荀卿。
⑧蠋(zhú烛):鳞翅目昆虫的幼虫。青色,似蚕,大如手指。
【评语】

汉字属象形文字而非拼音文字,子形夏杂而字义丰富,音同而形异者比
皆是,而各自又有其特定含义,不可随意混用。如若不然,轻者辞不达意,
重者面目全非。

一六二、笔下之误误穴为六

《后汉书》:“酷吏樊晔为天水郡守,凉州为之歌曰:‘宁见乳虎穴①,
不入冀府寺。’”而江南书本“穴”皆误作“六”。学士因循,迷而不寤②。
夫虎豹穴居,事之较者,所以班超云:“不探虎穴,安得虎子?”宁当论其
六七耶?

【译文】

《后汉书》说:“酷吏樊晔任天水郡太守,凉州城百姓为他编了歌说:
“‘宁见乳虎穴,不入冀府寺。’”而江南的版本“穴”字都误写作“六”
字。学者们沿袭这个错误,有了迷误而未认识到。虎豹穴居,这是明明白白
的事:所以班超说:“不探虎穴,安得虎子?”难道他说的是六只虎七只虎
吗?

【注释】

①乳虎:正在哺乳的母虎,性情特别凶猛。寺:官府办公之地。冀为天
水太守治所,故称冀府寺。此二句言樊晔之凶暴胜过乳虎。
②寤:通“悟”。觉悟,了解。
【评语】

写字务必工整,否则易产生歧义,古人不慎误“穴”为六,一字之差,
语意全非,且陈陈相因,执迷不悟,如此教训,岂不记取?

一六三、占卜之术岂为屏障

《后汉书·杨由传》云:“风吹削肺①。”此是削札牍之柿耳。古者,
书误则削之,故《左传》云“削而投之”是也。或即谓札为削②,王褒《童
约》曰:“书削代犊③。”苏竟书云:“昔以摩研编削之才④。”皆其证也。
《诗》云:“伐木浒浒⑤。”毛《传》云:“浒浒,柿貌也。”史家假借为
肝肺字,俗本因是悉作脯腊之脯⑥,或为反哺之哺⑦。学士因解云:“削哺,
是屏障之名。”既无证据,亦为妄矣!此是风角占侯耳⑧。《风角书》曰⑨:”
庶人风者,拂地扬尘转削⑩。”若是屏障,何由可转也?

【译文】

《后汉书·杨由传》说:“风吹削肺。”这个“肺”就是削札牍的“柿”。
古时候。字写错了就把它刮削掉,所以《左传》说“削而投之”就是这个意
思。也有把”札”叫作“削”的,王褒《童约》说:“书削代牍。”苏竟的
信中说:“昔以摩研编削之才。”都是“札”作“削”的证据。《诗经》说:
“伐木浒浒。毛《传》解释说“浒浒,柿貌也。”史官们用假借之法把”柿”
字变成了肝肺的”肺””字,世上流行的版行本又据此全都写成了脯腊的“脯”


字,或者写作反哺的“哺”字。学者都们因此解释《后汉书》中的“削哺”
一词说:“削哺,是屏障之名。”这种解释即无证据,也只能算是乱说了。
《风角书》上说:“庶人风者,拂地扬尘转削。这里说利用风角之术来占吉
凶。”如果”削”是指屏障,怎么可能转动呢?

【注释】

①削肺:削札牍时削下的碎片。
②札:古代书写用的小而薄的本片。
③牍:古代写字用的木板。
④摩研:切磋研究。编削:指编纂书籍。削即札。削即札。古代书籍木
自或竹简制成。
⑤浒浒(xǔ许):伐木声。今本《诗经》作“许许”
⑥脯(fǔ)腊:干肉。
⑦反哺:鸟雏长成,衔食喂养其母。
⑧风角:古代占侯之术。
⑨《风角书》:讲风角占侯之书。
⑩以上二句大意是说:普通人的风,能够吹佛地面,扬起尘土,使地上
的木屑随风旋转。削:碎木屑。
【评语】

注释书籍是一件严肃的工作,关系到祖国文化的传播与继承。因此,必
须言之有据,切忌主观臆测,视”木屑”为“屏障”之类的错误,岂不贻误
他人?

一六四、以讹传讹谓颗为果

《三辅决录》云:“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筒①。”“果”当
作魏颗之“颗”②。北土通呼物一由,改为一颗③,蒜颗是俗间常语耳。故
陈思王《鹞雀赋》曰④:“头如果蒜,目似擘椒⑤。”又《道经》云:“合

口诵经声璅璅⑥,眼中泪出珠子⑦,其字异,其音与意颇同,江南但呼为

蒜符,不知谓为颗。学士相承,读为裹结之裹,言盐与蒜共一苞裹⑧,内筒
中耳⑨。《正史削繁》音义又音蒜颗为苦戈反,皆失也。

【译文】

《三辅决录》说:“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筒。”“果”字应
当读作魏颗的“颗”,北方地区普遍把“一块”东西,改称为“一颗”,蒜
颗就是世间的常用语。所以陈思王曹植的《鹞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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